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作弊人员信息
人事考试作弊人员信息
省考一旦违纪后果是很严重的,根据考生行为的严重性,具体判定,省考不同于我们小学到高中的考试,省考一般是国家组织的大型考试项目。涉及到了方方面面,省考本来就是给任何人共同竞争的公平性为,即大家在同一平台、同一标准下公平竞争,如果某些人无视考试规则,采取作弊的行为进行考试,相比于其他人并没有公平性,再说考试违纪会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试在未来几年参加相同考试会列为失信人员,如此行为,往往得不偿失。
一、公务员考试的形式
公务员考试分为中央和地方两种形式,国家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等机构录用工作人员的考试。地方的公务员考试也是我们俗称的省考,一般为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考试。中央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两者单独进行,考生可以根据时间同时报考或者单独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二、考试违纪行为
考试违纪行为包括作弊、夹带与考试无关的纸质小抄、未按考试规定作答等。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抄袭、协助抄袭的,携带存储功能的设备等。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对于考试违纪行为规定的还是很详细的,建议大家严格遵照考试规定,不要自作聪明,结果往往只能是自讨苦吃。
三、违纪后果
公务员考试违纪的后果还是很严重的,开始严重违纪的人员给予其报考资格、不予录用,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视情形记录5年或者长期记录。情节特别恶劣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于以后想考取公务员的人群一定要及时注意。
公职类考试作弊的话,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严重的后期都不能在进行考试
公职类考试作弊的话,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严重的后期都不能再进行考试。
2021年湖南省公务员招录笔试有万人参加考试,其中有73名考生存在一般违纪情况,另有10名考生(5对)答卷经检测认定为雷同卷。83名作弊考生已被作出考试成绩无效处罚。
在公务员考试中:“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情节作出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很多网友对这次事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看来公务员考试资格中仅仅强调无违法犯罪记录还很不够,还应重点考查诚信道德素质,否则就算侥幸考上了你能奢望他能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公务员不是待遇差,劳动强度大吗?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去考?
现在公务员工作压力大,事情多,唯一的好处就是工资按时发放,不拖欠。
待遇差?工作强度高?说反了吧,公务员虽说工资低,但是各种补助多的是,到点下班,双休,除一些特殊部门,其它岗位都是闲得发慌。
公务员是目前相对来说最公平的一场考试,不看你是不是名校毕业,不看你性别,只看你自己能力。
现在一些省考中的面试作弊现象还是严重的,特别是国企和事业单位的招聘,虽说是省统笔试,但是由于面试占比较高,一些人在面试前已经打点好了,稳做钓鱼船,有些岗位的指标就是为某些人量身定制的,其他的人只是陪考而已。所以说很多的所谓的省考还是在欺骗无门路的平民百姓。像电网烟草卫生等系统这种现象特别严重。
73名考生存在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具体为考试结束后继续答题、将试卷带出考场等行为。这些行为的发生,监考人员负有绝对的渎职责任。
集体作弊,群体作案,恶劣事情。
关于这次事件,你怎么看?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作弊
没有限制啊。只要符合报名条件就可以了。貌似现在都报完名了。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根据2015山东省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13个学科,其他学科暂不开考。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其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的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为满足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录用公务员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2017年度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报考省公安厅直属单位、省森林公安局直属单位、监狱、戒毒机关和省派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和监狱、戒毒机关医疗技术、心理矫正等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 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山东户籍或生源,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要求(详见《报考指南》)。 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以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 咨询招考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其他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请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考职位表。 有关报考政策的详细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中的《报考指南》,或拨打本次招考的政策咨询电话0531-12333(报名期间,进入语音提示后,按“*”号键;报名结束后,进入语音提示后,先拨“0”,再拨“#”号键)。 有关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 cn )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9:00—3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3月24日9:00—3月27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在全省范围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招录机关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录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考职位相应要求和报考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应当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录机关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 2017年3月26日 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 。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由招录机关负责。对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机关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3.网上缴费确认。招录机关将于 2017年3月27日16: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 2017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当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报考“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 4.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等报名资料(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 2017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 5.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所有报考者须参加全部应考笔试科目且成绩均有效,其笔试成绩方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C类) 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2017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点,笔试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招考职位有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如外语等)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可于5月下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发布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和省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招录计划的3倍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招考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招录计划3倍的招考职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公务员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的面试工作,另行统一组织。 五、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确定体能测评人员的办法,详见《报考指南》。 (一)体能测评内容 公安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遵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监狱、戒毒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二)体能测评要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对招考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在相同条件下,退役士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二)体检 体检前,招录机关将在指定网站(详见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上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详见《报考指南》)。除特殊情况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我省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调查、处理。考察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 因涉嫌违法违纪等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将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招录机关决定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将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四)人员递补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录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招录机关报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同职位面试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录用审批 对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招录机关会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录用后无故放弃的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八、招考职位 各招考职位的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中的招考职位表。 九、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人员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对社会非法培训机构举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类公务员考录培训班,一旦发现有干扰公务员正常招录工作违规行为的,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税务、新闻出版等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未尽事宜,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的公告信息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中统一发布,其中,体检公告等信息将在招录机关指定的网站上发布。 网上报名及笔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 2.由于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录机关将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 关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体测、公示等相关事宜,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状态,主动咨询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请在附件的招考职位表中查询。 3.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 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等报名资料(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4.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531-12333(报名期间,进入语音提示后,按“*”号键;报名结束后,进入语音提示后,先拨“0”,再拨“#”号键) 报名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招录工作监督电话: 附件1:2017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附件2:2017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招考职位表 附件3:2017年山东省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职位表 附件4:2017年山东省省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考职位表
参加教师资格证没有专业限制,一般在参加招教特岗的入编考试,部分省市对于专业有要求。
人事考试作弊
举报方法:1、拨打各级纪检委咨询投诉电话;2、各个考点设立的举报箱;3、省级事业单位人事厅门户网的举报邮箱;4、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考试作弊行为是指在监考者通过书面、口头提问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考查参试者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时,参试者通过不正当途径参试、考核过程中在考核不允许的范围内寻求或者试图寻求答案,与公平、公正原则相悖的行为。
不会。 事业编的考试作弊不会直接通知人事考试中心,只是一旦发现你事业编考试作弊了,你本次考试将成绩作废为0。
事业编的考试作弊不会直接通知人事考试中心,只要发现你事业编考试作弊了,你本次考试将成绩作废为0。
人事局考试作弊
福州市晋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5名工作人员统一考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福州市晋安区将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福州市晋安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福州市晋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2009年12月1日为基准计算);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日。 三、报名方法 这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通过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招聘考试报名网报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应在2009年12月21日8︰00-2009年12月29日24︰00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招聘考试报名网(),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80元。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通过指定的招商银行“一卡通”或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通过招商银行一卡通或建设银行龙卡付费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事先办理好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向招商银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咨询)。 (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2009年12月21日8︰00-12月31日17︰30负责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步审查。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在半个月内退还报名费。 (三)下载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于2010年1月11日至2010年1月16日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准考证,因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不退还报名费。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与区人事局协商后,报市人事局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2、笔试内容:政治、时事、法律、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2010年1月17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 4、笔试地点详见网上下载的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成绩的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果个别岗位只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聘用。 2、进入面试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事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在职人员(含已办人事代理对象)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能及时提供的,本人应做出,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需要确定排名时,报经市人事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考试总成绩,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经研究后,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福州市晋安区人事局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配合。 4、复检规定:报考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医院的等级不低于初检医院的等级。 六、考核 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福州市晋安区人事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核。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 区人事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岗位要求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报名人数在20人(含20人)以下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在20人以上的,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再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二)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部队随军家属、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毕业生(包括参加“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其他相关项目)的大学生可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的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部队随军家属的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关于解决拥军优属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榕委办[2009]52号);“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志愿服务西部”和“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的加分条件和加分标准按照团省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0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07]7号)。请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准考证打印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前向晋安区人事局考录调配科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办理笔试加分事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如有相关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四)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报考面向我区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招考岗位的人员,包括参加我区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于2009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其他设区市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于2009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晋安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六)报考专业条件参照《福建省200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设置。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者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任一学历(位)报考。 (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免交有关考务费用和体检费用。报考者应先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再于准考证打印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晋安区人事局办理减免报名费用的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招聘考试报名网()和晋安区人民政府网()是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上述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九)考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十)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查询,也可采取电话形式咨询:福州市晋安区人事局考录调配科,联系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福州市晋安区人事局监督电话:。
事业编考试通过后,体检结束后,被人举报笔试作弊,怎么办?正常的情况下卫生局会派人调查,如果是举报属实,确实是作弊,那么,将会取消考生的资格。
事业单位考试如果被记录诚信档案是会给本人通知的。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其工作人员与公务员是不同的。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事业单位不再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而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还新兴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资本举办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字词结尾,比如会计核算中心、卫生监督所、司法所、银保监会、质监站、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等。事业单位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是指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参公改革之后的事业单位在省公务员招考中招考,普通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招考。【法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人事考试作弊的试卷作废
因为自己的利益比什么都重要,他们为了让自己能考上,所以心有侥幸,觉得自己的行为不会暴露。
作弊不仅会取消考试资格,影响成绩,而且对之后的诚信也会造成影响,如果之后还想考工考研的话,是会有一定限制的。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曹金良)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了解到,2010年成人高考期间,本市将通过技防和人防措施,严厉打击各项考试违规行为。违纪和舞弊2大类违规行为将分别受到当科或全科成绩无效等处罚。协助考生作弊者,也将受到处理。 市成招办负责人介绍,成考期间违纪或作弊的考生,除本人将受到处理外,协助其作弊的也将受到处理。其中,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考生如是在校生,将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如果是其他人员,则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考生的违纪、作弊行为将记入诚信考试档案,备录取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根据规定,考生在考试中某科违纪,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将被取消。违纪行为共有9种,分别是: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用规定以外的笔、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除违纪外,考生如果在考试中有以下12种行为之一,则会判定为作弊行为,其当次报考的各科成绩都将无效: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被查实。 根据相关规定,考试期间,有关部门将对重点防范区域严密监测,防范和打击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追查涉嫌人员及相关设备,依法予以处理。同时,深挖幕后组织策划、提供器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严厉快速打击各类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常来说的话,考试作弊试卷作废是需要签字的,因为像这种情况来说的话,考生是属于违规行为,是需要签字确认自己已经违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