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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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实习

云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实习

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和考试都需要在具体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地点进行。通常情况下,招聘单位会在公告中明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时间以及考试地点等信息,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考公告进行报名,并按照公告要求前往考试地点参加考试。所以,在报名之前,建议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的相关信息,了解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等,以便顺利参加考试。

好。1、工作环境好。人事考试中心档案的工作有独立的办公室,有空调等基本设施,同事之间融洽,领导和睦。2、福利待遇好。人事考试中心档案的工作工资在6000到8000元,每个节假日都有单独的礼品,每月的饭补为300元,还有旅游卡,待遇丰厚。

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一般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具体考试地点和报名信息可以在当地的人事考试公告、省人社厅官网等相关渠道中获取。

云南省事业单位是报哪里在哪里考吗不是这样的,云南省事业单位不是报哪里,在哪里考,目前来说对于这样的事业单位来说,是可以跨省份去考的。并不是说在哪里报,在哪里考,目前来说的话,考试范围和考试来说是比较的自由,目前来说是这样的,没有一定太多的限制存在。所以并不是在哪里报,在哪里考。

南阳人事考试中心实习

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室 办公电话 63398377 投诉电话 63166839 办公时间 8:00-12:00,14:00-17:30 办公地址 南阳市中州路291号市1政府1号楼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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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实习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为切实做好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公开招聘的组织(一)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二)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下达的用编进人计划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招聘的基本程序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基本流程》(见附件2)执行。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其中允许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信息,招聘单位须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2.招聘中级管理岗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招聘,也可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或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中级管理岗位人员的,须报备案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3.招聘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4.省直属高等院校的招聘,由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其中,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可参加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初级岗位工作人员,须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笔试统一考试。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依照相关程序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确定面试、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办理公示及聘用备案手续。公示、备案材料主要包括招聘人员基本信息、相关证明材料、面试人选基本情况、笔试面试成绩、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招聘工作情况总结等。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截止到2015年10月底,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应在本年度内完成。(四)相关政策的落实1.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省属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岗位,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确定。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2.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招聘(一)招聘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的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笔试、分类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岗位,并填写《汇总表》,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汇总后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对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逐一列出,专业名称应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款;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以2015年4月16日为截止日期;除科研医疗单位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学历性质一般不作限制;同一主管部门所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适当归并,集中招聘;面试人选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确定。其中,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信息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变更。(二)招聘范围和条件初级岗位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条件要求。(三)报名时间和方式1.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查询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单位初审初审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3.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5年5月19日9:0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四)资格审查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五)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1.笔试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综合类:上午9:00—11:30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2.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面试工作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六)考察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七)公示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一)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比较关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二)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科学、规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招聘单位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山东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在4月中旬,笔试时间于5月下旬进行,山东教师招聘统考报名入口、及准考证打印入口请关注中公山东教师招聘网;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教育类统考题型为单选、多选及不定项选择题。

2020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内容是什么?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综合类笔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点击查看2015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目前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招考公告一般情况下发布在省,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的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一般无最低分数线。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各地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注:部分地区采取现场报名。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如果招聘单位在几个工作日内(各地方规定不同),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会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规定日期前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一般在考前一周可以打印)。资格审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笔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面试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 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实习

2011年的还没出来,快了,及时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看!参考2010年的吧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①报名者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2010年河北省招录培养干警考试报名入口,认真阅读《2010年河北省招录培养干警网上报名须知》。②报名者提交、上传本人的相关信息及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30kb以下)。报名者信息提交成功后,将会获得由系统提供的一个报名序号,该序号是考生再次登录的重要验证信息,请务必牢记。若忘记报名序号,按如下操作找回:进入原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进入登录页面,再点击页面下方的“找回报名序号”,按要求填写验证信息。报名者上传照片后,信息方能进入待审核状态,可随时登录该网站查询审查结果。网上报名系统向报名者提供职位报名数据查询功能,报名者可随时查询相关职位的报名情况。③各招考干警的政法部门对报名者上传的相关信息及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网上交费流程。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用人部门说明理由。报名者提交的相关信息一经审查通过则不可以再更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通过点击“信息维护”修改填报信息。④网上缴费。笔试报名考务费: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100元;教育入学考试费,报考专科层次、本科层次(二学位、专升本)的50元,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100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交费前,需要准备好一张工商银行卡(可以使用他人银行卡),但必须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在工商银行办理,并办理随机口令卡或U盾等验证措施中的任何一种)、注册个人网上银行。报名者原则上须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且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须在通过网上资格审查2日内,持高校毕业证、应征入伍及退役的相关证件资料,到所报考职位的省政法主管部门进行加分条件审核。2010年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培养干警简章为加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决定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部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项目等人员中,为我省基层政法机关公开招录培养1156名干警。一、招录培养方式分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三类,学制两年。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教育模式,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教育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本科学历起点第二学士学位的教育模式,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研究生 教育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学习,一年的实践教学,按照国家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定向到县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采取公务员录用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一律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毕业后到入学时定向的基层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研究生层次的满5年以上、本科层次的满7年以上、专科层次的满9年以上)后方可交流。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对口省直政法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户口和档案迁入学校。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对于合格毕业生,所在院校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公布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二、招录计划招录1156名,职位全部为县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及少数省属监狱,其中:法院系统41名(法律硕士8名、法学二学位33名),检察系统58名(全部为法律硕士),公安系统900名(二学位100名,专科800名),司法行政系统157名(专升本34名、专科123名)。三、招录对象和条件(一)招录对象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含2009年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非公务员身份的退役士兵;3、2010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两年以上、表现优秀、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的“大学生村官”等。(二)招录基本条件1、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3、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三)招录学历条件1、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3、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4、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力。(四)符合招录培养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五)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四、报名与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系统的一个职位。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分别负责在网上对本系统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查。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7月3日12:00至7月8日12:00。(考生必须在7月8日12:00前完成网上报名相关操作,并保存报名信息,否则报名信息无效。)缴费时间:7月3日12:00至7月8日23:00。《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确认的,请在7月27日9:00至7月29日17:00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①报名者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点击进入2010年河北省招录培养干警考试报名入口,认真阅读《2010年河北省招录培养干警网上报名须知》。②报名者提交、上传本人的相关信息及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30kb以下)。报名者信息提交成功后,将会获得由系统提供的一个报名序号,该序号是考生再次登录的重要验证信息,请务必牢记。若忘记报名序号,按如下操作找回:进入原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进入登录页面,再点击页面下方的“找回报名序号”,按要求填写验证信息。报名者上传照片后,信息方能进入待审核状态,可随时登录该网站查询审查结果。网上报名系统向报名者提供职位报名数据查询功能,报名者可随时查询相关职位的报名情况。③各招考干警的政法部门对报名者上传的相关信息及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进入网上交费流程。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用人部门说明理由。报名者提交的相关信息一经审查通过则不可以再更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通过点击“信息维护”修改填报信息。④网上缴费。笔试报名考务费: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100元;教育入学考试费,报考专科层次、本科层次(二学位、专升本)的50元,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100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者交费前,需要准备好一张工商银行卡(可以使用他人银行卡),但必须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在工商银行办理,并办理随机口令卡或U盾等验证措施中的任何一种)、注册个人网上银行。报名者原则上须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且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须在通过网上资格审查2日内,持高校毕业证、应征入伍及退役的相关证件资料,到所报考职位的省政法主管部门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网上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在网上提交的专业、学位、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城镇家庭报名者、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名者,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结束的当日下午19:30前,可直接到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录聘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凭家庭所在县(市)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家庭所在县(市)扶贫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五、笔试及证件审核(一)公务员录用考试。7月31日上午,9 :00—11:00 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满分为100分;7月31日下午,14:00一16:30 进行《申论》考试,满分为100分。(二)教育入学考试。8月1日上午,9:00 — 11:30 ,报考专科层次(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的考生进行《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满分为150分;报考本科层次(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进行《民法学》考试,满分为150分;9:00 — 12:00,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考试,满分为150分。8月1日下午,14:00 – 17:00 ,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满分为150分。具体考点和有关要求查看《笔试准考证》。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中组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教育部编写的《考试大纲》。(三)笔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总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总成绩的合成办法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加分成绩]÷[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根据考试总体情况确定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四)确定公安机关证件审核,身高、视力、体重初测,体能测评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公安机关证件审核,身高、视力、体重初测,体能测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五)确定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系统拟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8月25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公安机关证件审核,身高、视力、体重初测,体能测评人员及注意事项;公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系统拟进入面试证件审核人员。(六)证件审核需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材料等。报考“招录基层服务志愿者”职位的考生,还须出具省以上相应项目管理机构颁发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件,“大学生村官”还须出具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推荐资料。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或人才市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七)公安机关证件审核,身高、视力、体重初测,体能测评。8月27日—8月30日,省公安厅组织证件审核,身高、视力、体重初测,体能测评工作。首先进行身高、视力、体重初测,合格的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合格的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共分四个项目,每项满分100分,总分满分共400分。男子组分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组分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体能测评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分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体能测评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八)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系统证件审核。8月28—8月29日,拟进入面试考生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所报考职位的省政法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六、面试9月5日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在9月2日9:00至4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一)面试的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按照公务员招录面试的有关规定进行。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二)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录名额。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七、拟定推荐复试及体检、考察考生名单(一)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成。考生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考生综合成绩 = 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二)拟定推荐复试及体检、考察人员的方法。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对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考生,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对其他层次的考生,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超出比例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以上程序考生名单:报考民族自治县政法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如果体检均合格,都进入考察。(三)公布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人员等。9月8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综合成绩、研究生层次考生推荐复试、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四)复试。相关院校对报考法律硕士层次的按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进行考察。八、体检、考察9月10日早7:00,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空腹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复试的研究生层次考生同时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九、审查、公示、录取审批对于考察合格的进行档案材料等审查,审查合格的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十、发放录取通知书、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相关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对口省直政法部门签订由省委政法委制定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培养院校、定向单位、对口省直政法部门各持一份。如果时间等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看!具体事宜可咨询省有关政法招录部门。

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检委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其职责是在学校党委和纪检委领导下,负责对全校党风、党纪、政纪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和协助处理纪委日常事务、协助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廉政制度和措施在校内的落实情况以及加强全校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参与学校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教研经费等收支计划、预算制度和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签定,并对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室现有主任一名。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负责招生和学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目前处室拥有在编教师8人。其中处长和副处长各一人,干事6人。招生就业处立足推进学校持续、稳定发展,深入研究市场需求,不断拓展就业市场,服务学生、服务企业,努力开展招生就业工作。多年来,招生办充分抓住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办学质量提高的有利条件,不断调整招生录取政策,改善生源结构,生源素质不断提高。同时,积极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开展好学生就业推荐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学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秦皇岛技师学院考试中心是我校专门负责各类企事业单位考试任务的机构,主要承担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类技术等级和技术职务考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考试及各类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多年来学院一直被确定为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点,每年组织国家A级考试达500余场次。严谨的考风、精细的考务、优秀的监考队伍为学院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及广泛的知名度。我院被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评为“2011年度全省人事考试优秀考点”。同时,我中心还将负责学院的标准化考场筹建工作,以便更好地为我市各企事业单位服务。 为了切实加强学院短期社会培训工作,更好的适应学院新的发展战略要求,2012年3月20日,秦皇岛技师学院设立鉴定中心。其主要职能:负责我院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我院学生第二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负责我院学生学历教育考前培训工作;负责联系承办高校学生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负责企事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承揽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类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鉴定中心本着“服务学生、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面向市场、质量第一的工作方针,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目前鉴定中心能够承担车工、电工、电焊工、铣工、管道工、钳工、铸造、数控车工、汽车修理工等机械加工行业以及电子行业、服务行业、交通行业、建设行业等20余个行业200多个工种,初、中、高、技师、高级技师5个等级培训及鉴定;承担特种作业电工、焊工的取证、复审、换证等工作。 金蓝领培训中心成立于2012年3月20日,是学院为了进一步加强短期社会培训工作,结合学院总体发展战略,在原培训处的基础上新成立的四个短训部门之一,是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定点培训机构、开发区就业局定点培训机构。主要职能:面向社会按照培训单位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开展各类短期培训业务;组织和实施“金蓝领”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及鉴定;负责阳光工程培训;承办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承办行业技能大赛;各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及鉴定;服务宗旨:培养适应企业和社会所需的高品质的技能人才建设目标:“在进步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创新”打造全市功能最强、规模最大、服务一流的短期社会培训服务平台。金蓝领培训中心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核心,以企业技能人才提升培训为主线,依托学院拥有的2300余台套先进教学仪器、设备,以及24000多平方米实训场地及159名高中级教师,建立了有企业一线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及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参与的师资队伍,具有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的一流软硬件设施。中心可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技能人才培训”,既可满足技能人才在企业发展中技能提升的要求,又可为企业提供各类别、各层次、系统化、专业化的内训服务。中心成立以来成功举办了河北省第五届数控技能大赛秦皇岛分赛区选拔赛等重大赛事,与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市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我市各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 就业创业培训中心成立于2012年3月20日,是学院为了加强短期社会培训工作,适应未来发展需要,原社会短期培训机构职能细化的基础上新成立的四个短训部门之一。就业创业培训中心现有教职工3人,其中高级讲师1名,高级工程师1名,讲师1名,成员同时兼有大学生创业指导师、营销师、制造业通用生产能力国际课程培训师等资格,具有较高的培训组织能力和丰富的工商企业生产运营与管理实践经验。就业创业培训中心主要业务包括:创业培训(含大学生创业培训)、就业与再就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含退役士兵、残疾人、低保人员)、企业各种岗前培训、各单位继续教育工作培训、其他社会短期培训等项目。成立以来,成功举办了120人参加的学院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考试培训,首期1500名大学生创业培训,并与中信渤铝、天洋电器等企业员工培训与培训课程开发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机械安装与维修系于2009年3月成立,是学院进行机构调整实施二级管理后,在原有钳工专业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本系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特色,完善以一体化教学为主导,模块化教学和项目化教学为支撑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现开设有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和焊工两个专业。作为学院主干专业的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构建了以本专业为主,兼顾相关工种和学历教育的课程体系,培养集钳、电、焊、冷作于一体的复合型“双高”人才,主要从事机电一体化产品和设备的应用、维护、安装、调试等工作。焊工专业主要培养既具有一定焊接技术理论又有解决生产实际问题能力,并能熟练操作和维护焊接设备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目前,全系共有中技班、对口升学班、四年一贯制高技班、校内直升高技班和双高班五种办学层次,在校学生达1600余人,共计47个班。本系设备设施先进,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卓越,就业优势显著,已打造成学院的品牌专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建设优势。本系具有适应专业教学特色的专用教室,实习实训室,实验室及“一体化”教学教室,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主要教学设备设施977台(套),教学实训设备设施先进,教学实训工位布局合理,能做到一人一岗,并建有60多家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作为学院传统的主干专业,除了具有先进的教学设备设施,还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有专业课教师58名,其中专业理论教师16名,实习课教师42名,理论课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100%,58%具有中级工及以上操作水平;实习课教师本科学历达43%,100%具有高级工操作水平,其中高级技师6名,技师15名;具备一体化教学的“双师型”教师20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13名,中级职称教师20名。市级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市级骨干教师4名。1名实习教师在全国及省级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荣获“河北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本系自成立以来,在院领导的正确指导下,经过全系师生共同努力,秉承“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工作原则,以“厚德强能”为目标,为社会培养出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汽车工程系是2009年学院系部改革后成立的专业系,是学院开展汽车维修、印刷技术专业教学与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现有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和印刷4个专业,有在校生400多人,专业课教师22人,其中本科学历15人,研究生学历1人,双师型教师7人。汽车维修专业始建于1978年,是我系主导专业,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办学经验,累计向社会输送了近万人的专业人才,目前大多数已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专业规模不断壮大,现有2000㎡的教学及实训中心,拥有整车6辆,拥有各种汽车检测、维修、调试等先进的实验实训设备200余台套。开设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汽车电器设备构造与维修、汽车检测技术、汽车车身修复技术等主要专业课程。印刷专业始建于2008年,开设印刷基础知识、印前制版工艺与实训、图形图像处理实训、计算机硬件与维修、CTP技术等课程。培养的学生深受企业认可,大多在京津唐及本市的大中型印刷企业就业,待遇优厚,目前毕业生供不应求。各专业均为“毕业证+等级证”双证书专业,双证通过率达95%以上。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目前汽车工程系已形成一支拥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和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汽车维修行业是近年来的朝阳产业,随着汽车保有量急剧增长,汽车服务行业用人越来越多,学生毕业后不仅可以去汽车修理厂、汽车4S店、汽车制造厂、汽车美容与装饰公司、汽车配件市场等单位从事技术及服务工作,也可以去保险公司从事汽车保险现场查验及业务代理工作,去银行从事汽车信贷业务员工作,积累经验后也很容易实现自主创业,就业前景看好。

广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实习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您好!公务员考试考核的内容极为繁杂,涉及到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判断推理、常识和资料分析五大部分。无论哪个专业的考生,都很难同时擅长这五大部分的题目。因此,考生应该积极的从多方面的渠道深入了解公务员考试的内容和形式,通过网络、讲座、看书、听取已考过公务员考生的经验等多方面、多渠道掌握公务员考试的总体情况。 因为就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当然也就买这两本书了!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李永新主编的书不错,可以拿来当做复习资料!另外,报名费好像是110,报名流程如下: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者中公教育提供登陆入口登陆,填写报名相关信息,要保证正确无误接来有一段时间确认报名缴费时间。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机构设置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直接经办省直、中央驻粤行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三)在厅的统一组织下,承担全省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省直、中央驻粤行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四)在厅的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五)受厅委托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六)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七)在厅的统一组织下,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八)在厅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和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涉外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九)承办省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设8个部(室):(一)办公室(党办)承办本局日常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文秘、档案、保卫、接待、后勤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事、党群和工、青、妇等工作。(二)综合调研部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事业管理的统筹协调;负责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综合性调研,提出社会保险经办事业发展的总体性意见;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和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和重点;负责信访和咨询工作。(三)计划财务部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结存的核算管理;编制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收缴、调剂计划和会计报表;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和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处理银行票据业务;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负责本局财务管理。(四)保险关系部负责管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社会保险登记和年审工作;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衔接税务征收和基金到帐业务;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人帐户、档案资料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征收台帐。(五)待遇核发部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和待遇审核;建立和管理领取待遇人员的资料以及各项社会保险支付台帐;核发有关凭证,定期调整待遇水平。(六)信息技术部负责开发社会保险网络系统,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计算机运行业务;负责本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维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七)医疗保险部负责省属和中央驻穗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监督和信息管理工作,审核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费用结算并参与监督管理。负责省属、中央驻穗单位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医疗保健对象的医疗保险管理,负责省属、中央驻穗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和高等院校学生、省属职工家属的医疗保险管理。经办省属、中央驻穗单位企业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业务。(八)稽核部负责制定全省稽核工作规范和业务规划;指导全省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贯彻实施《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稽核省属和中央驻穗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检查监督审核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领取情况;负责投诉举报的管理和处理工作;负责对省局内部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批后组织实施及跟踪监督。 广东省人才服务局主要任务:保存和管理流动人员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辞退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毕业生、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受委托代理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办理出国政审等业务;组织建立人事人才服务公益网,统计发布人才服务信息;组织全省性大型人才交流大会和省外人才引进招聘以及专题公益性招聘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推荐、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为非公有制单位提供人才引进、人才管理服务及人事管理咨询,为非公有制单位接收毕业生就业和引进人才代办相关手续;培育专业性人才市场和网上人才市场,规范全省人才市场;负责组织外商投资企业中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流动人员中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为海外专家、华侨、留学人员等各类人才到广东工作、讲学、交流、创业提供服务;负责流动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集体户口和流动党员的管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主要任务:负责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全省各类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军转干部安置考试、与人事人才工作相关的各类考试考务和评价工作;承办机关、企事业单位公选(推)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各类人才选拔考试、评价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培训;开展人事考试技术研究,组织人才素质和人才评价技术专业训练;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人事考试工作;负责全省人事考试从业人员队伍的业务培训与建设。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建设,提供职业资格鉴定考务服务;编制地方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研究和咨询服务;受委托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工作。广东省就业服务管理局主要任务: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具体实施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负责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流动就业的具体工作;负责省内外劳务协作、劳务扶贫、劳务交流的日常工作;负责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在粤就业、中方雇员就业具体管理服务工作和中央、部队、省直驻穗单位用工工作;指导全省公益性职业介绍工作;负责全省劳动力市场和信息网络管理、运行、监督以及劳动力市场信息工作,承担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任务。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一、负责指导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理论研究和教学管理。二、负责技工教育、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和教学资料的开发、教学质量督导,研究、发行、以及教学实验器材的研究开发等工作。三、参与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论证。四、承办审核技工学校教师资格和技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五、承办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六、承办全省技工学校技能竞赛工作。七、负责全省技工学校的统计工作。八、受委托组织实施技校毕业证书的验印工作。九、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广东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承担劳动保障信息(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收集、整理 和传递劳动保障信息,提供相关的信息和咨询服务;负责劳动保障系统统计、数据分析及信息人员培训等工作。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是经省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隶属于我厅具有法人资格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的专门机构。 中心工作人员长期从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熟悉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富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其中有2位中国劳动学会专家库专家。 中心的主要业务有: 劳动合同鉴证 企业人事代理 职工档案挂靠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劳动保障事务顾问 人力资源的调研及开发利用欢迎各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前来洽谈业务。中心将恪守高效诚信的办事准则,运用灵敏权威的信息资源,与您真诚合作,共创双赢的明天。 地址: 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16楼 邮编:510115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厅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和物业管理等工作。广东省劳动保障举报投诉中心(厅信访办公室)一、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举报投诉案件的登记、转办、协办和督办工作;二、负责了解和掌握全省维稳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分析排查,并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和劳动保障部及有关领导报告维稳工作; 三、处理集体上访事件; 四、协助厅劳动监察处开展执法检查和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五、负责接受和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群众来信来访; 六、承办省领导、厅领导交办、批示的信访案件。 七、负责指导、协调、督办、检查全省劳动保障部门的信访工作;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八、负责劳动保障网站的信访业务咨询解答工作; 九、负责厅长接访日工作安排;编写《信访反映》; 十、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厅交办的其他信访事项广东省职业训练局一、按照职业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省职业培训总体规划,指导、协调全省职业培训工作;二、承担全省职业培训的信息分析、预测和理论研究工作,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服务;三、组织实施全省远程职业培训规划和管理工作;四、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五、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岗农民工培训和全省劳动预备制培训等工作。广东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广东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其职责主要是通过全国统一劳动保障的公益服务电话号码“12333”免费向社会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咨询服务,以及社会保险基金个人帐户查询等服务。服务内容(一)接受全省劳动保障业务举报、投诉、咨询; (二)提供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查询服务; (三)提供省劳动保障厅办事程序咨询服务; (四)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社保业务程序以及参保单位和个人信息等查询服务; (五)提供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查询服务。 服务方式 以普通话和广州话提供人工和自动两种服务。主要功能:解答政策,受理举报投诉,发送传真文件资料,播放政策问答录音,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子邮件,回复留言;自动听取政策问答录音,自动索取传真文件,自动查询社会保险信息等。 服务时间 自动服务时间:每天24小时提供服务。 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2:00 下午:14:00——17:30 收费标准 通信费由国家电信部门按规定收取,不发生其他费用。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一、负责全省工伤康复计划的编制及相关工伤康复技术标准的制订,对本省各市工伤康复工作的开展进行业务指导;二、承担全省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任务;三、承担全省工伤职工假肢、矫形器以及康复辅助器具的研制开发、安装、维修和更换工作;四、开展工伤预防的医学研究与宣传教育工作;五、开展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以及康复工程等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大力开发和推广工伤康复实用技术;六、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承担有关医科院校康复专业的教学、实习任务。七、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在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承担以下省劳动能力鉴定技术性工作:1. 负责省直单位工伤职工伤残程度和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医疗鉴定的技术性诊断工作;2. 负责全省工伤职工及工伤单位申请重新鉴定的医疗技术性诊断工作;3. 负责为进行医疗鉴定技术性诊断工作聘请专家及专业人员的工作;4. 负责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广州院区:广州市白云区尖彭路·白云大道北地铁站A2出口从化院区:广州市从化温泉镇温泉东路117号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广东省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协会创建于2000年。业务范围:(一)组织、推动和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职业培训、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研究,为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和建议;接受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委托,参予有关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二)评选、总结、推广职业培训、技工教育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三)依法申请举办职业培训实体,开展业务咨询;(四)开展与国内外有关组织、部门和人士的交流与合作;(五)发展会员组织、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研究队伍;(六)编辑职业培训刊物、信息、资料;(七)承担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赋予和委托的任务。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5楼邮编:510610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9年底或2010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年龄可放宽2岁,但不得超过35周岁。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年龄18至35周岁(1974年3月31日至199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六)具有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时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根据有关规定,报考广州和地级市以下的公安机关警察、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所一线干警和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为18至30周岁;报考以上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法医、狱医和监狱、戒毒所的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的,放宽到35周岁以内。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 (一)招考职位查询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含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下同)招考职位。各市招考职位:查阅各市招考公告。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职位:查阅广东人事网,广东公安网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招考职位分为法律业务职位和非法律业务职位,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公布的招考简章,可查阅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法院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网.全省选调生职位,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公布的招考简章,可查阅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二)报名时间及方式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职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广东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2013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初定于4月14日,省考乡考将合并。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职位及选调生职位,均在各市报名。各市报名时间及方式请查阅各市招考公告。(三)报名要求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考的职位,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严肃处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和体检等费用。 1.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在省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市直机关的人员,在市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须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3.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4.粤东西北地区、珠三角地区是指哪些地区?粤东西北地区是指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地级市及惠州市龙门县和肇庆市广宁、德庆、封开、怀集县。珠三角地区是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市及惠州市(即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即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高要市)等地级以上市。5.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6.招考专业有何要求?招录机关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附件4)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7.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证书所列的专业可报考山区县的职位。8.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可以,但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15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15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录用。9.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除报考乡镇选调生须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以外,其他学历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10.留学回国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不能。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于2015年2月9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11.在读的留学人员能否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不能。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截至2015年2月9日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人员均视为在读留学人员。12.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如何报考?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但仅限报考市级以下机关没有专业要求的职位,报名时在考生类别栏中选择高级工、技师。须于2015年2月9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13.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含义?大学英语四级是指已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大学英语六级是指已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的,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四级、英语专业八级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的,具有英语专业四级或英语专业八级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以此类推。1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如何认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包括取得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仅适用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通过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5.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来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山区县的职位,无需要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山区县包括:从化市、南澳县、仁化县、南雄市、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曲江区、乳源县、乐昌市、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梅江区、梅县区、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兴宁市、平远县、惠东县、龙门县、海丰县、陆河县、阳春市、高州市、信宜市、高要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清新区、英德市、佛冈县、连山县、连南县、连州市、阳山县、饶平县、潮安区、普宁市、揭西县、新兴县、罗定市、郁南县、云安区。16.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参加这4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17.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有什么要求?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限报考服务所在市、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单位的专门职位。18.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如何办理?先进行网络报名,待面试前资格审核时再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19.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地域或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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