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巡考
人事部考试中心巡视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人事考试工作政策和规定;2、承担自治区大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考试和国家及自治区的公务员录、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等各类考试;3、负责自治区级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制卷、复习资料编写和翻译,考试科研课题的立项调查工作;4、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队伍、督考巡视人员、监考人员等培训工作;5、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报名、考场设置、准考证核发、考试的组织、评卷、登分、通知成绩等工作;6、指导各地、州、市考试机构的考务工作;7、承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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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加强考试工作管理,规范考试工作程序,提高考试工作技术水平,保证考试工作质量。2.制定自治区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师考试与职称有关的专项、专业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企事业单位录聘用干部考试等各类考试规定、规则和规章制度。3.负责自治区级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制卷、复习资料编定和翻译,考试科研课题的立项调查工作。4.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队伍、面试考官队伍、督考、巡视人员、监考人员、微机操作人员和国家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5.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报名、考场设置、准考证核发、考试的组织实施、评卷、登分、通知成绩等工作。6.负责协调各种关系,建立有效的考试工作网络。组织实施区直单位的考试工作,指导各地、州、市的考务工作。承办自治区人事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我觉得都是比较有钱图的职业,主要是看你更喜欢轻松还是求什么。。
人事部考试中心巡考
“巡考”是公务员考试流程中的一项审核,其目的是检查报考者真实情况,确保其相应的材料和信息符合要求。考虑到公务员是一份稳定的工作,拥有优厚的福利和收入,对于许多人来说,为保证自己能够顺利成为公务员,付出机会成本来进行“巡考”是值得的。而且,“巡考”作为一个重要审核环节,如果不进行检查,将可能带来更大的工作风险和管理问题。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巡考”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巡考”费用高、时间耗费长。其次,“巡考”要求严格,一旦出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将直接影响报考者是否能够顺利担任公务员。最后,进行“巡考”需要调查人员,许多报考者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遭受侵犯个人隐私的风险。因此,是否进行公务员“巡考”取决于个人意愿和价值判断,需要对机会成本进行权衡。如果一个人认为冒着被侵犯隐私及其他消极因素的风险是值得的,以换取得到稳定的工作和高福利,那么也可以选择进行“巡考”。
答:公务员“巡考”是指在人事考试中,优先录取当地户籍或工作的应聘者,这种做法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一方面,这种做法可以缓解当地就业压力,为基层干部的选拔提供一定的保障,使得公务员队伍更加稳定;另一方面,这种做法也可能导致一些优秀的人才被忽略,限制了公务员队伍的优化与更新,造成一定的机会成本。
公务员“巡考”带来的机会成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降低了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因为当地户籍或工作的应聘者的优先录用,容易导致很多优秀的人才流失,进而造成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降低,对公共服务产生不利影响。
二是制约了公务员队伍的优化。公务员队伍的优化需要通过广泛的人才招聘和选拔来实现,如果采取“巡考”等地方限制性措施,会限制优秀人才的选择,从而限制公务员队伍的优化。
三是降低了公务员队伍的凝聚力。因为“巡考”等措施的存在,公务员队伍的聚集效应受到影响,容易产生“本土腐败”现象,降低公务员队伍的凝聚力。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做出相应的改进。一方面,可以通过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来解决,以能力和表现为主要标准,提高选拔的公平性和竞争性。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凝聚力。同时,政府也应该加大对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总之,公务员“巡考”等地方限制性措施会带来一定的机会成本,但也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我们应该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务员队伍的优化和提高,同时保障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巡考
如何考取环境检测资格证
环境检测资格证即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由国家环保总局和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考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 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每年开考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九月份进行。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1)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扩展阅读
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规定要求: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
2、考试内容包括17个科目公共基础部分(十一个科目,共计120题,均为单选题,每题一分)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信号与信息技术、法律法规。
3、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公路水运试验检测师属于几级职业资格证书,一级还是二级资格等级证书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员的区别: 1、专业划分不同: 公路检测员分为, 材料、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工程; 水运检测员分为, 材料、地基与基储结构; 2、职责不同:公路工程试验员工作负责交通工程和桥梁隧
试验检测师怎么考
根据《关于2018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考试流程如下:
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上传身份证件(有效期内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扫描件。
其中,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二维验证码(在资格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行为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报名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接受报名。
(3)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扩展阅读:
一、申请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试验检测工作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试验检测工作;
(三)申请检测员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具有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工程技术工作经历,或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申请检测工程师的考生应满足下列工程专业学历要求并具有所申请专业的工程技术工作经历:
1、获博士学位当年。
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
5、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
6、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
7、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2年。
二、考生可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报名,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应向考场所在地的省级质监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
(二)本人学历、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考生对个人材料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格审核表须经考生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审核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审核责任。
三、考生或其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现场审核材料报送省级质监机构进行审查。省级质监机构审核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及其他材料。考试资格审查实行审查人负责制。
四、各省级质监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考及考场管理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地组织考试。
(一)要做好保密工作,禁止考生及监考人员抄录试题;
(二)要维护好考场秩序,杜绝作弊行为;
(三)要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省、部考试委员会(领导小组)报告。
五、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报考及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保部令2011年第12号)相关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 网络-2013年试验检测工程师考试
如何考取测量工程师证呢
为大力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由各县市职改办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二、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测量工程师与工程测量员区别
一、工程测量员职业简介:
工程测量员是指从事工程方面测量和管理的测量专业工作人员。负责工程从开工,施工,运营各个阶段测量工作。
二、工程测量员职业等级:
地理测绘考核的工程测量员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共分为三个等级,从低到依次排序为:初级工程测量员、中级工程测量员、高级工程测量员。
工程测量员,不动产测量员,摄影测量员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三、工程测量员报考条件:
初级工程测量员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工程测量员初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取得工程测量员初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在工程测量员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6个月的。
中级工程测量员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工程测量员中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取得初级工程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中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取得初级工程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的;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人员(须单位出具原始证明并盖公章);
高级工程测量员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高级技工教育毕(结)业证书或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取得中级工程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取得中级工程测量员职业资格证书满2年以上的。
各类高等院校大三、大四和即将毕业的技工院校高技班在校学生。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10年以上人员(须单位出具原始证明并盖公章)。
试验检测工程师报考条件
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试验检测工作职业道德。 (二)身体专健康,属能胜任试验检测工作。 (三)申请检测员的考生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所 申请专业的工作经历,或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专业(含技师、高级工)技术任职资格。 (四)申请检测工程师的考生应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含高级技师)以上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且满足以下相关专业学历的年限要求: 1.获博士学位当年。 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7·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8.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试验检测工程师证如何考取
根据《关于2018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考试流程如下:
1、网上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上传身份证件(有效期内正反面)、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扫描件。其中,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在报考系统中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二维验证码(在资格审核截止日期之前,应保证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填报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行为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报名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现场确认。
各考试承办机构根据本考区报考情况确定报名现场确认时间。报考人员应在省级考试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报名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4)、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材料原件、复印件到考试承办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完成报名现场确认。
3、资格审核。
各考试承办机构应按报名条件严格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审核人员根据报名表网报号和验证码查询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工作履历证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核的政策依据见本通知“考试报名条件”。上一年度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报考相同级别的试验检测考试时,可不再进行资格审核。
台湾同胞报考试验检测考试的资格审核要求请参照《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向台湾同胞开放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两项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第13号)。
4、组织考试。
考试承办机构根据国家安全保密和试验检测考试有关要求,做好考点布置、考务管理人员培训等考务工作。
考试中要加强监考和巡考力度,严肃考场纪律。
考试结束后,答题卡袋(内含答题卡、考生签到表、考场情况记录单)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机要通道寄送至部职业资格中心指定地点。试卷由各考试承办机构封存保管,不得对外公开,在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自行销毁。
(6)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扩展阅读:
报名条件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学历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和学位。
(二)学科门类。工学、理学、管理学学科专业门类划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三)累计工作年限。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从事非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的时间,不计入累计工作年限。
检测工程师考试资格
意思是你在取得本科证6年之后才有资格报名,且在这六年里一直从事着相关工作~~~~
检验专业出了职业资格证还可以考什么证书
?化验员首先要持有化验员国家职业资格证,才能上岗。按照最新的回国家职业指导要求,化验答工属于国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上岗,化验证只能在国家质监总局下属的职业实训基地考取,才是有效证件。化验员证一共分为:初、中、高、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级别,其中高级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技师相当于工程师,高级技师相当于高级工程师。技师及高级技师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人才,享受社保、养老金的补贴,在各大城市,还能享受入户政策。 化验员资格证的适用范围:包括化工产品、煤炭产品、石油产品、日化产品、化学肥料、化学农、颜料涂料、助剂添加剂、建筑材料、水处理产品、气体检验等化验检测工作。 化验员资格证鉴定方式: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化学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怎么考(理化测试与质检)工程师 证
全国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是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 分初级和中级、高级三种 我今年报的是中级,考试 根据《关于转发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1]43号)文件精神,从2001年1月1日起,国家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一、组织领导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 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和"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司,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事局负责北京地区资格考试和证书颁发工作,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工作,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考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三、考试的划分 质量专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一)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 (二) 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质量工程师职务。 (三)高级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年6月。 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五、报考条件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除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职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4〕45号)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四)在 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六、考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 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也可按本规定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七、合格证书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质量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的原则。通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质量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工程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对有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收回其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质检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具有各类测试设备的使用操作能力,从事对产品进行理化测试、工业分析技术、产品质量检测与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理化测试与工业分析技术。 职业概况:报考理化测试与质检工程师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其核心课程,包括电工电子技术、机械性能试验、金属材料与热处理、化学分析、工业分析技术、射线检测、声学检测、表面检测、电磁检测、计量技术、iso基础知识、质量管理、计算机高级程序设计 等课程。设置的专业方向,包括无损探伤,工业测试技术与设备维护。就业领域,是企业的产品检验及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验工作。 职业资格: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质检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高级质检工程师。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助理质检工程师: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学生;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并有相关实践经验者; 二、理化测试与质检工程师: 1、已通过助理质检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三、高级质检工程师: 1、已通过质检工程师资格认证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 4、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 发证机构: 经职业技能鉴定、认证考试合格者,颁发加盖全国职业资格认证中心(jypc)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权威证书,全国通用。 *** 认可,企业欢迎。网上查询,就业首选。 考试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体考试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试验检测工程师属于注册类几级资格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建设工程中从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份。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四个科目。: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任选其一,下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的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的考试时间为3个半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二)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三)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在《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下属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二)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三)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公务员巡考是指在考取公务员之前,先到各个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相关部门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机制等情况,从而更好地为自己的职业规划做出决策。但是,这样的巡考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其机会成本也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公务员巡考是否值得付出机会成本呢?首先,公务员巡考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自己所报考的单位和职位信息,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职业规划。通过实地考察,考生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相关部门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机制等情况,有助于判断自己是否适合该单位和职位,从而避免了因职业选择不当而导致的后悔和浪费。此外,巡考还可以帮助考生了解相关单位的招聘政策和流程,从而更好地为自己的考试备考做出计划。其次,公务员巡考可以提升考生的竞争力。通过实地考察,考生可以更好地了解各个单位的工作需求和职业要求,从而更好地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做出规划和准备。同时,巡考还可以帮助考生了解相关单位的人事情况和工作特点,从而更好地为自己的面试和笔试做出准备,提高自己的竞争力。然而,公务员巡考也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首先,巡考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可能会影响考生的学习和工作安排。其次,巡考还需要一定的经济支出,包括路费、住宿费、餐费等,可能会增加考生的经济负担。此外,巡考还需要考生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管理能力,否则可能会影响考生的心理和身体健康。综上所述,公务员巡考的机会成本是不可避免的,但其带来的收益也是显而易见的。对于有一定职业规划和发展计划的考生来说,公务员巡考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各个单位的情况,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从而更好地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因此,公务员巡考是值得付出机会成本的。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巡视
监理工程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或其他指定地点办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治区、直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在1992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我国开始实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扩展资料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巡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监理工程师 监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人事部统一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是代表业主监控工程质量,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它不仅要求执业者懂得工程技术知识、成本核算,还需要其非常清楚建筑法规。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此外,监理人员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但对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 扩展资料: 工作职责: 1、安全监理员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安全监理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员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监理员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安全监理员应参加监理安全巡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安全监理员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安全监理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安全监理员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继续整改,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汇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监程师分为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省级监理工程师和部监理工程师。 【全注册监理工程师是由国家建设部、人事部统一命题和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相应专业执业,其应试资格很严。其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省级】监理工程师只需取得省建设主管部门命题考试通过后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可以在本省范围内选择相应专业执业的监理人员,无需注册,但其不能跨省市执业。 【水利部】监理工程师,由水利协会颁发。 【监理工程师证件扫描版】可以自己到网站搜索。从图片上章就能看出由哪个单位颁发的了。
有无发展前途主要看你自己对这项工作的预期,别人的意见对你未必合适。 你所列的这三个机构应该都隶属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这三个机构的性质基本相同。下面给你以郑州为例的一些资料 一、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机构设置及职责的说明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内部的文秘、保密、机要、档案、宣传、接待、目标考核、安全保卫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人事教育处负责本单位人事、工资工作的日常管理,包括任免奖惩、调配录用、工资晋档、年度考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及退休职工管理等各项具体工作。 3.缴费登记处(增挂综合计划处牌子)负责办理市本级缴费单位缴费登记;负责社会保险费费率的测算、拟定,编制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及社会保险发展规划;负责基金收缴情况汇总、统计和缴费台帐的管理;负责养老金拨付计划的汇总和审核;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核定企业和参保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4.征缴一处负责全市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协调,办理参保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分帐、划转等业务。具体承办参保单位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增减、转移等手续;负责企业及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工作。5.征缴二处负责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和自谋职业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协调,办理个体缴费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分帐、划转等业务;承办个体缴费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增减、转移等手续;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申报及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6.征缴三处依据国家法令、法规及有关政策制定我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负责全市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扩面、参保登记、核定费率,以及全市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和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的协调,承办参保单位和职工工伤保险关系的增减等手续。7.基金财务处负责编制、汇总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与拨付结算业务,拟定基金保值增值办法,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结算、运营与管理;负责本单位各项事8.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退休待遇处编制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计划,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负责参保单位新增、减少退休人员养老金、抚恤金等各项待遇的审核工作,依照国家有关政策适时做好离退休待遇的调整工作。9.伤残待遇处负责参保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各项待遇的审核认定和编制工伤保险基金支出计划,审批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和工伤职工直系供养亲属抚恤待遇;负责工伤待遇的调整复核工作。10.工伤康复处(增挂事故预防处牌子)负责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和职工的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参保单位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负责工伤事故接报及现场调查、勘验;负责工伤职工的康复治疗和管理服务工作,核定工伤医药项目的范围和康复器具的认定标准;负责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合同的签订和监管定点医疗机构对工伤职工的医疗服务。11.信息技术处负责内部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和维护;协助开发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程序;管理我市与全国养老保险数据库的联网业务和全市社会保险网站的运行;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办公自动化系统运行和各县(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的联网、运行及计算机技术支持。12.社会化服务处负责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监督检查,做好我市跨区域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的调查认证,防止养老金流失。13.资产管理处负责管理欠费企事业单位的抵押资产,管理破产企业用于职工安置费的破产资产;协调中介机构对抵押资产的评估,组织对不履行抵押还款协议的企事业单位资产和破产资产的拍卖变现,变现资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负责管理抵押企业他项权证。14.业务内审处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系统各项社会保险费收缴情况和养老、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支付情况的复核、审核、监控以及事前、事中和事后内部业务的控制工作。15.省直企业处负责省直企业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发放和管理,办理省直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退休人员资格、待遇的初审,以及增减变化等手续。16.政策调研处(增挂县区工作处牌子)负责有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调研工作;负责职工来信来访接待和社会保险电话咨询中心的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规范统一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业务模式和操作规程,适时了解县(市、区)社会保险工作情况,并进行督导。17.民养老工作处负责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记账工作,以及账户计息的认定工作,承担做实个人账户受托服务。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记帐工作;负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个人帐户的管理和查询服务工作。负责编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计划,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负责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和审查及待遇调整;负责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死亡人员丧葬费的审核和计发。18.直属分局 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郑东新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航空港区分局职责:负责所在区域内参保单位企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发放和管理,办理辖区内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退休人员资格、待遇的初审,以及增减变化手续;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及管理;负责对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此外,我局内设党委(纪委)办公室、欠费清查、账户管理、社会保险培训等,负责内部综合服务。 二、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在郑州市人事局党委(2010年以后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主任对主管局长负责制,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按照市局工作统一部署,积极发展人事考试事业。其职责范围是:1. 根据上级下达的考试任务,制定郑州市考务计划,主要负责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聘干考试和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2. 负责郑州市的人才测评工作。3. 受委托承办由我市命题的录用工作人员、选调干部等资格考试方案的制定和实施。4. 负责有关考卷的审定、印刷、管理和评阅及有关证件的印制、发放工作。5. 会同有关部门承办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的组织与分发工作。6. 负责考试统计、成绩公布、信息管理,建立健全试题库。7. 负责对县(市)、区考试业务的协调指导工作。8. 负责本中心的政治学习和自身建设。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中心办公室职责范围1.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行政工作,负责中心内部财务管理。2.负责中心内部办公用品和设备的购置与管理,固定资产的登记与保管工作。3.负责中心行政、人事、信访和接待工作。4.制订中心有关规章制度和会议安排工作。5.负责中心文书档案管理。6.负责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工作。7.负责起草、发放文件,印鉴的使用管理。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中心综合科职责范围 1. 负责通知和下发各类考试成绩,办理考试成绩单。 2.负责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和合格证书的填写、审核、验印、颁发和管理。3.负责试卷和标准答案等资料的整理、登记、归档工作。4.负责人事考试信息和试题库的建立与管理。5.负责调查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心考务科职责范围 1.负责起草各类考务工作文件,发布考试通知。2.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考务工作。 3.负责考试报名、安排考点、发放准考证和组织监考与巡视。4.预订试卷、领取验收和保管试卷;印制分发试卷,收回、点验试卷。5.组织评阅试卷、登分统计以及考场记录处理。6.负责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的组织与发放(3)中心计算机室职责范围 负责中心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2.负责有关考试软件的管理研制和修改完善工作。3.负责有关考试中计算机阅卷、考试成绩录入和统计分析工作。4.负责各类考试名单的录入、校对、编排考场及准考证和考场座次表的制作。5.负责各类考试数据库软盘和有关信息软盘的管理工作。6.负责中心有关文件、材料的打印和计算机知识的推广培训工作。三、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 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立于1984年,2008年增挂“郑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牌子,属于郑州市人事局(2010年以后人事局与劳动局合并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领导的事业单位,是政府人事部门设立的人事人才社会化管理和服务的专门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级。郑州人才市场成立于1988年,是隶属于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双方共同构成中原地区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强、辐射面最广的综合性人才交流平台。 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立足郑州,依托中原,辐射全国,逐步与各区域人才市场接轨,为人才开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现设置综合部、财务部、人才交流部、人才市场管理部、人才信息部、人才开发部、人事代理部、人才测评部、人才派遣部、高级人才管理中心、人才网站管理中心、机关支部等十二个工作部门,主要从事的服务业务有:各种类型人才招聘会、专业人才网站、人事代理、人才引进、高级人才推荐、人才派遣(租赁)、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业务。 郑州人才市场服务设施优良,服务手段先进,服务功能齐全。规模宏大、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办公大楼——郑州人才大厦于2005年投入使用,办公面积13549平方米,其中1100平方米的办事大厅、3300平方米的交流大厅、近2000平方米的人才培训基地、国际标准化招聘展位、人才信息查询室、人才测评室、高级人才洽谈室等现代化人才交流设施一应俱全。员工队伍一流,服务高效,充分运用市场调节机制,通过人才交流、评价、开发、培训、保障、社会化管理等服务功能,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从而创造更大的社会、经济、人才效益。这三家单位的工作范围你可以仔细甄别,并根据你自己的工作愿望和预期来选择。谢谢采纳并给分。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人事考试工作政策和规定;2、承担自治区大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考试和国家及自治区的公务员录、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等各类考试;3、负责自治区级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制卷、复习资料编写和翻译,考试科研课题的立项调查工作;4、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队伍、督考巡视人员、监考人员等培训工作;5、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报名、考场设置、准考证核发、考试的组织、评卷、登分、通知成绩等工作;6、指导各地、州、市考试机构的考务工作;7、承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巡视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继续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请考生根据告知制要求,如实许诺报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户籍)在陕西境内的考生可报名在陕西省参加考试。对不属于报名范围但在陕西省报名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慎报名。 考前7天,在陕确认报名的考生确因突发疫情管控不能参加考试的,须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报经部人事考试中心批准后,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可相应延长一年。 二、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 11月19日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20日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2022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宝鸡考区、咸阳考区、铜川考区、渭南考区、延安考区、榆林考区、汉中考区、安康考区、商洛考区、杨凌示范区考区、省直考区,请工作地或居住地(户籍)在陕西省境内的人员,就近就地报名参加考试。考区设置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陕西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予以关注。 三、报名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符合文件规定报考条件(见附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9月19日至26日17:00; 网络核查时间:9月19日至2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9月19日至28日17:00止。 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二)网上注册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考试合格后,考生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 1.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考生,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2.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考生,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网上报名 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考生未选择告知许诺或者撤回许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 1.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的人员 报考考全科级别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免二科级别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彩图,待核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增报专业级别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已经取得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彩图,待核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资格核查 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已缴报名费不予退费。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发布该项考试的考后资格复核公告,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网上核查工作由各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各考区咨询电话: 宝鸡考区:;咸阳考区: 铜川考区:;渭南考区: 延安考区:;榆林考区: 汉中考区:;安康考区: 商洛考区:;杨凌考区: 省直考区:,89530805 (五)网上缴费确认 考生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考生放弃本次考试。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93号)规定,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0元。 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本年度考试开考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 (七)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注意: ①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②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③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三)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考试工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考生除按要求填写规定的内容以外,不得在答题卡上做其它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须知,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否则按0分处理。 (六)考生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七)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八)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违纪事实,在陕西省人事考试网和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发布该项考试违纪情况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并请社会进行监督。 (九)中国人事考试网()是官方网络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是官方公告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考生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考试和办理证书资讯。 (十)考试大纲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内容为准。 1.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 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本科)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博、硕)专业对照表(2022年版) 原文标题: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8号)精神,现将我省此项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设置及考点
考试定于5月14日至15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5月14日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
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须报考全部4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大专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2门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报考“免二科”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上传)上述相应证书。
(三)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2门基础科目(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工作时间期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全日制教育实习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不能累计)。有关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查看。报考条件联系电话:、81956261。
三、获得证书条件
参加全部4门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门专业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参加2门专业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所选专业考试的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资格证书和成绩合格证明,以下统一称证书。
四、告知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制”或“不使用告知制”报考。
“不适用告知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网上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2.对“不使用告知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制”和“撤回”的,下同)、学历和资格证书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制”或“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的,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已取得的证书(成绩合格证明)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流程
报考人员应于3月22日至31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再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
1.报考人员“使用告知制”报考的,流程如下: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再完成上述信息的选择。
在确认所填选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使用告知制”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
——对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可在书提交后,直接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对于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和“相应专业”的人员,须再上传符合相应条件的证书材料后,方可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并在报名截止前撤回,但一旦“撤回”,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2.报考人员“不使用告知制”报考的,流程如下: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24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再完成上述信息的选择。
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使用告知制”报考,随后点击“确认”,同时必须再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报考人员还须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打印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报名表”请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报考资格核查。
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则无法返回选择“使用告知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注:对于“撤回”和“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除少一个“选择”这一环节外,其他环节均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
(二)注意事项
1.对于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2.报名时须上传相关证件材料的(如报考“免二科”和“相应专业”),且为“不使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在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后,需联系省人事考试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对应的报考流程。
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4.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5.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确认”前,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6.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7.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我省内)。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报名点等),错交费或漏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8.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和交费成功的考生,应于5月9日至1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处理。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八、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
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相关网站分别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
九、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书写作答,草稿纸统一发放。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我存储功能)、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医用口罩。
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人为标记的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户籍证明)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和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作答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答错位置和污损的答题卡不得更换。
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考后将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相关人员均将按0分处理;若查明为抄袭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还将按违纪处理,请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
十、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核验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报考流程中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最终认定,对于应试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还需完成以下后续工作。
对于“使用告知制”报考的人员,合格成绩直接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人事考试院组织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不使用告知制”报考、学历和资格证书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相关人员不到现场接受核查、核查逾期,或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合格成绩无效。
(三)证书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一、有关要求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各地要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
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要严格按规定要求设置考点考场,同时要严密组织实施,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严肃处理。对于主观违纪的人员,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
届时,如受疫情影响,各地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防控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和要求,参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发布的《资格考试考点防疫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
附件: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