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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官网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前身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3月。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承担宁夏全区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各类社会化委托考试工作。是党和政府服务社会、评价和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
扩展资料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的工作职能:
1、承担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除司法、会计考试外)。
2、承担全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笔试工作。
4、承担全区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考务工作。
5、承担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
6、承担各类资格(合格)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
7、承担全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中心简介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河南洛阳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有关情况说明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有关要求,现将报考洛阳市职位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有关时间和工作网站 (一)提交报名申请和资格初审 1、时间:2022年2月18日9:00至2月22日17:00。 2、工作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确认和缴费 1、时间:2022年2月28日9:00至3月4日17:00。 2、工作网站:洛阳人事考试网()。 (三)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2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9:30。 2、工作网站:洛阳人事考试网()。 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洛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进行咨询。 二、有关注意事项 (一)本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不对报考者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审核,也暂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不代表报考者所填报信息符合报考职位要求。 (二)报名申请一旦提交并保存成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因此报考者需提前全面了解职位要求,将自身情况与职位要求条件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慎重确定是否具备职位要求的所有条件,避免误报、错报。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四)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宜阳县、洛宁县、伊川县、嵩县、栾川县、汝阳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最低比例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核减、取消职位情况以及相关报考者名单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招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重新选报其他职位。 (五)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类)的,即该门类(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六)对于学校自行设置、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专业(学科)和境外留学专业,由报考者根据自己专业所学的课程,结合职位所要求的专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的某个专业相关相近,须在面试确认时,提供学习培养单位盖章的记载有所学专业课课程内容的《学习成绩表》,经审核与职位要求某个专业的专业课课程内容基本一致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 (七)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职位名称中含“警务技术类”或“执法勤务类”),体检还须执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并在体检前进行体能测评。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职位代码最后一位为“3”),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八)报考乡镇(街道)人武专干职位的,必须同时满足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中共党员两个条件。 (九)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面试确认之后考试录用各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 (十)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市职位相关事宜,均通过洛阳人才工作网()“公示公告”栏予以公布,请报考洛阳市职位的人员及时关注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报考者错过查看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以《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为准。 咨询电话:、 附件1: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洛阳市).xls 附件2:河南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docx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5:《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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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入口地址: 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8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考生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省辖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4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民政部门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 初、中级考试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高级考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88号)精神,“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收费69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八、资格证书办理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纸质证书(证明)下发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一、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
2023年黑龙江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个人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通过各地人事考试网查询报名通知,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人事考试注册报名。一般在考前一周左右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5月。
2023年黑龙江监理工程师报名入口为 中国人事考试网 ,大家可以点击以下图片进行网上报名。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2023监理工程师需要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以按照下列流程操作: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2、注册个人信息。
3、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
4、选取监理工程师考试项目及报名地。
5、录入、检查且保存个人信息。
6、选择监理工程师报考办理方法。
7、确认报名信息。
8、考生须阅读且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9、特别情况核查。
10、缴纳监理工程师考试费用。
2023年黑龙江监理工程师考试计划还未发布,参考监理考试历年考情可知,监理考试报名一般在考前2个月左右,因此我预计2023年黑龙江监理报名时间在3月份左右,考试时间预计5月中旬。
报考监理工程师的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之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相片,无底色要求,可是必须人脸清晰。上传前,必须使用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jpg格式,以确保报名相片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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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精神,现将自治区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组织工作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二、考试设置及报名事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三、报名时间及流程(一)报名时间。2020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10:00--7月28日,7月27日19:00时报名截止,7月28日23:00 时缴费截止。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咨询。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2.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初次报考者应采用近期半身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五)特别情况审核。报考人员在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会特别提示:“因你曾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依照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要求,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可要求你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请予以配合”。(六)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通知要求,本次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咨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咨询电话。(七)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八)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0年12月1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0年11月20日前,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四、考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9月20日9月19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20日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五、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9月14日至19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六、考场设置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疆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七、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68元。八、注意事项(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报考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省份报名参加考试,请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二)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三)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上公布。(四)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1号)进行处理。(五)考生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会及时推送考试动态。九、查询成绩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精神,现将自治区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统计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统计局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4日10:00--8月18日,8月18日19:00报名截止,23:00 缴费截止。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须客观准确完整的填报相关信息。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2.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
(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上传照片时请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
(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五)特别情况审核。以下情况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六)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七)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进行咨询。
(八)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1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1年11月20日前,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三、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四、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职(执)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考试选择考试地点。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及统考办字〔2016〕1号有关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如下: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每人每科95元,中级每人每科93元,高级每人每科80元。
七、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疆外报考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4。
(三)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四)考生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将及时推送考试动态。
八、查询成绩
考试结束二至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2021年7月7日
附件1:202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表
附件2: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条件的说明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五)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六)报名参加统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经济、会计、审计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大纲
2021年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已在国家统计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公布。
三、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高级考试采取开卷笔答的方式,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具用品和参考书籍、资料。
洛川县人事考试网首页
事业编制考试报名入口官网是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事业编制考试是由各地人社组织定时组织的,各地报名入口不同,所以具体报名入口要以事业编制考试公告指定的为准。
一、事业编制考试报名入口
1.事业编制考试一般是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或者人事考试网报名,例如四川省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是四川人事考试基地,四川省内的地市事业单位报名入口就是各地市的人力资源网站。
2.事业编制考试不同于公务员考试,公务员是国家或者省组织的,报名入口是国考统一报名入口或者省考统一报名入口,事考报名入口比较分散。
二、事业编制考试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事业编制考试最常见的报名方式就是网络报名,有网站报名和邮箱报名。一般事业编制联考或者省内统考,招聘人数比较多,采取网络报名,报名网址由招聘公告指定;单位自行招考,招聘人数比较少的时候,采取邮箱报名,不同岗位收件网址可能不同,收件邮箱也由公告指定。
2.现场报名。一些区县事业编制考试通常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是工作时间,大家按照事业编制考试公告指定的报名时间携带好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即可。
答:广西公务员考试网首页如下图所示
上面首页的内容清晰可见,包含了广西公务员考试的重多信息!
从上往下看,首先是“公职资讯网首页”,在该栏目我们可以了解报考的相关内容,比如公考资讯、考试提醒、考试政策等,还可以辅导我们的公务员考试,有每日时政分享、每日练习、面试辅导等,真的是应有尽有啊!
如果不了解考试政策,不知道自己可以报考哪个职位,下面我们可以通过填写个人信息自测一下就知道了!再往下就是广西省历年来公务员考试的一些相关信息和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的一些入口啦!
考试报名
广西省2023年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据往年推测,大概在2023年3月份左右。
注意!!广西省考生报名网址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首页就有快捷通道——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
考试缴费
网上缴费即可。根据当地标准,广西省公务员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费为每人86元,但后续可以会比86元更高一些。另外像报考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的这种情况可以免交笔试考试费。
青川县人事考试网首页
池州人事考试网报名入口在池州人事考试网首页的中部有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社会化招聘考试、专技人员继续教育三个平台链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9名工作人员补充到青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单位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青川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我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报考230411、230424岗位的,开考比例按男、女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分别排序。(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青川县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3(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9:00-12:00,13:30-17:00)到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联系电话、7205772),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四)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四、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3.《教育公共基础》《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4.笔试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5.政策性加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4。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9:00-12:00,13:30-17: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报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审查。(三)面试1.面试工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者及时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县外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六、考察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七、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除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九、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七)若报考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额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十、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青川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7202319中共青川县委党校:7202485青川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7208975青川县农业农村局:7202731青川县林业局:7202692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207700青川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7205657青川县民政局:7202527青川县教育局:7202150青川县卫生健康局:7205731青川县人事考试中心:7205772(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1356中共青川县纪委、县监委:7202492、7202525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青川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4.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3年3月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