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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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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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

笔试重点考察文化基础、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时事政治等综合知识和文字理解能力。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

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书记员(委任制)一般属于国家公务员(政法专编行政编制),但有些地区也有聘任制、聘用制、劳务派遣制的书记员。

扩展资料:

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

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

书记员实际上和勤务辅警相比,算不上体力活。但是书记员也不是一个很轻松的职业,较之于勤务辅警,书记员的招考要求更高,如学历,年龄,书记员还要求打字速度,如检察院要求打字速度45字每分钟,法院要求90字每分钟。

正常情况下,检察院记录速度达到90字符/分钟、准确率90%以上,特殊情况下也会有其他的要求。法院要求是速录技能达到100字/分钟,正确率95%以上,特殊情况下也会有其他的要求,比如北京互联网法院40人公告是没有技能测试的。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复审: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按照拟聘用职位与技能考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参加技能考试人员名单。

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计算机文字中文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100字,同时准确率达到95%以上的为合格。

参加技能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经核验后方可参加技能考试。未按要求参加技能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按照拟聘用职位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在技能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确定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考资料来源:网站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站名-河南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各地区报考的书记员考试科目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在2019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80人公告中,考试项目包括笔试、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由省检察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考点均设置在各省辖市,具体地址见考生准考证。报考省检察院及其派出院职位的报考人员,在合肥市参加考试。(一)笔试2019年12月14日(周六)进行。笔试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文字写作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书写工具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见附件1)。(二)职业技能测试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详见准考证)。职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速录。职业技能测试采用上机操作(看打)的方式,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15分钟。15分钟内看打正确字符达到1215个为60分,考生所打正确字符÷1215×60=考生得分。最低0分,最高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职业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职业技能测试考场规则见附件2)。笔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按照60%和40%的比例进行合成。(三)资格复审考生可于12月下旬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入围面试。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数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合成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确定(最后一名合成分数相同者均可入围)。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所在检察院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面试费用,费用标准为70元/人,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人数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省检察院负责本院及其派出院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各省辖市检察院负责本院及其所辖基层院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四)面试2020年1月上旬进行。由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后,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的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50%,即(笔试分数×60%+职业技能测试分数×40%)×50%+面试分数×50%=总成绩。

法院统招面试是法院自主面试,应该以专业为主,普通公务员面试是统一有人事考试中心组织面试,一般没有专业问题,:答题原则:直接考查动机,坚持主客二分的原则。主观上,我愿意做;客观上,我能做。总结:我愿意做,我能够做,因此我适合做。当然在回答题目的时候要将这些要点展开。法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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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2023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笔试结束已经快要一周了,相信参加了2023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的小伙伴都在等待考试成绩公布。目前2023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成绩还未公布,大家可以先了解一下2023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官网和时间,提前做好准备。下面就和高顿公考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2023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2023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成绩会在2023年3月中旬公布,届时大家可以自行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同时2023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合格分数线也会公布,大家可以判断自己的成绩是否达到了合格线。

二、2023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官网

查询2023年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成绩的官方网站是“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在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也可以查询考试成绩,大家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的平台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以上就是关于2023北京市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官网的内容,高顿公考小编会密切关注官方消息,并及时提醒大家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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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北京市法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各法院人员需求,现将北京市法院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北京市法院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全市法院拟招录357人(其中普通职位拟招录340人,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拟招录17人)。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法院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为“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可通过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时间:2021年11月15日9:00至2021年11月19日18:00。 (三)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1日0:00至2021年11月24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进行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请于2021年12月8日9:00至2021年12月12日18:00期间从“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时间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具体安排为: 2021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021年12月12日下午14:00-16:30申论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到相应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以上安排将视新冠肺炎疫情等情况进行调整,请保持手机畅通)。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拟于资格复审和调剂后举行,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将在北京法院招录系统()发布。 (三)面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并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统一公布。 报考者可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查询本人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五、公示 拟招录人员名单将在报考法院网站进行公示。 六、录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为其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更多详情请登录首都之窗网站()、北京组工网站()查阅。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北京市法院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xlsx

北京市法院人事专业考试

考试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题型为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以2019年招聘为例,考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专业科目考试拟于2019年3月初举行,具体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将在北京法院招录系统发布。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公布。面试工作将于2019年3月进行。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可通过北京法院招录系统查询。

扩展资料:

北京法院招聘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报考法院网站进行公示。

3、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法院-北京市法院系统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进入面试行测+沉排名行测到北京线人员。各单位的面试分数线测试+应用程序的大量具体比例部分课程考试是不一样的共50%,专业课占25%,25%结构化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均分(<公共科目分数+专业知识分数>÷2或无专业知识考试的公共科目分数,下同)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这个考试基本上年头到年尾都有考试,从建筑行业的建造师(1、2级)、建筑师(1、2级)、注册安全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师、造价工程师等;金融行业的会计师、经济师等;计算机行业的软件水平考试;法律专业的;职称评审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计算机、职称英语等考试;咨询行业的注册咨询师;资产评估师;等等,看你需要考哪个行业罢了。另,近年比较火的是建筑方面建造师考试和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

南京人事考试网法院招聘

2023年南京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拟定笔试考试日期:2023年4月16日。

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3月2日16:00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3月3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2月25日-3月4日期间的9:00-12:00,14: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2月25日-3月4日期间的9:00-12:00,14:00-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2月25日9:00至3月5日16:00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3月6日13∶0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

2023年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卫技人员1180人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卫技人员结构,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180名卫技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南京人事考试网()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一》)、《南京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二》)。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备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 2月 1日至2005年1月31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取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三)有关要求1、招聘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2、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三、报名(一)《岗位信息表一》(详见附件1)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 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6:00。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其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5、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6、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7日12:00。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7、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月17日15∶3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若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8、准考证打印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1)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或与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2)上传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3)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岗位信息表二》(详见附件2)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各招聘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二》 “信息发布网址”栏)。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1月16日16:00。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22:00,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6:00;1月17日09:00-10:00。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1月16日09:00-12:00,14:00-17:00;1月17日09:00-11:00。2、开考比例:除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以及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问题,均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四、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的方式,各项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二》中“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栏。(一)笔试1、《岗位信息表一》《岗位信息表一》的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信息表一》中“考试专业”栏 。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2、《岗位信息表二》《岗位信息表二》的笔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及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将由各招聘单位在其官网公布。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 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二)面试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或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关注报名网站,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以及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2021年、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中的各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6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三)直接考评招聘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评方式招聘,考评时间、地点、疫情防控要求由各招聘单位通过网站发布或电话通知本人。招聘单位将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备案后的考评方案,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除岗位信息表中特别注明外,合格线为60分。五、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在面试(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六、公示、聘用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以及各招聘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考评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七、工作纪律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八、招聘政策咨询(二)招聘咨询电话 :九、招聘监督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 1 月10 日扫码回复 【江苏省】查看公告详情和职位表扫码回复 【江苏省】查看公告详情和职位表趁青春,去当兵!2023年全国征兵报名开始上半年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开始下半年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开始2023年中国铁路局招38829人公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3年广东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18258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9︰00至16日16︰002023年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警察公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2023湖北省市县乡公务员考试公告(11268人)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7日2023贵州省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5581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7:00关注公考行测-事业编(shiyebian8),每天都有

2022年江苏南京公务员考试已启动,招录人数为943人。

报名时间:11月2日-11月8日(点击进入:报名入口),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报考者,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11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12日。

今年网报系统以色块显示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区间,具体为:0-2人显示蓝色、3-50人显示黄色、51人及以上显示红色。各职位具体报名成功人数将在2021年11月12日16∶00补报名结束后统一公布。

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法院

2023湖北省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表如下:报名时间为1月10日9:00至1月16日17:00,缴费时间为1月30日9:00至2月3日17: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月20日9:00至2月25日9:30,笔试时间为2月25日~2月26日。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月10日9:00至1月16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填写诚信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选择合适职位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1月30日9:00至2月3日17:0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缴费确认。

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月20日9:00至2月25日9:30期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月25日~2月26日。

报考注意事项:

招考计划要求为国家承认学历,绝大部分岗位都没有区分全日制学历或其他途径取得学历,只要求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拿到毕业证书,其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取得学历的人员,须在2012年2月29日前拿到毕业证书。

但是乡镇机关“专职人武干部”职位,要求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或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因此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另外,法院的法律和法警职位,法律、法学专业要求为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各级党校法律、法学专业学历不能报考。

为满足我省各级七类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在全省范围组织有编制空缺且急需补充机关工作人员的各级七类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上述第3、6项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具体见职位公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前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有关政策认定)。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应符合选调生管理有关规定。 (二)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下同)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视视力均在以上。报考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以上); 2、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 3、对公安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 (三)报考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米,女性身高不低于米,双侧视力不低于,体重符合规定标准); 2、具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五年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部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及我省规定应回避的职位。 (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2009年3月26日在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公告》(以下简称《职位公告》),全省公安机关职位公告于2009年3月28日在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并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各招录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也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在本地区、本部门发布。 报考人员在2009年3月26日后可以通过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查阅《职位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是湖北人事考试网()。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3月29日8:00至4月5日24: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职位公告》及相关政策解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审查报考资格。各地、各招录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认真严格审查报考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部门负责解释。对通过审查的人员,招录机关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截止4月7日18:00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招录机关审核通过。 报名期间,各招录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各招录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负责对各地各招录部门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各招录部门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并由各地、各招录部门负责通知考生调整报考职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法院、检察院刑事科学技术职位、公安机关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和山区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司法监狱劳教单位机械制造、机电、印刷、医学类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视情况决定计划数。 报考省级检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直管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须于2009年3月31日8:30至4月2日17:30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全省公安机关须于2009年4月1日8:30至4月3日17:30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见网上公告),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3月30日至4月7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3月29日8:00至4月5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4月5日24: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4月9日9:00至4月14日18:00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收费票据在考场发放)。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于笔试当天考试科目结束时现场退费。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收费票据;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和收费票据。 (四)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4月20日9:00至4月25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 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确认、下载并发放准考证。村主职干部报名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16:45-17:45 公安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全省集中在武汉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及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村主职干部笔试单独命题,单独设置考场。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09年5月15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志愿者”;报考省以下各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未限定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其中,拥有B、C类司法考试证书的,报考职位应在其证书适用范围内),可以享受笔试加分加分政策(不累计计算)。加分对象、分数、办理程序和审核时间将上网公告,于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并公示,请考生留意。 (二)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各招录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专业科目笔试必须在面试前进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专业科目笔试工作由各地组织。省直各招录部门的专业科目笔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各招录部门组织实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专业科目笔试工作方案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备案,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名单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报考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司法厅组织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标准按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三)面试 各招录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应进行职位调剂或按比例减少该职位计划数,调剂职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公布、公开调剂。 调剂的人选,须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 调剂的具体事宜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各招录部门的面试公告。 省直机关及各市州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5月31至6月3日;省地税系统、司法机关监狱劳教系统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6月5日至6月8日;全省公安机关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单独命题。 面试前,各招录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工作证)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部门应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后,各招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面试人选,经单位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当地网站上进行公示。 各招录机关对参加面试的人员,可按50元/人的标准收取面试费用。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下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50%(有专业科目笔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的比例折算。 遴选选调生的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70%(有专业科目笔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40%、《公安基础知识》2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村主职干部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30%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组织,于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采用公安部研制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选拔题本》和相应运行软件。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报考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达标即为合格。 报考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林业局组织,于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村主职干部按1:2比例确定体验与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部门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分别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招录部门要对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审批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录用部门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以及监督举报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招录部门填报《湖北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湖北省参照管理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 凡在机构改革中辞职并享受优惠政策的原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如报考后拟被录用的,必须退回因享受优惠政策所得的辞职补助金才能报批。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省人事厅咨询电话:,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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