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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事考试网提醒您:2015陕西公务员考试已于4月25日进行了笔试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2015年5月19日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政府门户网或省公务员局网查询。点击进入>>>2015陕西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面试名单预计在6月中旬发布。
点击查看》》2015陕西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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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5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3月30日0:00至4月3日笔试时间:4月25日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21日0时至4月24日24时笔试成绩查询:5月中旬面试时间:7月初官方网站:陕西人事考试网加油吧祝你好运请采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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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事考试网提醒您:
2016陕西省考时间尚早,您可以先关注一下2015陕西省考。2015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在2015年3月份发布,考生可及时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第一时间了解2015陕西公务员考试相关资讯!同时,陕西中公教育建议考生现在可以准备了,陕西中公教育每日也会发布一些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供考生参考。
点击查看》》2015陕西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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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将会在3月底发布,3月份报名,4月份笔试。
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7日至1996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016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汇总
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根据告知制要求,应试人员需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请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具体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为减少应试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和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 作弊行为,要求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31日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11月1日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附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附件)。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按照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8月11日至18日17:00; 失信人员现场核查时间:8月17日至18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8月11日至19日17:00止。 (二)网上注册 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报名网址:应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应试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制后,首次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应试人员,即可进行报名信息录入。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无法核验”和“核验不通过”的应试人员,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 图片,方可继续报名流程。 (三)网上报名 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条件要求的有关资料原件彩色 图片,并完成报名。 如因个人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考试资格或考后合格成绩无效等后果,责任自负。 失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现场核查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一层考务大厅,对外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现场核查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1份; (4)社会工作师(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提供)。 应试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 (四)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核,即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合格标准公布后一周内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将取消合格成绩,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五)网上缴费确认 应试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应试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5元。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477号)规定,高级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 需要开具发票的应试人员,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注意: ①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②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文件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应试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七)由于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九)中国人事考试网()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应试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 证资讯。 考务咨询电话:,。 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十)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58124856、58124841、58124842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附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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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将会在3月底发布,3月份报名,4月份笔试。
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7日至1996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016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汇总
您好, 中政行测 和 中政申论 备考平台为您解答!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
目前2014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还没有出来,你可以参考13年的时间提前进行备考。
公告发布:2013年5月29日
职位表发布:2013年5月29日
大纲发布:2013年5月29日
提交报考申请:2013年6月5日8:00至2013年6月9日18:00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2013年6月5日8:00至2013年6月11日18:00
缴费截止时间:6月11日24时
不足比例改报:2013年6月13日9:00至16:00
打印准考证:6月25日至6月28日24时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9日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29日
行测: 9:00-11:00 申论: 14:00-16:30
若仍有疑问,欢迎到"中政行测"和"中政申论"在线备考企业平台进行提问!
公务员考试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报名阶段。通过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进行筛选,选择出自己适合报考的目标职位。公务员考试报名一般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这一阶段大多在公告发布后1周左右开始,考生可通过相关链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考人员登录相关网站后,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真实、准确的报考申请材料。在报名后,报考人员要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结束后的两天,只能查询是否通过,不能再改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成功几天后,需登录网站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采取网络的方式进行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应在相关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2、考试阶段。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要登录相关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个别单位会增加专业考试或外语测试。考生要根据自己所报考的岗位来做准备。3、体检考察。在通过了考生最为关注的考试的阶段之后,公务员考试仍未完全结束。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这一阶段的安排,不同的部门也会有所不同。4、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各个阶段的审核,招录机关将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公务员局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您好, 中政行测 和 中政申论 备考平台为您解答!
2015年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还没有出来,预计考试时间为4月份,
在具体的考试公告出来前,你可以参考2014年的考试信息提前进行别考:
网上报名:2014年3月18日-22日
资格审查:2014年3月18日-23日
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
报名网址:陕西人事考试网()
陕西省考考查的公共科目为行测和申论,如对考点不熟悉,可以自己到书店购买教材进行学习,也可以到中政行测和中政申论申请历年的考试真题进行学习,通过真题熟悉考点和难点。
跟多考试资料,可到一品公考论坛进行下载和学习。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中政行测在线备考平台"和"中政申论在线备考平台"提问,我们会及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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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事考试网提示您:
2015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公布,考试大纲会在公告出来后发布。
以下是历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相关政策(仅供参考):
公告时间:3月-5月
考试时间:4月-6月
招考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 ? ?要求的工作能力。
招考对象: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出公告前一天落户都可以);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上述三种情形之外在陕西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报考特设职位的人员。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报考相关职位:
年应届(含2013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的2012年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人员报考选调生职位中法院系统职位的;
选调生: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的简称,这些毕业生将直接进入地方基层党政部门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以研究生学历为起点职位的;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法医职位的。
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满分均为150分。(13年开始)
考试时间: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考试地点:
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和省垂直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考区参加笔试;
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政府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
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6]+面试成绩/2
公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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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网站最权威:1、陕西省公务员局网2、陕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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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你可以登录陕西公务员考试网。通过对近几年的招考人数分析,2014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招考人数应该在3000人左右,这直接关系到录取率。建议考试提前做好备考准备。
更多关于2014陕西公务员考试信息欢迎访问公务员考试网。感谢您对中公网校的支持与关注,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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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2013年因政策调整,陕西公务员考试时间推迟至5月。2014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尚未公布,预测会于3月发出招考公告,请各位亲爱的考生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以及我们的微博、微信平台,我们会在公告发出的第一时间传达给大家。关于招考公告具体要求,可参见2013年招考公告。(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1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根据告知制要求,应试人员需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请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具体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为减少应试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和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 作弊行为,要求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31日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11月1日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附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附件)。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按照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8月11日至18日17:00; 失信人员现场核查时间:8月17日至18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8月11日至19日17:00止。 (二)网上注册 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省)填写信息,完成注册。 报名网址:应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应试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制后,首次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应试人员,即可进行报名信息录入。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无法核验”和“核验不通过”的应试人员,可继续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 图片,方可继续报名流程。 (三)网上报名 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报名条件要求的有关资料原件彩色 图片,并完成报名。 如因个人上传图片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考试资格或考后合格成绩无效等后果,责任自负。 失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现场核查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一层考务大厅,对外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现场核查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1份; (4)社会工作师(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提供)。 应试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 (四)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采取考后资格审核,即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合格标准公布后一周内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审核不通过人员将取消合格成绩,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五)网上缴费确认 应试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应试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5元。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477号)规定,高级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 需要开具发票的应试人员,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注意: ①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②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文件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五)应试人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应试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七)由于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九)中国人事考试网()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应试人员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 证资讯。 考务咨询电话:,。 接听时间: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十)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58124856、58124841、58124842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附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7月9日、10日在全省11个市区政府所在地统一组织实施为了更好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一、疫情防控须知1.近期多地突发疫情,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2.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3.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笔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禁止进入考点。4.考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5.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须认真阅读并签署健康承诺书。考生参加首场考试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6.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7.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8.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关于陕西省2022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补充公告》和《陕西省出行防疫政策措施》,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9.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考场所在市(区)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二、考务须知1.考前30分钟,报考者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应前往考务办,经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2.考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报考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全程不得提前交卷退场。3.报考者需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和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4.报考者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应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拍照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报考者不得传递任何物品。报考者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区、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安检无误后按照准考证规定座位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5.本次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卷卡合一”的方式印制,配套答题卡在试卷的封底内页,请报考者沿裁切线将答题卡小心撕下,注意保持答题卡的整洁;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报考者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上作答,卷卡不一致将影响报考者考试成绩。6.试卷发放后,报考者首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开考后,无特殊情况(印刷质量问题等),不允许更换答题卡,包括各科目答题卡被撕坏或有折痕、申论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答题前,须仔细阅读报考者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自负。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按违纪处理。7.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报考者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8.考试结束铃响,报考者应立即停止答题(含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取,报考者须当面将试卷、答题卡交于监考人员,待其收齐清点无误后,在座次表上签退,领取本人身份证件后离场。报考者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法、违纪处理。9.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10.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违纪情况向所在单位通报。替考、电子作弊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1.请报考者于7月4日8时至7月9日8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其内容。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12.报考者应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留足防疫检测时间,防止误考。同时因考点不允许车辆进入,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13.考务三、部分法律法规提示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损坏、撕毁试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内容。对违反者,将视情节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四、《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摘录第六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二)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三)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四)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五)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七)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七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二)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三)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四)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五)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六)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七)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二)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第十二条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的;(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四)通过搞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录用机会、经济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的;(五)购买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六)其他扰乱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的行为。第十三条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报考者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应当将其违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单位。第十五条报考者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用信息共享等管理。严惩考试作弊犯罪维护公正考试秩序考试作弊纳入失信名单全国实施联合惩戒各位报考者请仔细阅读以上事项,预祝考试顺利!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7月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