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人事考试公需课
东营人事考试公需课
公需考试指的是公需科目的考试,属于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考试即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公需科目是指国家、省市统一要求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掌握的通用知识和技能(英语、计算机按原规定执行,不列入登记范围)。
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公共科目主要是为了开阔思路和拓展视野,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使专业技术人员能跳出专业限制,更加全面的看问题。
简介:
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成人的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继续教育是指已经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一种高层次的追加教育。
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的公需课从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需科目是指国家、省市统一要求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掌握的通用知识和技能。
公需课一般是当年学习并考核过关,才是有效的,隔年无效。所以2018年的公需课2022年是不能补学的呀!?一般每年都会有机会补考往年的公需课,需要关注官方网站的通知,公需课的补考时间以及方式在官方网站都会有具体的通知。会计继续教育公需课通常采取属地原则
人事考试公需课
2022上海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暂未发布,参考2021年上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满分100分;《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满分100分。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是必须报的。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继续教育费用的,用人单位不得指定继续教育机构。
扩展资料
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2、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3、参加远程教育。
4、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5、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阶段是笔试,二阶段是面试。笔试一般会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前者和公考的《行测》基本一样,一般只是题量与题型难度有差别;后者包括面比较广泛,会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时事、哲学理论等等内容;另外还会有一定的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考试是视各岗位的需要而定,没有统一。面试有结构化面试,有些也会采用无领导小组,教师常采用说课形式。
考试科目针对招聘岗位的不同也有差异,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
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资料百度网盘资源
链接: 提取码:2D78
本资源内包含:事业单位一些考试资料供大家参考,其实事业单位资源是比较杂的,资源内只有一部分是事业单位的资源,其他的都是公务员资源。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是必须报的,但是具体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章第七条及第二章第八条。如下:
第二章? 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5号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已经2015年8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0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尹蔚民
2015年8月13日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称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第五条? 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第六条? 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 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
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本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之外的继续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有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提供保障。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
用人单位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双方应当约定费用分担方式和相关待遇。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可以与生产、教学、科研等单位联合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建立生产、教学、科研以及项目、资金、人才相结合的继续教育模式。
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继续教育项目、区域人才特殊培养项目、对口支援等方式,对重点领域、特殊区域和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给予扶持。
第三章? 组织管理和公共服务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继续教育费用的,用人单位不得指定继续教育机构。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八条? 依法成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的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称继续教育机构)可以面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
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与继续教育目的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教材和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建立教学档案,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
继续教育机构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教育,形成开放式的继续教育网络,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结构、提高能力素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二十条? 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设继续教育师资队伍。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遴选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在继续教育方面起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继续教育机构,建设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建设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搭建继续教育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和专业科目指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根据专业技术人员不同岗位、类别和层次,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推荐优秀课程和优秀教材,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突出公益性,不得收取费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继续教育机构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并与继续教育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举办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
第二十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统计制度,对继续教育人数、时间、经费等基本情况进行常规统计和随机统计,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数据库。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可以对继续教育效果实施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府有关项目支持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继续教育机构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专业技术人员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在学习期间违反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不予报销或者要求退还学习费用。
第二十九条? 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1日原人事部发布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31号)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保障部:
淮北人事考试网公需课听课
1、如果找不到考试试题,可以联系负责课程的老师,询问有关考试试题的情况。2、可以到学校资源中心咨询,看有没有考试试题可以参考。3、可以搜索相关资料,看看是否有更多可以参考的考试试题。4、也可以联系其他同学或老师,看看他们是否有相关的考试试题可以参考。5、如果没有相关资料,可以研究课堂讲义、课堂笔记等,看看有没有可以帮助准备考试的内容。
法律分析:上继续教育课程网站,然后选取2019年公需课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十九条 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或者本科生入学资格。本科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录取,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允许特定学科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上继续教育课程网站,然后选取2019年公需课即可。2020年30学时的公需课面授课程变成直播课程,5月1日后开始选课。还没选到的或则还没满30学时的,请抓紧选课。课程先出来选选课,后面还有课程还会出来的,请等待。考虑到服务器负载能力,不可能这些课程像一般的腾讯直播课程一样,无限量吞吐的,肯定有负载人数的限制,因此请大家一定要等课程一出来可以选课就进行去选课。先把课程选好再说。像拍车牌一样的,要进行抢课的。后会放课程出来的,请大家有时间刷刷看能报名吗,我们也会刷的,一能报名就会通知大家。写在前面:直播课程是需要另外准备一台电脑,然后放在身边,播放直播课程的,不能最小化处理,因此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一个电脑用来办公,一个电脑用来直播。根据中国药师协会2019年10月9号《关于调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函》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184号)要求,我会对2020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作补充通知,具体如下:一、学员今年未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在登录福建省药师协会网站报名页面中请选满60学时专业课和30学时公需课(我会公需课是由闽人社办[2019]184号文推荐的网络培训实训机构培训)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授予福建省药师协会继续教育专业课60学时(20学分)和我会与福建省人社厅推荐的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授予公需课30学时(10学分)。二、学员已经在福建省药师协会网站完成60学时专业课的(或正在学习中的),但未参加30学时公需课学习的,学员可再登录我会继续教育平台学习公需科目,我会免费为学员开通公需课网络培训。三、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加强执业药师协管理加快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药监综人_2019_9号)的有关规定,未在我会平台上学习公需课的学员,已在福建省人社厅推荐的九个网络培训实训机构取得30学时公需课学习的,请将公需课学分交由我会认可盖章。
你好,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已经开始了,要进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考生可以了解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医学教育网小编整理如下:平台于2021年3月24日完成页面升级,升级后平台适用于各主流浏览器及国产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推荐使用360、QQ、UC、IE等浏览器访问平台。因不同浏览器配置、安全级别有所不同,在使用过程中如遇以下问题,可参照解决。问题一:用户无法登1.帐号密码。需使用18位身份证号登录,如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进行重置,原15位身份证号及个性化帐号不再使用,原15位身份证号修改请拨打81503320。2.新注册用户。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开通后方可登录。3.谷歌、Edge浏览器登录时返回登录页面问题。原因:因继续教育平台为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内部嵌套平台,个别浏览器拒绝第三方cookie写入。解决办法:在谷歌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chrome://flags/ 找到下面两项设置成 Disable即可:SameSite by default cookiesCookies without SameSite must be secureEdge浏览器则是在地址栏中输入edge://flags/ ,再如上操作。问题二:学时(学分)1.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为避免错学、漏学,请参照:一般公需学满18学时,行业公需学满12学时,专业课学满60学时进行选课学习。2.平台内公需科目(一般公需)2009-2019年课程按原办法执行,每年完成24学时。2020年后上传的课程完成18学时,请参照“选课提示”进行选课。3.平台内“行业公需”和“专业课”课程为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学习课件,若未找到本行业课程,请联系咨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请在学习中心首页“联系我们”栏目查看。点击查看:总结!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查询、下载、打印的方法!问题三:课件视频不能播放1.火狐浏览器提示:此网址已被限制(此网址使用了一个通常用于网络浏览以外目的的端口。出于安全原因,Firefox取消了该请求)。解决办法:在火狐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about:config,进入调试页面,搜索:,选择字符串,点+号输入0-65535,打勾即可。2.启用IPV6后无法播放视频问题。症状:平台可以正常访问,但是点击课件播放后视频不出现,浏览器地址栏中IP地址变为IPV6的--间隔。解决办法:在本地连接(以太网属性)中找到”Internet协议版本6(TCP/IPv6)”,去除当前勾选,确定即可。问题四:考试不能交卷或交卷失败1.开考5分钟后方可交卷。2.开考后断网或网络不稳定,造成与服务器连接失败。在试卷页面有[暂存]按钮,在交卷前可先点击暂存再进行交卷。问题五:学习进度1.视频已播放完毕,课程章节进度未变成实心蓝色。解决办法:清理浏览器缓存或换浏览器后再次播放。2.课程进度未实时更新百分比。解决办法:可在该课程视频全部播放完成后再次查看进度。以上就是医学教育网关于“2021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5大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资讯尽在医学教育网!
淮北人事考试公需课
一、参加人员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参加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需要先进行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具体通知公告已在安徽省财政厅会计管理网页发布)。
二、内容学分
从2019年起,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网络继续教育提供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每报名一家网校,至少选择10个学时的课程后方可缴费学习。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习流程
1.网上报名
学员登录安徽省财政厅()会计管理页面,点击“网络教育学习”。输入证件号码、密码(未参加信息采集人员使用默认密码,已采集人员使用采集时的登录密码)、验证码,登录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信息,选择继续教育年度和培训网校。
2.选择课程
学员报名成功后,可凭身份证号、姓名,直接登录网校,根据本人需要学习的学分(学时),自主选择课程。
3.缴费学习
按照学时缴费后进行课程学习,网校课件自动记录学习时间。
4.考核登记
学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学习所选课时,参加网校举办的考试。学员考试合格后,相关继续教育信息自动登记到会计人员档案中,无需在属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再行办理现场审核。
5.监督评价
学员参加网校学习后,应在会计网络继续教育报名系统中,就网校的课件质量、服务质量、讲师水平进行评价,提交满意度调查表。
中华会计网校()
2019年安徽淮北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安徽省财政厅
一、参加人员
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尚未参加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学员,需先进行信息采集后再参加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具体通知公告已在安徽省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网页发布)。
二、科目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学员取得并在省财政厅会计继续教育系统登记不少于90学分的,即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公需科目需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0号)有关规定设置课程,包含:《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专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学国史 学党史》《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新理念素养提升》《学习十九大精神构建国际人才比较优势》等5个专题,学员可任选专题学习。
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特别是最新出台的会计准则制度、财税改革政策。
三、教育形式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有网络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和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加计算。
1.网络继续教育。6月1日起,学员可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点击“网络教育学习”,按照《网络继续教育须知》,进行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2.面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各市财政局需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告所属地通过审核的面授培训机构名单,并及时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备案。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督导面授培训机构做好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3.视同参加继续教育。学员参加《实施办法》规定的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研究课题、发表论文等,或参加并完成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需课学习,在本年度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点击“视同教育登记”,按照《视同继续教育登记办理须知》,上传继续教育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视同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四、有关要求
学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管理。各市、县(区)财政局要结合本地区会计管理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及时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时间和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加强会计继续教育政策的解读,及时审核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申请。要贯彻落实好《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财会〔2019〕547号)精神,督促培训机构按照要求抓紧做好课程设置和技术服务保障准备,确保学员正常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未参加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仍按照当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进行补学。
2020年安徽淮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安徽省财政厅
宣城人事考试公需课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宣城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4年宣城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一寸同底版洗印照片4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2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于10月10日至10月11日从宣城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10月24日16:00,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宣州区人社局网站,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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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现就2014年度下半年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二、招聘岗位和计划2014年下半年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2名(专业技术岗位57名,管理岗位25名),其中安排1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见《2014年下半年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三、招聘对象和条件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2014年下半年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脱产在读研究生也不得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三)现役军人;(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四、招聘程序和办法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再审)、公示、报批、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一)信息发布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等网站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二)网络报名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9:00至9月2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一寸同底版洗印照片4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3、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考生报名后需在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在网审时注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不规范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对咨询有关招聘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作出规范性解答。9月23日16:0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9月2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3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24日16:00前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确认和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通网上银行的贷记卡、借记卡)。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4年10月12日下午15:00-17:00和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期间,到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电话:。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5、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紧缺岗位,经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方可开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5日12:00—16:0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改报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于2014年9月25日17:00前完成。放弃改报或改报后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已交费人员于10月12日下午15:00-17:00和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期间,到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笔试考试费用退费手续。6、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由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提供网络准考证,考生可于10月10日至10月11日从宣城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三)笔试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参加省人社厅“2014年下半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统一考试”,采取“1+X”的考试模式,“1”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X”为专业知识选考科目。公共科目为必考科目,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凡《2014年下半年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考试模式中标注“1+X”的,报考人员还需参加相对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2、笔试时间: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统考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下午14:00—16:00。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3、笔试地点:考场设在宣城市区,详见准考证。4、加分: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4年10月12日17:00-18:00和10月13日8:30-12: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宣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宣城市叠嶂中路8号区人社局四楼,联系电话:)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宣州区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5、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统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65分(参加1+X考试模式的考生,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也须达到65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于2014年10月27日前在宣州区人社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6、笔试合成成绩(折算):考试模式为“1”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一)》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或《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考试模式为“1+X”的岗位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一)》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或《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40%+《专业知识》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60%。折算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四)资格复审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若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定为面试人选,并上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该岗位面试人选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其它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12月底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宣州区人社局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五)面试1、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百分制计分法计算。3、考官组成: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4、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5、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六)体检与考察1、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公共基础知识主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3、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七)公示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州人力资源信息网等网站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八)报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拟聘人员名单、《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复印件、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九)签订聘用合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次聘期为五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五、招聘工作纪律(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二)严格执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认真落实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与责任追究等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三)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四)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有关事宜本《公告》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考务咨询电话:(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监督电话:(区监察局举报中心)、(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附: 2014年下半年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二○一四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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