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人事考试公告
兴和县人事考试公告
将可能提前!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将在2023年初发布。参考前段时间2023公务员联考相关消息可知,参加全国联考的陕西省和四川省,其招考计划发布时间与笔试时间为年初和2月下旬,推测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将可能在2023年初发布。在此,宁夏公务员考试网特整理相关资讯如下:
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将提前发布?
将可能提前!前段时间,陕西省和四川省有发布公务员招考相关信息。有考生咨询平利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公务员招录计划,官方政府回复“平利县2023年公务员招考计划将于2023年初在陕西省人民政府网址对外公布。”有网传消息“2023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联考笔试时间为2月下旬”,有消息表明来源是内部信息,2023公务员联考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下旬。由此可见,2023年全国公务员联考将提前进行。
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何时发布?
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将在2023年初发布。通过了解“平利县2023年公务员招考计划将于2023年初在陕西省人民政府网址对外公布。”消息可知,2023陕西省公务员招考计划将于2023年初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陕西省为全国公务员联考省份之一,其考试时间安排与全国公务员联考保存一致。同样参加全国公务员联考的宁夏,预计将在2023年初发布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
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在哪查看?
方法一:可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看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
方法二:关注宁夏公务员考试网,或进行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预约。届时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后,将第一时间更新到宁夏公务员考试网并及时通知大家进行查看。
以上为“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将提前发布?何时发布?”全部内容。综上可知,2023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将提前发布,将在2023年初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在此之前,建议各位考生抓紧时间安排备考,为届时2月下旬宁夏公务员笔试做准备。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备考顺利!
公务员资料领取
公告看完之后,抓住报考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几个关键时间节点就行。其余时间,就都交给备考就好。我去年是考研结束之后才投身到省考备考当中的,最终经过将近三个月的努力顺利上岸家乡某局。这里给小伙伴们分享一下自己的备考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备考刚开始的时候,我就直接听了粉笔980系统课。因为备考时间比较紧张,我是直接入手的上一期课程,这样就能直接用倍速听重播课,还能把课上老师等待同学回答问题的时间跳过去。申论部分老师讲得非常好,不管是材料的关键信息定位、提炼、归纳总结,还是各个题型的答题方法,老师都结合实际案例讲解的,理解起来非常容易。课上还有很多实战例题,自己先做做完听老师讲解之后也能掌握住。课后自己再多用真题做好答题练习,申论答题基本上就没有太大问题了。行测的技巧部分老师讲解得就不够深入,所以每次听完980之后,我还会听江鸣百技斩把各个题型的实战解题技巧掌握好。江鸣对行测技巧的讲解很到位,行测拿高分好好跟着老师学就行。不管是哪种题型,老师都会先把技巧使用步骤讲解清楚,然后再结合真题做好分解演示。把技巧掌握好了之后,后面的实战练习题基本上就自己尝试用技巧解题,像资料分析题,用上技巧之后就能快速定位到关键数据列出公式,再用上对应的速算技巧,很快就可以把答案计算出来。边听课边刷题强化的方式下,行测的解题技巧和申论的答题方法就都掌握好了。剩下的时间就用真题进行模拟考试,让自己尽快进入到应试答题状态中。就是按照这样的方式,我顺利拿下笔试高分进面,最终以笔一面二综合第一的成绩上岸。祝大家也能拿下好成绩,成功上岸心仪岗位!
哈喽各位备考山西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们,元旦刚过,今天山西省公务员局就发布2023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啦!大家可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看具体的公告内容,2023山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今日已开启,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24:00。
一、2023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今日开始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具体方式见《报考指南》。
二、2023山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者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考录程序。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高顿1V1公考规划,助你突破笔试瓶颈
兴和县人事考试
1、人事部考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考试。 2、人事考试的中心主要负责承担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 3、负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的国家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以及与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管理,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编写有关考试大纲及教材,指导和协调地方实施考试等工作。每年承担的政策性考试多达二十余种,并为上百家组织机构提供考试服务。
人事考公布考试时间在人事考试网看。中国人事考试网网站简介:承担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中央组织部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工作。
兴城人事考试公告
山西省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24:00。
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具体方式见《报考指南》。
报考者报考职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14:00至1月16日12: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14:00至1月16日18: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3年1月17日12:00前查询。
笔试时间和地点:
1、2月2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
2、2月26日上午9:00-11:00专业科目考试。
为方便考生参考,本次考试在11个设区的市设置考点,由考生就近自主选择。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笔试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以上内容参考: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哈喽各位备考山西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们,元旦刚过,今天山西省公务员局就发布2023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啦!大家可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看具体的公告内容,2023山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今日已开启,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24:00。
一、2023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今日开始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10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具体方式见《报考指南》。
二、2023山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者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考录程序。
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高顿1V1公考规划,助你突破笔试瓶颈
12月18日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山西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定于2023年1月7日、8日举行,考生可重新选择(确认)考试地点。现将山西考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方便考生参考、减少人员流动,山西考区将在11个设区的市设置笔试考点。选择在山西考区参考的考生(含专业科目考生)可就近选择本人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的市参加笔试。二、考试地点重新选择(确认)后,不得修改。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考试地点进行重新选择(确认)或者提交退费申请的,视为在初始选择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四、已在山西考区确认缴费的考生,如选择放弃考试,考试费将于2023年1月15日前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五、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我省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必要的防疫措施。请考生持续关注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按照规定进行考前准备,并配合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12月18日来源 |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编辑 | 王妍责编 | 杨瑾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嘉兴人事考试公告
2014年下半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桐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本次桐乡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4年下半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聘范围和对象:1、具有桐乡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9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个别短缺专业面向嘉兴市、浙江省、全国范围内招聘(详见招聘计划);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户口不限。(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3、年龄18至35周岁(1978年9月25日至1996年9月25日期间出生)。应聘卫生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生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卫生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生岗位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中专。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9月25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必须在2014年9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三、招聘程序和办法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9:00-9月28日17:00。报考人员在嘉兴考试培训网()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9月25日-9月29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9月28日17: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3、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9月26日9:00-9月30日16: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每人80元。规定时间内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邮政储蓄、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14年10月22日-10月24日登录嘉兴考试培训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二)笔试。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4年10月25日,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个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加分: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规定,退伍义务兵的笔试成绩上浮10%、复员士官上浮15%、转业士官上浮20%。(三)资格复审。面试前,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在规定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编事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四)面试。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总成绩(为两门笔试科目成绩及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符合条件的面试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计划中市团市委青少年宫舞蹈教师岗位,卫生局所属医疗单位护师、护士岗位,卫生局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生岗位,面试方式另行安排)。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六)体检、考核。体检、考核由市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的人员不得递补)。(七)公示、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桐乡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四、其他事项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9月25日—9月28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2、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3、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4、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我局无关。咨询电话:。查询网站: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桐乡人才网()嘉兴考试培训网() 详细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尚智群共享!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17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458名,其中:市级机关及所辖单位44名、南湖区28名、秀洲区21名、嘉善县75名、平湖市66名、海盐县77名、海宁市84名、桐乡市63名。 此外,全市还计划考试录用选调生村官20名,具体要求及计划表见省公告。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考试培训网() 报考县(市、区)机关的,也可以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南湖区:嘉兴南湖人才在线() 秀洲区:浙江嘉兴人才人力网() 嘉善县:嘉善人事人才网() 平湖市:平湖人才信息网() 海盐县:海盐人事人才网() 海宁市:海宁市人才网() 桐乡市:浙江桐乡人才网()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全市各级机关招考范围和对象为: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嘉兴市常住户口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17年3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和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大专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2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3-2017年,依此类推。 3.县级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报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5.乡镇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嘉兴市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 “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上述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要求军事技能测评达标。 4.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达标。 5. 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6. 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招考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3月11日0时—3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2017年3月14日0时—3月16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考生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后,由市残联进行身份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后再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3月16日17时—3月20日24时。 招录机关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3月21日0时—3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24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3月21日0时—3月30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一)报考市级机关单位职位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A卷) (二)报考县级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除以下(三)、(四)、(五)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三)报考行政执法类(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和县级以下公安、综合行政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四)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 招考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五)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科目与行政执法类相同,4月23日上午9:00—11:00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考试地点在嘉兴市或所辖县(市)。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7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招考的,按1:3确定面试对象。 法院、检察院、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工作由嘉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按1:4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军区组织实施,军事技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执行,三项目总分达不到18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技)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上述职位在体(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 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面试成绩÷2。 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会同招录机关单位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体检,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强制隔离戒毒系统人民警察人员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 对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优秀村干部考察按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 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应在考察期内作出。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县以下机关面向大学生“村官”和优秀村干部考录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注意事项 (一)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四)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3月29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八)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计划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九)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跑只测试1次。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单位反映。 (十二)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三)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公务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已在《2017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十五)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 浙江省公务员局 ; 嘉兴市 、82521775; 南湖区 82838339、82838083; 秀洲区 82721930、82720017; 嘉善县 89105835、84228320; 平湖市 85060570、85061010; 海盐县 86035228、86110046; 海宁市 89232899、87288846、87288873; 桐乡市 88110810、88105389。附件: 2017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泰兴人事考试公告
考试时间是2021年10月23日。在2021年度成都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中,我们可以看到下半年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的举行时间定格在10月23日。
2021年各地事业单位考试具体时间略有差异,比如,据四川省《绵阳市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公告(考试招聘)》(发布时间2021年8月12日)知: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8月22日—8月26日下午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8月27日下午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8月28日下午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9月12日至2022年9月16日;笔试考试时间:2021年9月1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1 事业单位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举行,具体日期因不同机构而异。2 通常情况下,上半年的考试时间一般在3月至6月之间,而下半年的考试时间则在9月至12月之间。3 建议关注招聘机构官网或公告,及时获取最新的考试时间信息。
目前2023年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的具体时间还未公布。一般而言,江苏事业单位招考的考试时间通常在每年的3月至5月之间,而成绩公布的时间则是根据具体考试时间来定的。因此,2023年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的成绩公布时间目前还无法确定。您可以通过关注江苏人事考试网、江苏省招考中心官网等渠道,及时了解最新的考试信息和公告,以便及时获取成绩公布时间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