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考务人员工作守则
人事考试考务人员工作守则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4〕32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3个级别,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级别报考。 考试设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分别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三、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参加2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二科”级别)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参加1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增报专业”级别)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四)报名条件说明 1.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许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许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许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许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见附件1。 1.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9月21日。注册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2.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8日。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 (三)准考证打印 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级别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二科”级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增报专业”级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二)考生可于2023年2月底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同)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注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资格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四)根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号)精神,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版考试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1〕347号)规定,本项考试客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 (二)考生应在考前14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四)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十、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 (三)考试咨询电话:12333 1.考试报名流程图 2.审核机构联系方式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执业药师# 导语】 从吉林省人事考试网获悉,2022年吉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9月1日-9月8日进行报名,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9月8日。 参加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3.选择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 进行在线核查。 4.选择考区 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5.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2年9月5日—9月9日。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1)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到现场的报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合格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核。 6.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考人员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后不允许修改个人信息。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无需将报名表上交考试机构审核。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5日—9月13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三)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内,报考人员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报考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四)考试大纲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三、报考条件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条件 根据《考试办法》第四条,符合《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报名有关事项 1.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2.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3.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4.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请参照《关于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说明》及《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四、告知制有关政策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可在2023年1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方式进行,详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相关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事关广大应试人员切身利 益,考务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开展考试风险梳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拟定考试实施方案和考务应急预案,提前做好人员选派、考点考场布置、考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做到考务任务明确、安全要求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1: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现场人工核查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2: 《关于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说明》及《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1).pdf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人事考试工作守则
【 #经济师考试# 导语】 无 我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重庆市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和2022年度第2次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水平测试等4项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得知,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当天前3天内2次(以采样时间为准,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1次采样时间须在首场考试当天前24小时内)重庆市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重庆市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和2022年度第2次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水平测试等4项人事考试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须完成“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并于考试前第7天起持续关注本人“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状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一)重庆市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 (二)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 (三)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建议考生提前在渝且不离渝,市外来渝返渝考生须在抵渝第一时间扫描“入渝码”,并通过“社区报备”或扫描“社区报告二维码”等途径主动向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信息,按重庆市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凡“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请勿前往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场考试当天前3天内2次(以采样时间为准,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最后1次采样时间须在首场考试当天前24小时内)重庆市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特别提醒: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考生应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确保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完成采样但检测结果未出的,不得参加考试。 参加多个考试科目的考生,只需提供符合当周首场参考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 三、考试当日,考生应按准考证要求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主动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符合规定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考试前7天内,曾出现体温≥℃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六)考试当日,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七)考试当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重庆市人事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日,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日,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环节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及考试过程中均应当全程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书》(见附件)。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我中心将及时发布最新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掌握考试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 附件: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书 附件 重庆市2022年度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人事考试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本人在此郑重: 1.考试前10天内没有境外旅居史,或者有境外旅居史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2.考试前7天内没有接触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者有接触但已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3.本人不是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新冠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4.考试前7天内未曾出现体温≥℃或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5.考试前7天内没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6.考试期间,将严格遵守考场守则及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完成考试后立即离场,不扎堆,不聚集。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及个人健康码、行程码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人: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本人签名 时间: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一致原标题:重庆市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和2022年度第2次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水平测试等4项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文章来源:
一、选聘原则
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必须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坚持岗位需求与德才素质相适应,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经营性事业单位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历,原单位同意报考;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1.本次选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2.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咨询选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6日17:00。
报名窗口于2021年3月26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选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选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请见《岗位表》。
(四)报名技术事项指南
1.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2.网上报名系统须使用360浏览器模式登录,请考生报名时务必记住报名序号,此序号是报名、信息修改、准考证打印等工作必需的个人信息,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报名时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处理后上传。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五)资格初审
1.由选聘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8: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4.考生需要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了解的,可联系各选聘单位,联系方式请见附件2。
(六)缴费确认及开考比例
1.缴费确认:2021年3月29日9:00至4月2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本次笔试考试费用50元/人。
3.笔试、面试开考比例。笔试、面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因岗位特殊、人才紧缺和工作需要,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可以适当降低,但参考人数必须形成竞争。
六、考试
(一)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4月5日9:00至4月10日9:00期间,自行登录襄阳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或与襄阳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
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笔试
1.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报考人员缴纳的考试费用。
2.笔试初步定于2021年4月10日举行,具体日期和地点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
3.笔试课目为一科,详见《岗位表》。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襄阳市人事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选聘人数与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分数并列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由选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资格复审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电子材料。
3.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选聘单位。
(四)面试
1.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讲课、说课、现场表演等形式进行。
2.面试前市人事考试院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各选聘单位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同时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4.各单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折算比例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岗位表》中有“优先”条件要求的,是指总成绩相同时,具有“优先”条件要求的,可优先进入考察、体检、公示程序。若无“优先”条件要求的,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根据选聘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选聘单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及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结束后,选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拟聘人员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选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选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入考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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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1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表.xlsx
2. 2021年襄阳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单位、纪检监督电话表.xls
讲诚信守诚信承诺书精选6篇
承诺书建立和完善对认证活动实施有效控制的管理体系,那么你现在知道承诺书是怎么样子了吗?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讲诚信守诚信承诺书精选,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入湘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湖南建筑市场。(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承诺人各执一份)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年月日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14、若被公布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二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注销入湘施工等级证书,一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
15、若在湖南省发生安全事故,注销入湘施工登记证书,发生一般事故,一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发生较大事故,三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发生重、特大事故,退出湖南市场,不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
16、加强项目管控,确保在建项目达标验收合格率100%,全部创省级、或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否则有效期到期后不再申请延期。
本人自愿参加国家和本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日期: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__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中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__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
日期: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谐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是人事考试工作公平、公正的保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郑重承诺:
1、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安排,自觉接受并配合考试工作人员使用各种反作弊设备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做到文明参考、守纪参考、诚信参考。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河南省人事考试细则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与惩罚。
3、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不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按规定填涂本人信息,不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
4、不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
5、不携带无线电通讯工具、无线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入场。
6、不旁窥、不交头接耳、不抄袭、不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7、不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不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不将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
8、不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不以任何形式向考场外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不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
9、不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不拒绝、不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我报名参加20__年普通高校招生__专业术科考试,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已认真阅读并了解了招生院校专业考试《考生守则及注意事项》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作出的处理决定。
二、我坚决遵守专业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2019最新公司承诺书)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三、我保证在专业考试中诚实守信,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致__公司:
我__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___号文件批复开发建设__项目,我公司根据贵司摆帐款要求,我开户银行__银行__支行同意按出具资金锁定函的方式为我公司接款__万元人民币。我公司同意显示和支付__%服务费。
我公司保证提供的企业执照、相关项目批复文件及银行官员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是真实、有效、合法,是可查询、可验证的,是合法的经营者。我公司保证甲乙双方签约后两日内准时进银行操作,并且开户银行开出的银行资金锁定函是银行行为,真实有效、依法合规。
双方签订协议后企业方即可向资方支付__万元前期服务费。贵方到企业所在地后安排人员自行选定银行开立个人账户打入壹千万人民币(以进账单为主),我方即时支付__万元服务费,然后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进银行开始操作。
如因我公司和我接款银行原因不能继续操作时,我公司将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放弃一切追索要求和诉讼权利。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宁夏人事考试网发布《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宁夏2023年一建考试防疫要求:考前14天申请“宁考安”,具体通知如下: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1.考生应在参加各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前14天,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如实填报信息,申领后应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2.考生应在考试日前14天,通过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小程序“宁考安”,输入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密码(默认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按要求每天进行两次健康行程登记,自觉接受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打卡后考生可在自己历史上报数据中查看“宁考安”状态。“宁考安”打卡异常的考生和未打卡的考生,应在考前就近咨询人事考试机构,按要求通过扫描疫情期间人员行程查询工具二维码出示健康行程记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方式,消除“宁考安”打卡异常。3.考试当天,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4.“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宁考安”打卡异常未消除的考生,考试当天必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在治愈并解除隔离前,不得参加考试。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在解除隔离前,不得参加考试。5.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在备考过程中,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6.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知识点,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码”绿码进入知识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7.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8.考生进入知识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健康码”查验和检测体温。“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生体温≥℃,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9.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接受健康检测或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后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必须出示医院出具的排除传染性疾病诊断证明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11.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12.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自觉遵守人事考试工作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参加考试,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人社厅一楼西侧服务大厅,电话:、5099131。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55575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电话:。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4号窗口),电话:。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4楼),电话: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文萃南路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电话:。宁夏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8月18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从业人员工作守则
人力资源部工作守则 人力资源部工作守则有哪些?下面是我整理的一些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为大家提供参考。 1. 负责建立、建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确保人力资源工作按照公司发展目标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2. 负责制订公司用工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劳动工资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员工手册、培训大纲等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人力资源部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计划。 3. 制订和实施人力资源部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按月做出预算及工作计划。每年度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公司的人员需求计划审核公司的人员编制,对公司人员的档案进行统一的管理。 4. 定期收集公司内外人力资源资讯,建立公司人才库,保证人才储备。 5. 依据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组织各种形式的招聘工作,收集招聘信息,进行人员的招聘、选拔、聘用及配置。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解聘。 6. 负责员工薪酬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并对公司薪酬情况进行监控。 7. 负责建立公司的培训体系,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全面负责公司管理层的培训与能力开发工作,并对公司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8.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对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进行职务分析,编制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9. 负责协调各食堂之间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关事项。 10. 建立员工沟通渠道,定期收集信息,拟订并不断评估公司激励机制、福利保障制度和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11.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与管理工作,进行劳动关系管理,代表公司解决劳动争议和纠纷。 12. 负责办理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手续及有关证件的注册、登记、变更、年检等手续。 13. 负责员工日常劳动纪律、考勤、绩效考核工作,并办理员工晋升、奖惩等人事手续。 14. 建立、完善员工职业生涯管理系统。 15. 负责公司与外部各级组织、机构的业务联系,负责对内、对外劳资统计工作。 16. 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各驻点经理不得干涉。;
现代企业的各项管理最终都体现在对人的管理上只有建立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各个部门各名员工各就各位各守其职从而实现企业的高效运转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 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 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 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日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1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五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六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八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十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8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15多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付 1. 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 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3. 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四条 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8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五条 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的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的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六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 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 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 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 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七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应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穿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穿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标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标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标公司徽标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门各级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3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三、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第一条 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单位制发员工识别证 第二条 员工识别证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第三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或在办公室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规定配带识别证以资识别 第四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未按规定配带识别证者禁止出入 第五条 员工识别证应配带于左胸前口袋位置 第六条 员工识别证不得转借他人 第七条 员工于离职时应将识别证交还人事单位注销 第八条 员工识别证如有遗失应交附工本费5元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 第九条 违犯本准则者依其情节轻重签请总经理议处 第十条 本准则未尽规定事项悉以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办理 第十一条 本准则自签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 四、公司员工礼仪守则 (一)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 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 第三条 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0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二)日常业务中的礼仪 第四条 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1. 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账簿和文件对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及时关闭 3. 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4. 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 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事客户间以先生小姐等相称 6.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第五条 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1. 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 2. 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3. 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4. 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三)和客户的业务礼仪 第六条 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 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缺席 2. 有客户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 3. 来客多时以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4. 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客户要表示欢迎 5. 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6. 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第七条 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1. 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应该对介绍负责 2. 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3. 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4. 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第八条 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1. 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2. 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3. 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 4. 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五、人员晋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 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 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 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 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 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 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 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 定期:每年Χ月和Χ月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另行规定组织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 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提升 3. 试用人员成绩卓越者由试用单位推荐晋升 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 1.人事部门依据组织政策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事部门以人事通报形式发布晋升者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 1.副董事长特别助理与总经理由董事长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总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董事长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一级单位主管提议呈总经理以上人员核定报董事长复核 4.普通员工由各级单位主管核定报总经理以上人员复核并通知财务部门与人事部门 第七条 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第八条 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 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晋升职位 第十条 本办法于20ΧΧ年Χ月Χ日正式生效 六、公司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 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二)辞退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3次者 2. 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6日者 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 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 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 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 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 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7. 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 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 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第五条 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1. 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10日前告之 2. 连续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者20日前告之 3. 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20日前告之 第六条 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第七条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八条 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15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的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第九条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下属各分部发展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处人事副总裁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三)辞职管理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事部门索取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须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1个月 第十四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门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四)附则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第十七条 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所有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八、员工离职处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二条 员工离职区分 1. 自请辞职 2. 职务调动离职 3. 退休离职 4. 解雇离职 5. 其他原因离职 第三条 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第四条 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3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1份存原单位1份离职人保存1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第五条 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1)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1年以上的免) (2)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3)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5天内办妥 第六条 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第七条 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第八条 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第九条 本规定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十四、员工离职处理细则 (计算机应用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各级人员移交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是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第Ⅹ条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职员经解职或调职时应办理移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职员的移交分下列级别 1. 主管人员指部经理室主任科股长 2. 经管人员指直接经管某种财务或某种事务的人员 第四条 移交事项规定如下 1. 造具移交清册或报告书(格式另定) 2. 缴还所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簿册书类图表文具印章轮锁等) 3. 应办未办及已办未结各案应交代清楚 4. 其他应专案移交事项 第五条 主管人员的移交清册应由各该层次人员或经管人员编造经管人员移交清册应自行编造并均由各有关人员加盖印章做成3份1份送人事科另2份分别由移交人接管人留存 第六条 移交清册应合订1册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应分别签名盖章监交人在科由主管科长部科长以上人员由经理经理协理由副总经理或派专人办理 第七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倘是调任或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八条 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未将移交表册凑齐致使后任无法接收或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限补交者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员呈报以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论徇情不报的并予议处 第九条 后任核对或盘查交案发现亏短舞弊时应会同监交人员或单独揭报上峰倘有隐匿并予议处外应与前任负连带赔偿的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
员工手册(范本NO·1 公司简介(略)NO·2 组织机构图(略)NO·3 公司文化警示语财不如义高,势不如德尊.以质量为生命,以创新求发展.每个人都靠自己的本事受人尊重.懒惰会毁灭人的才智.只有友谊才能认识你的价值.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师也.纪律美化集体,自律提升自己.个人是微弱的,整体就是力量.真诚是通向荣誉的道路.阳光扑打在你的脸上,温暖留在我们心里.傲不可长,欲不可纵,乐不可极,老不可满.公平竞争,超越自我,展望未来.为群体尽力,为社会作贡献,实现人生价值,创造辉煌人生.艰苦奋斗,求实创新,团结拼搏,忠诚敬业.静思观变,舍利得义,爱岗敬业.居安思危,科学决策,超前投入,跨越发展.敬业+忠诚+能力=前途.诚信为根本,质量创品牌,市场是导向,效益求发展.高节人相重,虚心世所知.千里始足下,高山起微尘.水无源则川竭,人背信则名不达.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以情恕人,以理律己.NO·4 公司文化精神不断学习,求新求变的创新精神.刚健有为,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风雨同舟,共谋发展的敬业精神;以人为本,高效多能的管理精神;安全第一,精益求精的质量精神;用户至上,我为人人的服务精神;以道制欲,团结互助的自律精神;扩大联系,诚信合作的和合精神.NO·5 职员自律准则(1)董事会成员的自律准则.1)坚持以德服人,以真待人,以情感人,以身教人.2)不断扩大思想视野,培养战略和市场观念.3)不为琐事缠身,保持头脑的清醒,把握全局.4)致力于决策研究,多谋善断.5)决策时务必忌怒(忌激动中行事),忌疑(忌犹豫不决),忌急(不可急功近利),忌暗(情况不明而匆匆作出决定),忌谀(远阿谀奉承之人,近忠心为企业之士).(2)管理层的自律准则.1)以质量为根本,以信誉创效益,兴企业文化,树敬业精神.2)正确理解董事会的决定,并创造性地加以贯彻执行.3)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4)努力开拓思想视野,精研本行业务,随时掌握业界有关信息和最新商业动向.5)尽可能多地学习文化知识,尽可能好地体现公司所要求的道德行为,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素质,使自己培养成为企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6)对企业忠诚不二,努力争取成为公司的功臣而奉献自己的人生价值.(3)执行层的自律准则.1)积极主动地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任务.2)努力学习本职业务所需要的知识.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自己的言行符合道德规范.4)与同事同心协力,相互谅解,团结互助,共同完成任务.5)努力提高思想文化素质,为自身觉悟的提高打下坚实的基础.6)树立较强的进取心和高素质的工作作风.7)对企业忠诚竭力,为自己是公司一员而荣耀和骄傲.NO·6 员工行动手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手册.第二条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第二章 员工义务和权利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而且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下属人员的工作,负有帮助下属成长的责任,下属人员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是对管理者实施考核的重要方面.第四条 我们鼓励员工发挥主人翁责任感,争当公司的主人.每个员工都应当通过干好本职工作,为公司作贡献,都应当努力扩大职务视野,深入领会公司目标对自己的要求,都应当养成为他人作贡献的思维,提高协作的水平.员工间应遵守岗位之间的制约关系,避免越俎代庖,按照程序解决因职责不清掩盖的管理漏洞.同时,鼓励员工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时主动应变,并及时向有关上级汇报.第五条 每个员工都拥有以下权利,即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员工在确保工作或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利向上司提出咨询,上司有责任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员工在拥有知情权的同时,必须保守公司的秘密.第三章 人才培养理念第六条 引进贤才与尽力工作是领袖与模范的区别,只有引进贤才和不断培养接班人的人,才能成为领袖,成为各级职务的接班人.第七条 公司的接班人是从集体奋斗中,从员工中,从各级主管中自然产生出来的,任人惟贤.第八条 公司确定人才的标准是:"德才兼备".(1)"德"1)崇高的敬业精神.顾全大局,识大体,以公司发展为己任,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与平稳的心态有机结合.2)正确的价值观.正直,无私,公允.倡导"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鄙视不劳而获,贪得无厌,坚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在企业获取应有的回报.3)团队精神.以大局为重,作为团体的一员采取合作的态度,关心团体的整体目标,而非个人利益.(2)"才"1)优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这是对人才工作能力的基本要求.2)目标明确清晰.在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正确理解董事会决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开展工作.3)客观的分析能力和独立处理事务的能力.在复杂困难的情况下,也能对所要做的事制定出精确客观的评估,并能够独立正确地完成.4)实用的创造力.具备独到的见解与完善的思维体系,在工作中积极思索,产生新颖的合理化建议,并能使之转化为新的切合实际的行动方案.5)旺盛的战斗力.活力充沛地将短期和长期目标结合,力求不断改善工作业绩,积极主动,敢于承担风险和压力,用不懈的努力和不断创新的方法确保任务完成.6)沟通与领导能力.良好的沟通技巧,开阔的胸襟,通过沟通达到顺利开发工作的目的,进而发展成为个人的领导能力.能够鼓励下属,使之达成工作及个人目标.能够制定较高的绩效标准,能使下属对其工作承担责任并协助下属提升职业技巧和技能.7)学习能力.从自身或他人实际工作的成功,失败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以学习实现进步;能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备学习新知识与技能的能力.第四章 人事规章第一节 员工录用第九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按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聘用事宜.第十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输出试用申请表,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十一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工作业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聘,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工资.第十二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向人力资源部缴验下列表件:户口本,身份证及医院体检表.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最近三个月内免冠照片一张.人事档案资料.其他必要文件.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一律不予录用:(1)被剥夺政治权利者.(2)受有期徒刑宣判或通缉,尚未结案者.(3)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4)吸食毒品者.(5)亏欠公款受处罚且未结案者.(6)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7)品性恶劣,曾因此被开除者.(8)身体检查经认定不适合者.第十四条 员工一旦正式录用,从事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的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第二节 劳动纪律第十五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1)尽忠职守,服从上级安排,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联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同业企业的职务.(3)全体员工应该主动培养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上精益求精,从而提高工作效率.(4)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借职务之便,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5)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可接见亲友或与来宾谈话,如确实因重要原因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核准,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进行.(6)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者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7)不得私自携带公物离开公司.(8)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不得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示.(9)员工每天应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10)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要提高工作效率.(11)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不得聊天闲谈,搬弄是非,以维护正常工作秩序.(12)全体员工必须统一认识,通过努力工作,提高质量,创造改善及增进福利的条件,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双赢的目的.(13)各级主管及各级部门负责人必须注意自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同时激发工作热情,使下属在职业上有安全感.(14)在工作时间内,除主管及外务人员以外,员工不得打电话,如确有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1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十七条 员工每天工作时间最少8小时,生产部门和业务部门每日作息时间另行公布实施,但是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得超过46小时.第十八条 经理级及经理级以下人员上,下班都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1日处理.第十九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依下列规定处分:1,迟到,早退(1)上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达者视为迟到.(2)每次迟到罚款50元.(3)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4)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5)无故迟到,早退者以旷工半日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的情况除外.2,旷工(1)没有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旷工半日论.(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论处.(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无故旷工累计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予以解聘,且不发给资遣费.第三节 员工待遇第二十条 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员工待遇分为三部分:(1)本薪.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及其工作性质确定,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呈总经理批准后调整.(2)津贴.津贴类别见下表津贴类别表作 业 员职 员备 注1项目津贴项目津贴2生活津贴生活津贴3伙食津贴伙食津贴4交通津贴交通津贴5工作津贴工作津贴6加班餐费(3)奖金.奖金类别见下表奖金类别表作 业 员职 员备 注1效率奖金效率奖金2目标奖金目标奖金3全勤奖金全勤奖金4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第二十一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月薪两种方式,月薪于翌月8日发放;日薪于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和翌月6日发放本月上半月部分及上月下半月部分薪金.新进人员自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第二十二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行办理.第四节 休假规定第二十三条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第二十四条 国家法定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如果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加倍发放薪资,国家法定假日如逢星期日是否补假依政府规定办理.第二十五条 员工连续工作到一定期限,每年给予年假,其休假日数规定如下:(一)工作满一年以上但未满三年者,全年给七天年假.(二)工作满三年以上但未满五年者,全年给十天年假.(三)工作满五年以上但未满十年者,全年给十四天年假.(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其年假在十四天基础上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三十天为限.第二十六条 公司人员休年假,在不妨碍生产或业务前提下,按请假程序办理.第二十七条 因年度终结或劳动关系终止而未休年假的员工,其应休未休的天数,应发给薪资.第二十八条 员工停薪留职不给年假.第二十九条 员工给假类别分为8种(见下表).请假给假表类别说明公假天数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公假带薪事假全年累计不超过10天,事假不带薪病 假全年累计在30日内一月内病假超过三日以上者须附缴医疗诊断书不超过30天之病假给予50%工资,超过30天按30%给付;如需劳保给付者可另计病假须缴回劳保就医回单工 伤 假时间视治疗情况而定提供单位主管证明,以及劳保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基本工资照发,保险另计婚假时间为七天提供相关证明带薪丧假父母,(养)继父母,配偶去世为7天配偶之(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去世为5天兄弟姊妹去世为3天提供证明,带薪产假正常生产90天,难产105天,工资照发年假依年限给予第三十条 员工请事假应于一日前申请并填写请假卡,按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处理.但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以下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一)请假一天(含)以内时,报请组长并转呈主管核准(非作业人员直接呈主管).(二)请假二天以上,报请主管并由其转呈经理核准.(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力资源部留存.第三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八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期间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职者,给假日期计算相应扣减.第五节 奖惩条例第三十二条 员工奖励分为下列四种:(一)嘉奖:每次加发相当于4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二)记功:每次加发相当于9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三)大功:每次加发相当于30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四)特别奖励:一次性给予若干元奖金.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一)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者.(二)拾金不昧(价值三百元以上)者.(三)服务热情,有具体事实者.(四) 为公司争取荣誉者.(五)从事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充分有效利用有突出业绩者.(三)遇有事故灾难,勇于负责,甘冒危险者.(四)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者.(五)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报告或妥善处理者.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一)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使公司减少损失者.(二)为维护其他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三)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四)有其他突出业绩或贡献者.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特别奖励或晋级:(一)研究发明成果对公司确有贡献,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三)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四)工作每满四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第三十七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警告:每次减发相当于4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二)记过:每次减发相当于9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三)记大过:每次减发相当于30天绩效奖额的奖金,并于发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四)降级:相应核减薪金待遇.(五)开除:予以解雇.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商品者.(二)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消极怠工者.(三)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六)不遵守着装规定者.(七)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者..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 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 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 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日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1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五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六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八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十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8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15多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付 1. 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 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3. 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四条 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8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五条 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的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的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六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 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 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 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 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七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应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穿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穿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标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标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标公司徽标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门各级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3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三、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第一条 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单位制发员工识别证 第二条 员工识别证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第三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或在办公室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规定配带识别证以资识别 第四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未按规定配带识别证者禁止出入 第五条 员工识别证应配带于左胸前口袋位置 第六条 员工识别证不得转借他人 第七条 员工于离职时应将识别证交还人事单位注销 第八条 员工识别证如有遗失应交附工本费5元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 第九条 违犯本准则者依其情节轻重签请总经理议处 第十条 本准则未尽规定事项悉以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办理 第十一条 本准则自签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 四、公司员工礼仪守则 (一)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 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 第三条 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0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二)日常业务中的礼仪 第四条 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1. 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账簿和文件对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及时关闭 3. 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4. 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 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事客户间以先生小姐等相称 6.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第五条 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1. 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 2. 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3. 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4. 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三)和客户的业务礼仪 第六条 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 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缺席 2. 有客户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 3. 来客多时以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4. 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客户要表示欢迎 5. 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6. 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第七条 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1. 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应该对介绍负责 2. 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3. 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4. 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第八条 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1. 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2. 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3. 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 4. 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五、人员晋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 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 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 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 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 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 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 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 定期:每年Χ月和Χ月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另行规定组织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 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提升 3. 试用人员成绩卓越者由试用单位推荐晋升 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 1.人事部门依据组织政策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事部门以人事通报形式发布晋升者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 1.副董事长特别助理与总经理由董事长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总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董事长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一级单位主管提议呈总经理以上人员核定报董事长复核 4.普通员工由各级单位主管核定报总经理以上人员复核并通知财务部门与人事部门 第七条 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第八条 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 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晋升职位 第十条 本办法于20ΧΧ年Χ月Χ日正式生效 六、公司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 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二)辞退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3次者 2. 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6日者 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 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 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 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 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 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7. 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 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 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第五条 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1. 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10日前告之 2. 连续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者20日前告之 3. 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20日前告之 第六条 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第七条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八条 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15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的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第九条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下属各分部发展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处人事副总裁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三)辞职管理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事部门索取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须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1个月 第十四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门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四)附则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第十七条 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所有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八、员工离职处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二条 员工离职区分 1. 自请辞职 2. 职务调动离职 3. 退休离职 4. 解雇离职 5. 其他原因离职 第三条 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第四条 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3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1份存原单位1份离职人保存1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第五条 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1)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1年以上的免) (2)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3)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5天内办妥 第六条 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第七条 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第八条 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第九条 本规定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十四、员工离职处理细则 (计算机应用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各级人员移交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是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第Ⅹ条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职员经解职或调职时应办理移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职员的移交分下列级别 1. 主管人员指部经理室主任科股长 2. 经管人员指直接经管某种财务或某种事务的人员 第四条 移交事项规定如下 1. 造具移交清册或报告书(格式另定) 2. 缴还所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簿册书类图表文具印章轮锁等) 3. 应办未办及已办未结各案应交代清楚 4. 其他应专案移交事项 第五条 主管人员的移交清册应由各该层次人员或经管人员编造经管人员移交清册应自行编造并均由各有关人员加盖印章做成3份1份送人事科另2份分别由移交人接管人留存 第六条 移交清册应合订1册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应分别签名盖章监交人在科由主管科长部科长以上人员由经理经理协理由副总经理或派专人办理 第七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倘是调任或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八条 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未将移交表册凑齐致使后任无法接收或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限补交者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员呈报以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论徇情不报的并予议处 第九条 后任核对或盘查交案发现亏短舞弊时应会同监交人员或单独揭报上峰倘有隐匿并予议处外应与前任负连带赔偿的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
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守则
现代企业的各项管理最终都体现在对人的管理上只有建立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各个部门各名员工各就各位各守其职从而实现企业的高效运转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 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3. 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 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 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 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 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 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 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 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日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给予1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五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六条 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 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八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十条 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以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8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一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15多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付 1. 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 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3. 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四条 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8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五条 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的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的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十六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 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2. 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3. 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4. 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十七条 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应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 男职员的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穿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穿西装时要佩戴公司徽标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第四条 女职员上班不得穿牛仔服运动服超短裙低胸衫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并一律穿肉色丝袜 第五条 女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公司徽标男职员穿西装时要求戴公司徽标公司徽标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第六条 部门副经理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第七条 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子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第八条 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第九条 各部门各级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3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三、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第一条 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单位制发员工识别证 第二条 员工识别证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第三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或在办公室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规定配带识别证以资识别 第四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未按规定配带识别证者禁止出入 第五条 员工识别证应配带于左胸前口袋位置 第六条 员工识别证不得转借他人 第七条 员工于离职时应将识别证交还人事单位注销 第八条 员工识别证如有遗失应交附工本费5元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 第九条 违犯本准则者依其情节轻重签请总经理议处 第十条 本准则未尽规定事项悉以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办理 第十一条 本准则自签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 四、公司员工礼仪守则 (一)公司内应有的礼仪 第一条 职员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油要尽量用淡色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第二条 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是 1.衬衫:无论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有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佩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 第三条 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具体要求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0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 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握手时用普通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握手时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伸手时同性间应先向地位低或年纪轻的异性间应先向男方伸手 5.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有急事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您们的谈话 6.递交物件时如递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的方向递上去如是钢笔要把笔尖向自己使对方容易接着至于刀子或剪刀等利器应把刀尖向着自己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无论在自己的公司还是对访问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一边走一边大声说话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里遇到上司或客户要礼让不能抢行 (二)日常业务中的礼仪 第四条 正确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1. 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2. 及时清理整理账簿和文件对墨水瓶印章盒等盖子使用后及时关闭 3. 借用他人或公司的东西使用后及时送还或归放原处 4. 工作台上不能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 公司内以职务称呼上司同事客户间以先生小姐等相称 6.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第五条 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 1. 电话来时听到铃响至少在第二声铃响前取下话筒通话时先问候并自报公司部门对方讲述时要留心听并记下要点未听清时及时告诉对方结束时礼貌道别待对方切断电话自己再放话筒 2. 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3. 对不指名的电话判断自己不能处理时可坦白告诉对方并马上将电话交给能够处理的人在转交前应先把对方所谈内容简明扼要告诉接收人 4. 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 (三)和客户的业务礼仪 第六条 接待工作及其要求 1. 在规定的接待时间内不缺席 2. 有客户来访马上起来接待并让座 3. 来客多时以序进行不能先接待熟悉客户 4. 对事前已通知来的客户要表示欢迎 5. 应记住常来的客户 6. 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第七条 介绍和被介绍的方式和方法 1. 无论是何种形式关系目的和方法的介绍应该对介绍负责 2. 直接见面介绍的场合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断可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在自己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关系上可把本公司的人介绍给别的公司的人 3. 把一个人介绍给很多人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的或酌情而定 4. 男女间的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龄有很大差别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第八条 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1. 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2. 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3. 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马上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如遇对方姓名有难认的文字马上询问 4. 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五、人员晋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 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 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 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 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 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 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 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 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 定期:每年Χ月和Χ月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另行规定组织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 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提升 3. 试用人员成绩卓越者由试用单位推荐晋升 第五条 晋升操作程序 1.人事部门依据组织政策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事部门以人事通报形式发布晋升者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 晋升核定权限 1.副董事长特别助理与总经理由董事长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总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董事长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一级单位主管提议呈总经理以上人员核定报董事长复核 4.普通员工由各级单位主管核定报总经理以上人员复核并通知财务部门与人事部门 第七条 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第八条 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 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晋升职位 第十条 本办法于20ΧΧ年Χ月Χ日正式生效 六、公司辞退与辞职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 第三条 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辞职的权力 (二)辞退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3次者 2. 连续旷工3日或全年累计超过6日者 3.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 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 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 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10.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 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 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 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 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 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7. 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 工作时期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 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第五条 本公司按第四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1. 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10日前告之 2. 连续工作1年以上未满3年者20日前告之 3. 连续工作3年以上者20日前告之 第六条 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人事部门索取员工辞退证明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证明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签证再送人事部门审核 第七条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第八条 被辞退的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证明书之日起的15日之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的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第九条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人员调整登记表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下属各分部发展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处人事副总裁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三)辞职管理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人事部门索取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须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1个月 第十四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人事部门应向其发出辞职通知书并及时填写人员调整登记表 (四)附则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作适当处理 第十七条 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所有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八、员工离职处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二条 员工离职区分 1. 自请辞职 2. 职务调动离职 3. 退休离职 4. 解雇离职 5. 其他原因离职 第三条 自请辞职者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单位高级主管加以疏导挽留如其去意仍坚可办停薪留职但不发离职证件目的仍希再返公司效力 第四条 离职手续 1.员工离职由单位直属主管向人事单位索取员工离职通知单(如附件一)按规定填妥后持单向单列各单位办理签证再送人事单位审核 2.职员以上人员离职时应向人事单位索要移交清册3份(如附件二)按移交册内容规定详加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1份存原单位1份离职人保存1份随同离职通知单及工作时间卡一并交人事单位呈转核定移交清册并移送稽核室存查 第五条 移交手续 1.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公司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指定的接替人员或有关单位并应将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交待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事务移交 (1)原领的工作服交还总务科(1年以上的免) (2)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免)交还总务科或有关单位 (3)上项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册由接收单位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证即可 3.移交期限5天内办妥 第六条 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定接收人时应临时指定人员先行接收保管俟人选确定后再转交如无人可派时暂由其主管自行接收 第七条 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册应由直属主管详加审查不合之处应饬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公司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第八条 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准填发离职证明 第九条 本规定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十四、员工离职处理细则 (计算机应用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各级人员移交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是依据人事管理规则第Ⅹ条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职员经解职或调职时应办理移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职员的移交分下列级别 1. 主管人员指部经理室主任科股长 2. 经管人员指直接经管某种财务或某种事务的人员 第四条 移交事项规定如下 1. 造具移交清册或报告书(格式另定) 2. 缴还所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簿册书类图表文具印章轮锁等) 3. 应办未办及已办未结各案应交代清楚 4. 其他应专案移交事项 第五条 主管人员的移交清册应由各该层次人员或经管人员编造经管人员移交清册应自行编造并均由各有关人员加盖印章做成3份1份送人事科另2份分别由移交人接管人留存 第六条 移交清册应合订1册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应分别签名盖章监交人在科由主管科长部科长以上人员由经理经理协理由副总经理或派专人办理 第七条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倘是调任或重病或其他特别原因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有关人员代为办理对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 第八条 前任人员在规定或核准移交期限届满未将移交表册凑齐致使后任无法接收或短交遗漏事项经通知仍不依限补交者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员呈报以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论徇情不报的并予议处 第九条 后任核对或盘查交案发现亏短舞弊时应会同监交人员或单独揭报上峰倘有隐匿并予议处外应与前任负连带赔偿的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
现代企业的各项管理最终都体现在对人的管理上只有建立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各个部门各名员工各就各位各守其职从而实现企业的高效运转科学的员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一、员工守则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4.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这里有员工守则啊,这里有员工守则,我还是找不到员工守则,到处问哪里有的话告诉我员工守则的网址吧,员工守则挺难找的,我现在真的需要员工守则,谁要是可以找到员工守则,就告诉我员工守则网址吧,谢谢告诉我员工守则,找到员工守则挺不容易的啊,这儿有员工守则啊,这里有员工守则,我还是找不到员工守则,到处问哪里有的话告诉我员工守则的网址吧,员工守则挺难找的,我现在真的需要员工守则,谁要是可以找到员工守则,就告诉我员工守则网址吧,谢谢告诉我员工守则,找到员工守则挺不容易的啊,谢谢啊
为保证经济师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宁夏人事考试网发布了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请考生仔细阅读,按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详细内容,请看下文。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考生须知1.考生应在参加各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前14天,通过“我的宁夏”APP实名申领宁夏防疫健康码(以下简称“健康码”),如实填报信息,申领后应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2.考生应在考试日前14天,通过微信搜索或扫码关注小程序“宁考安”,输入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密码(默认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按要求每天进行两次健康行程登记,自觉接受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打卡后考生可在自己历史上报数据中查看“宁考安”状态。“宁考安”打卡异常的考生和未打卡的考生,应在考前就近咨询人事考试机构,按要求通过扫描疫情期间人员行程查询工具二维码出示健康行程记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方式,消除“宁考安”打卡异常。3.考试当天,凡未带手机、不能出示个人防疫“健康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4.“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宁考安”打卡异常未消除的考生,考试当天必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在治愈并解除隔离前,不得参加考试。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在解除隔离前,不得参加考试。5.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在备考过程中,考生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6.考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和“健康码”绿码进入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1米以上)。7.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进入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8.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健康码”查验和检测体温。“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生体温≥℃,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9.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接受健康检测或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结束后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指导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后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必须出示医院出具的排除传染性疾病诊断证明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11.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12.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自觉遵守人事考试工作最新疫情防控规定,按要求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参加考试,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人社厅一楼西侧服务大厅,电话:、5099131。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555752。石嘴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五岳路51号信息科技大楼7楼),电话:。吴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吴忠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14号窗口),电话:。固原市人事考试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侧培训楼4楼),电话:。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文萃南路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电话:。宁夏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8月18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员就是考点工作人员,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以下是我精心收集整理的监考员职责,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监考员职责篇1
第一条参加考前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制度、法规,明确监考要求。
第二条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 离职 守。
第三条提前20分钟到考场,将监考人员姓名写在黑板上;组织学生入场,检查学生规定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安排、调整、检查学生座次;要求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集中存放。
第四条考前向学生宣读《山东大学本科考试考场守则》,按时分发试卷。
第五条在监考过程中,关闭通讯工具,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第六条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对有违纪作弊动机的学生应及时制止;发现违纪作弊现象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写实性记录,要求违纪作弊学生在《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违纪作弊材料上签名确认,并将相关材料及时送至监考人员所在学院。不应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第七条对于试卷中印刷不清、错、漏和须改正的地方,应及时协调处理,不允许解释考题。
第八条有权制止与考试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
第九条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示考生。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第十条考试结束后,收取和整理学生的考卷(含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将整理好的试卷等连同填写好的《考场情况记录表》一并交主考教师或指定工作人员。
监考员职责篇2
考前工作:
1.监考人员在考前须参加监考培训和监考测试;
2.主考教师从开课学院领取《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单》;
3.监考人员必须佩戴监考证参加监考工作,在考试之前30分钟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4.在黑板上公布本场考试科目,起止时间;按照考场座位具体情况排座;
5.组织考生有序入场,检查学生的有效身份证件,确认学生对号入座;
6.监考教师必须向学生宣读考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宣读考试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他监考教师做好考场清理工作,要求学生将规定不能带入考场的物品如书籍、讲义、笔记、资料、手机、电子词典、计算机等放在指定位置,学生周围切勿有相关物品放置。特别强调无论开卷或闭卷考试,手机等通讯工具均应关闭,并放在指定位置,不能作为钟表使用;
7.发放试卷,提醒考生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规定位置书写姓名、学号等信息,看清试题要求和答题方式。
考中工作:
8.再一次全面清场,做好考试违规物品的清理收缴工作;
9.核对考生姓名、学号与考生所填姓名、学号是否一致;发现不相符或替考、代考者,应将有关情况填入考场记录单,按作弊相关规定处理;
10.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纪律。不能看书看报、接打手机、聚众聊天、擅离职守、给学生暗示答案,不能对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
11.认真检查学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对违反考场规则的学生,可令其退出考场;迟到2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入场,以旷考记录。如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倾向,应立即给予口头警告;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应当场认定并没收作弊物证,收回试卷,令其退出考场,在其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签名;若认定学生有作弊行为,未按本规定处理,将对监考教师按《浙江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12.考试期间,拒绝一切外来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对上级领导和巡视员临场检查,应积极配合;
13.如发现考生突然发病,且短期不能缓解,无法继续考试,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考后工作:
14.同时邀请2名参加考试的学生共同当场清点试卷份数,并由学生代表在记录表相应位置上签字;
15.如实填写《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名,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及主要情节应作明确的记录和认定;
16.主考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上交开课院、系。若有异常情况发生,主考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立即交至相关院、系本科 教育 科,院、系应立即向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联系、上报。
17.监考教师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工作,应至少提前一天向院、系相关部门办理请假手续,并由院、系另行安排监考人员。
监考员职责篇3
第一条监考教师应认真阅读并执行《浙江树人大学考试规则》。
第二条每个试场须配备2名监考人员,各教学单位按规定将监考教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第三条监考是一项教学任务,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考前十分钟必须进入试场。认真做好清场工作,临时排定座次;逐一核对考生的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
第四条严禁在监考时接听手机,监考教师在监考时间内必须将BP机、手机置于关闭状态。?
第五条每次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要向考生宣讲考场纪律,考试期间应轮流进行全场来回巡视,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报、谈天以及作其他与监考无关的工作。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因公需离开试场,必须有人代替。?
第六条为了让学生及时反映情况,监考教师应将自己的姓名和工作部门公布在黑板上。对考生所提有关试题的问题,只回答印刷模糊方面的问题,不回答 其它 问题,更不能提示。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泄露试题。?
第七条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对考试犯规者,应当场指出其错误。对于舞弊现象,应立即没收试卷,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及时向主考汇报情况,如实填写考场纪录。
第八条监考教师要严格掌握考试时间,不提前或延长。考试结束时,应即令学生停止答卷,收卷完毕应当清点卷数,以切实防止答卷丢失,并封装成册。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清上报。?
第九条监考教师要及时、认真、如实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交给学生所在学院备查。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况应于当天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公布处理决定。?
第十条监考教师如果违反上述条例,工作失职,按教学事故记录,各有关学院亦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要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监考教师应认真阅读并执行本职责。
监考员职责篇4
一、监考是一项教学任务。每个考场须配备监考人员2人,按《考场安排表》规定分别为主监考、副监考,负责本考场的监考工作。
二、监考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广东工业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办法》。
三、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准备好试卷,必要时准备好草稿纸。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场的清理和随机编排考生座位号等工作。
四、开考前5分钟要核对考生人数和试卷份数,核查考生的学生证并让学生签到,明确考试科目、开考时间和交卷时间,宣布考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五、监考人员不得就试题内容向考生作任何解释,更不得给学生作任何涉及试卷答案内容的提示。对学生提出试卷印刷不清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六、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如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有作弊行为时,应即时处理,当场宣布,将违纪情况记录在案,不得隐瞒袒护,并 报告 巡视员或教务处。
七、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抽烟、聊天、阅读书报、使用手机及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八、严格掌握考试时间,按时发卷、收卷。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在规定交卷时间前5分钟提示学生准备交卷。考试时间终止时,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防止和制止结束前的混乱现象。
九、考试结束,收齐并点清试卷份数,确认无误才能让考生离场。要认真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并于考试当天交教务处。
监考员职责篇5
1、明确主监考和副监考的职责。主监考负责取送试卷;副监考负责核对学生考试证,组织学生签到(外语类考试需取送录音机)。
2、主监考在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题(卷)后进入指定考场。副监考提前15分钟直接进入指定考场,排好考场,将书桌桌口朝前。
3、要求学生严格按考场座次表指定位置就坐,并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要督促学生将随身携带的书籍、笔记、纸张、书包、手机、BP机、商务通、随身听等涉嫌物品集中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允许学生自备草纸。
4、考前10分钟副监考向学生宣读《考场规则》。对照座次表,核对考试证、学生人数。考前三分钟主监考分发试卷,要求学生填写好班级、学号和姓名。
5、监考教师对试卷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学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楚等不涉及考试内容的问题提出询问时,应核查后予以当众答复。如试题确有明显错误,应由考场工作人员通知任课教师更正。
6、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准再进入考场;60分钟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
7、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漏岗、迟到。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监考时,必须经主管考试负责人同意,并在接替人到达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得任意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看书、报、杂志,不准聊天、接手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其他事情。
8、在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时,监考老师要格外注意保持考场的高度安静。
9、监考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违纪者,要及时制止。对严重违纪和作弊者当场没收试卷,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令其退出考场,并填写《考试违纪记录表》一式三份,签名后连同收缴的有关证据立即送教务处。对拒不听从指挥,扰乱考场秩序的学生,监考教师有权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10、考试终止前10分钟,监考教师可提醒学生注意。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收卷(包括试卷、草纸),待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若发现试卷份数和学生人数不符,造成试卷缺失,要追究监考教师的责任。
11、监考教师必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考试结束后,要求必须由两名监考教师一同将试卷、空白试卷、考生签到表等送到指定地点,当面密封试卷后方可离开。不允许只有一名监考教师交送试卷。
12、监考教师应自觉接受主考、巡考检查监考工作。如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监考教师姑息迁就、不追究处理或不如实记录或有意隐瞒不报等,一经查实,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监考教师责任。
监考员职责篇6
l.监考人员须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持试卷进入考场,要求考生按规定就坐,对不按规定要求就坐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调动其座位,并认真核对考生的学生证(准考证),对无有效证件的考生,监考人员不得让其参加考试,并清查考生人数。
2.监考人员须在考试前严肃地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认真清理考场,不准考生将书包、书籍、 笔记本 、纸张、BP机、手机、电子辞典及具有记忆功能的计算器等涉嫌物品带入考场,已经带入考场的必须要求考生存放在指定的地方。如考生未按规定就坐或考场未清理完毕,不得发卷。
3.监考人员须认真监考,在监考过程中不准吸烟、看书、看报、打瞌睡,不准擅自离开考场。
4.监考人员应坚持原则,不讲情面,对试卷不作任何指点或启示,否则考生可以向二级学院(部)或教务处直接反映。
5.监考人员应认真执行考场纪律,对违犯考场纪律的考生要及时提出警告,对有违纪行为者,一经发现,应立即没收试卷,责令其退出考场。并填写《学生考试违纪纪录表》一式二份,经总监考人员签名后报考生所在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各一份,由教务处及时负责处理。
6.监考人员不得随意延长考试时间,考试结束,立即收卷,对延时不交卷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不收其试卷,并认真核对考生数与试卷数是否相符,若发现不符,立即追查,并填好考场纪要,将试卷按规定整理后与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办理交接手续。
7.监考人员应自觉接受总监考人员检查、指导。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总监考人员报告,并妥善解决。
8.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监考工作认真负责的,给予表扬,对马虎大意,不认真监考的,给予批评。监考人员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姑息迁就或包庇隐瞒,除给违纪考生按学院有关规定以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监考人员责任。由监考人员失职引起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必要的行政处分,具体按《浙江 财经 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
监考员职责篇7
一、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要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能够坚决抵制一切舞弊行为和不良风气。
三、监考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遇有亲属参加考试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情况,监考人员应主动声明回避。
四、监考人员要接受有关工作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监考任务和工作流程。
五、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印制的监考标志,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六、监考人员要认真发行监督职责,严格遵守监考工作流程,做好考试记录,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七、监考人员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
八、监考人员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考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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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
一、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要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能够坚决抵制一切舞弊行为和不良风气。
三、监考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遇有亲属参加考试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情况,监考人员应主动声明回避。
四、监考人员要接受有关工作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监考任务和工作流程。
五、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印制的监考标志,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六、监考人员要认真发行监督职责,严格遵守监考工作流程,做好考试记录,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七、监考人员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
八、监考人员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考场纪律。
总监考人职责为:(一)负责本考点的监考工作;(二)依照规定权限处理考试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和违纪行为;(三)组织、检查、验收答卷的封装;(四)向上级司法考试机构提交监考工作报告。 副总监考人负责协助总监考人管理本考点的考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