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事考试中心政务公开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政务公开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确定取消北京2023年高级经济师专业课考试,详情如下。关于调整2023年度北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0〕46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职称考试、评审服务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风险,保障全市职称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在《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0〕1号)安排基础上,决定对2023年度本市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评价工作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一)取消2023年度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资格专业课考试。自2023年起,实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申报人需取得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合格证书,或2018、2019年北京市高级经济师资格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书,方可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二)取消2023年北京市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建筑装修施工、通信)资格专业课考试。申报人可直接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三)取消2023年北京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专业课考试。申报人可直接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农业技术系列、新闻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除有行业准入要求外,不再借用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四)取消北京地区2023年上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五)延期开展2023年北京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考试。(六)延期开展2023年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参加北京市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且科目成绩合格的,其成绩有效期顺延至2023年。(七)暂停开展2023年度新设的北京市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二、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安排(一)延期开展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会计(审计)、统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播音、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档案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育教练员、艺术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7月启动。(二)延期开展工程技术、农业技术、新闻、文物博物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广播电视播音、工艺美术等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8月启动。(三)延期开展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正高级工程师“直通车”评审、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计10月启动。(四)延期开展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待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经济实务)结束后,预计11月启动。三、其他情况说明(一)以上延期开展的考试评审项目的具体报名、审核、考试、答辩等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另行通知。(二)全国统一组织的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报名、审核、考试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最新要求执行。(三)其他未尽事宜,申报人可咨询各职称考试、评审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关于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1-4);考试、申报与评审系统使用和技术支持可咨询1233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4月24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举报北京市人事考试网随意泄露考生个人信息:到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报,举报电话: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号码为12333和12370,其中,123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12370主要用于涉及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简介: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又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网站链接:
国考信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有专栏可以查询,省考就看各省公务员局或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也可以看中公等培训机构网站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事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打造精品。2002年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加挂了“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Beijing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s Evaluation Center)”的牌子,形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双轮驱动的发展态势。中心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各种培训为辅,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中心信守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经过十年多的开拓创新,逐渐形成了考试品牌,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主要职能○1、承担北京地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除医师、律师、注册会计师等);2、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北京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工作;3、承担全国和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大纲制定、教材编写及发行工作;4、承担本市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5、负责对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任务院校的资质进行审定;6、承担北京地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7、承担本市国家公务员(含社招)录用考试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命题及组织工作;8、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选拔考试的命题工作。○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主要职能○随着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的开展,2002年10月,经北京市编办批准,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加挂“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的牌子。新成立的评审中心除协助考试中心承担以上职能外,其主要职能如下:承担部分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以及部分专业资格实施“考评结合”、“以考代评”的命题和组织工作。咨询电话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具体位置:莲花桥西南角,西客站往西一公里邮政编码:100036联系电话:63959161,63959162,63959163乘车路线:663、981临快路公交车莲花小区站下车;1、2、57、332、332支、373、374、374支、609、、704、833、836、901、944、944支、977路公交车公主坟南站下车向南行至莲花桥南再向西行约200米;52、323慢、733、845、937支、小11路公交车什仿院站下车行至莲花桥再向西行约200米;68、605支、817支、981路公交车靛厂村北口站下车向东行约500米。地址: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莲花小区内四层独楼)特别提示:因莲花小区门前无停车位,请前来中心报名、取证、考试等办理有关事宜的人员,尽量乘坐公交车,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办公电话:63959012?传真:6395915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6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又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
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
北京市各区县人事考试机构
1东城区人才培训考试中心,671103172;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83529840;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84296061;海淀区考试中心,68945516;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东区), 63258384;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8868107
门头沟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69824394;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9365742;?通州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81539621;?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80101318;?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 69970247?; 顺义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69448834;大兴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81296852;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89686020
延庆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69102794;密云县人事考试中心,89038098
北京人事考试网:201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 现将北京市各级机关2011 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1年北京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一、招考方式 我市各级机关2011 年公务员招考按照“一次考试, 二次调剂” 的方式组织实施。即上半年公务员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实施,下半年公务员招考面向上半年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未被录用的考生。 “二次调剂” 公告和调剂职位, 将于2011年9月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75 年3 月7 日至1993 年3 月7 日期间出生); (三)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 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 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 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 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按照我市有关规定, 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 年的, 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 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1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1、招考职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 为两年以上(含两年) 的, 限于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2010 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报考。 2、招考职位面向2011 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 限于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 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1 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考。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 须履行完3 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且考核合格后, 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3、招考职位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 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北京生源2011 年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 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 2011 年应届毕业生,列入“985 工程” 京外院校中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的本科以上(含本科) 2011 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 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 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 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1年3月7日9:00至2011年3月11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 年3 月7 日至2011 年3 月13 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确认。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 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 并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安排 (一) 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报考者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 在校期间已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报考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经资格审查合格, 可凭当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按照规定面试比例,单独排序确定面试人选, 以当时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本次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报考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同一职位的其他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按照规定面试比例, 单独排序确定面试人选。对于在校期间已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的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如报名重新参加此次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 其原在校期间取得的《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无效。报考非专门面向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11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需参加此次公共科目笔试。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1 年4 月9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 00-16: 30>>>申论 笔试在北京举行,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 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分数线确定及查询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 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2011年5 月上旬登录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4、打印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可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成绩通知单, 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二)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 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 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名单、调剂职位联系方式, 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调剂的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关招录机关负责。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的报考者, 方可参加调剂。调剂的人选, 按照调剂报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的报名办法等具体事宜,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 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 占50%,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 天。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科
一、 从概念来说我国公务员正规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两种。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公务员考试。招考单位主要包括国务院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四类。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有各省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地方性公务员考试。除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直辖市以及广州、深圳外,各省省市县乡四级招录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两者区别: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之间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如:报考者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也可以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考试,两者不冲突,如果不受户籍限制的话,也可以报考其他省市的公务员,比如河北的考生可以报考浙江省公务员。二、 从考试性质来说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按照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 三、 从招考对象来说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是面向全国进行招考的,没有户籍限制,而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主要面向当地的居民和在当地就读的大学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学生。但现在大部分省份也对户口的限制进行放宽,这就需要考生报名时认真阅读招考简章,一般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四、 从考试科目来说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都参加这两科的考试, 各地方公务员考试和国家接近,基本沿用国家的模式,大部分省考试大纲也是参照国家的。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办公电话:63959012?传真:6395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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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又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Beijing Personnel Testing Authority)
成立于1993年2月,是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北京地区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在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下,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管理、开拓创新。
北京市各区县人事考试机构
1东城区人才培训考试中心,671103172;西城区人事考试中心,83529840;朝阳区人事考试中心, 84296061;海淀区考试中心,68945516;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东区), 63258384;石景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8868107
门头沟区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69824394;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69365742;?通州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81539621;?昌平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80101318;?平谷区人事考试中心? 69970247?; 顺义区人事培训考试中心,?69448834;大兴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81296852;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89686020
延庆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69102794;密云县人事考试中心,89038098
这算是什么问题 名词解释?
北京地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采取网上报名确认的方式,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上传照片、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网上缴费等操作,否则报名无效。为确保报考人员顺利完成网上确认工作,请认真阅读以下事项:一、报考人员使用此系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报考人员已于2009年10月15日-10月24日期间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二)报考人员确认在北京地区参加此次考试。(三)报考人员已周知考场规则和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二、网上确认时间:2009年11月2日9:00--11月7日16:00三、确认系统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一)输入您的报名序号(只能选择一个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确认无误后,登录确认系统。(二)仔细阅读本须知,考场规则和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承诺“本人已经周知考场规则和报考者违纪违规处理有关规定;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反,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三)报考人员需按要求上传本人免冠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二寸(35mm×45mm)证件照,jpg格式,10-20Kb。获得电子版照片的三种途径:1、通过扫描仪对纸质照片进行扫描;2、通过数码相机拍摄;3、到数码影印店或照相馆拍摄电子照片。提示:1、报考人员不得上传艺术照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不能参加考试;2、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证、他人照片进行确认,否则造成其他考生无法实现报名确认等情况而引起纠纷的,需承担全部责任。3、报考人员不要同时打开多个窗口进行上传。4、上传成功的考生须返回并对照示例核查自己的照片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如须更改,可重新上传。(四)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请您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北京市十八区县)。本次考试将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顺义、大兴十三个区域范围内设置考点。我们将本着方便考生、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市统一协调考场,尽量将您安排在离居住地较近的区域参加考试,由于北京地区考生数量庞大、考点资源紧张,如不能完全满足您的要求,请谅解!(五)网上缴费本次考试的报考费用采取网上缴纳的方式。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报考人员点击支付费用进入支付界面,通过以上三种网上支付卡之一在网上直接支付报考费用。(只有成功上传照片、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后,方可进行支付。)1、收费标准:根据京发改〔2006〕719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收取报考费用30元。2、如银行系统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您已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3、受银行业务处理周期影响,如果您在支付后,网上报名确认系统提示您的报考费还没有在网上支付!,请您耐心等待24小时后再次登录确认系统查询支付状态,切勿重复支付。4、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得再办理退费手续。5、报考费用的发票在参加考试时到所在考场领取。(六)查询报名确认状态您可以通过点击查询报名确认状态来了解网上确认操作的进度。网上确认状态可告知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是否成功、是否正确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县、网上缴费是否成功,确认总状态一栏显示为支付确认成功,网上确认完成!并通知打印准考证时间,即为网上确认成功。(七)特别注意:1、只成功上传照片、选择居住地所在区域,但未成功进行网上缴费的人员报名确认无效。2、考生在网上确认时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四、以下报考人员可于2009年11月5日-6日(每日9:00-16:00)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海淀区莲花苑3号楼)现场办理相关事项:(一)更改考试省份(从外地转到北京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须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本人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诚信承诺)。2、持《考试地点变更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更改手续。3、确认报考人员照片、考区、缴费状态等信息无误后,领取打印准考证通知单。(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报考费用减免登记单》(须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本人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诚信承诺)。2、持《报考费用减免登记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减免费用的有关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减免手续。3、确认报考人员照片、考区等信息无误后,领取打印准考证通知单。4、由他人代办现场服务有关事项,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三)姓名中有错别字或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数字有误需更改的报考人员,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1、报考人员需要先在报名系统登录页下载、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须填写相关信息、粘贴照片(本人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并签署诚信承诺)。2、持《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更改手续。3、其它报考信息一律不得修改。报考人员信息出现考试中心不能修改的错误,请报考人员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本次考试考务咨询电话。4、确认报考人员照片、考区、缴费状态等信息无误后,领取打印准考证通知单。5、由他人代办现场服务有关事项,还需提供代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五、报考部门代码为111、969、990、991、992、994、996、997、998、999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二寸免冠证件照一张(规格35mm×45mm,背面使用铅笔书写本人报名序号),于2009年11月3日-11月4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到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7号北京人才大厦)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六、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11月23日9:00-11月28日16:00期间登录本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七、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确认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阅读报名确认须知、考生常见问题解答来获得帮助。问题仍未解决可拨打咨询电话: 语音服务:24小时人工服务:8:00-22:00 人工服务:9:00-17:00
荆州人事考试院政务公开
为加强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面向荆州区卫生健康系统选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 二、选聘范围 荆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试用期未满人员)。 三、选聘计划和岗位 1.免疫规划岗位:选聘4人; 2.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选聘4人; 3.检验岗位:选聘1人。 4.行政管理岗位:选聘1人。 四、资格条件 (一)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业务素质,作风端正; 2.报考免疫规划岗位的年龄应在35岁周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检验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公共卫生工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历者优先; 7.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行政管理岗位报考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业务素质,作风端正; 2.担任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干部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担任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正职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担任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副职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4.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五、选聘方式 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选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行政管理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监督。 六、选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 2.报名地点:荆州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3.资格审查: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资格审查办法如下: (1)对报考者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随即取消选聘资格。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3张。 (二)面试 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组织开展面试,本次面试委托荆州市人事考试院具体实施,不设置开考比例。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面试入围人数大于1:1的岗位,不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分数相同,则再次组织面试确定。如没有人员递补,则由局党组考察确定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情况,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免疫规划岗位、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岗位、检验岗位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分数相同,则再次组织面试确定。如没有人员递补,则由局党组考察确定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荆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如有问题举报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再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对合格者再予拟聘公示。如没有人员递补,则由局党组考察确定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联系咨询。涉及学历、专业和其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联系。 咨询电话:。(荆州区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荆州区纪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 2.信息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通过荆州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向社会公告。 3.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选聘机关。 本次选聘工作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年度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荆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湖北省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305人。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日17:00准时关闭。 考 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荆州市启动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引才范围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外高校同等学历的优秀人才(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亦可报考)。引进对象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已在荆州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注: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及专业需求 荆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305人,详见《荆州市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博士研究生免笔试环节,直接进行面谈,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对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不占用该岗位计划数。当博士研究生面谈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请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研究同意后,按照应招尽招原则,经双方面谈无异议后直接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三、有关待遇 按照《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荆办发电〔2022〕6号)兑现人才待遇。(见附件2) 四、网上报名 (一)发布公告 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荆州市人民政府网()、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荆州人事考试网()发布人才引进公告,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网上报名之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以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为准。 (二)报名渠道及时间 本次人才引进的报名、查询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名窗口于3月1日17:00准时关闭。 (三)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3月1日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将无法改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仔细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诚信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详见《岗位表》)。 3.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荆州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院)。 五、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3月1日18: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笔试结束之日起至面试公告发布之日止、面试结束之日起至拟聘用人员公示之日止,岗位可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人员不超过2人。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初步定于3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笔试类别按照教育类、卫健类、其它类三类设考,根据三类考试特点组织不同类型的命题。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其中教育类参照中学教师类(D类),卫健类参照医疗卫生类(E类),其它类参照综合管理类(A类)。 (三)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人才引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成绩分布等情况,分类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空余的岗位核减或取消。 笔试结束当日下午,组织用人单位在笔试考点学校集中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一式一份): 1.《报名登记表》原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签订劳动合同或荆州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面试 (一)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不足3:1时,全部进入面试。在面试环节,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分类组织不同形式的命题,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面试开考前,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面试结束之日止,如面试入围考生弃权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综合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人事档案等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同一岗位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报告等材料报荆州市人社局,经审批同意后,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人才引进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人才引进各环节工作,确保引才工作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人才引进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2.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硕引博”人才激励若干措施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原文标题:荆州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人事考试信息网政务公开
国考信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有专栏可以查询,省考就看各省公务员局或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也可以看中公等培训机构网站
公务员考试的信息,一般在培训机构的网站可以查阅,也可以自己搜索一下。
可以尝试以下网站进行查询:
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1、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设立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责调整
(1)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将原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将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职责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将省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承担的外国专家来黔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黔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及对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职责划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5)取消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的职责。
(6)取消或停止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或停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7)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职责。
(8)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基本准则的职责。
(9)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职责划给省商务厅。
(10)将技工学校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社会中介组织。
(11)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12)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13)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14)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5)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1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人事人才网 贵州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