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中心开展以案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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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中心开展以案促改

人事考试中心开展以案促改

以案促改就是通过案件剖析,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堵塞漏洞,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下面是我整理的以案促改个人心得体会,一起看看吧。

近日,河南许昌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印发实施方案,在全市系统集中开展“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扩大执纪审查后续效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精心筛选典型案件。对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筛选,把问题多发和案件多发的单位和领域作为重中之重;对未发生典型案件的单位,要求以案为鉴、以案为戒,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二是逐案剖析问题原因。对于筛选出的典型案件,逐案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找出症结及监督管理漏洞,形成案件剖析材料。

三是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确定的典型案件案发单位,下发《关于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通知书》,要求结合全市系统涉刑案件整改工作,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廉政谈话、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规章制度等方式,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以案促建、以案促学、以案促教,力求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把“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同构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纪律审查责任体系工作结合起来,着力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

机关干部“吃拿卡要”一直是官场的一大诟病,也是企业界和老百姓反响比较强烈的机关作风问题。山西省针对有些职能部门“小鬼难缠”的现象,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并重拳出击,处分了一大批违规违纪干部,体现了创优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的信心和决心,值得全国各地借鉴。当然,处分“吃拿卡要”干部之后,更要在其他方面有所行动。

削减审批权力。机关干部中,之所以有些人敢于“吃拿卡要”,一方面是因为其贪婪的本性、扭曲的价值观、利益观所致,另一方面还是因为手中有着可以利用的“权力”。因此,为了提升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必须下决心削减有关权力,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从而为企业项目审批和民众办事提供“绿色”通道。

提升服务质量。削减权力,并不意味着服务可以缩水。相反,更要在服务上下功夫,并在深化服务中,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要确定101%的帮办服务理念,进行“零距离”服务、“保姆式”帮办,努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管,杜绝职能部门或领导干部随意表态、肆意作为等不正常现象,做到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强化审批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要建立各级各类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审批大厅、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式服务;要建立包括电话投诉、手机短信、网络信访等阳光政务平台,打造“不下班”政府;要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受理、交办、督查、反馈等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杜绝“零回复”现象。以服务方便群众,以服务提升形象,以服务赢得民心。

建立长效机制。长效,才能常效。转变机关作风,不是靠一两次专项行动、处分一两批违规违纪干部,就能立竿见影、常久见效的。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地党政部门在行动结束之后,认真反思、深刻排查、科学决策,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决策、审批、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提升制度和法律的执行力,避免一阵风和走过场。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要加强对机关干部的道德观、政绩观、价值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教育和锤炼,提高机关干部履职为民的思想和意识。要推行一线工作法,鼓励机关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走向窗口,将办公场所搬到一线、移到前台,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将实事做到一线,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一线、解决在一线。要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和监督,杜绝权力异化、权力寻租和权力张狂,促使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加大干部问责力度,对“吃拿卡要”、“违法乱纪”的干部,要坚决做到从重从严从快惩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从而倒逼机关干部廉洁从政、高效行政、务实理政、为民执政。

转变机关作风、创优发展环境,是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更是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党政官员的本职工作和自我革命。而自我革命,需要自觉,更需要刮骨疗毒的勇气。必须拿出“舍得一身剐”、“敢叫日月换新天”的精气神,才能以党风带政风纯民风,从而创造出风清气正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20xx年4月9日,医院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安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以案促廉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了有关的法律法规,观看反面警示教育案例碟片,同时学习了有关文件和领导讲授的廉政党课,从而深刻感受到了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才能葆住纯洁本色,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清清白白做人,身体力行,才能保证我们的工作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具体心得体会如下:

一、不断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我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参加集中学习、集体讨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碟片,我知道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手中的权力,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通过警示教育活动,使我清醒地认识到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党的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提高自身法律法规的学习能力,提高自身的防御能力、提高自身的保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自重、自律、自警。

二、以案促廉、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在听取医院徐副院长讲授的结合“以案促廉警钟长鸣”为主题的廉政党课后,徐副院长一一为我们阐述意义,总结廉政工作为“明理、戒骄、敬畏、慎行”。摆事实,讲道理,发人深醒,令人深思。当今社会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背弃理想和党的宗旨,道德观念失衡,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清醒地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因此,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一定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拒绝收受各方的贿赂。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在自己心里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多做实事,乐于奉献

作为一名医院后勤职工,要始终坚持为医院临床一线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

通过警示教育学习,触动很大,为我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敲响了警钟,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以身作则,要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医院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做到一切以党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从而让组织放心,让领导满意。

5月20日上午,二七区组织召开以案促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暨“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以省纪委关于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的工作要求为抓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以案促改”做抓手。通报郑州市“小金库”清理整治典型案例,制定《二七区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案例震慑警示作用,以案明纪、以案说纪,做到以案促改、以改促建、以建促廉。

“四个把握”促落实。即做到把握方法步骤、把握工作重点、把握政策界限、把握标本兼治,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坚决落实“两个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严格依纪依法开展清理整治,从源头上铲除“小金库”这一滋生腐败的土壤。

“惩防并举”防反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对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现象问责必动真碰硬,对问题高危、高发单位加强监督预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推进二七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机关干部“吃拿卡要”一直是官场的一大诟病,也是企业界和老百姓反响比较强烈的机关作风问题。山西省针对有些职能部门“小鬼难缠”的现象,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并重拳出击,处分了一大批违规违纪干部,体现了创优发展环境、转变机关作风的信心和决心,值得全国各地借鉴。当然,处分“吃拿卡要”干部之后,更要在其他方面有所行动。

削减审批权力。机关干部中,之所以有些人敢于“吃拿卡要”,一方面是因为其贪婪的本性、扭曲的价值观、利益观所致,另一方面还是因为手中有着可以利用的“权力”。因此,为了提升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必须下决心削减有关权力,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从而为企业项目审批和民众办事提供“绿色”通道。

提升服务质量。削减权力,并不意味着服务可以缩水。相反,更要在服务上下功夫,并在深化服务中,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管理服务质量。要确定101%的帮办服务理念,进行“零距离”服务、“保姆式”帮办,努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管,杜绝职能部门或领导干部随意表态、肆意作为等不正常现象,做到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强化审批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要建立各级各类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审批大厅、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式服务;要建立包括电话投诉、手机短信、网络信访等阳光政务平台,打造“不下班”政府;要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受理、交办、督查、反馈等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杜绝“零回复”现象。以服务方便群众,以服务提升形象,以服务赢得民心。

建立长效机制。长效,才能常效。转变机关作风,不是靠一两次专项行动、处分一两批违规违纪干部,就能立竿见影、常久见效的。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地党政部门在行动结束之后,认真反思、深刻排查、科学决策,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决策、审批、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提升制度和法律的执行力,避免一阵风和走过场。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要加强对机关干部的道德观、政绩观、价值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教育和锤炼,提高机关干部履职为民的思想和意识。要推行一线工作法,鼓励机关干部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走向窗口,将办公场所搬到一线、移到前台,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将实事做到一线,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一线、解决在一线。要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和监督,杜绝权力异化、权力寻租和权力张狂,促使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加大干部问责力度,对“吃拿卡要”、“违法乱纪”的干部,要坚决做到从重从严从快惩处,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从而倒逼机关干部廉洁从政、高效行政、务实理政、为民执政。

转变机关作风、创优发展环境,是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更是各级各地党委政府、党政官员的本职工作和自我革命。而自我革命,需要自觉,更需要刮骨疗毒的勇气。必须拿出“舍得一身剐”、“敢叫日月换新天”的精气神,才能以党风带政风纯民风,从而创造出风清气正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我精心推荐

结合自身学习及体会,并对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我深入查找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明确了整改措施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下面我和大家分享以案促改对照发言材料汇报文章,提供参考学习,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xxxx有限公司党委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的工作方案》、《省委第七巡视组关于巡视湖南xx集团党委的反馈意见》精神等文件和材料,结合自身学习及体会,并对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我深入查找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明确了整改措施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1、对党支部近年来关于警示教育和对照“以案促改”专题学习的活动,只看到了表面层次,并没有深入骨髓和触及灵魂的深层次感悟。

2、通过与党支部的谈心和交流,发现自己近年来思想有所松懈,政治理论学习不够;表率作用发挥不足,虽然在平常的工作中,也时刻注意严以律己,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但还存在标准不够高,自我满足的状态。

3、“两刘案件”中无一不是通过起初的“吃拿卡要”,慢慢走向犯罪的深渊,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奢靡之风虽被狠刹,总觉得自己没有腐败就行,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但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弱化。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1、从政治学习上分析

平时组织及参加政治学习不够,行动上也没有高度自觉。并且学习效果不佳,形式单一。

2、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对于工作能力的提升迫切性不够、安于现状,专业知识的理论学习后劲不足。

3、工作纪律及生活作风有待加强

一是自己纪律约束方面还不够深入,工作态度比较随意;二是自认为受党教育多年,思想素质是高的,就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平时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生活方面,只求不犯错误,没有做出表率。

三、整改措施与今后的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政治高度

以集团这次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活动为契机,全面系统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切实增强党管党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努力做到克服消极思维、积极工作,加强专业知识的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完善和提高工作水平,脚踏实地的投入工作中区。

3、一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工作态度和作风,从身边小事做起。二是深入学习《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八项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自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以来,结合xx常态化制度化和“一岗双责”要求,对照典型案件,我认真查找剖析,更加清醒认识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深刻警示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以案促改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抓好案例剖析,增强思想免疫力。

以案促改,关键在“案”,身边的案例更警示人,系统内部的案例更警醒人。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深挖问题根源和案发规律,把握廉政风险防控重点,推进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在自己心里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抓牢重点领域,搭起权力高压线。

以案促改,目的在改。坚决做到“五个带头”(即带头剖析典型案件、带头查找岗位风险、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自我约束权力行使、带头整改突出问题),突出重点行业、关键环节,与打好 脱贫攻坚 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紧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真正把以案促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全面从严治党、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抓住关键环节,推进反腐常态化。

事前抓教育预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事中抓从严惩治。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发挥执纪审查的震慑作用。事后抓建章立制。坚持正本清源、源头治理,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心有所畏,方能行有所止。从身边案件中汲取教训,认真反思,深入剖析,警钟长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区人事考试中心开展

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工作;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承担全自治区执业资格考试;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承担全自治区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承担全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承担自治区人事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市人事考试的考务工作,并对违反考风考纪行为进行查处;参与有关考试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提出建议;负责收集有关考试情况和资料,开展课题研究和业务合作与交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应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6.失信被执行人;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二、招聘程序(一)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杨凌人事人才网(/)。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08:00至2023年3月12日18:00。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11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3月11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8日08:00至2023年3月13日18:00。资格审查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报名结束(3月12日18时)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3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杨凌人事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报名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14日至3月15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工作日接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待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四)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16日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3月28日8时至3月31日24时从杨凌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六)考试1.笔试(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2)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星期六)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杨凌示范区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杨凌示范区人事人才网查询本人成绩。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4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杨凌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另行通知。2.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3.面试面试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1)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面试结束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布。(七)体检体检工作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八)考察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九)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杨凌人事人才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十)聘用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三、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重要提示(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杨凌人事人才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联系方式:1.政策咨询:、87037589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89530805。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日附件:年杨凌示范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doc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促进人事考试持续健康发展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8号)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二、报名事项(一)报名要求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规定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二)告知制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考的,须本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其作出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制方式、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作出后撤回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地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与监管。在核查或监管中发现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与监管的,给予报名无效、成绩无效或资格证书(成绩证明)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三)操作流程报考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跳转至“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操作方法、步骤和要求详见网站“操作流程”栏目)。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市(地),其中驻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地);省、市(地)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核查工作。(四)收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20〕37号)精神,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和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六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98号)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每人每科61元,《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每人69元。三、考场设置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五、雷同答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六、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请各市(地)及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现场公告等渠道告知考生。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附件: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 #统计师考试# 导语】 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关于四川省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已发布,2022年四川省统计师报名时间为8月1日至8月17日,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详细内容如下: 各市(州)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各市(州)统计局:为促进统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的《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统考办字〔2022〕1号)精神,现对2022年度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一)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8月1日至8月17日。2.资格核验时间:8月1日至8月18日。3.网上缴费时间:8月1日至8月18日。4.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4日至10月29日。(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30日(星期日)。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上午?0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下午?14:00—16: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上午?0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下午?14:00—16:30?统计工作实务(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上午?09:00—12:00?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二、考试大纲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21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主页“网上办事”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三、报名程序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名、资格核验、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等各个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一)告知制2022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报名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不愿或者无法的,应当提交放弃告知的书面材料。申请人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制。选择采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其“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按照推行告知制办理。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仔细对照《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详见附件1),报名时须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等)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报考条件,自愿承担虚假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提供虚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不愿采用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工作证明、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前往报名地所在市(州)统计考办进行现场审核。(二)网上报名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系统首页提示。2.上传照片要求:白色背景,jpg格式,分辨率295px*413px,尺寸*,大小约10kb。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生签到册》、证书制备及认证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3.报名点选择: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所选报名市(州)即为考试考点,高级资格考试考点只能选择成都市。4.在填写报名表之前须经过报名系统进行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验证,报考人员应及早进行验证操作,以免影响报名。未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查验核实的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前往报名地所在市(州)统计考办进行现场审核。5.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时,须仔细核对,完成缴费后信息将无法修改。(三)准考证打印考生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定,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段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考人员打印时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发现有误,须在准考证打印期间(工作时间)到报名点所在市(州)统计考办登记修改,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四、上报考试信息考试报名人数和考场设置等考试信息是预定试卷的重要依据,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统计考办”)将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进度表(详见附件2)认真做好考试信息的编制和报送。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各市(州)统计考办自行联络确定,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成都,每个考场人数按25人设置。省统计考办会同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各地网上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考场编排,每个科目编排一个准考证号码,严格遵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详见附件3)的规定,编排12位的准考证号码。试卷预订种类分25份(袋装)、5份(袋装)两种。试卷预订采用考务编排系统(GPTMIS),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生成的试卷预订信息上传至考务通FTP试卷预订2022(年度)目录中,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资格考试二处。省统计考办同时填写考场设置表、试卷预定单(详见附件4),在规定时间内传真并邮寄至全国统计考办。五、考试收费标准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统考办字〔2016〕1号文件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执行。即初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30元标准、中级资格考试按每人126元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高级资格考试按每人50元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如报考人员需要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报送至报名所在市(州)统计考办,由各市(州)统计考办汇总后上报省统计考办。六、考试有关要求(一)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市(州)统计局要认真遵守《四川省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详见附件5)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与本地卫健、疾控、教育、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二)考试准备:根据新的考试大纲,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写组对初、中级考试用书重新进行了编写修订,其中《统计业务知识(2021版)》为初级和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每本定价79元),《统计相关知识(2021版)》为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每本定价45元)。报考人员可在中国统计出版社、京东商城网购。中国统计出版社网购地址:;京东商城:北京环球视图书店。(三)各市(州)统计考办要根据全省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发扬严谨、周密、高效的工作作风,扎实细致地做好考务工作。考试期间要安排值班,值班时间为10月30日8:30至18:00。请各市(州)统计考办于10月24日前将值班人员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值班电话等上报省统计考办。(四)考风考纪是考试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考试成绩真实有效的关键。要加大考试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强化考试保密管理,严格考试纪律,认真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工作顺利进行。各考点应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标注考区、考场,并张贴考场示意图、考试时间、考场规则(详见附件6)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五)按时领取考试试卷,正确使用考场情况记录卡,规范回收封装答题卡,提醒考生签到时填写个人信息。各市(州)统计考办应在接到省统计考办试卷领取通知后及时安排2名工作人员前往领取。按照全国统计考办的要求,须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抽查。为了及时准确地与报考人员的联系,监考人员应在报考人员进入考场签到时,提醒填写个人手机号供事后抽查使用。如因报考人员填写手机号码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联系进行报名资格抽查,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考试期间,考务管理工作人员须仔细阅读考场情况记录卡上的内容和注意事项,要监督指导监考人员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卡(一式两份,1份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1份上报省统计考办)。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务必收齐答题卡,并将答题卡按照准考证号码顺序排列好,确认无误后与考场情况记录卡一起封装于答题卡回收袋内。因特殊原因,使用考试备用卷的要说明情况,并在考试备用袋上方注明“启用”两字。各地务必于2022年11月2日前将答题卡回收袋、考试备用卷安全送达省统计考办。七、考试成绩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服务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八、各级统计考办联系方式(一)省统计考办。邮政编码:610041联系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108号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人:王智敏联系电话:,传真:邮件地址:(二)各市(州)统计考办。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7)。1.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说明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进度表3.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4.考场设置表,试卷预订单5.四川省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6.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7.各市(州)统计考办联系方式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2022年7月20日

人事考试中心开展活动

(一)负责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由中心承办的全国性考试50多项,考试范围、种类今后还将逐步扩大。此类考试,均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1.负责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晋升条件拟推荐评审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相应职务系列试行条例中有外语水平要求的,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有效成绩后,方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主要是测试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考试采用人事部统一设计暂定的13类科目和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一科目单独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3.负责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参加考试并全部科目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4.负责全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二)负责各类录用考试考务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安排,配合有关科室(部门),承担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大中专毕业生考试等考试工作中的具体考务工作。(三)负责社会化考试考务工作负责接受社会有关单位委托,按照委托单位提出的要求,为委托单位招聘、选拔各类人员而组织进行的考试。(四)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技术工种岗位上的工人,要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理论、操作技能考核。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确定相应的技术等级,发给相应的合格证书。(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1.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职业等级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技术指导、考务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3.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工种)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和使用。4.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推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管理、运行和开发工作。6.负责全市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发放、统计、打印、查询工作。7.负责组织实施新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8.负责组织全市专项职业能力工种的开发工作和组织实施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9.负责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工作。(六)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教学教研工作1.按照省教研室的要求,负责全市技工院校的教材征订工作。2.负责对全市技工院校的优秀论文、课件等评选,及优秀教学成果展示的组织工作。3.按照省厅、省中心、省教研室和市局的要求,负责全市各类技能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各类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审核办理及各类考试指定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八)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地区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已发布!2022年北京地区高级经济师报名信息提交时间为2022年4月8日至4月17日,初中级经济师报名信息提交时间为2022年8月6日至8月15日。根据《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可知,2022年北京地区高级经济师报名信息提交时间为2022年4月8日至4月17日,初中级经济师报名信息提交时间为2022年8月6日至8月15日。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京人考发〔2022〕7 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 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 2022 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考人员范围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二、考试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各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 10 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报其一。三、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10 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 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 2 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 年;6.具备博士学位。(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 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报名条件说明1.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3.报名条件补充说明详见附件1。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一)高级考试批次考试日期考试时间科目12022年6月18日6月18日09:00—12:00高级经济实务26月18日14:30—17:30高级经济实务1.高级考试分上、下午 2 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以准考证为准。2.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 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3.考试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时长为3小时,2 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二)初、中级考试批次考试日期考试时间科目12022年11月12日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2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32022年11月13日0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4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1.初、中级考试分 2 天,上、下午共4 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2.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3.考试开考 5 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各科目考试时长为 小时,考试结束前 15 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科目考试在同1 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 40 分钟。(三)各级别考试均采取电子化考试的方式,考生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考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包括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四)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同)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五)本次考试考场资源全市统筹安排,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五、报名相关事宜(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高级考试报名流程见附件2,初、中级考试报名流程见附件 3。1.高级考试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2 年4 月8日至4月17 日,初、中级考试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2 年8 月6日至8月 15 日。注册信息原则上 24 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及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2.高级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 年4 月20 日至4月24日,初、中级考试网上缴费时间为 2022 年8 月18 日至8月22日。完成报名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人员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3.本项考试不设置补报名或补缴费环节,错过提交报名信息时段或缴费时段的,均视为放弃报名。4.报考人员报考初、中级考试时,须确定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5.报考人员报名时如遇问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查看“问题解答”。(三)准考证打印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高级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 年 6 月 14 日至 6 月 18 日,初、中级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8 日至 11 月 13 日。(四)考试大纲2022 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 5 月底前公布。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一)考生可于考后 60 日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二)高级考试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为5年。根据《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办事”栏目,进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合格通知书,不再发放纸质成绩合格证明。(三)初、中级考试1.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生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考生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2.报考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1)报考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2)报考人员报考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3)报考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报考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4)报考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精神,印发纸质资格证书的同时推行电子资格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证书查验”栏目,点击“证书下载”,注册登录后下载电子资格证书,电子资格证书与纸质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纸质资格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 18 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 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 号)规定,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 元。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1〕426 号)规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 元。(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二)考生应在考前 14 天内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监测;考前 14 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三)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本人首场参考科目考试前48 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四)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1 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五)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以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的要求为准。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二)考生考试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答卷,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十、社会监督和咨询电话(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二)纪检监察监督举报:(三)考试咨询电话:请在原文查看。请在原文查看附件:1.报名条件补充说明2.高级考试报名流程图3.初、中级考试报名流程图4.审核机构联系方式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2022 年4 月1 日原文链接:北京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人事考试中心改革发展历程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人事考试工作的部署,黑龙江省于 1990 年成立了省人事考试中心。遵照人事部统一部署于 1990 年 11 月首次开展了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及水平考试,统计员资格考试。资格考试至 2005 年已有很大发展,其发展趋势已由 1990 年的一个种类两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发展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资格考试和职业资格考试三个种类 36 种资格考试。同时资格考试人数已比 1990 年的参考人数增加了几十倍。根据人事部有关考试政策、规定,结合我省资格考试实际先后制定了《黑龙江省资格考试管理办法》、《黑龙江省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与执业资格考试的工作考核办法》、《黑龙江省资格考试成绩与合格标准公布办法》,

1993年4月18日,郑州市编制委员会正式下文,批准设立郑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负责全市的人事考试工作,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6名。其它工作人员1名,办公地址在互助路10 号。1994年11月14日,地址搬到中原路金翔宾馆。随着考试种类 增加,业务范围的扩大,原有的机构设置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1996年4月,经郑州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升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 1997年办公地址由金翔宾馆搬到颖河路郑州水利大厦,现办公地址为伊河路26号。1997年12月30日,市编委郑编[1997]112号文件通知:郑州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更名为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属人事局领导的副县级事业单位,重新明确职责范围,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综合科、考务科、计算机室。人员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一正二副),中层领导职数4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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