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通知范文
人事考试通知范文
尊敬的全体员工:根据公司考核制度的规定,现将本次考核人员名单予以公示。经过本次考核,以下人员未参加考核,为此我们发出以下人事命令通告:一、未参加本次考核的人员名单如下:(列出人员名单)二、未参加考核原因:(列出具体原因,如缺勤、请假等)三、未参加考核人员的处理: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将视为未完成考核任务及无法达到公司规定的考核标准,我们将按公司规定的流程和程序,予以相应的严肃处理。同时,也在此提醒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及时关注公司制度和考核通知,认真完成公司规定的考核任务,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工作麻烦。四、考核公示及反馈:本次考核结果将在公司内部门公示一周,并欢迎对考核结果进行反馈,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条反馈信息,逐项作出回复。谢谢大家的配合。此致敬礼!XXX公司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全体员工:大家好!在最近的项目考核中,我们注意到一些同事没有参加考核,这与我们的工作要求和公司的人事管理要求不符。公司一向重视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提升才能提高自身的水平,对公司的发展、自身的成长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考核是我们公司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我们展示个人实力的机会,每个人都应该认真面对。因此,特在此通告如下:未参加本次项目考核的员工,请于一个星期内向人事部提供相关说明和理由,否则将视为不履行公司的工作要求。人事部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在公司中,我们每个员工都是重要的一份子,各人的表现和结果会累积成我们公司的整体业绩。希望所有员工认真对待此次考核,发挥出最好的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此致敬礼XXX公司日期:XX月XX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2〕1号)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均为2科:《审计相关基础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题型为客观题。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1科:《高级审计实务》,题型为主观题。 2022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方式均为闭卷笔答。初、中级资格考试自2022年起实行成绩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须通过高级资格考试,方可取得高级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报名组织及考区设置 为有利于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流动,实行就近报名参考。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并承担虚假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下开展考试,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初、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地报名,由各地人社部门或审计部门负责对报考审计初、中级的考生进行资格核查。 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省直审核点报名,由省审计厅人事处负责核查。 三、考试大纲 使用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2022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统一公布在审计署官方网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4日9:00-7月26日20:00。 (可提前在网上注册,并完成注册核查) (二)网上报名核查时间。 2022年7月14日9:00—7月27日17:00。 (三)现场人工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2年7月26日-7月27日 工作日:09:00-11:30,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2年7月14日9:00-7月28日20: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9月19日9:00-9月25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需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参加考试。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审计、统计等14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543号)规定,初级、中级审计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62元,高级审计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 六、违纪违规处理 人事考试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核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违纪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和考试组织安全。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推迟或取消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 2.关于高级审计师考评衔接事项的说明 3.报名及答题注意事项 4.省直和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及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审计厅 2022年7月11日 附件1 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事项的说明 一、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初级、中级、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即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取得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双学士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6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4.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二、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 应届毕业生可以凭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作为符合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当年度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应补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等。 三、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报名考试 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台和外国籍人员在内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近报名。 四、其他职称、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考试 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直接对应初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在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满足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和年限条件,可以直接对应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中级职称,可以视同具备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按照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资格规定,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的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中级职称如下:具备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以上资格,在审计相关工作岗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可以视作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报名参加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五、免考条件和程序 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规定条件报名参加初级或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以免试《审计相关基础知识》科目,仅参加《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 六、从事审计相关工作界定 在审计及相关合规、稽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岗位工作;或者在会计、经济、统计、工程或教育科研等岗位工作,且有相关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视同从事审计相关工作。 七、工作年限计算 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审计相关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的12月31日。 附件2 关于高级审计师考评衔接事项的说明 一、公务员取得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公务员首次转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任职的,5年内可以参加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同时须取得2016年(含)以后的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2022年度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申报 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人员参加2022年度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应取得2017年(含)以后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附件3 报名及答题注意事项 一、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新报考人员注册信息增加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层次、培养方式、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报考人员需在注册库中补充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在报名时上传相关信息扫描件,以备后期核查。 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信息填报说明要求,了解不实后果,守信践诺。 (二)注册核查。 注册核查分为在线核查、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 1.报考人员身份证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2.报考人员学历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围内的,可在线自动核查。 3.学历学位信息不在自动核查范围的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证书,进行网上在线核查。请报考人员提前在学信网上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便于后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核查。 4.报名材料上传。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须上传应届毕业证明扫描件。报名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须上传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进行在线核查。 现场核查: 5.其它身份证类型无法通过自动核查的,请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并持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6.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数据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后,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7.国(境)外学历、学位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并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三)报名核查。 8.适用告知制人员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通过“在线核查”,“适用告知制报考人员”可以选择报名处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制报考”。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按“是否需要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 注册和报名核查在线通过人员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已作出的;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 ③所学专业与允许报名专业匹配; ④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中无记录的。 (2)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报考,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持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到现场核查。 9.不适用告知制人员范围和报名核查流程。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人社部第31号令),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3)“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开始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后,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持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到现场核查。 10.适用告知制人员申请撤回的报名核查流程。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名按现场核查报名流程办理;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此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现场核查范围及资格审核地点。 现场核查的范围: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见附件4。 (五)网上缴费。 资格核查通过后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如果发现报名时姓名或身份证号错误,请考生重新注册正确的信息,在报名结束前到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信息更正申请。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如考生手机号变更,请及时在注册信息维护中变更本人的手机号码。 3.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其他报名信息;审核后,需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后,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其它有关个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6.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手机号或密码提示问题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7.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一周后,省直报名点或武汉报名点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附楼二楼领取,其他市州报名点考生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后领取。代领人还须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1.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初、中级资格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资格考试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人事考试面试通知范本
成都市武侯区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队伍结构,提高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质量。根据《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武侯区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工作人员7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系各街道办事处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2、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进取精神。 3、201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的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上所记录时间为准)。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专业 职称要求 学历 其他 1 专业技术 岗位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初级及以上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30岁以下 (1980年5月31日后出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2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后出生) 2 水利工程 初级及以上 1 城乡规划 初级及以上 1 工民建 中级及以上 三、报名和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0年6月28日— 7月5日。 (三)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报名。报名时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上传一寸标准证件照(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如实、准确填写资格审查表。笔试考试费用采取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6日23:59分,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且已缴纳笔试考试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10年7月19日至 2010年7月21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符合有关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并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2日到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16号13楼)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 笔试后每一个招聘环节的具体安排在上一个环节结果公告时同步发布。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出题,武侯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⑴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 ⑵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共两科,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⑶笔试时间:2010年7月24日(星期六)。 ⑷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⑸笔试成绩于2010年8月2日24时前在武侯人事人才网()、武侯公众信息网()上公告。 2、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⑴资格审查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进行。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考生本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查。 ⑵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负责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填写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 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3、面试 ⑴面试工作由区人事局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成人办发[2010]53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⑵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⑶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方可进行面试。 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面试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 (二)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由武侯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2、按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 3、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如需体检复查,复查人员须按时到指定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复查。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4、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区人事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待聘人员。 (二)待聘人员由区人事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三)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全过程接受武侯区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 )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成都市武侯区人事局
关于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发〔2008〕7号)等规定,为做好全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面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此次全省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并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共 11 页) 二、面试对象确定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招考公告规定,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等机关警察职位的面试人员从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规定确定),并及时公布。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须在规定时间内对面试人选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根据网上报名时考生提供的照片和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照片和信息进行审核。已经复审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可不再复审),并根据面试工作安排,适时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附件1)。不按时接受资格复审或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因此出现该职位面试人员缺额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递补;面试实施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原则上须在面试前一周内完成。 参加面试的人员办理面试确认手续时,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每人70元)缴纳面试费用。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 1、除黄山市外,全省(阜阳市为部分职位)统一于5月17日、18日、19日三天内进行; 2、黄山市全部职位和阜阳市的部分职位于5月24、25日两天内进行。 全省每天上午8:00正式开始面试。 (二)面试地点 1、面试地点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确定。面试地点一般设在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2、面试考点须分别设立面试考场和考生候考室等。考场内须分别设置考官席(含主考、副主考)、考生席、监督席和工作人员席(计分、计时)。考生候考室须选择与考场临近但又不互相干扰的场所。面试考点须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面试实施 根据规定,此次面试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题本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全省每天使用同一个题本。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实施: (一)面试人员报到和抽签排序。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参加笔试时所持的有关证件)(均为原件),于面试当天上午7:30之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工作人员须对照笔试准考证存根信息与照片,进一步核对面试人员的面试资格)。面试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二)面试实施的方式。面试由主考主持,由主考或副主考提问,提问按面试题本要求进行。每天上午7:30面试考官组熟悉题本。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同一职位的面试人员原则上在一天内完成面试。 (三)面试成绩的评定。每位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并得出合计分数。面试的计分方法为: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其中的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四)面试成绩的公布。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签署姓名,再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比例合成考(Q吧)试总成绩并排序,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时在有关人事网站上向考生公布。 五、面试考官选调 (一)面试考官组的组建。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抽调人员并组建面试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副主考各1名,同时设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各1名和考生引导员等其他工作人员若干名。 考官原则上从已经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培训并取得面试考官资格或培训合格的人员中选调。确实不足的,可以从符合面试考官资格条件、政治与业务水平较高、具有一定面试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中选调。考官组的组成应尽可能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 各市组建面试考官组时,须保证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市级主管部门的一名领导参加本系统各职位的面试,并由其担任该考官组的副主考。属本市所辖其他单位职位的,也可试行由一名有招录任务的市直单位或县(市、区)的有关领导参加本单位或本县(市、区)职位的面试并担任该考官组副主考。 为确保今年的面试考官选调需要,各市应根据本市面试考官队伍建设情况实际,加大面试考官资格培训工作力度,加快建立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面试考官队伍。 (二)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面试实施前,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对选调的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面试政策,规范面试程序,掌握面试技术与尺度,统一面试测评标准,明确纪律要求。培训结束后,应按规定对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管理。 面试结束后,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须按公务员面试考官管理有关规定,对参加面试的公共考官进行考核。 六、面试题本需求 此次面试,每天面试题本的需求数量,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面试考官组设置和面试天数情况确定。各市均须于5月9日前将面试题本预订单(附件2)报送省人事考试院;黄山市和分两次进行面试的阜阳市,也须同时将参加第二次面试的面试题本预订单(附件3)报省人事考试院。参加第一次面试的各市于5月16日派专人专车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介绍信前往省人事考试院领取第一次面试的面试题本;参加第二次面试的黄山市和阜阳市,于5月23日派专人专车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介绍信前往省人事考试院领取第二次面试的面试题本。 七、有关要求 (一)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对参与面试的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凡与面试人员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格坚持“考培分离”原则,凡参加过社会上各类公务员考试考前培训班、辅导班组织、授课、管理等活动的人员,不得选调为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 (二)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制定面试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健全完善重要环节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特别要加强对面试的题本和成绩的管理工作,要按规定做好接送、运转、保管和回收工作,当天的题本和成绩要当天封存,确保安全、有序。 (三)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招录机关在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面试人员确认手续时,要做好各个具体环节的工作衔接,并将各项具体规定、纪律、要求等告知面试人员,同时提醒、督促面试人员务必严格遵循。 (四)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面试工作的责任制度,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面试考官和面试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面试考官、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如无意中携带的必须关闭并一律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违者视同作弊,各面试考点应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面试工作的监督,严肃面试工作的纪律。要严格执行考录工作有关规定,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面试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面试是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测查应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密切配合,切实把全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抓细、抓实、抓好,高质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安徽省各级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通知书(式样) 月17-19日面试题本预订单(式样) 月24-25日面试题本预订单(式样)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 徽 省 人 事 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规范人事考试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3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等文件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建设项目中对重要设备形成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等环节工作进行控制、见证、检验和审核的设备监理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级别为考全科 ):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级别为免二科 )。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四)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客观题)、“设备监理合同管理”(客观题)、“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9月3日上午 09:00-12:00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7:00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4日上午 09:00-12:00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 14:00-18:00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三)答题要求
1.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2.《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三)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 ,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 辽宁省 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不含大连市考生),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 工具(点击下载) 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 白色背景 ),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 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按工作地所在市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核查点)。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适用告知制 。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 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书》( 不允许代为 ),并对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1.在线核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 对已作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 到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
6)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二科”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八)收费
1.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38项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95号)文件规定,《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科,《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82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需要收据报销的应试人员,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凭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详见附件)。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
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6年版》为准,见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后,在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和日常监管、以及成绩合格人员考后资格复核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九、其他事项
(一)我省202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二)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三)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已调整。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二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 (四)报考条件相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是指报考人员全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 3.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4.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新版专业对照表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 四、考试报名告知许诺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知以下要求: (一)除“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制”或“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 “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许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作出许诺后撤回许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二)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须许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许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许诺。 “不采用告知制”、“撤回许诺”、“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三)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许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四)不实许诺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报考流程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只接受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广西区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一)网上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7日17: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 3.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进入在线核查环节。 4.在线核查。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系统核查通过后进入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环节。 5.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制”和“不采用告知制”供报考人员选择。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进入缴费环节。 签署《告知书》后,报考人员如需“撤回许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许诺后,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2)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的报考人员,不须签署《告知书》,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6.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采用告知制”、“撤回许诺”、“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明;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3)身份证件; (4)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明(职称证书); (5)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6)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7.网上人工核查。核查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8日17:00。考试组织机构(所选核查点)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 (二)网上缴费。 1.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9月19日8:00至9月29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房地产估价师等16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70元。 3.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六、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14日8:00至11月20日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七、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须严格按照最新的防疫要求(详见广西人事考试网疫情防控专栏【】)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为客观题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客观题填涂作答使用2B铅笔,因考生本人不规范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成绩发布及考后核查 (一)2023年2月底,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相关政务平台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许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 附件: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集宁人事考试网文件通知
乌兰察布市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2023年初、中级经济师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3日9:00-8月5日17:00;2023年高级经济师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9日9:00-4月20日17:00。202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一、考试设置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一)高级考试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二)初中级考试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二、报名事项(一)报名要求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二)报名时间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1.高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9日9:00—4月20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21日23:00;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14日—6月18日。2.初中级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3日9:00—8月5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8月6日23:00;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0月25日—10月29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三)告知承诺要求经济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报考人员要及时注册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四)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附件1)。(五)通过网上审核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核。对于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工作证明及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审核(附件1)。高级考试现场人工审核时间:2023年4月19日-4月20日(9:00-12:00;14:00-17:00)。初中级考试现场人工审核时间:2023年8月5日-8月6日(9:00-12:00;14:00-17:00)。(六)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七)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三、考试时间高级考试批次考试时间科目16月19日0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26月19日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初中级考试批次考试时间科目1 10月30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2 10月30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3 10月31日上午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3 10月31日下午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四、考试大纲2023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五、考后公示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六、人员须知(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中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或责任。(二)考试时间、考试时长及作答方式等。具体考试时间(或批次)以准考证为准。(三)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四)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五)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六)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 )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七、考区设置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区12个盟市及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所在地共设13个考区。八、考试收费按照《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高级经济考试每人每科69元,初中级经济考试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九、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各地考试机构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附件:1.区直及各盟市考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附件详情请见原文链接)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2023年3月29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公布了吗?2023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是怎样的?更多一建考试相关问题,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2023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通知已经公布,大家关注的2023年一建报名的时间也已经知晓,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7月22日23:00,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7月23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7月24日23:00,现场人工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7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详细内容请见报名通知。关于202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一、考试设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报名事项(一)报名要求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二)报名时间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7月22日23:00;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7月23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7月24日23: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三)告知承诺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做到详细了解承诺制以及处理承诺制注册过程中碰到的操作疑问。中国人事考考试网:。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四)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五)通过网上审核人员考前不再进行现场审核。对于符合免二科和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工作证明及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符合免试的相关证件,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审核。现场人工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7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六)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七)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八)打印准考证。2023年9月14日—9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三、考试时间2023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23年9月20日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四、考后公示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查实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人员须知(一)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二)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三)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四)人员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作弊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六、考区设置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11盟市均设置考区。七、考试收费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70元。八、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7月7日附件:自治区各盟市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考区审核单位审核点地址咨询电话区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地调院前楼0471-66001980471-6601168包头市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406房间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安达广场南,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兴安盟兴安盟人才服务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东北角一楼大厅通辽市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劳动大厦院内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0475-88200120475-8820013赤峰市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西侧三楼锡林郭勒盟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一楼大厅11号窗口)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一楼、 8150963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路北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鄂尔多斯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路北)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新华西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8室乌海市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乌海市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东大厅阿拉善盟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17室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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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论文范文篇二 我国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探析 摘 要:本文从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特点以及激励机制着手,尝试分析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提出了符合实际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改革的决定,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包括行政管理部门在内的公共部门改革是当前改革不可或缺的环节,为实现我国公共部门的高效运转就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有效、合理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及特点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概念 人力资源管理指的是组织为了实现其管理目标,对组织内部的人力资源进行的一系列规划、开发、激励、评估等管理行为。而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指的就是在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力、管理国家及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所进行的资源优化配置、人员素质培养、员工能力开发、组织系统规划等一系列行为的有机整体。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 ①公共性的价值取向: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是以公共利益作为其基本的价值取向的而非个人利益。②政治色彩的管理行为:公共部门以政府作为其核心,在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不可避免的就带有一些政治色彩。③复杂的管理层级:公共部门是一个层层叠加的组织结构体系,与私人部门不同的是,在人事管理权限的划分、人力资源的获取、使用等方面都更为复杂。④绩效评估困难:公共部门产出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非竞争性的,不通过市场就可以消费,难以量化也无法确定个人贡献的份额,因此在对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进行绩效评估时就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困难。⑤严格的法律法规。通过行使公共权力既可以帮助实现公共利益,也可以利用其谋取私利。这就要求制定出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的不同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管制监督。 2 我国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管理理念的滞后 与传统人事行政不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应该把“人”作为管理理念的核心。管理不应只停留在对人的控制,而是要将人作为一种主动的资源来进行管理,将发掘人的潜能与实现公共组织目标联系在一起,才能激发员工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组织能力。然而目前我国许多公共部门仍习惯于把人作为实现组织目标的一个工具,只重视对其的控制。 科学合理的竞争机制没有形成 职务晋升是最有力的激励手段。目前我国公共部门的职务晋升制度不健全也不科学,这主要表现在:没有建立起严格的条件和程序,不利于员工的成长和长期的合理使用;缺乏统一而明确的衡量标准;缺乏公开民主的监督体制和相关的法律保障,存在拉帮结派、任人唯亲等不良现象。 缺乏规范的业绩考核体系 业绩考核制度作为选拔优秀管理人才的重要途径,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缺少客观的评价标准,对“德、能、勤、绩、廉”这五个方面的权重缺乏量化标准;二是对考核的结果没有有效应用,没有建立起考核结果与薪金和职务调整之间的具体联系。 激励手段的匮乏和单一 对公共部门人员物质方面的激励手段单一导致无法调动其积极性;精神方面的激励手段又流于形式,只讲奉献不讲利益,难以发挥作用;缺乏以挖掘员工个人潜能为基础的多元化激励手段;惩戒机制苍白无力,公共部门人员工作的终身制使他们毫无危机意识。 人力资源的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需要不匹配 人力资源的培训方面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没有对培训的需求系统地进行分析,培训目标不明确,培训的效果也不能评估;二是培训的内容不够科学,与高校的课程重合相似,尤其是对公务员的培训大多还是以思想政治理论类的课程为主,缺乏对潜能的全面开发和培养;三是培训模式的滞后,还是以传统的面对面讲授为主,缺乏情景模拟、素质拓展等新型的培训模式。 3 对我国当前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既要破除老旧的管理理念,也要改革落后的管理体制;既要制定出一套紧跟时代的人事政策,还要解决好当前人力资源管理法制化的问题。本人根据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当前的实际情况,试着提出了以下几点相关的对策建议: 重视对员工的激励,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要树立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管理思想,重视和发挥人的作用,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要注重对人员的培训开发,使他们在短时间内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发掘员工的潜力和创新能力。 改革竞争机制,提高激励效果 首先,公共部门的领导者要转变用人观念,实行待遇靠贡献、岗位靠竞争、机会靠能力的竞争机制。其次,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深化推进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学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丰富经验。 建立公平且有弹性的薪酬制度 合理的薪酬制度有很大的激励作用。要增加公共部门人员收入的弹性,使员工的收入与其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匹配。公共部门人员的薪酬水平要根据公共部门具体机构存在的差异进行调整。对各级层职员工资的上下限以及工资水平浮动进行监管,确保公平合理。 完善业绩考评体系,使其更具有科学性 首先,评价的指标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而设定,尽量避免评价结果的主观偏差;其次,要注重考核的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规范考核程序。此外,还应充分发挥民主的作用,聆听员工的反馈心声。最后,考核结果要透明化,并与员工的薪酬、福利以及职位调整相挂钩。 改进培训内容使其与实际工作接轨 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利用一系列科学的分析方法进行培训需求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培训的目标;二是要不断地更新培训的课程内容,要将对专业技术的培训和对人文精神的熏陶结合起来;三是要引进先进的培训方法,取得更好的培训效果。 参考文献: [1]张钒.论员工激励与企业发展[J].才智,2008(03). [2]陈振明主编.国家公共部门工作人员制度[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 [3]陈昌文主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 [4]钱振波.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政策?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王文婧(1991-),女,河南温县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社会管理理论创新。 看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论文范文”的人还看: 1.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2. 有关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论文 3. 2016年人力资源管理论文选题 4. 人力资源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5. 关于人力资源专业毕业论文范文
下面是我整理整合的一些关于人力资源方面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借鉴,希望对你有帮助。
对公路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几点思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这种竞争的实质就是人才、人力资源的竞争。而在这场人才争夺战中,国有公路施工企业由于认识不足、准备不充分,导致了大量人才的流失。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留住和引进各种专业人才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公路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的人才氛围和领导的用人观念淡薄
人才资源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但有些公路施工企业的领导特别是具体项目负责人的人才观念淡薄,没有意识到吸引、稳定和用好人才工作的重要性。用人机制死板,奖惩机制不健全,论资排辈现象严重,没有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提供一个充分的优厚空间,甚至有些领导把新分配的大学生当临时雇工一样使用,严重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和自尊心。
(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僵化
企业仍以传统的人事管理为依据,把管理的重点放在对人员的使用和控制上,忽视了对员工个性的尊重和潜能的开发,缺乏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员工被动的接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工作分析、岗位评价、人力资源计划、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各项职能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出真正的作用。
(三)缺乏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才
由于观念上的原因,很多人事管理人员还只停留在整理档案、年终评定等这些程序化、公式化的工作上,缺乏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大多数人也没有经过专门的学习,这样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已难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
(四)企业的人力资源结构严重失衡
随着近几年对先进管理经验的引进和社会化教育的普及,虽然员工总体素质偏低的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仍然存在着以下问题与不足: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比重偏低;熟悉公路高速等高新、尖端技术的人才及会计、财务方面的专业人才缺乏;普通型员工相对富余。各个层次人员都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使得企业人才的总体素质令人担忧。
(五)企业的人才流失严重
随着企业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人才外流的现象也日益严重。这些流失的专业人才一般是在工作岗位上工作2-3年的大学毕业生,有的甚至是有着丰富施工经验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等管理人才,这些人才经过单位的培养和锻炼,熟悉工作程序,掌握了工作技能,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具备了独立工作能力。这些人才的流失使企业陷入了一边缺人,一边又流失人才的窘境,也给企业造成了重大的损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公路施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几点建议
人力资源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的软硬件支持,笔者认为有效地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要加强宣传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领导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认识,使其转变思想,彻底摒弃传统人力管理重物不重人的陈旧模式,建立一种以人为本、唯才是用、充分发掘人才潜能的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把人力资源管理的重心迅速转移到人力资源的战略职能上来。
(二)建立健全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通过制定和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规划,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科学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企业人力资源的组成、分布等信息进行全面综合的收集和整理,对企业的人力资源进行分类,确定出待开发、待培养的以及急需引进的人才,并制定出对企业人力资源的评价标准体系,注意及时收集对分散于各工程项目部人员的评价信息,建立起流畅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网路,使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企业选择、培养、使用人才提供依据。
(三)加大人才引进和人力资源开发力度
1、企业应该合理的配置本企业的人力资源,同时加强队伍的内部建设,要树立“注重实绩、竞争择优”的用才理念,积极倡导“能者上、庸者让”的竞争用才机制,进一步完善“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机制留人”的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留住人才。
2、对于一些重要岗位和特殊专业人才,要通过主动加强与高等院校联系、拓宽社会人才交流服务平台、实行多种优惠政策等形式,吸引企业急需的人才加盟企业。
3、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也应不断提升自我的专业能力,多方面了解企业功能、施工生产、企业文化等,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交流,获得他们的信任与尊重,从而有效地实现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
(四)完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注重职工职业生涯规划
公路施工企业要转变那种重使用、轻培训的做法,将对员工的培训贯穿到员工的整个职业生涯,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岗前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路子,对员工开展多样化的培训。同时,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资格考试,对获得资格证书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奖励,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五)建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
1、薪酬激励。企业可以通过工资、福利、股权等方式,把员工的薪酬与绩效挂钩,以经济利益的形式来激励员工。
2、精神激励。企业应加强与员工的沟通交流,增加对员工的尊重、理解与支持、信任与宽容、关系与体贴等,有效地培育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和信任。
3、事业激励。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上有所建树,创造机会和条件帮助其提升在专业领域的成就、名声、荣誉和地位。
4、企业文化激励。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努力在企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良好风尚,为各类人才的成长打造良好的环境。
论我国农村企业人力资源供求关系平衡策略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一词是由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于1954年在其著作《管理的实践》中首次提出的。在讨论管理员工及其工作时,德鲁克引入了“人力资源”这一概念。所谓人力资源,是指一定范围内的人口总体所具有的劳动能力总和。通常,我们用一定范围内具有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文化财富的,从事智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人的数量和质量来表示。人力资源的数量由具有劳动能力的人的总量来衡量,人力资源的质量由拥有劳动能力的人的文化程度、能力和技能来表示。
(二)人力资源规划
人力资源规划是根据组织的人力资源战略目标,在分析组织人力资源状况的基础上,科学预测组织在未来环境变化中人力资源的供给与需求状况,制定必要的人力资源获取、利用、保持和开发策略,确保组织对人力资源在数量上和质量上的需求,保证组织和个人获得长远利益。人力资源规划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实现企业人力资源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平衡。而在现实生活中,企业要实现人力资源供给与需求的绝对平衡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追求两者之间的相对平衡。更多的时候,企业的人力资源供给与需求之间是不平衡的。第一种情况是总量平衡,但结构不匹配,第二种情况是人力资源供给大于需求,第三种情况则是人力资源供给小于需求。
二、农村企业人力资源的供求现状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口众多。仅从人力资源数量来说,乡村人口相比城镇人口而言具有一定优势。虽然乡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但截至2007年底,乡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仍然达到了(见图1)。
从全国人口的年龄构成来看,15岁-64岁人口(即劳动适龄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一直维持在70%以上。这表明我国人力资源数量是非常充足的,同时也意味着我国现在面临着较大的就业压力。通过整理统计年鉴的数据发现,我国农村劳动适龄人口与实际就业人口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农村人力资源的供求不平衡,具体表现为人力资源供给大于需求,农村地区存在较多的剩余劳动力(见表1)。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主要渠道,农村企业承担着较大的压力。而2008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沿海大批企业倒闭,许多农民工提前返乡,这进一步加剧了农村人口就业的严峻形势,给当地农村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三、我国农村企业人力资源供大于求的形成原因
农村企业人力资源供给大于需求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农村人力资源结构性过剩
综上可知,目前农村地区人力资源呈现结构性过剩,存在大批剩余劳动力。农村企业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主要渠道,面临很大的压力。国家鼓励农民从事非农业生产,进入企业获取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这使得许多农村企业被迫“扩招”,其招聘的员工数超过了自己的实际需要。加之近两年金融危机的冲击,沿海大批中小企业倒闭,农民工返乡,进一步加重了当地农村企业肩上的担子。
(二)农村企业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偏低
农村企业一般地处偏远的山区,当地经济比较落后,所以很难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其人力资源的主要来源是当地的居民,这使得农村企业人力资源的素质普遍偏低。某调查显示,湖南农村中小企业员工学历在大专以上的仅占员工总人数的,中专以下的占到了总人数的,其中初中或以下学历的占。部分农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都不是专业的管理人员,而是一些经验较丰富、在公司呆过较长时间的老员工。他们在进行人力资源规划工作时,往往不是运用科学的预测方法来预测企业的员工需求,而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来确定人员的需求量。最终导致了企业在招聘时引入了过多的人才。
(三)农村企业领导人的过多干预
相比城镇企业而言,农村企业无论在经营规模上,还是管理体制上,都处于落后的地位。先进管理思想在农村企业的传播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农村企业还没有建立起良好的用人决策机制,往往是根据领导的意见来录用人员。高层领导利用自己的职权,将自己的亲戚或朋友介绍进公司,而不管企业究竟需不需要引进人才。这也是农村企业出现人力资源供给大于需求的原因之一。
四、解决我国农村企业人力资源供给大于需求的对策
解决企业人力资源供给大于需求矛盾的措施有很多,如鼓励员工提前退休、储备人才等。然而这些措施并不具有通用性,即同样的措施对于不同的企业发挥的效力不同。我们在分析该问题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农村企业的自身情况,根据企业出现人力资源供大于求的原因来寻求其解决对策。
(一)扩大经营或拓展新业务,吸纳多余人员
当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且企业处于成长期时,如果企业内部存在多余人员,我们可以采取此种措施。这是因为良好的经营状况确保了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和人力用于扩大经营或拓展新业务。企业可以将同一岗位上多余的人员从原来的部门转移出来,分配到新开拓的业务部门。一方面可以解决原来部门人员冗杂、员工重复作业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公司成本。因为,这部分转移出来的员工相对于外聘员工而言,更加熟悉公司的运营环境、具体的岗位职责以及企业的文化内涵,能够在短时间内为公司创造高绩效。因而该项措施较适合于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发展前景的公司。
(二)缩短员工工作时间,实行工作分享或降低员工工资
部分企业出现人力资源供大于求的状况是周期性的,它是基于企业的生产周期或销售周期而存在的。显然,企业在销售旺季所需的员工数量会多于处于销售淡季需要的员工数量。当企业生产的产品处于销售旺季时,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企业往往需要更多的员工以满足生产的需要。假定此时企业的人力资源供求处于平衡状态。当企业迎来自己的销售淡季时,由于市场需求的减少,企业必然要减少自己的生产线,避免产品的积压。这时,一开始处于平衡的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将被打破。在销售旺季恰到好处的员工人数相对销售淡季而言显得多余,即此时企业人力资源的供给大于需求。基于该种情形,企业通常可以通过缩短员工工作时间,实行工作分享或降低员工工资来平衡人力资源的供求。这样可以避免因采取裁员或辞退员工这种激烈的手段而给企业带来的负面效应,如引起企业内部员工的惶恐、降低员工的士气等。同时,这也为再次到来的销售旺季储备了足够的人力资源。
(三)冻结招聘,停止外聘,让其自然减员
招聘渠道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所谓内部招聘是指在单位出现职务空缺后,从单位内部选择合适的人选来填补这个位置。而外部招聘是指在单位出现职务空缺后,从单位外部选择合适的人选来填补这个位置。目的在于识别并吸引组织外的求职者,在众多求职者中做出雇佣决策。内部招聘通常不会增加公司的总人数,只是公司的人员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而外部招聘由于引进了新人,通常会增加公司的总人数。因而,当企业出现人力资源供给大于需求的状况时,我们可以通过停止外部招聘减少公司人员的输入。而一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为其他原因离开公司的人员无形中扩大了公司人员输出。最终人力资源的供求会因为人员输入的减少和输出的增多而趋于平衡。
(四)永久性裁员或辞退职工
此种措施是解决企业人力资源供给大于需求最有效的手段,但通常也是企业管理人员最不愿采取的。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和员工之间不再只是简单的雇佣关系,员工是作为企业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而存在的。裁员或辞退员工会影响留任员工的工作情绪,使他们对组织产生不信任感,担心自己有一天也会被迫离开公司。然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企业还是会因为一些原因而最终选择这样一种解决方法。这主要是基于两种情况。一是企业经营进入衰退期,为了避免破产,企业不得已而为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这两年蔓延全球的经济危机给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带来的影响。据统计,2008年美国裁员最多的企业是花旗集团,其裁员人数超过了73000人,紧随其后的是美洲银行,其裁员人数也超过了35000人。排名裁员人数前十名的企业累计裁员人数超过了248000人。另一种情况是当多余的人力资源不具备良好的职业技能,无法给企业带来预期效益时,企业会采取辞退员工的方式。这样企业可以解决多余人力资源的问题,为企业节约人力成本。
五、不足之处
人力资源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不仅指数量上的平衡,还包括质量和结构上的平衡。而本文在分析农村企业人力资源供求平衡问题时,仅从数量上进行研究,得出结论,认为农村企业人力资源供给大于需求,分析略显浅薄。其实,农村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量是很大的,但他们所需要的人力资源是高文化、高技能的管理人员,而不是只能从事简单农业生产的员工,即在农村人才市场上,人力资源供给与需求间的不平衡最主要的不是数量上的失衡,而是结构上的不匹配。在接下来的研究中,我们应该把重点放在探讨农村企业人力资源质量需求与供给上,以完善现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