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事务部人事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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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事务部人事考试信息

军人事务部考试信息网

退役军人事务部官网。

退役军人事务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退役军人事务部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我认为农村退伍军人到六十岁后应该在享受养老的基础上加上兵龄。比如我卖了五年养老,当了五年兵。那我应该享受十年的养老金。因为按排工作的退伍军人把兵龄都算上了,我们为什么不算!不共平啊!

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于2018年7月31日上线运行,网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开设机构、新闻、公开、服务、解读、互动、风采等频道,秉承“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宗旨;

向全社会宣传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提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打造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和及时回应关切的第一平台。

扩展资料:

退役军人事务部的主要职责

1、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3、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

4、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

5、指导全国拥军优属工作;

6、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上线运行公告

安徽退伍军人免费提升学历在哪里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登录安徽考试院官网,进入安徽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填报志愿,并在报名时间内到所报考高职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各区退役军人局负责退役军人身份审核。成人提升学历分为自考,成考、网络教育,都是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以查询,学历证书可以考研。 1、自考需要在当地自考网站上进行报名,没有最低学历的要求,难度较大, 2、成考学生必须通过每年一次的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统一录取。需高中毕业、中专或职业技校毕业才可以报考。 3、网络教育不用参加统一考试,只需通过学院组织的入学测试即可入学,学习方式灵活,可以在家学习,适合在职,考试难度不大。需高中毕业、中专或职业技校毕业才可以报考。 为全面提升退役军人的技能素质,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促进退役军人充分稳定就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教育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启动实施“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行动计划”,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具有安徽户籍或在皖务工满6个月(提供务工合同)的高中、中职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均可报考。 二、招生院校、专业和计划 招生院校为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按照“社会急需、适合成人、易于就业”的原则,依托本校骨干专业和特色专业,遴选适合退役军人群体,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特别是涉及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大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发展领域的相关专业。优先考虑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等在当地就业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 招生计划单列,招生院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所处地域和生源实际自行申报。教育厅将在已经下达且未完成的计划总量内,统筹安排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宣传和组织 各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做好有关招生宣传发动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报名信息采集和录取备案工作;有关招生院校会同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资格审查、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报名、考试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要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报考通知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成功的退役军人到市或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统一出具证明材料后,按照招生院校章程规定的时间,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测试。退役军人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由招生院校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组织职业适应性或技能测试,根据测试成绩择优录取。退役军人录取确认后,招生院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将招生录取有关数据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教学安排 招生院校要坚持“宽进严出”原则,严格退役军人人才培养各环节,严把考试考核关口,严肃作风纪律要求,确保退役军人学有所成、学有所获。退役军人入学后采取学分制管理、多元化教学,实行弹性学习时间,鼓励半工半读、工学结合,可采用网络课程等形式,学习公共基础课程,保证培养质量。退役军人可以免修服役岗位相关专业课程以及公共体育课、军事课等课程,经学校审核认定并获得相应学分。对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按规定免修相应课程。服役经历可以视作相关岗位实习经历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六、就业指导 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为退役军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指导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建立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坚持就业导向,开设就业指导课程,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就业岗位,将就业指导贯穿教育全过程。各招生院校应采取多种渠道,组织有针对性的创业教育,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和培训,鼓励引导退役军人创业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 七、资助政策 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各扩招院校要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针对不在国家规定学费资助范围的家庭困难的退役军人学生制定学费减免、资助办法。 八、工作要求 各地退役军人事务、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畅通退役军人群体掌握高职扩招招考信息渠道,本着自愿参加、自选专业的原则,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为退役军人提高学历层次、增强职业技能提供更多保障。各招生院校要积极主动同所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沟通,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报名工作,确保应报尽报。要认真制订招收退役军人接受普通专科学历教育的审核和录取办法,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要加强资格审查,严肃考试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军人事务部人事考试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2年下半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97名。具体详见《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 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5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生总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体检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月下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合并职位选择规则: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

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 内江人事考试网 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 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 ,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1、在网上报名,参加笔试。2、在通过后,携带自己的个人资料然后进行面试。3、面试通过后,还需接受体检和考察,全部通过后就考上了。退役军人事务员,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从事退役军人政策咨询、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安置服务、就业创业扶持等事务办理的人员。是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保障的新职业,是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规范的职业,由退役军人事务部归口管理。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上半年四川自贡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2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定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2021年7月3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2月24日至2004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2月24日至2004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7.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及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自贡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以下简称“人事考试”专栏)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对应到职位编号)。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3月2日上午8:00)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因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再有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公招职位表”中政策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3月2日前的工作日(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电话:)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市其他职位或予以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3月22日至25日登录“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人员,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3月29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将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4月下旬在“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录“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专栏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2022年5月上旬公布,报考人员可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点对点查询。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二)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携带《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同意报考手续亦可在考察阶段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获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下旬。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本次公招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以及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 考察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实事求是,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如有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已公示的招录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本次招录到乡镇机关的人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考试考生交通出行、健康状况或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九、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关职位调整、成绩、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告。 2.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请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考试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邮箱: 附件: 自贡市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退役军人事务部考试信息

退伍军人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退伍军人报考公务员有什么优惠政策: 目前,非现役军人只要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和要求,都可以报考。但复员,退伍军人报考公务员,国家并没有具体优待政策,公务员招考中,与其他社会报考人员的要求完全一样,既没有放低学历要求,也没有实行考试加分政策。个别省市的一些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可能还能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 但报考公务员,我国各级公务员招考,均无相关优惠政策。

可以免试读成人本科,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参加研究生考试,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

1、在网上报名,参加笔试。2、在通过后,携带自己的个人资料然后进行面试。3、面试通过后,还需接受体检和考察,全部通过后就考上了。退役军人事务员,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从事退役军人政策咨询、信访接待、权益保障、安置服务、就业创业扶持等事务办理的人员。是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保障的新职业,是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规范的职业,由退役军人事务部归口管理。

优惠政策如下:

1、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退役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2、服役期间获二等功以上奖励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研究生。

3、实施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计划,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4、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

其他提升学历优惠政策:

一、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优待

1、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2、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

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此外,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

3、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二、退伍后参加普通高考优惠政策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退役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对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的,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等学校并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以上内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学历提升目前有什么相关信息和优惠政策?

军人事务部考试

退伍军人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退伍军人报考公务员有什么优惠政策: 目前,非现役军人只要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年龄、学历等基本条件和要求,都可以报考。但复员,退伍军人报考公务员,国家并没有具体优待政策,公务员招考中,与其他社会报考人员的要求完全一样,既没有放低学历要求,也没有实行考试加分政策。个别省市的一些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可能还能享有笔试成绩加分待遇, 但报考公务员,我国各级公务员招考,均无相关优惠政策。

原则上中专以上学历可以申请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资格;大专以上学历可以申请工程师(中级职称)资格;本科以上学历可以申请高级工程师(副高级职称)资格。从助理工程师到高级工程师都是干部身份。如果你在国家事业单位供职,转干(聘干)是必须的!不然的话只能走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工人技师(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仍是工人身份。

2022年公布军人事务考试中可以考取的职称包括步兵一级军士长、步兵二级上士、步兵三级士官、陆军一级大尉、空军一级中尉、海军一级军曹等。此外,还可以考取技能型陆海空各军种士官职称,共有27种,比如通讯员、会计师、军训少尉等。

可以免试读成人本科,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参加研究生考试,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

军人事务局考试信息

最近有网友留言问2022年军队文职招考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根据计划安排,报考人员可以于2021年12月5日至9日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2022年1月9日全军组织统一考试,7月底前完成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和补充录用等工作。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福建莆田市城厢区事业单位随军家属招考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区委议军会议同意,现制定2022年莆田市城厢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随军家属工作有关事项方案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在1981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服务期限未满的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岗位时应注意的事项 1.报考者还应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条件。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以下情形需要回避: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 规定所称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1)领导班子正职与副职; (2)同一内设机构正职与副职; (3)上级正职、副职与下级正职; (4)单位无内设机构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内设机构无下一级单位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报考者应如实、全面、完整填写可能存在回避关系的所有人员姓名、单位、职务以供回避审查,否则可能影响本人录用资格。 审查回避关系的时间以报考者报名当天为准。 3.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录用资格。 二、报考对象 驻城厢区部队现役军人的未就业随军家属。本方案所称随军家属是指2022年8月前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三、报考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人社局(区政府717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直接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岗位条件表见附件1。 报考人员须持部队现役军人任命文件、结婚证、家属随军申请报告审批表、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所有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由所在部队政治部盖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四)报名资格审核:区人社局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双拥办)组织实施。 四、岗位的开考比例 岗位招考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一)准考证 资格审核后将电话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9月3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A类)。 若因疫情防控要求延迟或取消考试,将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 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请考生认真核对。 (四)成绩合格线 本次考试合格线为50分。 (五)考试注意事项 1.做好防疫准备。考生入场时,所持的“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须为考前48小时内。考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入场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考前21日内是否从境外返回,考前14日内是否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是否有与入境人员(不含已解除健康管理)接触史、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是否出现发热或疑似症状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 2.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结果)的,或“福建健康码”不是绿码的,或当前处在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 3.做好安全,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涉嫌违法行为的,将向有关部门反映,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加试一场结构化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或递补资格。 (二)体检的组织实施单位 考生体检由区人社局会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双拥办)组织实施。 (三)体检的依据 参照国家规定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体检机构 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五)体检的复检申请 复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2.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3.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怀孕期体检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 七、考察 考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区人社局公示后,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将明确的考察结果和聘用意见书面报城厢区人社局。 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八、聘用 (一)聘用公示 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都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人事部门予以核准,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资格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岗位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每个岗位最多可进行二轮递补)。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94-。 十、注意事项 (一)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若国家、省里有颁布新的标准或办法,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笔试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与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联系,联系电话:;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方案由城厢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年度城厢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随军家属岗位条件表 年城厢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随军家属报名表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补充工作人员,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1.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114号。主要职能是为在乡伤病残军人提供医疗、康复、保健、疾病预防、卫生宣传、指导服务,开展残疾与精神病机理的研究,并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2.天津市烈士陵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北辰区铁东北路5998号。主要职能是烈士骨灰存放、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陈列。3.天津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时代奥城C7写字楼9层。主要职能是为军休干部文体活动服务;军休干部文体活动组织(相关社会服务)。二、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本市退役士兵。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二)招聘岗位及数量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件)。三、招聘人员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和社会主义制度;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10.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8.因失信依法依规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因隐瞒以上不得参加此次招聘内容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或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四、招聘信息发布本次招聘工作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实施,于2023年2月10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岗位招聘计划:1.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五、报名与资格审查(一)报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缴纳考试服务费用均在网上进行,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考生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5日16:00。资格审查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6:00。笔试缴费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费用按照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缴纳。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3月1日9:00-16:00在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改报。(二)资格审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进行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报错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三)缴费笔试考务费为每人90元(共2科目考试,每个科目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 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3年2月27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联系电话:。六、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笔试笔试试卷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命制。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闭卷考试。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8日9:00-3月11日9:30笔试时间:3月11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3月21日,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有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依次递补后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仍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以下材料于3月24日到招聘事业单位进行资格复审:(1)报名表;(2)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3)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明材料;(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携原件备查);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毕业生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6)在职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对于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二)面试1.资格复审合格后,合格者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2.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同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考务单位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面试题本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印制。(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七、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公开招聘成绩在招聘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被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八、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规守纪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出具考察材料。考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者或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自愿放弃或不予聘用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九、公示及聘用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对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存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等情况,产生的岗位空缺,依实际情况可以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总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递补人员按规定依次进行体检、考察等工作。十、特别提示天津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处于机构改革阶段,报考人员自愿服从因招聘单位机构改革产生的岗位变动和二次分配。十一、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请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如遇调整,能取得联系。十二、咨询、监督电话1.网站报名技术2.招聘岗位3.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2-836855642023年2月10日附件:《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贵州省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考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18时。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按照州委编办下达的进人编制计划,经州退役军人局党组研究,并报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州退役军人局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州威舍军供站、州民兵武器仓库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州退役军人局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退役军人局人事科,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执行。 二、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笔试、面试和严格考察的办法,按照发布考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考聘职位 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管理岗人员1名,州威舍军供站事业管理岗人员1名,州民兵武器仓库事业管理岗人员1名,详见《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1.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户籍在黔西南州内、且在职在编。 2.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3.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1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 3、截止2022年11月7日在职在编工作满3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黔西南州退役军人系统在职在编干部职工及跟班学习人员不限专业。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不定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或立案调查的人员; 2、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担任现职不满1年的(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时); 3、招录(聘)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6、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考聘方案将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站“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州退役军人局”主题信息版块上同步进行发布: () ()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18时 (三)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将需要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一起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压缩件名称范例“姓名+手机号码”)。联系电话:。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书原件;3.《黔西南州退役军人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照;5.相应岗位要求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6.亲笔签名的《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 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黔西南州退役军人局2022年公开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一律取消考聘资格。州退役军人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州退役军人局公章,资格审查意见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反馈给报考人员。 (五)其它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原则上按报名人数3:1的比例进行开考;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降低或取消该职位的考聘计划。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11月11日-12日,领取地点:黔西南州退役军人服务服务中心(兴义市瑞金北路鑫吉园)。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包含政治理论和写作能力。 2、笔试时间为11月13日,详细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在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另行电话通知。 (二)面试 1、由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制定面试方案及组织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根据公示无异议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聘职位数不低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60分以上)人数确定参加为面试对象,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在详见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领取方式另行通知,领取时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材料纸质版,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2、体检(复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退役军人局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考察组由州退役军人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抽派2名熟悉干部人事工作、讲政治、党性原则强的同志组成。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调动对象,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 2、凡经州退役军人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州退役军人局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它事项 1.本次公开考聘未尽事宜,由州退役军人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涉及笔试、面试和体检人员密集场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疫情防控方案》做好疫情防控预案,相关人员按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监督电话:(州纪委监委派驻州退役军人局纪检监察员) 咨询电话:(州退役军人局办公室(人事科)) 附件 附件1: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doc 附件4: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docx原文标题:黔西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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