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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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现场审核

人事考试现场审核

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现场核查主要是通过对考生本人的身份证件、报名信息、照片等进行核对,以确保考生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并且符合报名条件。同时,还会对考生所携带的文具、计算器等物品进行检查,以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在现场核查过程中,考生需要遵守考场纪律,配合监考人员的工作,如实回答问题,不得擅自离开座位等。

2023年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7日9:00至3月13日16:00。在线审核时间也就是报名时间。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3年3月15日公布。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于2023年3月15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市现场核查工作安排,并于3月26日前完成整个现场核查工作。

人事考试网现场审核

需要。根据查询人事网可知,您带着您的毕业证,来到当地的人才考评中心,这是一到程序的,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学历审核是需要到现场审核,缺一不可。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官方门户网站。

2023年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7日9:00至3月13日16:00。在线审核时间也就是报名时间。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3年3月15日公布。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于2023年3月15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市现场核查工作安排,并于3月26日前完成整个现场核查工作。

人事考试学历现场审核

需要。根据查询人事网可知,您带着您的毕业证,来到当地的人才考评中心,这是一到程序的,中国人事考试网的学历审核是需要到现场审核,缺一不可。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官方门户网站。

电话咨询。人工校核是需要本人带着学历证书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官方门户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是部直属事业单位。

承担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命题、考务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中央组织部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命题、考务组织工作,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工作。

全省实行考前资格审核

已取得档案号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系统将自动审核通过,直接进入缴费环节;新考生、报考级别、专业发生变化及异地(外省)考生请于3月7日当天先到市住建局进行资格审核,再到市人社局专技科进行资格复审。

唐山人事考试现场审核

二级建造师报名都是从所在省份的人事考试网报名,然后现场审核在市政府大院里面。最新消息,唐山市今年二级建造师改为考全科和相应专业考试人员均采用网上预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交费、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后审的方式;报考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希望留意改动。 海德教育唐山分校

明确告诉楼主,不需要,仔细看河北人事考试网上的考务通知,上面除了提交照片、学历、工作年限等,没有要求提交社保。具体看一下链接

资格前审........

以河北为例:

一、石家庄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东大厅。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单位集中确认和个人确认。

二、唐山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3日至1月15日。确认地点: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大厅,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县区和各大医院统计。三、秦皇岛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5日。确认地点:海港区建设大街36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大医院统计或者其他的方式进行现场确认。四、邯郸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为避免人员聚集,我市采取大单位、考生属地县区集中报送或考生个人委托同事集中报送等方式进行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详见下表,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现场确认地点:邯郸市人力资源市场产业园2楼(邯郸市世纪大街与诚信路交叉口)。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五、邢台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0至1月13日。现场确认地址:邢台市襄都区中兴东大街115号,邢台市职称考试中心。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各区县人社局职改办统一上报确认。考生个人持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材料到各报名点(考生单位所属区、县人社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市直部门报单位人事科。六、保定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确认地点:宥和考试服务中心(保定市腾飞路89号)。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各医院单位统一组织报市人社局考务中心。七、张家口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1月3、4、5、6、9、10、11、13、14日。现场确认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1号(原就业局,东升大酒店对面)。联系电话:。现场确认方式:按属地原则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各县区由县区职改办)集中统一申报。八、承德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13、15日。现场确认地点: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5号人力资源大厦701室。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市直各单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各县(市、区)由本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汇总本县(市、区)报考人员资料后,统一到我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九、沧州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0至1月12日。确认地点: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109室(沧州市运河区朝阳中街28号)。联系电话:、2079994。确认方式:各大医院、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统一报送。十、廊坊1.市本级确认时间:2023年1月11至1月13日。地址:新华路112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110室。联系电话:21568502.三河市确认时间:2023年1月3至1月13日。地址:鼎盛东大街四号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9室。联系电话:3217133。3.大厂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7至1月14日。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279号社会事务局北三楼309。联系电话:8829460。4.香河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5至1月12日。地址:新华大街新城广场东侧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7室。联系电话:8321737。5.固安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3至1月13日。地址:新源街198号,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5室。联系电话:61909026.永清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2日地址:永清县人社局东四楼413室。联系电话:6696962。7.霸州市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1日。地址:霸州市迎宾大厦二楼(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7室。联系电话:7867262。8.文安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4至1月12日。地址:文安县政府大楼135房间职称股。联系电话:5280831。9.大城县确认时间:2023年1月6至1月12日。地址:大城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0房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联系电话:5500399。10.广阳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9至1月12日。地址:广阳区北凤道2-1(广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北楼417室。联系电话:2140979。11.安次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2至1月6日。地址: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行政服务中心北楼305。联系电话:589508812.开发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1至1月13日。地址:新华路112号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院110室联系电话:215685011。13.衡水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12日。现场确认地点:衡水市人力资源大厦北大厅一楼。联系电话:。确认方式:市直各医院和各县(市、区)职改办统一办理。

南京人事考试现场审核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报考南京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招录机关或者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等情况未通过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的形式和时间安排 1.因疫情防控需要,同时为提高现场资格复审效率,采取“先线上预审再现场审核”的形式开展资格复审。2022年1月14日起,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按照报考职位要求,将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文件压缩包命名为“地区名称+单位名称+职位名称+职位代码+姓名”)发送至相应招录机关或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由招录机关或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预审。 2.完成线上预审的,招录机关或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报考者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复审原则上在2022年2月16日前完成。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3.原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所在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的相关证明。 4.“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者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5.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7.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者,须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上述证件及职位审核需要的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报考者须主动配合招录机关做好本人近期健康状况、所处地区及“苏康码”“行程码”情况的问询登记工作。 2.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我省、市防控最新要求,持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有效(省内外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体温<℃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补充通告》执行。 3.报考者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测量等防疫检测,在资格复审期间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报考者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者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须于2022年2月11日前书面告知招录单位。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且未经招录单位同意的,视均为自动放弃。 2.完成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现场领取面试预备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缴纳面试费用,并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报考人员持有关证明,在南京市人才大厦1楼115房间现场办理减免面试考务费用。 3.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出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与配合。报考者应密切关注南京党建、南京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信息。 4.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及时接收掌握招录机关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5.面试时间:2022年2月26日—27日。 附件: 南京市2022年度公务员考录招录单位联系方式

2023年江苏一建报名通知公布了吗?江苏报名通知里面的内容报考一建报名条件,一建报名时间,一建考试相关安排和现场审核等,帮助考生更好的理解一建考试相关事项。目前2023年江苏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通知已经公布,关于江苏2023年一建考试的时间大家应该都清楚,是在9月19日、20日两天,报名时间刚刚公布,考生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7月13日9:00~7月22日16:00,缴费时间为7月24日~7月28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10日~ 9月18日。在报名期间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9月19日0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20日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知识点。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一)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附件3)。《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四、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五、报考条件凡遵守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考全科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二)免二科具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四)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五)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应严格按照专业对照表(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六)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六、报名与考前抽查(一)网上报名。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7月13日9:00~7月22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到报名考区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7月24日~7月28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10日~ 9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七、考后审查(一)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二)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四)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4)。(五)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证书发放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九、收费事宜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十、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十一、疫情防控我省在抓紧制定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请广大考生近期关注省级及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十二、其他事项(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三)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人员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四)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附件: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专业对照表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4. 咨询服务电话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7月2日附件4咨询服务电话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0516-12333,80800320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 ,85811913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86668515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84425552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6181,86891051,86397550;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南京市专技处: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徐州市专技处:常州市专技处:苏州市专技处:南通市专技处: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淮安市专技处:盐城市专技处:扬州市专技处:镇江市专技处:泰州市专技处:、86606581宿迁市专技处: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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