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人事农牧局招聘考试
凉山人事农牧局招聘考试
凉山州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4月25日至5月2日,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由当地人事部门公布。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职业技能等,考试形式主要有问答题、论述题、判断题等。考生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考试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公布,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查询考试成绩。
您好,根据官方公布的消息,凉山州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4月18日至4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将根据各考试单位公布的考试通知确定。
参考2021年凉山州定向乡镇公务员考试,据其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表知:
1)入面考生共199名,入面笔试折合成绩:①平均分;②最高分;③最低分。
2)部分岗位的入围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如图:
关于凉山公务员排名事宜
四川地区排名一般是单独出,根据之前四川人事考试网消息,关于职位排名的查询时间:2022年1月30日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藏语文》×15%+笔试加分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2%+《申论》成绩×9%+《专业科目》×9%+《专业技能测试》x30%+笔试加分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4%+《申论》×18%+《专业科目》×18%+笔试加分
关于凉山公务员资格复审事宜
资格复审一般是和排名一起出的,一般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有这些(以2021上半年甘孜公务员资格审查材料为例):
1.《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
2.笔试准考证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验的职位);
7.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两寸,底色不限);
8.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有二维码)1份;
9.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职位须藏语口语前置的,考生应携带藏语口语前置合格通知书(如有遗失,请及时与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此外,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业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在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等(证明需写清楚毕业时间和专业名称)。另需现场签署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诺书。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非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农业农村局人事考试招聘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考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5日至17日。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及年度空编补员计划,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公开考聘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为确保本次考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本次考聘工作,成立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开考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考聘原则及程序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考聘人员、公示考聘结果、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三、考聘职位 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名,详见《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且在编在岗。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合格,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截止2022年10月14日在职在编工作满3年;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4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无违法犯罪记录。 9.其他符合职位要求的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影响期未满的; 4.尚在试用期的; 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6.按《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有存在回避情形的。 7.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5日至17日。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聘工作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盖章的《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书;中、小学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个人疫情防控申报表》(附件4)。同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以上材料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逾期、资料不齐或内容不清楚视为报名失败。 (三)线上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考聘工作全过程。线上报名结束后,由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开考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发布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频道()。请报考人员注意查看。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出现报名信息错误、电话号码不能正常联系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报名人数3: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考聘计划。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开考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一)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培训机构)。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调研能力、文字写作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以及行政职业能力等。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10月21日。 4.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10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开考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频道()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资格复审对象 (1)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盖章的《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自动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书;中、小学教师须还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个人疫情防控申报表》(附件4)。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如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职位计划考聘数1:1的比例确定。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面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二)考察政审由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考聘所需人数时,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取消拟考聘资格。 九、公示和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频道() 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 (二)凡经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考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如有违反考聘工作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 贵州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考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位表 贵州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考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贵州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事业人员考聘工作疫情防控方案 贵州黔西南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个人疫情防控申报表 原文标题: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
一、报考条件 报考者除须符合江苏省2022年度考录公务员的相关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大专学历报考的,须持有有效的无限航区大副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 (二)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须通过无限航区三副及以上船员适任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或持有有效的无限航区三副及以上船员适任证书或参加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结果为优异的高校组织的无限航区二副对应的全部理论科目考试成绩均为合格。 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 二、考录程序和方法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在网上进行,与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9∶00至11月8日16∶00。报名和资格初审由连云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组织实施。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由连云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取消该职位。 2.笔试 报考者参加2022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B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在南京设置考点。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笔试成绩可于2022年1月上旬在报名网站查询,报考者须达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 3.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并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在连云港党建网公布。 4.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农业农村厅指导监督下,由连云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按百分制量化计分,总分为100分,主要对信号识别、海图作业、通信导航设备使用、船舶操纵与应急处置等进行实际操作测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特殊专技职位公务员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详见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及连云港党建网()。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报考者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 5.体检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检由连云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组织实施。录用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6.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资格条件开展录用考察工作。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8月31日(应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船员适任考试合格证明(成绩在有效期内)或参加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航海教育培训质量评估结果为优异的高校组织的无限航区二副对应的全部理论科目考试合格成绩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7.公示及录用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根据报考者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由连云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不超过2次。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三、录用后管理 新录用人员须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实行一年试用期。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培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四、纪律与监督 考录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要求,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 报名咨询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
甘洛县农牧局人事考试
您好,甘孜州选调生考场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具体考场有:甘孜州人民法院、甘孜州纪委、甘孜州政府、甘孜州公安厅、甘孜州教育厅、甘孜州司法厅、甘孜州统计局、甘孜州科技厅、甘孜州环保厅、甘孜州财政厅、甘孜州民政厅、甘孜州民族宗教事务局、甘孜州新闻出版广电局、甘孜州体育局、甘孜州国土资源厅、甘孜州建设厅、甘孜州自然资源厅、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孜州工业和信息化厅、甘孜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孜州卫生计生委、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孜州审计厅、甘孜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甘孜州烟草专卖局、甘孜州林业局、甘孜州水利厅、甘孜州农业农村厅、甘孜州森林公安局、甘孜州交通运输厅、甘孜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甘孜州商务厅、甘孜州税务局、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甘孜州银行业监督管理局、甘孜州统计局、甘孜州民政局、甘孜州科技局、甘孜州财政局、甘孜州司法局、甘孜州新闻出版广电局、甘孜州教育厅、甘孜州公安厅、甘孜州纪委、甘孜州人民法院等。
可以关注市人事局通知,一般是全省统一安排事业单位考试的,也可关注华图官网。一般情况下,县级的事业单位一般在县政府所在地考试。
根据招募广告报名,通过初试和终审。招募条件:1.具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2.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3.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强、在当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热心于农技推广服务工作。4.身体素质较好,能够下乡进行技术指导。5.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 。
您好,甘孜州选调生考场位于甘孜藏族自治州,其中包括州政府所在地康定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马尔康市、稻城县、九寨沟县、理塘县、色达县、甘孜县、石渠县、得荣县、新龙县、道孚县、炉霍县、若尔盖县、白玉县、丹巴县、乡城县、雅江县、泸定县、壤塘县、小金县、汶川县、黑水县、宝兴县、芦山县等地。考场设置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各县(市)的中学校园内,考生可根据自己所在县(市)的考点信息报名参加考试。
通辽农牧局考试人事网
根据《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通党发〔2022〕10号)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引进计划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31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126名(详见附件1),市直国有企业计划引进人才5名(详见附件2)。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和主管部门自主组织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二、引进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本科毕业生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均可),研究生要求学历学位证俱全,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6.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8.符合公布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6.通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引进程序市直国有企业与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同一方式报名,引进可参照事业单位引进程序,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执行:(一)报名与资格初审1.报名方式市直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报名时需使用电脑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2.报名时间市直引进人才报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3.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考试形式(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不计算在报名人数之内)。报名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无需参加笔试;超过3:1的(不含),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评。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核减,报名后在报名网站公布。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提示理由,核对后提交再次进入初审环节。5.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二)笔试1.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超过3:1(不含)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在3:1(含)以下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划定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2.除自主组织实施的单位外,其他市直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两科,满分各100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权重比例各占50%。笔试结束后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蒙汉兼通岗笔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文字两种组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文字作答。其他岗位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结束后,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公布。3.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笔试由单位自主组织实施。通辽市医院、通辽市第二人民院、通辽市中心血站、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辽市蒙医研究所(市蒙医医院)笔试由通辽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科目数量、试卷类型和权重比例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自主确定。笔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单位)集体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将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三)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由市直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的,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已报名成功,无需笔试但需要参加面试的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四)面试1.面试由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在各自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2.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3.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五)考察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无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有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差额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估组,出具书面评估意见,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六)体检体检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七)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八)办理聘用手续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3.服务期。引进人才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4.取消资格情形。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四、优惠待遇(一)安置费1.博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30万元。2.“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第一轮和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3.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2022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全球最佳大学排行榜》排名前500院校其中之一),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二)职称待遇。市直事业单位刚性引进人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可按学历学位层次认定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工作满两年的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的可认定为初级职称。(三)人才公寓。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过渡性住房。五、其他事项(一)本年度人才引进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结束无异议之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二)本年度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三)本年度人才引进中未尽事宜以及引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有关信息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发布。(四)本公告由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市直引进单位市直事业单位政策市直国有企业政策工作日时间:8:30-12:00 14:30-17:30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月20日附件1:《通辽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第一批次)》附件2:《通辽市直国有企业2023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第一批次)》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宁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的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5年1月30日(含)期间出生〕,2023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职位,面向省级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事业编制、退役士兵职位,属专门定向招录上述人员的职位,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30日。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为“2年及以上”。招考职位明确要求为本县(市)户籍的,报考者户籍应于发布公告前迁入,且在开始报名时仍为该县(市)户籍〔该县(市)生源2023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视为具有该县(市)户籍〕,并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取消录用。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具体招考计划、职位简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对职位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者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由招录机关进行解释并负责。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为方便报考者报考,辽宁省公务员局就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报考者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阅。(二)报名本次招录通过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考申请。2. 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录机关咨询。3. 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均须通过“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报考人员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下载)。4. 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1月30日9时至2月4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查通过后,与当地人事考试部门联系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2023年2月2日至3日,按属地原则联系所在地市级人事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8时至2月26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四)注意事项1.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2.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4. 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5. 当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市以下机关,全省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6. 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考录专题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7.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三、笔试(一)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1.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不同层级机关实行分级考试,对市级以上机关和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分别命制试题,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各级公安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2. 笔试成绩计算:除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外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笔试成绩计分公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月25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2月26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身份证件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辽宁省公务员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四、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职位信息表中公布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发布。(二)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招录机关负责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招录机关要根据人事考试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等,认真审查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织资格审查(复审),同时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复审)、体能测评的具体办法及程序分别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发布公告予以明确。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增加相关能力测试的,由招录机关在资格审查环节组织,相关政策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三)面试的组织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的面试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录用。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职位面试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一)体检省直机关的体检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的,同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应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一般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人员和熟悉招考职位情况的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应当深入到考察人选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形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人选情况,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六、公示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分别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招考单位、拟录用职位、招考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审批、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为确保基层机关公务员队伍稳定,凡经考录到县(市、区)直、街道办事处机关的人员,在新录用岗位最低工作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本县域内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特别提示: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请考生认真阅读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考公告、职位信息表、报考指南等,诚信报考。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凉山人事考试招聘
凉山州人事局关于200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州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根据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凉山州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川编发〔2007〕90号)文的精神,在考录乡镇公务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乡镇农经干部。 招考对象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其具体含义是: 1.此类职位只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以及三州和农村、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止报名时,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二)招考范围:本科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面向全省招考。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35周岁(1990年4月30日 —197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考单位及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络报名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负责,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4月20日—4月26日。 (二)网上报名程序 1、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自身条件完全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方可进行报名。 2、网上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单,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照片。 (三)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22—4月28日。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3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各招考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同时,对考生上传的照片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并提醒考生重新上传。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后,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州人事局统一安排。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凉山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 (四)网上缴费 初审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登录到网站相关页面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报考者选择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手续,然后按规定退费。其中: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在笔试考试后15日内凭上述有效证件到凉山州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并上传照片成功和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08年5月12日8:00-2008年5月17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科。 2.笔试时间:2008年5月18日,笔试成绩于2008年6月30日由凉山州人事局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的,可按网络提示进行查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在笔试成绩中各占50%。 4.加分条件和方法: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 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每工作满1周年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不超过5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可按一项加分规定加分,不能累计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加分照顾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少数民族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联系电话统一送交凉山州人事局,由招考单位集中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录用计划数、参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等,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2008年7月10日,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携带《 凉山州2008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于2008年7月19日—20日进行。面试具体事项由凉山州人事局另行通知。五、体检及考察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含事先确定拉通排序的职位和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由凉山州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录用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州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录用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凉山州人事局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各招考机关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凉山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结束后,因考生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凉山州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市(州)公开考录公务员方案的批复》(川人办发〔2008〕81号)文执行,州上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凉山州人事局负责解释。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194699 凉山州纪委、州监察局监督人员:景素芳 电话 凉山州人事局咨询电话: 、2161794 附件: 凉山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详细情况见附件《普格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4)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3月16日(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3年3月16日前的为非在编在职人员)。(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6)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4)按规定不得报考的免费(公费)师范生、定向生等。(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6)现役军人。(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8)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二、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本次招聘名额1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一览表》。三、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至3月20日下午17:00。报名入口:/]上公告。(三)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2023年4月4日9:00至4月9日9:30前登录/)查询,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查分的于成绩公布3天内在考生之家网站上申请。查分结束后笔试成绩及排名等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具体加分通知在笔试成绩公示时同时发布。(二)面试面试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开考比例为2:1,具体事宜详见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试公告。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有效笔试人员(有效笔试人员指笔试成绩不为零分及以下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毕业证》、相关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该岗位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拟体检人员名单等。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进行加试(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二)体检标准及要求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然后再进入相应的招聘环节。(三)复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六、考核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和《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笔试成绩、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通知。考生应及时、主动到该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考生自行负责。十、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公示环节自动放弃及政审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普格县公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程序依次递补1次。聘用通知(文件)发出后不再递补。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公告由普格县公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报名技术咨询:见考生之家()监督电话:(普格县纪委、监委)相关事项提示: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建议保存准考证电子档),如有遗失考生自行负责。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3.考试时建议随身携带口罩等防护用品,根据需要适时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3月8日附件:普格县202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