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招募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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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网招募资格审查表

人事考试网招募资格审查表

需要打印供原件校验使用。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

可以在报考该公务员的网站进行打印。打开之前报名的公务员网站登录进入,点击打印资格复审表并按照页面给出的操作提示就可以完成打印。具体的以安徽省公务员考试为例,打印方法如下:

1、在电脑的的百度上输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2、在出现的该网站页面中点击公务员考试服务平台进入。

3、页面跳转以后点击之前报考的对应公务员考试项目进入。

4、在出现的页面中点击考生报名进入。

5、此时在出现的登录界面中输入对应的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

6、在出现的登录界面中输入对应的账号和密码点击登录。

7、页面跳转以后登录进入到该网站后台,可以看到当前报名缴费已经成功。点击左侧的打印资审表按钮进入。

8、此时在出现的页面中可以看到弹出的打印对话框以及对应的审查表,选择需要的打印机。

9、选定打印机以后点击页面底部的打印按钮就可以完成该表格的打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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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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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多地发布了2021年一级建造师纸质证书发放的通知!已发布领取合格证书通知的省份有天津、西藏、大连、重庆、山东聊城、浙江、上海、甘肃、广西、四川(自贡、雅安)、湖北等11地,后续各地区更新,小编会在公众号发文告诉大家,每天记得来看看推文,防止错过重要消息哦!快来看看,你的省份公布了没有,具体怎么领取?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赶紧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01西藏各位考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一级建造师考试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西藏考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含增项)职业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月15日至2月27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选择以下方式之一领取证书。方式一:现场领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现场领取。方式二:委托领取。如需委托他人代领,请填写《资格证书代领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委托书到现场领取。方式三:邮寄领取。如需邮寄领取资格证书,请填写《邮寄服务申请书》经核实无误后,我中心及时办理邮寄业务。现场领取地点: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后台32号窗口)。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2月1502大连各位考生:参加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2022年2月17日起,可采取邮寄或现场的方式办理证书领取事宜。一、邮寄领取请考生扫描下方邮政速递二维码合格证书邮寄业务,并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EMS“货到付款”的方式邮寄考生的合格证书以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为确保证书安全,领取证书时收件人需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二、现场领取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考生身体健康,本次证书领取原则上采取邮寄的方式领取,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到现场领取的,请领取人员按照防疫有关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管理。领取时间及地点:自2022年3月2日起,周一至周五8:30-11:2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一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领取证书。需携带材料: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1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用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由本人存入个人档案。2.代替他人领取:需持代领人及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1张考生的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特别提醒: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要求,自2021年12月16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通知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2022年2月14日03重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一级建造师资格等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纸质证书已送达我市,为减少人员聚集,证书采取邮寄方式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办理流程(一)证书领取编号。资格证书领取编号请填写“0000”。(二)信息采集。考试及复审合格人员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根据提示登记收件信息。(三)采集时间。信息集中采集时间为2022年2月16-27日。二、集中发放工作安排信息集中采集结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表格打印、分类、封装工作,于3月3日陆续寄出。三、其他事项(一)资格证书邮寄是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方便考生取证推出的便民服务,考生选择邮寄即表示接受由邮政速递人员代替自己现场领取资格证书并进行邮件投递,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签收的领取方式。邮寄费用由考试合格人员自理。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审批服务结果邮寄送达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收件时支付。(二)考生本人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在邮寄工作结束后到我中心现场领取,领取时间:2022年3月4-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大厅(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领取时做好自身防护,全程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于14天内低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还须提供48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建议采取邮寄方式领取或暂缓领取证书。(三)为保证邮寄效率,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资格证书领取编号、收件地址、本人联系电话等收件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可能影响证书投递。(四)签收的邮件内应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两份(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打印并签章)、资格证书共两项资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1份装入本人人事档案,1份由本人保存备用。(五)领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签收的邮件内只有增项考试合格证明。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2月16日04山东-聊城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中级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师、执业药师、城乡规划师、出版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发放,请按要求前来办理。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一、邮寄领取(一)办理地址邮寄(二)所需材料证书邮寄申请系统注册需采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收件地址及电话等个人信息,请根据提示准确填写,以便证书快速顺利送达,因投递信息有误或者不详尽导致证书无法送达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三)邮寄时间2022年2月17日-2022年4月30日。(四)邮寄服务相关事宜1、邮寄服务提供商:中国邮政速递(EMS)代理邮寄,使用实名制邮寄。2、邮费:聊城市内15元/件,市外20元/件。邮费采用到付方式,收件人签字、收件人支付。3、邮寄进度查询4、邮件在寄递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请与中国邮政速递协商解决二、现场领取(一)领取地点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东昌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四号窗口),咨询电话:。(二)所需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领应提供代领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三)领取时间自2022年2月17日开始(非工作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2月17日05甘肃各位考生:????甘肃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将于2月21日起开始发放。证书发放开通“邮寄办、网上办”的不见面服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纸质证书领取建议选择邮寄方式。一、纸质证书邮寄申领申领人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进入“人事考试”栏目,点击“资格证书办理”,在线注册后选择相关专业证书申领,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寄送信息。证书委托中国邮政特快专递代理寄送,由申领人自行承担快递费用。二、纸质证书现场领取现场领取地址: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8楼办证大厅)。本人领取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三、出版专业省内成绩合格证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省内合格考生无纸质证书,请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在“人事考试”栏目,点击“资格证书办理”,打开“电子证书”打印即可。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2022年2月14日06天津特别提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目前无法安排证书现场集中发放。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尽量选用邮寄方式取证,以免延误使用。各位考生:为满足广大考生需要,方便考生尽快取得证书,减少考生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合作,开通2021年度审计资格证书、出版资格证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含增报专业)及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含增报专业)邮政EMS寄递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邮寄内容1、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2、增报专业考试《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二、办理邮寄手续的时间1、邮寄信息采集时间:2022年2月11日上午9:00开始至2月19日下午16:00结束。2、缴纳邮寄费截止时间:2022年2月21日下午16:00。三、邮寄费用及寄递时限根据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规定,证书邮寄资费标准为:市内11元、外省市17元。市考评中心将在邮寄结束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内通知证书寄出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可在邮件寄出后登录证书网上邮寄系统,在“我的订单”内查询邮件编码,根据邮件编码拨打11183或登录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官网查询邮件投递进度。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目前无法安排证书现场集中发放。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尽量选用邮寄方式取证,以免延误使用。四、邮寄系统登录方式1、“证书网上邮寄系统”2、“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点击页面右侧“网上办理证书邮寄”,进入“证书网上邮寄系统”。07广西各位考生: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寄递证书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考试证书发放系统并按要求填写本人邮寄地址等信息后即完成证书申领(免付邮费)。证书将通过邮政EMS寄递,物流信息可通过查看EMS所发短信或接听快递人员的电话获知,领取证书时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EMS寄递服务二、现场领取本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办理证书领取手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如需委托他人代办,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委托书(委托书模板.doc)。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2022年2月16日08上海关于领取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纸质证书的通知各有关考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2月17日起,一级建造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现将领取上海市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纸质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快递领取为方便领取纸质证书,考生可选择快递服务领取证书。(一)快递申请集中受理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3月31日集中受理时间之后仍继续提供快递服务。特别提示:近期发放证书数量多,为确保证书安全,将分批次发放,请耐心等待。(二)快递申领流程1.通过手机扫描以下“证书预约快递申请”二维码,在线填写考生姓名和报名证件号后八位,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快递下单申请,务必提供准确的收件信息。2.快递费用(到付)由考生承担,费用标准以顺丰速运官网公布信息为准。3.关注顺丰速运微信公众号,一般可在下单申请后72小时左右通过预留手机号码注册查询物流信息及下载电子发票;周末及节假日仅受理快递下单,不寄送,时间相应延长。4.发现物流信息异常及时联系,顺丰速运证书投递5.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收取快递(增报专业考生袋内装有成绩合格证明一份;全科专业考生袋内装有资格证一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不再配发)。二、现场领取根据本市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徐汇校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暂停现场领取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2022年2月21日09浙江10四川-(自贡和雅安)证书发放通知(更新至2022年2月)为了确保证书安全,进一步规范证书管理,各类证书自发放之日起3个月内实行专人定时发放,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周一(工作日),超过3个月实行电话预约(预约电话:2210398)。需申请邮寄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证书邮寄”栏目申请邮寄。发放范围:网络报名时所选考区为自贡的合格人员领取时间:星期一上午9:00—11:50,下午2:30—17:50(遇到大假顺延到节后第一天)领取地点: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服务大厅(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进大门后左转到1号楼乘坐观光电梯上2楼服务大厅领取要求: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需凭双方身份证原件关于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考试证书的通知(20220217)为方便考生领取证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本人领取: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含电子社保卡)前来领取证书。他人代领:请携带代领人与被代领人两个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领取证书。领取地点: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2年2月17日11湖北好了,2021年考过的学员快去领证吧!2022年想领证的学员,咱们要先上课,努力备考!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三境教育双师教学,带你轻松拿证!

需要打印供原件校验使用。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

人事考试应聘资格审查表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5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09:00至11月29日17: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1家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共5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选调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选调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高质量发展研究院,主要承担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规划编制、政策评估、决策咨询、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高质量发展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智库联盟;开展校地合作,推动成果转化、产业转移;承担城市治理、社会治理和基层治理领域理论研究、实证分析、政策预研、决策参考、智库建设等职能。 二、选调对象及范围 符合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调查研究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4.具有成都市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身份。 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原单位审核同意应聘,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8.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在新聘用(录用)试用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1年11月16日09:00至11月29日17:00。 2.网上缴费:2021年11月16日09:00至11月30日17:00。 3.准考证打印: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0日。 4.笔试时间:暂定12月11日,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于12月上旬在成都市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1年度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1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登录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个人简历”栏须注明是否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奖惩情况”栏注明年度考核等次情况,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室和选调单位负责的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1年12月2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因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办理需提前预约,预约电话:。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选调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或取消该选调岗位。选调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1年12月2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选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12月11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专业科目笔试、面试由我室和选调单位组织。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60%、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专业科目笔试为《综合文稿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绩各占40%、6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综合文稿写作》×60%)。笔试大纲见《2021年度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大纲》(详见附件2)。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临时旧版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后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我室和选调单位依据选调岗位及选调人数,按照公告岗位条件表中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于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在选调单位进行(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1,请提前咨询或查看公告)。面试前由本人持《准考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需现场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提供进入事业单位的录用文件或《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批表》复印件;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原件校验合格后,考生现场签订《考生诚信书》,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选调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同一选调岗位的选调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选调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办理。 七、体检 我室和选调单位依据选调岗位及选调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室和选调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室和选调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室和选调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室和选调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我室和选调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和选调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职称、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室和选调单位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办理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原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须放弃原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重新按选调岗位确定为事业人员。拟聘人员应在选调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选调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选调工作。整个公开选调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我室或所属选调单位岗位表(详见附件1)中电话咨询。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负责解释。 十三、特别提示 公开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室和选调单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选调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我室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21年度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一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1年度成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大纲

需要打印,通过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及时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备案表

下载发送。1、人事考试网要求的供学历备案表先登录学信网,点开高等教育信息。2、申请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看已申请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右上角下载报告后直接发送考试网即可。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4)已盖章的参

新疆人事考试资格审查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经乌鲁木齐海关党委研究,2023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所属事业单位简介(一)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是隶属于乌鲁木齐海关的暂未分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乌鲁木齐海关指定区域环境卫生、绿化、人防、消防、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公务用车、职工食堂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中国海关传媒中心是海关总署直属事业单位,中国海关传媒中心新疆教务老师站是中国海关传媒中心派出机构,负责乌鲁木齐海关关区新闻宣传工作。(二)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是隶属于乌鲁木齐海关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涉及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进出口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生态环境安全的实验室检验、检疫、鉴定、归类化验等相关工作。中心主要办公区域在乌鲁木齐市,在塔城、阿勒泰、哈密、石河子、库尔勒、阿克苏设6个分场所。拥有国家棉花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番茄制品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中亚地区动物疫病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煤化工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新疆果品有害生物检疫鉴定重点实验室等5个重点国家实验室,4个区域实验室、6个常规实验室。拥有各类检测设备2000多台(套)。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3396项,涵盖动植物检疫、食品(化妆品)、化矿金、轻工、机电、纺织、归类化验等专业领域。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72人,其中高级职称24人,学术带头5人。近年来中心获省部级科技立项12项,获得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标准立项13项,发布2项,发表专著6本,发表论文49篇,获省部级奖励18项。(三)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乌鲁木齐海关口岸门诊部)。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乌鲁木齐海关口岸门诊部)是隶属于乌鲁木齐海关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出入境人员及口岸人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国际旅行健康指导和服务、传染病医学排查、媒介生物监测及口岸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支撑等相关工作。中心实验室由口岸传染病监测区域中心实验室、艾滋病区域中心实验室和常规实验室组成。2006年纳入CNAS17025管理体系认证,现认可项目31项,实际检测能力120项,包含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甲类、乙类传染病,如新型冠状病毒、中东呼吸综合症、流感病毒、登革热、基孔肯雅热、鼠疫菌、汉坦病毒、钩端螺旋体等国际国内传染病检测项目。实验室有实时荧光定量PCR仪、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全自动核酸检测一体机、脉冲场电泳仪等大型国内(区域)先进仪器设备130多台套。近年来中心主持完成海关总署科研项目2项,参与海关总署科研项目3项,2020年承担完成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专项1项。取得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发表北大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论文15篇。(四)伊宁海关技术中心。伊宁海关技术中心是隶属于伊宁海关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伊犁区域内涉及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进出口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验室检验、检疫、鉴定、归类化验及出入境人员实验室医学检查、传染病监测、预防接种、健康咨询等相关工作。中心有全国唯一的酵母产品检测国家重点实验室。具备归类化验、商品检验鉴定、食品复检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资质,可开展检测项目800多项,通过认证认可489项,涉及31类产品。实验室有检测设备770多台(套),包括飞行质谱仪、液相质谱联用仪、数字PCR仪等高精尖仪器。中心有专业技术人员21人,其中高级职称11人,学术带头人3人。近年来主持和参加国家级课题7项、省部级课题32项;主持和参加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15项,编撰著作10部;获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25项;发表科技论文115篇,SCI收录3篇。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五)阿拉山口海关技术中心。阿拉山口海关技术中心是隶属于阿拉山口海关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博州区域内涉及国门生物安全、食品安全、进出口商品、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实验室检验、检疫、鉴定、归类化验及出入境人员实验室医学检查、传染病监测、预防接种、健康咨询等相关工作。中心有石油化矿产品检测国家重点实验室、新疆出入境矿产资源与化工品安全技术实验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等多个检测实验室。实验室拥有液质质、X荧光光谱仪、ICP等离子发射光谱仪、HORIBA红外碳硫仪、HORIBA X 荧光定硫仪、ISL全自动馏分仪、全自动粘度仪、中和值滴定仪、全自动卡尔费休水分仪、全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HP6890气相色谱质谱仪、微生物酶联免疫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菌落分析仪、生物安全柜、智能人工气候箱、定性PCR仪等检测技术设备518台(套)。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其中高级职称4人,学术带头人2人。近年来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厅局级课题30多项,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6项;负责和参与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20多项;申请并获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18项。编写和参与专著4部,在《光谱学与光谱分析》、《石油炼制》、《植物检疫》和《预防兽医学报》等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二、招聘范围及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及具体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三、招聘岗位详见《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四、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五)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能力;(六)其中部分岗位要求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少数民族应聘人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MHK成绩达4级;(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八)报考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九)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是指即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是指即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网站首页【热点】-【公务员考录】板块下)、智考中国(网址:)发布,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公布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至2月21日。(二)报名。报考者登录智考中国、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10:00至2023年2月21日19:00截止。2.报名方式:(1)报名系统(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注册登录):invitation/notice/219按要求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认证(2023年毕业生可暂不上传)、高校未就业证明等相应材料。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报名表被退回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2月23日18:00前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表,逾期未提交报名表的视为报名失败。(2)资格审查: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对照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10:00至2023年2月23日19:00截止。(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11日10:00开始至2月24日19:00截止。缴费入口:victory/application/index。资格审查通过后,缴费金额95元。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2份《报名表》,资格复审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2月27日10:00至2023年3月3日17:00截止。请报考人员登录(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victory/examination/index网址查询、下载准考证(登录账号为考生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方式请选择“手机登录”)。3.、3627616(乌鲁木齐海关人事处),每日9:00—12:00,13:30—18:00(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有关岗位专业条件请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4)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限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5)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如出现多名博士研究生报考同一岗位的情况,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后,报乌鲁木齐海关党委研究录用名额。(三)考试。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和答卷。笔试成绩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2.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3月4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3.笔试内容:采取现场笔试的方式进行。突出“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按照动植物检疫、食品安全、化矿金、综合4个大类由第三方单位组织命题,满分100分。笔试试卷按考前机密、考后秘密的原则,保存1年。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岗位公开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不参加笔试。5.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入围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前3天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围面试。6.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四)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上发布的通知为准。2.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的资料:《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名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在线认证材料、毕业论文(装订版)、社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及单位鉴定(没有可不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附件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3.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五)面试。1.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通知。应聘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3.面试结束后,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4.博士研究生面谈考核时间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六)体检。1.体检在乌鲁木齐海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2.体检从自治区人社厅指定的三甲级医院中选定1家作为体检医院。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乌鲁木齐海关另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3.体检结果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七)考察。1.乌鲁木齐海关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本人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八)公示。经乌鲁木齐海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将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九)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等相关规定,初次就业的新招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使用期限以实际招聘人员情况确定。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七、工资福利待遇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纳入事业编制。八、纪律要求(一)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二)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九、招聘监督乌鲁木齐海关监察室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纠正和处理招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违纪人员进行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十、其他事项(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告。(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按要求及时关注智考中国及乌鲁木齐海关门户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乌鲁木齐海关负责解释。附件1: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附件2:乌鲁木齐海关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附件3: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4318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其中:(1)报考地(州、市)及以上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2)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考的职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考报名第一日。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考条件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二、时间安排(一)报名、缴费时间报名时间:1月28日10︰30—2月3日18︰30缴费时间:1月29日10︰30—2月4日18︰30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录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二)笔试时间(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月26日《公安专业科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以及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三、考录程序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笔试之后,选调生考录程序单独进行,另行通知。公示前,各环节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根据实际需要,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组织补充招录工作。(一)报名及资格初审1.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职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1)网络报名。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须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系统程序会自动提示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提交各招录机关(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是否通过系统会自动提示。凡职位有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附件3)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要求详见附件4。 ?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2. 相关费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1)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等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可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等手续。(2)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二)笔试(各科目考试安排见准考证)1.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对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申论》试题。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各地(州、市)、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勤务类职位采用行政执法类《申论》试题考试。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2. 加试科目(1)《公安专业科目》各类各级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6)。(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 笔试加分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围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4. 考试要求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5. 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统一命制。6. 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其中,对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南疆四地州、抵边县市,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不明事宜,可咨询报考职位所在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单位)。(三)资格审查1. 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自治区区级机关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根据招录机关(单位)实际需要,按1:3、1:4或者1:5的比例确定(具体比例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地(州、市)及以下机关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有缺考科目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2. 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报考有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须提供相应证明:(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6)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领取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可报考南疆四地州地(州)、县(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7)报考职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3. 资格审查部门(1)自治区区级机关负责本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2)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州、市)职位的资格审查。(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分别负责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四)面试1. 面试组织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机关具体实施本地、本机关面试工作。2. 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按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录数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 专业能力测试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比不超过面试总成绩的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专业能力测试自行组织实施,地州级以下机关专业能力测试由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组织实施。(五)总成绩计算1. 公共科目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2. 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考试×3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六)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其中4×10米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次达标视为合格。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7)执行。(七)体检1. 体检组织和标准按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在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2. 体检要求体检人员按照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录机关(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经地(州、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根据不同情形按照“当场、当日、7日内”时间段规定的复检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8)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八)考察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按规定对报考本地、本机关的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应当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标准,结合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被考察人员应认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附件9),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九)公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十)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初任培训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新录用公务员须参加初任培训,初任培训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一)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须强化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监督。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成督导巡视工作组对全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督导巡视。(二)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考官以及报考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三)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五、信息发布本次考试录用《招考公告》在新疆党建网()、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网络报名、成绩查询、公示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实施。本《招考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六、政策解释本《招考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发布的联系电话,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解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4.?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报名职位报考说明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7.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8.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10. 咨询、服务电话及监督网址11. 2023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原文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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