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省人事考试
关于规范全省人事考试
为加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和招投标工作,经舒城县人民政府同意和六安市人社局核准,计划面向社会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和舒城县招投标中心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及计划分布等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舒城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和聘用等相关信息,都将通过舒城县人民政府网()、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条件。 ⒋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⒈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⒊现役军人。 ⒋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⒍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⑵报名时间:2014年1月7日至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⑶报名地点: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2室。 ⒉报名须提供(交)的证件及材料 ⑴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年龄超过30周岁的还须提供相应专业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生诚信书》各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⑶服务期已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相关服务证书等材料: ①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结束后由舒城县人社局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将予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 ⒊报名注意事项 ⑴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在报名期间内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并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⑵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⑶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 ⑷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人社局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考试费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二考试 ⒈考试方式、科目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20分,两科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分为《建筑工程技术》、《路桥技术》、《工程造价》和《会计学》等4个具体考试科目。其中,《建筑工程技术》考试内容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普通专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路桥技术》考试内容为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普通专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工程造价》考试内容为工程造价专业普通专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会计学》考试内容为会计学专业普通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⒉考试安排 ⑴考试时间: 2014年1月19日上午7:40-9:10《公共基础知识》; 9:40-11:40《专业知识》。 ⑵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⑶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4年1月17日工作时间到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⒊成绩公布 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10日内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 ⒋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两科笔试成绩之和达到12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三体检和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知识》成绩、《专业知识》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 ⒈体检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由舒城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待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所在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该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⒉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舒城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四递补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等原因所致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⒈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由舒城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⒉聘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与聘用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将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为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权,舒城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发现招聘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予严肃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舒城县监察局)。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舒城县人社局)。附件:1.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2.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3. 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生诚信书.doc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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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的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及人才评价认证工作。
2、负责国家和本省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职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评结合等考试考务工作。
3、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湖南考区报名确认、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
4、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承办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考试命题、考试代理、人才测评等服务业务;面向社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5、 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湖南省人才职业能力认证体系,制定各类人才职业能力标准,开展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能力测试认证工作,逐步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
6、负责湖南人事考试网站、人事考试题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人事考试证书的管理。
7、协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行业管理规范,并对人事考试行业实施指导。
8、研究探索人事考试、人才评价制度和测评方法,开展人事考试、人才评价的科研及其考试项目开发工作。
9、负责全省人事考试对外交流与合作,代理相关国际考试项目。
10、承办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68号
邮编:410004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email?protected]
关于规范人事考试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安排,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于9月11日、12日举行。为做好兵团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报名要求(一)报考条件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具体条件如下:1.全科报考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根据《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精神,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2.免二科(1)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Ⅰ、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Ⅱ、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3.增报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二)告知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三、考试时间和科目9月11日上午0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12日上午0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四、报名须知(一)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同)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报考问答”了解告知制相关内容。(二)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应试人员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四)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为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需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五)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六)应试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五、报名及相关事宜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同)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一)网上报名1.注册用户。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己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名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或信息维护。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报名平台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或联系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2.上传照片。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点击“工具下载”,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核验)?1.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到现场核验。2.下列报考人员须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撤回申请的;(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以上须进行现场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验。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验时,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3.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4.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验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完成报名,按提示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保存缴费信息备查,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咨询。(四)报名、现场审核、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18日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19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7月8日-7月2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考前一周打印六、考点设置兵团考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兵直(乌鲁木齐市)、第一师(阿拉尔市)和第八师(石河子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选择地市为兵直、第二、六、十三师的在兵直考点参加考试,选择地市为第一、三、十四师的在第一师考点参加考试,第四、五、七、八、九、十师的在八师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七、成绩查询2021年12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八、考试收费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自治区发改委 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规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考试费及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九、考务工作相关要求(一)考试实施1.兵团各考点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要求,认真做好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切实加强考试现场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考试安全。2.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3.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须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认真履行处理前的告知等程序,确保处理程序依法合规。(二)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兵团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附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河北省证书邮寄系统多长时间关闭!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网《202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进度一览表》显示,2021上半年河北软考证书从2021年9月13日开始领取,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登录证书邮寄系统申领。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规范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邮寄时限的说明》,具体邮寄事项如下:为规范证书邮寄网上审核、邮寄时限,经与中国邮政商定,系统增加证书邮寄行程轨迹,申请邮寄人员网上缴费后可实现实时查询,同时明确证书邮寄流程时限:一、申请缴费后审核时间: 48小时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证书分拣封装时间:48小时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证书邮寄到家时间:(1)石家庄同城:1天(2)省内:不超3天(3)省外:不超5天。证书邮寄期内,确需现场领取的,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可到石家庄市开发区长江大道8号石家庄邮区中心局领取,并做好登记。邮寄期后,证书将分送至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现场领取。请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看资格证书发放进度。
关于规范人事考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3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建设项目中对重要设备形成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等环节工作进行控制、见证、检验和审核的设备监理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级别为考全科 ):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级别为免二科 )。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四)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客观题)、“设备监理合同管理”(客观题)、“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9月3日上午 09:00-12:0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7: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4日上午 09:00-12:0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 14:00-18: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三)答题要求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2.《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三)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 ,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 辽宁省 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大连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 工具(点击下载) 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 白色背景 ),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 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按工作地所在市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核查点)。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适用告知制 。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 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书》( 不允许代为 ),并对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1.在线核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 对已作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 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
6)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二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八)收费
1.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38项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95号)文件规定,《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科,《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82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需要收据报销的应试人员,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凭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详见附件)。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
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6年版》为准,见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后,在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和日常监管、以及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九、其他事项
(一)我省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二)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三)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已调整。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 (四)报考条件相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是指报考人员全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 3.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4.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新版专业对照表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 四、考试报名告知许诺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知以下要求: (一)除“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或“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 “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许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作出许诺后撤回许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二)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须许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许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许诺。 “不采用告知制”、“撤回许诺”、“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三)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许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四)不实许诺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报考流程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只接受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广西区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一)网上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7日17: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 3.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进入在线核查环节。 4.在线核查。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系统核查通过后进入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环节。 5.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制”和“不采用告知制”供报考人员选择。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进入缴费环节。 签署《告知书》后,报考人员如需“撤回许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许诺后,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2)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的报考人员,不须签署《告知书》,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6.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采用告知制”、“撤回许诺”、“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明;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3)身份证件; (4)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明(职称证书); (5)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6)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7.网上人工核查。核查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8日17:00。考试组织机构(所选核查点)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 (二)网上缴费。 1.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9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 3.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六、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14日8:00至11月20日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七、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须严格按照最新的防疫要求(详见广西人事考试网疫情防控专栏【】)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客观题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填涂作答使用2B铅笔,因考生本人不规范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成绩发布及考后核查 (一)2023年2月底,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相关政务平台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许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 附件: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关于人事考试的规范流程
河北中公教育为您解答。
事业单位的考试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发布公告、职位表
二、开始报名
1、报名时间
事业单位考试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入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报名考试安排一般为上、下半年或者春季、秋季及季度来实行考试。
2、报名方式
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方式,一般规模较大的采取网络报名,网络报名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网上提交报考申请,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现场确认。通常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或者提交制定材料发送至公告提及的报名邮箱,网络报名一般为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人事考试网。
3、报名条件
依据不同的事业单位岗位要求而有所不同,报考条件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或要求为准!
可参加事业单位报考基本条件: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b.遵守宪法和法律;
c.具有良好的平行;
d.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e.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f.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审核、缴费
四、笔试
五、面试资格复审
六、面试
七、体检
八、政审
九、拟录用公示
具体流程建议参看具体考试公告。
您好!上海事业单位考试的流程一般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拟录用、公示。2013年上海市事业单位考试今年一共举行了两次一次的笔试时间是6月30日。一次笔试时间是10月27日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一)《基本素质测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对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及综合运用的能力。《基本素质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二)《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对基本公文写作知识的熟悉程度。《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具体的招聘公告信息,您可以关注相关的事业单位网站!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9年潍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流程(网页链接)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9:00—9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25日11:00—9月29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9月25日11:00—9月29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有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9月25日11:00—9月29日16:00
应聘人员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10月15日9:00—10月19日9:30前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潍坊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5502号,胜利街新华路交叉路口南100米路东院内6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联考报名倒计时 1 天,各位考生们报名否?审核通过否?小酥的报名页面还是审核状态,虽然小酥是为了写报考攻略才报的名,But跪求管理大大,也给个pass啦~所以报过名审核状态的考生莫急,只要符合条件都是会通过审核滴~昨天小酥推送报名数据后很多考生在留言板咨询18日的,呐~9月18日恩施州、襄阳报名数据来啦!那么接下来,就让小酥带你们分析一下9月18日恩施州数据吧!
截止至2019年9月18日15:00,恩施州报名人数合计为4592人,审核通过人数2866人,而恩施州在本次下半年事业单位联考中招聘人数为213人,在7个参加联考的市州中招聘人数仅排名第三位(孝感市、襄阳市分别位居第一名、第二名,招聘人数分别是429人和275人)
一、报名人数最多的岗位:
截止至2019年9月18日15:00报名数据:
对比9月17日15:00恩施州报名数据:
报名人数已开始成倍增长,竞争最激烈的前三名岗位仍然是恩施州残疾人康复中心、湖北利川苏马荡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建始县高坪国土资源所,三个招考单位报名总人数达973人,占报名总人数的21%,占比和昨天相差无几。
二、目前竞争最激烈的岗位:
截止至2019年9月18日15:00报名数据:
最高岗位竞争比为湖北利川苏马荡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报名人数为291人,审核通过人数为267人,岗位竞争比高达1:267。
三、报名人数竞争最少的岗位:
还有16个岗位无人报名,全为E类岗位。
文:湖北中公事业单位
关于人事考试法规
国家公务员应具备的素质 一、素质要求 (一)政治素质 1.必须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坚持求实务实的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开拓前 进。 4.模范遵纪守法,树立清正谦洁的公仆形象。 5.刻苦学习,勤奋敬业,不断加强知识积累和经验积累。 (二)专业知识和智力素质 1.专业知识 公务员的知识两部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 理论、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识以及本专业的来龙去脉和前后动态。相关知识即指相近或 交叉专业的有关知识,这些知识的了解有助于本职专业知识的深化和提高。 2.智力素质 智力是公务员的基本素质之一,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务员对于问题的观察、 理解和思考。智力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思考力和想象力。普通人智商大体相当,只 是不同的人对于智力的各个方面稍有侧重,有人长于抽象逻辑思维,有人长于形象思 维,有人长于观察,有人敏于反应。 (三)心理和身体素质 公务员的心理素质指公务员在内部和外部环境作用下所形成的、意志、心理感受等方 面。主要包括情绪和稳定性、团结协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独创性、面对服务对象的谦 和态度、心理的自我调适等。身体素质主要指公务员的体力和适应力,公务员必须具 备连续作战的精力,能够适应外部环境的各种变化。 二、基本能力要求 (一)表达能力 公务员首先必须具备表达能力,能够将自己的思想、意图、或通过口头、或通过书面 、或通过电脑准确地传递给对方,这既是信息沟通的手段,以是情感联络的媒介。如 果文笔不通,则公文写作难以胜任,如语言表达不清,则日常工作难以维持。 (二)人际协调能力 人们由于知识、素质、受好、志趣、经历背景等不同,行为习惯、对问题的看法、处 世原则等差别很大。现实工作中公务员必须能够协调各种人际关系,减少内耗形成合 力。新录用的公务员切忌待人冷漠、自高自大、斤斤计较一已之私。 (三)时间安排能力 政府公务工作繁琐而杂乱,要求公务员必须合理掌握时间。合理安排时间的能力,首 先表现为要珍惜时间,不浪费一分一秒。其次,要在最佳时间段完成最重要的工作任 务,第三要有计划分配自己可用的时间,把时间的分配和工作计划结合起来。 (四)学习能力 当今时代是一个变革的时代,社会生活日新月异,政府管理随之不断变化,公务员要 紧跟形势发展,不断学习新知识、培养新观念、开拓新野;不仅学习书本知识和他人 经验,还要具备独立思考、推断事物的能力。 (五)办公现代化和外语能力 此外,公务员还必须具备所从事岗位的专业能力以及必要的组织指挥、决断能力等。 国家公务员的招考特点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所谓公开,指各级政府机关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都必须面向社会 ,公开进行。国家定期发布考试公告,将录用政策、原则,招考部门、岗位、人数, 报考资格,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办法、程序等向社会公开;并将考试结果、名次 排列、录用情况等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报考人如对评分、名次排列有疑问,可要 求有关方面复核。 所谓平等,指一切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都可以参加考试,享有进入公务员队伍、担任 政府公职的平等权利和机会。中央国家机关如铁道部、海洋局、交通部、水利部、电 力部以及海南省率先打破地域限制,面向全国招考。吉林、陕西、河北等省的一些市 ,县还打破身份限制,不少工人、农民、待业人员被招为国家公务员。 所谓竞争,指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录取人数只占应试人数的一定比例,而非只要符 合某些标准就可通过的达标考试。应试者层层筛选,逐步淘汰,以自己的真才实学参 加竞争。特别是当前报考人数众多,录取名额有限,竞争尤为激烈,一般比例为10: 1到20:1,中央国家机关一般为12:1左右,陕西省曾经达65:1。 所谓择优,是考试录用制度的核心,是竞争考试的另一方面。录用公务员通过竞争性 考试,按照成绩排列名次,同时对个人的政治表现、思想道德品质、身体和心理素质 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考核,经过比较和筛选,最后选拔最符合要求的优秀人才进入公 务员队伍。 二、德才并重,考试考核相结合 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是德才兼备,品能兼顾,即决定报考者是否被录用,必须从品德和 才能两个方面全面衡量。德指政治思想表现和道德品质,才指本领,包括文化水平、 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只有德才并重才能保证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行政才能,才能保 证公务员队伍的本质特色。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指公务员招考录用过程中,不仅要以考试的形式了解报考者当前所 具有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素质情况;还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标准的方法对考试合 格者的一贯表现、过去经历进行考察、核实和评价。通过查看档案、群众调查等形式 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考试和考 核相结合保证了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贯彻实施,有效地防止了“高分低能”和“有 才缺德”的不合格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成为我国考试录用制度的一大特色。 三、公务员考试录用范围特定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仅指主任科员以下领导 职务的公务员。包括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因为高级职位特别是领 导职位上的公务员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领导才能和娴熟的业务知识。这些都必须经 过较长时间的实践锻炼才能逐步积累,而非通过一次考试所能证明。 四、党政群机关联合招考,全方位进行 公务员考录工作由人事部门一家负责逐步过渡到由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实施。除 了政府机关实行招考外,参照试行《条例》和参照管理的党群机关、社会团体补充工 作人员也都纳入了公开招考范围。不仅如此,人民法院、检察院系统、全额拔款的全 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和国家金融机构都衽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地方法院、检察院增员 考试中,坚持高级人民 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审核、人事部门审批的制度。实行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 事业单位也将按照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增补工作人员。 五、对少数民族和转业军官报考者给予照顾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精神,在民族自治区政府和民族事务的工 作部门录用公务员时,对他们予以照顾。或规定一定的录取比例;或同等条件下优先 录用;或适当降低分数线;此外,计划录用的少数民族公务员只在少数民族中招考。 招考中对转业军官也实行照顾。转业军人一般实行转业干部内部有限竞争考试,考试 科目和程序由人事部门与军转部门共同确定;参加社会公开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录用;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条件的,录用时给予特别照顾。 六、严格的调控、监督和巡视 人事部对考试录用进行了有效的宏观调控,每年审定下达录用计划,并对录用结果进 行审核备案。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地方考录计划的审批和录用的备案与审批。陕西 省在录用考试中还对报名、考题、公证,以确保监督和公平。 人事部聘请了一批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监督巡视员,负责巡视公务员招考各环节的工 作,调查了解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省市公务员录用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纪、违 规行为及时向录用主管机关反映情况。巡视员不受地限制,凭聘书和巡视证可在全国 范围内实施监督。 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制定和发布招考公告,是报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门关于考试录用的主要信息,都 是通过公告告知社会的。 一、招考公告的内容 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2)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 (3)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5)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6)面试办法; (7)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8)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9)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二、招考公告的发布 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选择知名度高、读者面广、权威性严肃性强的报纸发布,同时要 考虑到地域性,例如,国务院各部门如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则应在《人民日报》上 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北京地区招考,则可在《北京日报》或《北京晚报》上发布 招考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如面向全省(全自治区)招考公务员,则应在 省级报纸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省、自治区驻地市内招考,则可在驻地市报纸上发 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具有法规性质,一经发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违背其内容行事,如有 特殊情况需改变或调整其内容时,须由发布公告的部门于报名前在原公布公告报纸上 声名更正。 招考公告在文字上简单、明了。有些问题如考试的一些具体要求,可制定《报名须知 》在报名处张贴或印发,作为招考公告的辅助说明。 主考部门应将刊登公告的报纸及底稿一并存档、备查。 三、招考公告的宣传 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尽可能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参加考试,是报名 阶段的一项重要管理活动。宣传越得广泛,报考的人数越多,越能为政府机关选拔出 适合职位工作需要的优秀人才。 公务员考试报考程序 一、申请报名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名,是整个公务员录用考试实施 流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开、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公务员录用 考试的报考于考试主管机关发布招考公告后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正式报名前,参加公务员考试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报名所需的各种 表格和报考须知资料,认真填写好报名表并了解报考须知。 1.报名表的内容一般包括: (1)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通讯地址、照片; (2)考试法规定的要求事项,如:有无不良的嗜好,是否受过奖惩或刑事处分等; (3)资历、资格事项:文化程序、工作经历、个人品德习惯、专长爱好、体格与健康 状况等; (4)其他事项:婚姻状况、家庭状况、社会关系、个人负担等。 2.报考须知,是指导老先生如何报名的告示,也是对招考公告的详细说明。现把中央 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报考须知的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1)报考对象 一般除部分京内紧缺专业及其职位允许京外具有城镇户口的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外, 大多数专业及其职位均由京内城镇户口的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 A.京内报考人员 其一,允许京内及地方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 位的在职职工报考。 其二,允许档案存放京内有关交流中心,并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的职工报考。 其三,允许当年度春季毕业的外语、财会、计算机、考古专业研究生和有两年以上工 作经历有关专业的北京高校研究生报考,有关京外生源研究生录用后的留京问题,由人 事部解决。 其四,允许国务院军转办及双(退)办批准,1994年在京安置但尚未找到安置单位的营以 下转业军官及复员军人报考。 其五,允许集体、民办、合资等单位中全民所有制职工报考。 其六,单位地处远郊区县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或招考过程中,按有关管理权限,出具 人事或组织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信函,未能出具的,视其情况决定是否允许报考。 对允许报考者,贮存到人事部"备选人员库"中,待开来介绍信后,作为"备选人员"予以 推荐。 其七,中小学及公安、劳改系统的报考人员,也须在报名时或招考过程中,按照管理权 限出具市、部级等所属教育、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信函。不能出具的,按前 述"6"中的类似办法处理。 B.京外报考人员 其一,面向京外招考的部门,其招考对象应符合有关规定中关于京内紧缺专业或特殊工 作经历的要求。 其二,京外报考人员均应为全民所有制在职职工。 其三,边远地区及中小学教师或某些特殊行业的京外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省政府人事 部门的介绍信。 (2)资格条件(上文已述) (3)有关资格证书的认定: A.对于报考人员学历(证书)的资格认定。依照以下规定: 其一,在由国家教委承认的院校接受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自 学考试并合格的,报考时予以承认; 其二,在由军委批准的院校接受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并合格的,报考时予以承认; 其三,在中央党校接受教育并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予以承认。 B.对于报考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的认定,依照以下规定: 其一,专业技术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评定的,报考时予以承认。其中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的须由省、部级主管单位评定。 其二,职务。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其能出具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并颁发的相 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报考时予以承认;企事业单位人员属聘用干部或担任一定 行政职务的,只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报考时予以承认。 (4)报考志愿 A.京内报考人员 其一,允许报考者填报专业相同、相近的三个志愿,即第一志愿部门(三个选择职位)、 第二志愿部门、是否服从分配。 其二,对于填第二志愿部门的考生,在其第一志愿不能实现,而第二志愿部门由于其报 考者的考试成绩达不到要求,报考职位可能出现空缺时,可以允许其参加第二志愿部门 的面试,继续竞争。 其三,所有填报服从分配的报考者,由于考试成绩或职位所限未能被录用,并符合"备选 人员库"的人库及推荐条件的,人事部将予以推荐。 其四,有时规定,考生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二至三个不同职位。 B.京外报考人员 京外报考人员只允许填报一个志愿部门和是否服从分配。 (5)京外报考人员的考试与录用 A.京外招考部门可根据职位的要求和待业特点组织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考或面向本行 业的公开招考。 B.京外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招考部门的要求,按照人事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和 考试内容,赴京参加考试或在京外考场参加考试。 C.京外报考人员经考核考核合格并报国家人事部备案后,由人事部解决有关的进京指 标问题。 (6)招考部门、录用人数及专业见招考公告。 (二)报考者于规定报名期间,携带工作证或身份证、学历证明、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 单位推荐表)和本人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划定报考点报名,并按规定交纳规 定的报名费、考务费和试卷费。 (三)报名结束后,各报考点要对报名情况进行统计将报名信息输入计算机,然后于规定 时间将报考资料上报考试主管部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以审查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其由 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审查的程序为: 1.对报考职位的审查。应注意审查报名者报考的职位的类别,本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 是否符合其拟报职位的要求。 2.对证件的审查,应注意对报名者所持证件的审查,着重审查废品薄(查居住地、 年龄)、工作证。对于种类人员的不同学历要求,相应地审查其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件。 3.报考者的体格外貌。一般来讲,对报考国家公务员考生的体格外貌并无特殊要求。 但到政府机关工作的人起码应无明显生理缺陷,身高不能过矮。考试组织者除身体检 查要有明确标准外,资格审查也应有一定的标准。 4.审查报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5.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领取准考证 国家公务员考试主考机关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认定的报考情况发放的《准考证》。 准考证由主考机关统一印制,贴上报考者交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经主考机关盖章塑封 后一效。填写准考证明,必须认真仔细,考生姓名项目必须与报名表完全一致。 《准考证》存根应按考场装订成册,供监人员在核对考试人员时使用。若报考人员遗 失准考证,须由其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携带有关证件,经报名点审核后由原发证单位补 发。补发的准考证用原准考证,但注明"补发"字样。 主考机关在编排准考证号时,应尽量将同一单位的报考人员安排在不同的考场并且考 号不相邻。准考证号一般采用8位数字。 公务员考试主管机关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管机关是国务院、人事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国家 人事部负责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的各厅、委 、部、办、局等机关的录用考试 工作,省级政府人事厅(局)负责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工作。 一、人事部 人事部负责招考的机构为考试录用司和人事考试中心。 (一)考试录用司 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订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其他 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工作 , 制订录用人员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3)统一组织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各部 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考 试 录用工作和指导、监督录用的审批工作。 (二)人事考试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在原人事部考试录用中心和 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合并而成。承担中 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考试业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资格等有关考务的具体 组织工作, 如发布招考公告,命题制卷、考务人员培训、 考务组织以及阅卷等一系 列事务。 (三)考试的部分具体组织工作,人事部也可委托录用人员的国务院工作部门或省级 政府人事部门负责。 二、省级政府人事厅(局)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的公务员录用法规,制定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 关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公 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审批工 作;规定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录用考试的组织办法;承办人事部委托的有关 考试工作。 为了保证招收公务员考试的公正客观,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都成立了录用考试中 心和其它临时性机构,如主考机关,考试监督机关等,这些机构作了大量的实际考务 工作和一些科研工作,大大缓解了政府人事部门的压力。
公务员的素质要求比较全面
【 #社工师# 导语】 从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获悉,2022年山东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5日,具体详情如下: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原人事部、原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高级)》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管理 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管理 应试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四、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四)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五)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六)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报名期间须向报考市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5月5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4月26日9∶00-5月8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为减轻应试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应试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或撤回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请慎重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5月6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实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5月6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申请的应试人员。 2.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实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5月6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具有高中、中专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3.报考社会工作师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原件,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原件,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5月6日16:00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4.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五)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进行解答。 (七)应试人员须在2022年6月14日9∶00至6月19日14∶05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八)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请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每人每科69元。 七、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