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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4年黑龙江省考各阶段时间表(仅供参考)笔试科目:行测和申论(部分岗位有加试)笔试公告:4月28日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1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23日—6月29日笔试时间:6月29日笔试成绩查询:7月14日—7月22日资格确认通知公布:7月17日二次报名:7月26日—7月27日拟进入面试名单:8月4日调剂公告:8月4日调剂入口开通:8月7日调剂人员资格审查:截止至8月10日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警务技能(体能)测试公告:8月6日面试调剂合格人员名单:8月13日调剂后职位调整通知:8月14日领取(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20日起(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面试时间:8月26日—8月27日各地市拟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公告:8月29日(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体检通知:10月28日各地市体能测试通知:10月17日—10月28日(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黑龙江垦区公务员体能测试和体检的通知:10月22日森工系统公安机关体能测试的通知:10月28日各地市体检通知:10月22日—11月7日拟录用名单:11月28日2014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汇总: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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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华图(伊春)报名电话: 报名地址:伊春区黎明南路水上公园拱桥东侧报名网址:乘车路线:1路、3路、5路、7路、10路车到水上公园下车,步行至拱桥既是,8路车到拱桥下车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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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黑龙江伊春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是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时间是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

一、报名入口

报名入口:“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

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考生填报信息与《2022年上半年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时间安排

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9:00;

打印准考证: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023上半年黑龙江伊春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07黑龙江省公务员要在8月25日到9月1日报可以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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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度黑龙江省伊春市“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11月30日。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按照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活动安排,结合本年度用人需求情况,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的事业单位岗位286个,招聘523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岗位132个,计划招聘273人;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154个,计划招聘250人。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伊春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符合相关条件的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含)或45(含)周岁。 4.伊春市域外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包含试用期内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6.现役军人,伊春市域内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9.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成绩公示→确定人选→体检→政审→拟聘人选公示→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于2022年11月18日—11月28日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4日—11月30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看公告,按意向岗位单位的联系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可选报1个岗位,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2份,其中一份为Excel表格,一份为手写签字纸质版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3)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5)由本人签名的《报名人员诚信书》(见附件3)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6)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电子照片(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 (7)具体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8)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必须将加分所需材料于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进行加分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加分材料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具体需提供的材料清单见附件4)。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将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按公告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情况定期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某一岗位实际报名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县(市)、乡镇及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专业限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但需另行在当地官方媒体发布公告明确)。 3.?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扫描件格式为PDF或JPG,电子照片格式为JPG,电子照片质量不得小于1M。 5.如2023届预毕业考生经规定程序确定为拟聘人选,则该考生视同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其毕业之前不得参加其它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招聘)考试。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市直教育、卫生系统等专业性较强岗位的笔试、面试(试讲)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笔试、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笔试总成绩=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政策性加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100分,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县(市)区自行组织本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可参照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程序进行,如与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程序不一致需另行在当地官方媒体发布公告明确。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以笔试申论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总成绩、申论、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笔试客观题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考试总成绩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八、考察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事业编制,最低服务年限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十、政策待遇 按照《新时代伊春集聚人才若干政策》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在生活补助、安居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一)补助优惠政策。3年内每年发放生活补助(博士研究生万元,硕士研究生万元,本科生万元、最低不少于6000元)。 (二)安居优惠政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服务满3年且在伊春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补助。在伊春域内没有住房的,3年内可免费入住我市人才公寓;符合入住公寓条件不入住我市人才公寓的,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8000元、6000元、5000元租房补助。 (三)家属优惠政策。可按照“对口相适”原则妥善安置配偶。配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可安置到伊春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可根据本人意愿推荐安置到伊春市范围内对应的工作岗位。 (四)培养优惠政策。纳入年轻干部储备库,列入干部教育整体规划培养。 十一、考试纪律 (一)本次招聘考试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在笔试、面试前,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且“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码色合格及体温测量合格(低于℃)者,方可进入考点,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码色异常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体温高于℃的考生,须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个人防范工作。鉴于目前国内多地疫情频发,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伊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伊春人社微信公众号。 本方案由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报名人员诚信书.docx 附件4: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xlsx 附件5: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x 附件6:专业目录.zip 原文标题:2022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2023上半年黑龙江伊春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是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时间是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

一、报名入口

报名入口:“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

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考生填报信息与《2022年上半年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时间安排

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9:00;

打印准考证: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023上半年黑龙江伊春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黑龙江省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为一月三日至三十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受理报名,七月份公共政治课考试一般在五月—下旬(即公布上半年考试成绩后)受理报名,下半年考试为七月二日至三十一日受理报名,同时预订下次考试教材。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地市一级(包括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及有关管理局)。 二.报名手续及要求: (1)首次报考的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影印件,暂无身份证者可持户口簿及户口影印 件报名,同时交纳近期正身免冠同一底版彩色照片一寸三张、二寸一张,并由本人亲笔填写《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一份(报考受限专业的考生须按规定出示有关资格证明,同时交纳 资格证明的影印刊:一份),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首次报考本科段的考生,须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影印件一份,并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 批表》后办理有关手续。 非首次报考的考生凭准考证报名。 (2)因专业停考未能毕业的考生,其未合格课程可按有关规定或通过改报其他专业相同课 程的方式补齐,所考课程的学分应不低于原停考专业相同课程的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仍 颁发原停考专业的毕业证书(电大沟通考试各专业也可按本办法进行考试,时间截止到2001年 底)。 (3)委托开考的护理、中医、公安管理、化学工程、化工与石油机械工程、律师、石油工 程、林业生态环境管理、电力工程等专科段专业和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本科段、中医本科段、公 安管理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本科段、护理本科段、经济学本科段、计算机网络本科段、律师 本科段专业,由经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同意的相应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助学单位统一到当地考试部 门集体报名,除公安管理、中医、化学工程、化工与石油机械工程、电力工程专科专业和公安管 理、计算机通信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本科段外的其它专业,各市(地)招考办可同时受理个别零散考生报名。 (4)报考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的考生要到省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或其指定的注册单位注册。注册单位将为注册考生提供局域网和互联网实践条件,及时将全国考委对考试内容所 作的修改和调整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文件等多种方式通知每个考生。 三.考试: (1)我省在各市(地)及部分县和省农场总局、森丁总局及各管理局所在地设置考区及分考区。 (2)考试时间:上半年为4月21-22日,7月公共课考试时间为7月13-14日,下半年为l0月26-27 日。 (3)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 再顺便给你两个关于黑龙江自考的网站,希望你能满意黑龙江省自学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为一月三日至三十一日(遇节假日顺延)受理报名,七月份公共政治课考试一般在五月—下旬(即公布上半年考试成绩后)受理报名,下半年考试为七月二日至三十一日受理报名,同时预订下次考试教材。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地市一级(包括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及有关管理局)。 二.报名手续及要求: (1)首次报考的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影印件,暂无身份证者可持户口簿及户口影印 件报名,同时交纳近期正身免冠同一底版彩色照片一寸三张、二寸一张,并由本人亲笔填写《黑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表》一份(报考受限专业的考生须按规定出示有关资格证明,同时交纳 资格证明的影印刊:一份),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 首次报考本科段的考生,须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影印件一份,并填写《本科段报考资格审 批表》后办理有关手续。 非首次报考的考生凭准考证报名。 (2)因专业停考未能毕业的考生,其未合格课程可按有关规定或通过改报其他专业相同课 程的方式补齐,所考课程的学分应不低于原停考专业相同课程的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仍 颁发原停考专业的毕业证书(电大沟通考试各专业也可按本办法进行考试,时间截止到2001年 底)。 (3)委托开考的护理、中医、公安管理、化学工程、化工与石油机械工程、律师、石油工 程、林业生态环境管理、电力工程等专科段专业和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本科段、中医本科段、公 安管理本科段、计算机通信工程本科段、护理本科段、经济学本科段、计算机网络本科段、律师 本科段专业,由经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同意的相应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助学单位统一到当地考试部 门集体报名,除公安管理、中医、化学工程、化工与石油机械工程、电力工程专科专业和公安管 理、计算机通信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本科段外的其它专业,各市(地)招考办可同时受理个别零散考生报名。 (4)报考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的考生要到省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或其指定的注册单位注册。注册单位将为注册考生提供局域网和互联网实践条件,及时将全国考委对考试内容所 作的修改和调整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文件等多种方式通知每个考生。 三.考试: (1)我省在各市(地)及部分县和省农场总局、森丁总局及各管理局所在地设置考区及分考区。 (2)考试时间:上半年为4月21-22日,7月公共课考试时间为7月13-14日,下半年为l0月26-27 日。 (3)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及考试通知单、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 再给你两个关于黑龙江自考的网址,希望你能满意

凭身份证和照片到你所在的教育局自学考试办公室去报名即可.每年两次报名机会.详情咨询当地教育局一、报名、报考及付费 本次考试仍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付费。网报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至9月20日。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陆该网查询有关信息,进行报考,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在线支付考务费。 1.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1)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在籍考生报考分两类: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使用自考新系统参加过报考的考生,这类考生可直接进行网报;另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这类考生需在新生注册报名时间内,到本地报名点重新采集信息后方可进行网报。 (2)新生注册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到报名点现场采集自然信息,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报考;新生报考本科资格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A.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层次。B.自考专科五科以上合格成绩。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籍学生。报名注册时须持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证书或自考成绩证明或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在籍证明,办理资格审查,符合免考条件的可同时办理免考手续,否则不予受理本科报名事宜。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在校生报考本科的新考生按原办法执行。 二、报名、报考时间 1.在籍考生网上报考时间为2008年6月23日-2008年9月20日。 2.新生注册报名时间安排在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08年6月23日-7月3日(周六、日休息)。受理报名的招考办于2008年7月7日-7月9日到省招考办办理报考本科资格审查及免试手续,同时上报新生注册报名的考生数据。7月14日后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第二阶段为2008年8月25日-9月4日(周六、日休息),受理报名的招考办于2008年9月8日-9月10日到省招考办办理报考本科资格审查及免试手续,同时上报新生注册报名的考生数据, 9月15日后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鉴于高职、高专学校的特殊情况,举办“专本衔接”教育的高职、高专学校新生注册及报名时间延至9月12日,上报注册数据日期为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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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入口地址: 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6月18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上午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本次考试考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考生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省辖市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此类报考情况要及时汇总并上报省考试中心。 四、报名办法 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承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申请,撤回承诺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7日9﹕00至5月4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人事考试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缴费成功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民政部门负责。 1.网上在线核查 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承诺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名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人事考试中心和资格核查部门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核查。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 初、中级考试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高级考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9〕188号)精神,“社会工作实务(高级)”每人每科收费69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只需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承诺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考试成绩发布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承诺处理 1.考试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八、资格证书办理 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验证职业资格证书(证明)。纸质证书(证明)下发后,由省、市两级民政部门负责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要加强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考生在网上提交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姓名必须与身份证的姓名相同;答题卡和试卷上所填姓名必须与准考证、身份证上姓名相同。 (三)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人事考试参考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站内公告”栏目查询)及考点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一、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

2023上半年黑龙江伊春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是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时间是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

一、报名入口

报名入口:“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

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考生填报信息与《2022年上半年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时间安排

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9:00;

打印准考证: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023上半年黑龙江伊春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伊春人事考试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黑龙江伊春市市县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公告【612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4月25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会议精神,按照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人才实际需要,伊春市面向省属和驻我省部属院校,组织开展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现将事业单位引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的事业单位201家,计划引进612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61家,计划引进325人;县(市)区事业单位140家,计划引进287人。具体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计划表》(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黑龙江省属和驻我省部属院校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县(市)区事业单位引才条件由当地负责解释和执行。 本次事业单位引才活动中,应届毕业生指: (1)截止到2022年8月底前,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生招生单位2022年的毕业生; (2)截止到2022年8月底前,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在省属和驻我省部属院校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中服役期满不超过2年的人员、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在省属和驻我省部属院校征集入伍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士兵中服役期满复学毕业不超过2年的人员、我省项目生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不超过2年的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指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 (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1年5月以后出生)。 4.应如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截至报名结束时,已被伊春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含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未满服务期的。 2.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3.与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1日-5月31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登陆伊春市政府网站或伊春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查看公告,按意向岗位单位的联系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可选报1个岗位,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所需材料: (1)《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3)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或电子版照片)。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5)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需提供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6)项目生需提供相关身份佐证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7)由本人签名的《报名人员诚信书》(见附件3)扫描件或电子照片。 4.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按公告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本次引才量化测评或面试(试讲)环节人员。资格审查合格情况定期在伊春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 5.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减少该岗位的引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引才。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无人报名成功的岗位。县(市)区可按此执行,也可按当地政策执行(但需另行在当地官方媒体发布公告明确)。 (3)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才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4)报考人员需在参加面试时提供《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字纸质版。 (5)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扫描件格式为PDF或JPG,电子照片格式为JPG,电子照片质量不得小于1M。 四、考试 市直事业单位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等于招聘人数3倍的,直接进行面试(试讲);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增加量化测评环节(由报考人员按照量化测评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5),量化测评只作为面试入闱资格测评,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经量化测评环节未入闱面试(试讲)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无人报名成功的岗位。 1.量化测评:满分100分,公共测评项目100分(市直教育、卫生系统可将公共测评项目100分折算成70分,另外自设30分测评分数)。依据量化测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量化测评成绩在我市媒体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试讲):总分100分。市直教育、卫生系统等专业性较强岗位的面试(试讲)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其它事业单位岗位面试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面试(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县(市)区自行组织本地事业单位引才工作,可参照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程序进行,如与市直事业单位考试程序不一致需另行在当地官方媒体发布公告明确。 五、确定人选 依据面试(试讲)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引进岗位人数与考生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末位排名并列的,均进入考察环节,用人单位依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面试(试讲)成绩在我市媒体公示3个工作日。 六、考察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复审资格提供原始材料)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面试(试讲)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试讲)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落实相关事业编制,最低服务年限5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其中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编制及政策待遇。 八、政策待遇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享受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待遇,符合《伊春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人才引进资格条件人员,参照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待遇标准享受相关政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连续5年每月分别发放2000元、15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在伊春工作满5年,且在当地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安家费)。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当地政策执行。 九、纪律监督 1.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诚信档案,并由有关单位向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2.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人才引进工作对过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其他事项 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引才各环节中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2.本公告由中共伊春市委组织部、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附件1: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计划表.xls 附件2: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报名人员诚信书.doc 附件4-1: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事业单位引才活动量化测评表.xlsx 附件4-2: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教育系统专业量化测评表.xlsx 附件4-3: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医疗卫生机构专业量化测评表.xlsx 附件5:佐证材料清单.doc 伊春市2022年度市县委书记进校园 事业单位引才活动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0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点击查看→2015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公告及职位表等信息)

公告下发时间:5月13、14、15日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6月2日

报名费用:2科105,3科150

网上打印准考证:2015年6月22日9:00至6月26日17:00期间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6月27日

2014年黑龙江省考各阶段时间表(仅供参考)

笔试科目:行测和申论(部分岗位有加试)

报名费用:2科130,3科165

笔试公告:4月28日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17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23日—6月29日

笔试时间:6月29日

笔试成绩查询:7月14日—7月22日

资格确认通知公布:7月17日

二次报名:7月26日—7月27日

拟进入面试名单:8月4日

调剂公告:8月4日

调剂入口开通:8月7日

调剂人员资格审查:截止至8月10日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警务技能(体能)测试公告:8月6日

面试调剂合格人员名单:8月13日

调剂后职位调整通知:8月14日

领取(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20日起(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面试时间:8月26日—8月27日

各地市拟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公告:8月29日(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体检通知:10月28日

各地市体能测试通知:10月17日—10月28日(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黑龙江垦区公务员体能测试和体检的通知:10月22日

森工系统公安机关体能测试的通知:10月28日

各地市体检通知:10月22日—11月7日

拟录用名单:11月28日

其他问题请点击→2014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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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事考试网

2023上半年黑龙江伊春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是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时间是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

一、报名入口

报名入口:“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

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考生填报信息与《2022年上半年伊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时间安排

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9:00;

打印准考证: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023上半年黑龙江伊春市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

现在很多考试需要在“中国人事信息网”进行,上面是网址不同地区的,每个地区都有当地的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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