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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事业编制一般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登录报考事业单位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后提交即可。

单位初审,招聘单位会进行资格初审工作,考生可在网上查看初审结果,同时,招聘单位一般会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并打印所需表格和准考证。

考事业编制的考试内容

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阶段是笔试,二阶段是面试。笔试一般会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前者和公考的《行测》基本一样,一般只是题量与题型难度有差别。

公共基础知识是事业单位招考中出现的对考生综合知识进行考察的一门科目,其主要是测试应试者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从范围上看,考察知识面较广;从深度上看,考察难度不大。从区域角度上看,各省市考试内容略有不同,但政治和法律所占比重相对较大。点击查看更多: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资料。

具体取决于你要报考的是哪种编制。各地区的编制考试,都有各自的官方网站,可以在当地招聘考试网站上查询。例如:- 北京市: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上海市:上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考试网- 深圳市: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成都市: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考试网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编制的考试时间和要求也不一样,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须知。

遂宁人事考试网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本次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对象和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招考对象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还包括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二)报名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5)截至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7)现役军人和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情形的岗位。三、报名相关事宜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2日18: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若报考者填报时忘记账号、密码的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为防止大量报考者集中在临近报名结束时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报考者审慎把握报名时间。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2. 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和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考察中的复核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3. 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原件照,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需上传的资料包括:(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2)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书面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3)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3. 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三)面试1. 面试方式及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2.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3. 面试需知(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的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四)考试总成绩公布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相关事宜将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六、聘用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应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愿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七、公示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办(人事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通知报送以下材料,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以下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1. 在职人员应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2.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资格证书原件。3. 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复审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及表册统一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资格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或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九、纪律与监督(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三)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和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特别提示(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提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十一、政策解释与咨询本公告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具体电话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询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网络报名技术监督电话:。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民政府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四川省岗位发布专区(app/article/list/)发布。附件: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8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四川遂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考调公告【22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下午17: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强船山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22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公务员8名、参公人员7名、事业人员7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考调岗位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 三、考调条件 参加公开考调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具备与考调岗位相匹配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以及事业人员身份,且符合调流动相关条件;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考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尚在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公告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3.网络报名资料:(1)《遂宁市船山区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需工作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2)本人近期2寸白底免冠照1张(格式为JPG,不低于295×413像素,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4)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聘用审批表。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件或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发送至邮箱;事业人员报名发送至邮箱)。 报名资料请注明“岗位编码+姓名”,如“2021001张三”。请勿重复发送邮件;若信息有误,请在最终版邮件标题中注明“修改后终版岗位编码+姓名”,如“修改后终版2021001张三”。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箱回复确认考生报名邮件已收到。未收到确认邮件的考生可于2021年10月9日上午12:00前来电咨询。 (二)资格审查 船山区委组织部对公务员(参公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船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事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或短信等方式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调资格。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个人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综合比选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为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笔试侧重考察应试者的综合文字写作实践应用能力,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侧重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 根据各考调岗位名额,体检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船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由船山区委组织部和船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用人单位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动人员,并通过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其他 (一)考调人员在船山区最低服务年限三年,不满三年的不予办理区外调流动手续。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觉做好防护措施。 (三)本公告由船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21年遂宁市船山区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遂宁市船山区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组织部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遂宁市船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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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委老干部局公开招聘宁波老年大学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老年大学是中共宁波市委老干部局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全民事业单位,座落在市中心月湖风景区东侧,总建筑面积达15513平方米,学校设施齐全、教学设备现代化。目前,在校学员达8850多名(单课9800多人次),是一所多学科、多层次、多学制的综合性老年大学。先后获“浙江省规范化建设示范校”、“全国先进老年大学”等荣誉称号。为进一步推动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宁波市人事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宁波老年大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智能化和多媒体教学设备设施管理、维修及消控室管理岗位1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相应的从事固定消防设施管理上岗证和5年以上驾龄;1975年8月(含)以后出生,户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市委老干部局组织人事处(中山西路173号7楼711室)。 3、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市人事编制网()或宁波市委老干部局网()或宁波老年大学网()下载并填好报名表(可打印),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复印纸规格为A4),由本人到上述指定地点报名。 4、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40分,面试60分。 2、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若应聘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下,则直接进入面试(总分100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 1、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的体检费用按规定自理。 2、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四)考核 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市委老干部局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五)公示 市委老干部局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名单,报市人事局核准后,在宁波市人事编制网()、宁波市委老干部局网()和宁波老年大学网()上公示。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新进事业编制人员录用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 (三)监督电话:87184373(市委老干部局组织人事处)。中共宁波市委老干部局 2010年8月5日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是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准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自收自支。主要承担我市以国家公务员和转业干部为主体的党政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企业转型升级,开展以职业经理人和人力资源经理为主体的企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深化市校合作,开展我市紧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发挥资源优势和服务优势,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培训代理服务;开展紧缺人才执业资格证书开发、引进和考培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培训事业;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招聘岗位岗位类别人数岗位职责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招聘 范围其他资格条件 (注:主要是职称、执业资格、年龄或工作经历等要求)教务 管理管理1培训项目组织策划、教学管理等工作教育学、心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面向宁波大市35周岁以下;有大中专院校、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教育培训1年以上工作经历。文秘管理1文书起草、新闻宣传等工作人文社科类、管理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面向宁波大市30周岁以下;有企事业单位新闻宣传或文字秘书1年以上工作经历。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初审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7月6日 现场确认:2012年7月8日9:00-14:00 2、现场确认地点和咨询电话: 宁波市兴宁东路228号人力资源大厦A312, 咨询电话:,联系人:孙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中国宁波人事编制网、宁波人才网或中国宁波培训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于7月6日前,将报名表与简历发送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进行现场确认。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7月10日前在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准考证会在同时发送至报考人员邮箱,请注意及时查收,并自行下载。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材料分析与写作。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二周内在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将在宁波人事编制网、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及中国宁波培训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人事编制考试

一、笔试时间由原来2022年10月29日调整变更为:2022年11月12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由原来的2022年10月26日9时—10月29日9时30分调整变更为:2022年11月9日9时—11月12日9时30。

宁波事业单位考试一年考两次,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统一招考,上半年统考时间为4月份,下半年为10月份左右。

宁波事业单位的考试次数及时间:

宁波事业单位统一招考。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统一招考,上半年统考时间为4月份,下半年为10月份左右。考试由招考办统一命题出卷。

一般事业单位考试上午和下午各考一门,不同考试的具体时间不一样,一般是上午考察行测,时间安排在9:00-11:00;下午考公共基础知识,时间安排在14:00-16:00,考试时间一门是120分钟,部分为150分钟,具体的事业单位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市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 ,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

考试一般先由各用人单位报用人计划,由各地人事部门审核后,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计划,并通过报名(一般规模大的采取网络报名,人数少则现场报名。),报名、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录用等程序。

招考公告和每个阶段的成绩以及公告发布在各级人事、人才网站上,笔试和面试基本上各占一半,分数有的46开,也有岗位只需参加笔试。部分地区根据参加考试的笔试情况,会设最低分数,同时相关政策和当地的一些条例等。

辽宁人事编制考试

2023下半年辽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具体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023下半年辽宁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有关要求:

1.请密切关注本人所选考区有关公告和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和自我防护。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可能对部分考生的考区进行调整。请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3.参加考试所需材料及有关要求,详见《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随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动态调整,请报考者持续关注)。

4.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国家及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必要时,将对笔试时间、地点等作适当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辽宁省事业编制考试报名时间2023:3月27日9时至3月31日24时。

事业单位考试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以事业单位的级别划分,省直事业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以及各区县事业单位都有公开招考资格。

事业单位考试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考试,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不属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对专业的要求相对较高,相比公务员招考职位要求经常出现的“专业不限”,事业单位对考生专业的限定非常具体。

事业单位考试的复习方法

1、要学会猜题,不是所有的知识点都是会考的,因此我们要学会找重点,要学会把书本变小变活,去掉不重要的知识点,然后下功夫去攻克重难点。

2、在复习梳理知识点的时候,要配上相应习题,在理解知识点后,做一下相关的题,鉴于自己掌握的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复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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