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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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4年兰考县事业单位专业人才招聘情况一览表.xlsx
兰考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伊河路26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江南映象酒楼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省人事考试中心楼下(未来大道)电话: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乡镇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经兰考县委、县政府研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6号令)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意见》(豫人〔2003〕74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工作人员。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乡镇工作岗位,提高该县乡镇工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乡镇工作人员50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2015年毕业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违纪受过处理的; 4.在岗的特岗教师;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招考信息 招考信息在 兰考人才网 、兰考县政府网、兰、兰考手机报发布招考信息,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0日至3月15日。 (二)报名地点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老十中院内西一楼人才交流中心,兰考县城关镇中原路44号)。 (三)报名方法 1.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2015年毕业生持双向就业协议书及所在高校证明,证明其身份、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本人填写《兰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交纳报名费、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共计150元,交纳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持身份证现场照相。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缺少有关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招聘人数。 (四)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 兰考人才网 。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基本技能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两科。 2.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在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3.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00分,行政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行政能力测试成绩的平均分数。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所有面试人选的面试顺序抽签确定,每人面试时间10-15分钟。 3.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行为举止及逻辑思维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4.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从外地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当场亮分。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由学校(单位、行政村、街道等)及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二是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再审查,并与报名表进行再次核对,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审核与审批 (一)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二)公示结束后,填写《兰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核表》等有关表格,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三)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签订合同,工作满三年方能调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九、纪律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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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甘肃2023年二建报名时间
2023年甘肃二建报名时间暂未公布,预计在2023年3月初开始报名。参考2022年甘肃二建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9:00至2022年3月16日18:00
二、甘肃2023年二建报名流程
1、考生注册。报名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需要注册用户信息(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随时登录查看报考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2、上传照片。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
3、填报信息。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毕业证、身份证扫描件(增报人员需上传资格证书扫描件)。凡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打印报名表。报名人员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报名表,留存备用。在打印报名表前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止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防止传错照片等,务必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打印报名表。(未按系统要求打印报名表的考生将无法继续报名)报名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再修改。
5、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在打印完报名表后等待网上资格审核,政策咨询、报名条件及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解答、报名人员信息修改等问题,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
咨询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16日(不含节假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6、网上缴费。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3月7日至3月18日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缴纳考务费和考试报名费。缴费成功后,除政策因素外,原则上不予退费。需要开据发票的考生,可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点击便民服务专栏中“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在查询(打印)中选择票据查询打印功能,输入缴款码信息自行打印非税发票,发票只能打印一次。
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90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均为61元(收费依据详见甘发改价格〔2020〕546号)。
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5元考试报名费(收费依据详见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甘价服务〔2005〕280号,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甘财税法〔2020〕3号)。
7、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人员必须于2022年6月7日至6月12日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系统或者登陆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人事考试”栏目,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页,选择“网上报名”,按照流程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甘肃省2021年度审计(初中高级)、统计(初中高级)和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专业资格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证书发放开通“邮寄办、网上办”的不见面服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纸质证书领取建议选择邮寄方式。 一、邮寄申领 申领人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进入“人事考试”栏目,点击“资格证书办理”,在线注册后选择相关专业证书申领,准确填写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寄送信息。证书委托中国邮政特快专递代理寄送,由申领人自行承担快递费用。 二、现场领取 现场领取地址: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8楼办 证大厅)。本人领取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 三、审计专业省内成绩合格证明 审计专业资格省内合格只提供电子版成绩合格证明。合格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在“人事考试”栏目,点击“资格证书办理”,打开“电子证书”打印即可。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22年2月22日
兰陵人事考试中心
山东省考试中心咨询电话是:。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于1992年,为山东省人事厅所属处级事业单位,编制20名,现有正式工作人员10人。
工作内容:
(1)主要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的山东地区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及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
(2)承担国家人事部和中央有关部委委托的山东地区全国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山东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
(3)承担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考务工作;承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承担省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4)研究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计划和考区设置方案;组织制定人事考试管理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负责人事考试基础设施建设和考点考场的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对各市人事考试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5)对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人事考试诉讼、信访和举报投诉案件;负责文秘、档案、安全、保密、人员和工资等内部事务管理;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和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经费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学习、宣传、培训和研究工作等。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4年度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39名工作人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卫生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78年5月5日以后出生);5、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不限户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具有临沂市户口(须在2014年5月5日前办理完毕落户手续)或是临沂市生源(岗位对户口或生源地另有要求的除外);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4年5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经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5月5日为截止日期。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2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根据市委办公室办字[2011]148号文件规定,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3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县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乡镇(街道)卫生类和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三、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报名由市、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9日。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4年5月5日—10日17:00。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综合类、卫生类岗位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县教育部门负责普通教师类岗位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咨询电话见附件。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4年5月6日8:30—11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014年5月21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4年5月10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应聘普通教师类的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教体局二楼),应聘综合类、卫生类的到县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县政府二楼东)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三者必须提供其一)。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普通教师类岗位的,须同时提交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要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学校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其他人员应聘普通教师类岗位的,还须提交应聘教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四、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普通教师类和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见附件)。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24 日,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公布后,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岗位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按招聘岗位确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二)面试面试由市、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专业考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兰陵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应聘综合类、普通教师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对面试形不成竞争的招聘岗位,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同岗位类别其他达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岗位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兰陵县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向社会公布。五、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六、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民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七、其他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无关。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附件:
2014年度兰陵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中共兰陵县委组织部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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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申论 14:00—16: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考点交通出行要求近期全省雨雪天气较多,请考生随时关注气象预测及交通路况信息,提前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避免因交通管制影响参考。考生提前计划出行路线,并倡导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及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为确保道路畅通,考试当天交管部门将在各考点附近及道路沿线增派交警,为确保道路畅通,请考生配合交警工作。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生要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考前加强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考前尽量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N95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考试期间以及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遵守入场检验规定每场考试前,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纸质版准考证进行身份信息核验。考生前往考点学校应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遵守考试规则考前6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除规定允许携带的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削笔刀、橡皮外,不得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入考场。考生携带手机要主动关机后放在手机袋内,并写明姓名、座位号,放置在物品放置处。考生请勿携带贵重物品。按规定要求作答(一)考试用笔要求。填涂答题卡时,考生姓名、准考证号等需要填写的信息,请考生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书写,需要用铅笔涂写的部分请使用2B铅笔规范填涂。(二)《申论》主观科目答题区域要注意。参加《申论》主观科目考试时,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按小题设置了相应的答题区域,考生在作答时要注意答题区域,未在正确答题区域内作答的答案将按无效处理。按规定,各科目答题卡被撕坏或折污、《申论》更换答题思路或试题答错位置等情况,均不予更换答题卡。关于考后雷同检测根据相关规定,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在考试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抄袭他人试卷,并有义务妥善保管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答卷考后被判定雷同,双方均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关于违纪违规处理(一)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参加2023年全省公务员招录、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法检两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常规选调生选调笔试的考生将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二)考生须遵守以下考场内考试资料相关规定:1.考生不能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2.考生不能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3.考生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考务咨询联系方式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海东市人事考试中心:海北州人事考试中心:黄南州人事考试中心: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果洛州人事考试中心:玉树州人事考试中心:海西州人事考试中心: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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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是长春市人事局直属事业单位,是经长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长编 [2003]44 号)文件批准,于 2003 年 11 月由原长春市继续工程教育中心、长春市人事考试中心、长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三个机构合并组建。内部设立综合科、继续教育科、培训科、报名资格审查科、考试考核科
以下是主要职责:
1 、负责长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2 、负责国家、地方各类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
3 、负责长春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试工作。
4 、负责长春市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5 、负责长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6 、负责组织指导长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实施工作。
7 、面向社会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承担各类考试、继续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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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人事考试中心
宁夏考试中心电话是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心目前主要承担宁夏全区由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和各类社会化委托考试工作。是党和政府服务社会、评价和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
中心自组建以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正确领导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进一步拓展人事考试新领域,?逐步发展成为功能齐全、人员精干、灵活高效的人才评价服务机构。
中心愿意接受各界用户委托,提供各类人才评价和人才资源开发服务,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主要提供宁夏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考试信息、人事考试信息等。
宁夏人事考试考试机构报名事项咨询电话(工作日):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555751、555575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区直考区各位考生: 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请于2022年4月13——15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二楼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原世纪五路)领取证书。领取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区直考生邮寄邮箱请写明:报考名称,报名审核点,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身份证号,请考生不要重复发邮寄信息)。申请邮寄的考生,请耐心等待,我们会在集中发放证书后5-10个工作日邮寄。 特别提醒:考生领取证书时需佩戴口罩,如实登记、配合测量体温。 领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望周知。 盟市合格人员办理证书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69343 呼伦贝尔市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8820012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6288896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业务科: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8159295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中国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事考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2022年4月12日
2月25日,2023年宁夏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在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5个考区同步开考,共设59个考点、2546个考场。本次考试计划录用公务员1305人,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的考生达万人。
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西夏区学院东路3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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