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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公开招聘教师299人,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08:00-21: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促进丰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县教师公开招聘。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此类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实事求是填写,若确实未落实工作岗位,须在简历栏注明“无工作经历”,否则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5.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点击“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08:00-21: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9日0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1日9:00-17: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2日8:00-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5×45毫米,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丰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15: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7月14日9:00至7月15日12:00期间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2022年毕业的丰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只进行笔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7月16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低风险地区或无本土聚集性疫情县(市)区人员正常流动;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国内中高风险区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检测”管理措施;次密接落实“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提供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防疫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县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2022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就读院校盖章)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的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2年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丰县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报考音乐(岗位代码311001)、美术(岗位代码313001)岗位的教师,模拟授课总分5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30分。 报考中职数控技术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28001)、中职电气安装与维修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29001)、中职汽车检测与维修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30001)模拟授课5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5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定向培养政策为:笔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三项成绩相加之和为该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体检、选岗环节,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工作结束,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选岗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丰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岗位的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丰县教师招聘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丰县教育发布”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报名时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电话:(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咨询时间: 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2022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公开招聘教师299人报名入口

为招聘优质教师,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有效化解学科结构不均衡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资格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二)招聘对象:2023年毕业生〔含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不含定向生、委培生〕。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三)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四)学历学位条件:各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详见《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五)教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六)户籍条件:本次招聘不限户籍。(七)其他条件: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2023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可先提供所在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6.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7.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二、报名及资格审核(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相关信息将提前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发布。报名安排表:(三)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以应聘人员姓名命名,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202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2.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按2023年毕业生报名的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排放。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四)资格审核丰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并负责解释。资格审核合格的,由丰县教育局通知领取《准考证》。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五)报名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补)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三、考试考试由丰县人社局和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研究生学历设置的岗位(岗位代码2101、2102、2103、2104)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一)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学习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丰县教育局将笔试成绩公布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Default),并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请已经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丰县教育局通知为准。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备课30分钟后,① 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 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三)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只参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选岗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四、选岗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招聘站点的时间顺序及本考点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选岗结束后,剩余岗位到下一站点进行招聘。五、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丰县教育局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丰县教育局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六、公示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八、考试聘用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九、其他事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招聘方式,招聘工作进度及岗位空缺情况请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邮箱: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丰县教育局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4日附件【附件1: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附件【附件2:丰县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附件【附件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附件【附件4.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rar】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民政局局长叫刘新涛。

丰县人民政府人事考试网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公开招聘教师299人,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08:00-21: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促进丰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县教师公开招聘。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此类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实事求是填写,若确实未落实工作岗位,须在简历栏注明“无工作经历”,否则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5.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点击“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08:00-21: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9日0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1日9:00-17: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2日8:00-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5×45毫米,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丰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15: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7月14日9:00至7月15日12:00期间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2022年毕业的丰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只进行笔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7月16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低风险地区或无本土聚集性疫情县(市)区人员正常流动;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国内中高风险区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检测”管理措施;次密接落实“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提供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防疫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县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2022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就读院校盖章)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的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2年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丰县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报考音乐(岗位代码311001)、美术(岗位代码313001)岗位的教师,模拟授课总分5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30分。 报考中职数控技术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28001)、中职电气安装与维修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29001)、中职汽车检测与维修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30001)模拟授课5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5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定向培养政策为:笔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三项成绩相加之和为该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体检、选岗环节,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工作结束,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选岗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丰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岗位的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丰县教师招聘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丰县教育发布”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报名时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电话:(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咨询时间: 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2022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公开招聘教师299人报名入口

一、招聘岗位 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中小学岗位应聘人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应聘中学及以上岗位人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户籍条件 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国(境)内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此类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实事求是填写,若确实未落实工作岗位,须在简历栏注明“无工作经历”,否则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核。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7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8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19日17:00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20日17:00 5.缴费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5月20日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月17日17:00报名截止后,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不能作任何修改。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5月22日10: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5月29日(周六)。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参加笔试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及时申领,否则责任自负),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考生可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下同)。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原则上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的考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且须提供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2021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19年和2020年毕业生如果按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⑥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发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岗位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①说课部分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说课(15分钟),满分70分;②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小学音乐教师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5分钟;小学美术教师测试内容为人物速写,15分钟。 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 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说课(15分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及选岗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以笔试卷面分题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递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丰县2021年教师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丰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丰县教育局咨询电话: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第五派驻纪检组)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县教育局 附件2: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丰县人民政府人事考试版块

【 #医生招聘# 导语】2020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7人,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以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纳入集团化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依据《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医德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户籍要求: 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专科及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报考职位相应的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的医学类职位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除外);具有报考职位相应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医学类职位报考人员或具有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除外)。不限户籍; 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4、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具备《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专业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6、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岗位工作情形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为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在编的或已办理过编外聘用手续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 () 丰县人民政府网“卫健委”专栏 () 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二)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21日16:00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22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方为有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与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提供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考生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对报考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报考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对于紧缺急需的专业职位,根据报名情况,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予以放宽)。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予以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14:00—17:00。 4、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名人员需在报名备注栏注明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7月28日9:00时—7月30日16:00时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 四、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护理(助产)职位为护理基础知识,医学类职位为各岗位考试类别相关基础知识,非医学类职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注明的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 (二)资格复审 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报考135岗位的人员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报考其它各岗位人员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有就业单位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卫健委”专栏公布。 (三)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若同一岗位出现两个以上面试考场的,采用加权值方法核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加权后的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加试确定)。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报考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告知报考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报考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报考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报考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加试确定)。 六、公示及选岗 1、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2、选岗 公示期满,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录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被录用人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经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从录用时间算起,期限五年,试用期6个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参照同等条件在编人员执行,社会保险缴纳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录用的卫技人员全部纳入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和丰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管理,在完成与单位签订的约定服务内容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医共体内合理流动。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在合同签订前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政府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告由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第十派驻纪检组) 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公开招聘教师299人,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08:00-21:0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促进丰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2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县教师公开招聘。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表》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此类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实事求是填写,若确实未落实工作岗位,须在简历栏注明“无工作经历”,否则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5.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点击“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8日08:00-21: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29日0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1日9:00-17: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4日-7月2日8:00-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5×45毫米,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丰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15: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7月14日9:00至7月15日12:00期间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2022年毕业的丰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只进行笔试),由丰县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7月16日。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低风险地区或无本土聚集性疫情县(市)区人员正常流动;入境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国内中高风险区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检测”管理措施;次密接落实“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提供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防疫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县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2022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须就读院校盖章)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的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2年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书》和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丰县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丰县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报考音乐(岗位代码311001)、美术(岗位代码313001)岗位的教师,模拟授课总分5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30分。 报考中职数控技术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28001)、中职电气安装与维修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29001)、中职汽车检测与维修实习教师(岗位代码530001)模拟授课5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5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定向培养政策为:笔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三项成绩相加之和为该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体检、选岗环节,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以模拟授课成绩高者优先,模拟授课成绩再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工作结束,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选岗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公示 丰县教育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县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丰县教育局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丰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因疫情原因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江苏省丰县中等专业学校相关岗位的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或在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丰县教师招聘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丰县教育发布”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和微信公众号“丰县教育发布”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报名时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丰县教育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电话:(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咨询时间: 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丰县教育局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2022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2022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公开招聘教师299人报名入口

泸县人民政府人事考试

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15121001——2015121079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 2015121080——2015121149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15年5月7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15年5月8日至5月10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15年5月11日在该网站公布。

行测备考需刷题,刷题就上砖题库: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泸州事业单位招聘2281人汇总: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本人情况及其电子数据信息、书面证件材料等,均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17:00。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对象是: 1、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0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目前在泸县各类学校执教的临聘教师,具有中师学历以上(含成人高校、中师函授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且有教师资格证,在泸县连续执教时间8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泸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时交同底1寸免冠近照2张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中师学历、成人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村校岗位。 5、考生报考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但报考村校岗位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等文科类专业毕业生可在语文、历史、政治、地理等学科中选择报考岗位;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考所学专业方向相关岗位。 6、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现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考务费50元,共计100元。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成人高校、中师函授毕业者还须持教师资格证,临聘教师须交验所在临聘学校的证明和鉴定意见,证明和鉴定意见须经镇教育助理签注意见。2007年毕业的学生须提供学生证或所在院校证明。 四、考试 1、开考比例:根据相关现定应聘须形成竞争,根据教育系统岗位的特殊性,各学科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人事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 2、考试内容: (1)《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考生可自愿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泸县人事局或书店购买)。 (2)《专业知识》所报学科相关知识。 (3)村校岗位考试内容为小学教师所必备知识。(以语文、数学为主) 3、考试时间:4月28日 上午:9:00至11:00公共知识 下午:2:30至4:30专业知识 考试地点:泸县实验校 4、加分政策: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人发[2006]34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体加分办法是:每工作满1年,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期间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可加2分(不累计加分)。所加分值直接加入总成绩。 5、考核:主要查阅个人档案,审核单位鉴定。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事局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未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人员和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资格的人员不能递补参加体检及考核。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和公布 公共知识占考试总成绩50%,专业知识占考试总成绩50%。综合成绩于2007年5月14日在泸县人才网()上公布,并公布体检名单。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专业科目成绩排序,如专业科目仍然并列采取面试的形式决定排序)。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相应学科落榜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替补者仍需参加体检。 3、体检时间:5月29日上午8:00进行。 七、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将在泸县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事局审批,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在8月中旬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岗位培训,培训结束后,由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在泸县参加招聘教师考试。对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和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纪律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体检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现定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由泸县人事局、泸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泸县人事局 泸县教育局: 附:泸县招聘教师岗位设置情况补充: 为方便考生,泸州市泸县事业单位公招除《泸县事业单位公招公告》的现场报名方式外,增加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6日至4月14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一、网上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泸县事业单位200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07年公开招聘镇中小学教师公告》、《关于泸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16K。省人事厅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上传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07年4月6日至4月15日登录到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两科笔试费共为100元)。网络报名成功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考前一周登录到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现场报名者仍按《泸县事业单位200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07年公开招聘镇中小学教师公告》、《关于泸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证、户口簿无效)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资格审查 1、对网上报名报考泸县除教育类以外职位的人员在取得面试资格后,须携带以下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①《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④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手续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面试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由县人事局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面试手续。 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2、对网上报名报考教育类镇初中和小学校的人员在取得体检资格后须携带以下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①《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④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及手续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体检资格而产生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由县人事局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体检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体检人员。 三、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省人事厅人才测评基地:028-86740101转8214,028-86514038 这些是2007年的要求,2009年的变化应该不打,具体政策目前还没有出台,可以先就着2007年的要求来准备,免得到时措手不及,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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