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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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申领

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申领

一级建造师的合格证书有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两种,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考生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证书查验,在打开页面点击证书下载,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证书下载)”后,持证人员依照系统提示下载电子证书即可。

一建电子证书下载流程:

1、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左侧菜单中的【证书查验】,在打开页面点击【证书下载】,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证书下载)”

2、认真阅读并同意服务须知;

3、查看证书信息。进入证书下载页面,点击【证书信息】按钮。

4、电子证书加注下载。

1)检查证书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证书发放机构;

2)点击【申请证书加注】按钮,设置使用场景、加注有效期;

3)点击【提交加注申请】按钮,完成证书加注申请;

4)证书加注完成后,有效期内可查看或下载该电子证书。

免费领取一级建造师学习资料、知识地图:

可选择网上申领。1、打开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左侧证书查验板块。2、按需求选择证书下载或证书查验。3、即可领取电子证书。

沈阳人事考试证书申领

沈阳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7月27日,领取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这是沈阳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的时间,而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未到,所以还未公布。

沈阳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邮递寄送,这是相关部门按照中国邮政寄送,所以中国邮政一般于即日起陆续进行证书邮寄,而通过邮寄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大概需要两到三天左右。第二种是现场领取,考试可以在沈阳14个地方领取自己的教师资格证书。但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必须填写《领取委托书》,正面需要手写,反面需复印申请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个人信息。

还需要注意的是,考神申请人进入领取现场需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不扎堆、不驻留,有序领取;考生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后,按要求尽快有序离场。同时,考生申请人要认真核对取得材料的各项信息。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由本人留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取得教师资格的重要凭证,一定要放到本人人事档案中。

是说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师资格证么?可以到人才中心区报名,也可以通过那里的培训老师报名,学费在一千以上,每年五月和十月考试,所以每年有两个班。我当初是在医大二院对面、和平牙医楼上的那个人才中心报名参加的培训,是东北大学的老师辅导的,还不错。

你应该到沈阳人事网看看就明白了

浙江人事考试网+证书申领

2020年浙江湖州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电子合格证书下载入口已开通,成绩合格人员近日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首页;

2.点击首页右上角的“用户中心”——“个人登录”,进行实名注册,并进行高级实名认证;

3.进入“个人服务”——“执业服务”——“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考试成绩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打印”栏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证书”栏目。或可直接点击链接:

温馨提醒:

1、查看电子证书,若出现“签名无效”且印章图像上显示“红叉”,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验证:

(1)采用浙江省政府电子签章客户端打开并验证;

(2)关闭Adobe reader的验证功能。

2、打印电子证书,若电子证书窗口未显示,证书打印页面出现“立即评价”提示框,可检查电子证书窗口是否被浏览器拦截。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纸质证书将采取“网上申领,快递送达”的形式进行发放,考生可以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网站(网址:)进行申领纸质证书,纸质证书的申领时间,请关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目(网址:)。

可以。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可以补办护士证,纸质证书补办,2021年以前考试合格,遗失纸质证书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申请补证。浙江,简称“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杭州,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中国东南沿海东临东海,南接福建,西与安徽、江西相连。

浙江人事考试网证书申领

2022年浙江安全工程师合格证书发放时间预计在2023年3、4月左右。安全工程师考试合格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证书。各地证书领取时间不同,具体以浙江官方人事考试网公布的领取通知为准。

2022年浙江安全工程师合格证书发放时间预计在2023年3、4月左右,具体以浙江人事考试网公布的领取通知为准。

领证流程:

1、个人领证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即可。

2、他人代领

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即可(部分地区不支持他人代领)。

3、邮寄领取

根据各地区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领证通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证书邮寄,支付邮费后等待证书送上门即可。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得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3、受聘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类岗位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70周岁。

申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中级注安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由本人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申请。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44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此项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一、浙江2022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考试定于10月22日至23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10月22日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原理下午14:00-16:30城乡规划相关知识10月23日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下午14:00-17:00城乡规划实务考点设在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考全科”)。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6.取得城乡规划业博士学位。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符合上述第5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免一科”)。(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上显示的级别为“免二科”)。(四)报考条件中涉及业务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报考条件咨询电话为:,联系人:汪庆芳。三、获得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条件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应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应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四、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制”或“不使用告知制”报考。“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二)对“使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上网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三)对“不使用告知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制”和“撤回”的,下同)、学历等证书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四)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制”或“撤回”,本年度此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制。(五)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一)报考人员于8月22日至31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系统提示,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再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1.“使用告知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信息。(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使用告知制”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对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可在书提交后,即可直接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对于报考级别为“免一科”或“免二科”的人员,须再上传符合相应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后,方可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再进行网上交费。(3)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且在报名截止前撤回,但一旦“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2.“不使用告知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的,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使用告知制”报考,随后点击“确认”,待报考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核验和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3)报考人员必须打印“报名表”和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请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报考资格核查。(4)报名时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则无法返回选择“使用告知制”报考,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二)注意事项1.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3.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4.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信息未确认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确认的,需取消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自行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5.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6.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浙江省内)。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7.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技术咨询电话:、88396765,传真88395085。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7日至2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省人事考试院进行处理。特别注意: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七、收费依据和标准根据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城乡规划实务》每人每科70元,其余3个科目为每人每科6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八、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考后收回。其它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普通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未作另外标记的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位置用规定的书写工具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标记;领卷后应先检查,发现有印刷不清、缺页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否则,若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或错答位置的试卷和答题卡,不能更换。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提醒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九、考试大纲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和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关于增补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的函》中附件所列内容。十、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1.对于“采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2.对“不使用告知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三)证书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十一、有关要求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一)要及时做好对考后“不采用告知制”成绩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核查工作,并确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传送。对需现场核查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二)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考试服务保障工作,方便考生参考。同时,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下大力预防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三)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附件: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江苏人事考试网证书申领

2022年江苏一级造价师考试证书预计在2023年3-4月发放。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一般在合格标准公布四个月后开始发放,领取方式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

2022年江苏一级造价师合格证书发放时间预计在2023年3、4月左右,具体以江苏人事考试网公布的领取通知为准。

一级造价师证书领取有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两种形式:

1、现场领取

证书领取地点通常为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通常仅限本人领取,部分地区能够代领,但代领有严格要求。

本人领取: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比如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等。

他人代领: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代领委托证明、持证人身份证原件。

2、邮寄领取

通过人事考试网填写相关信息,自己的邮寄地址等等,邮寄服务为到付,各地以人事考试机构通知为准。

1、考试合格的考生到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各地、州、市当地的人社局职改办提交办证材料。

2、考试合格后定期联系提交办证材料的单位,确定可领取资格证书后,再到单位领取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出来后,有一部分省份要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全部科目达到暂定合格标准的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进行审核,持规定证件来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同放弃资格复审,成绩按无效处理。待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资格证书。

题主是都想了解“2022年补考监理工程师证书江苏苏州怎么领取”?以下方式领取:1、现场领取时间:4月3、4、6日(周一、周二、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逾期未领的考生可采用证书邮寄方式领取。2、现场领取地点:苏州市人事考试院。3、证书邮寄: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进入“证书申领”功能模块,选择邮寄证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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