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审旗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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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春节 月是故乡明,节是家乡亲。在家乡,春节是我们最欢乐的节日,腊月三十的守夜,正月的拜年等都永远刻在我的心里。 从一放假,我们小朋友就企盼着这一天。一进腊月爸爸妈妈就开始张罗年,在爸爸妈妈的带领下去商城买我们最喜欢的也是最漂亮的衣服和鞋。 家乡的春节多彩多姿。每年这个时候,特别是我们小孩,都是穿的花枝招展漂漂亮亮的,跟着长辈走亲访友。更让我们高兴的是可以得到很多很多的红包,最开心的也是可以轻松自由的玩耍,可尽情地点放鞭炮。春节的时候到处是喜气洋洋,到处是红彤彤的一片,红红的福字,红红的春联,到处都是爆竹声。好一副欢快的景象,到处都有年的气息。 我爱家乡的春节。 实验小学二年级宇鑫

1.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6日0时至6月30日18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学位证书。本人学位证书须能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或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

4.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使用照片。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交纳考试费及选择报名地

我区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210元。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4日18时。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跨区域流动,建议应试人员在工作、生活地所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不能更改报名地。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退还考试费。

(四)考区设置

我区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12个盟市均单独设立考区,即呼和浩特考区,包头考区、呼伦贝尔考区、兴安考区、通辽考区、赤峰考区、锡林郭勒考区、乌兰察布考区、鄂尔多斯考区、巴彦淖尔考区、乌海考区、阿拉善考区。

2.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2年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内蒙古自治区武川县、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巴林右旗、林西县、翁牛特旗、喀喇沁旗、宁城县、敖汉旗、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库伦旗、奈曼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卓资县、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四子王旗、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突泉县、苏尼特右旗、太仆寺旗、正镶白旗、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土默特右旗、固阳县、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克什克腾旗、开鲁县、扎鲁特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乌审旗、伊金霍洛旗、阿荣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五原县、磴口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凉城县、阿巴嘎旗、苏尼特左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镶黄旗、正蓝旗、多伦县、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白云鄂博矿区、根河市、额尔古纳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等75个旗县(市),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2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合格成绩在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2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

(四)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汉文或者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在我区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同一语言文字试卷参加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如因疫情等情况部分考区考试延期举行,设置蒙古语言文字试卷的考区需要另行启用试卷的,不再单独提供蒙古语言文字试卷,应试人员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但可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试卷作答,并继续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

3.报名入口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1:00;应聘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6月3日9:00至6月7日11:00;应聘普通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00至6月13日11:00。(三)报名结果确认1.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单位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2.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其中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人员”岗位交费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应聘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交费时间为2021年6月3日9:00至6月7日18:00;应聘普通岗位交费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00至6月13日18:00。交费时间截止仍未完成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应聘。3.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务必注意。4.报考费减免(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据实完整填写《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持《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6号圆电话:)审核登记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减免的费用由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还到应聘者交费的银行卡,办理退费手续后30日内未退费到账的,请及时与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电话:)联系。(2)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用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将所在旗县区扶贫部门发放的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连同填好的《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笔试考点和准考证号可不填)和本人身份证,以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巴彦淖尔市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邮箱:)审核确认。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将所在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连同填好的《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笔试考点和准考证号可不填)和本人身份证,以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的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巴彦淖尔市教育局人事科(电子邮箱:)。材料提交时间:“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应聘人员于2021年5月31日17∶00前提交、“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应聘人员于2021年6月7日17∶00前提交、普通岗位应聘人员于2021年6月13日17∶00前提交,逾期不予接收。5.《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旗县区及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旗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定乌审旗机构改革中人员定岗定责、分类管理制度及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旗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工作规划、人员调整办法,编制机关和事业单位用人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三)管理全旗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为他们提供工作服务;制定培养、引进、使用人才政策,做好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政策;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四)负责全旗政府序列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进行《公务员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旗奖励表彰制度,协调和审核旗政府各部门的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有关惩戒的申诉控告工作。

(五)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综合管理全旗政府序列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科员、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工作。

(六)负责全旗人才资源规划和开发及引进工作,制定人才流动政策,发展和规划人才市场;负责高校毕业生分配和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提出招聘用人计划;承办旗内特殊需要人才的选调工作。

(七)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进行认定;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事务进行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贯彻执行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拟定全旗统筹城乡就业政策和办法,规划劳动力市场发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和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旗就业、失业、社保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拟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有序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专业技能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初级职业技能鉴定的初审上报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劳动仲裁、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承担全旗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旗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发展预测报告。

(十一)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及退役士兵的政策和计划。

(十二)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十三)承办旗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牌子)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和政务、业务工作综合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访、保密、财务等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经费、基建投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编制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工作;对人事、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调研;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中人员定岗和人员分流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招聘用人计划,负责组织人员考聘。负责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和发展预测报告;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拟定具体安置办法;编制安置计划,负责全旗接收和选调军转干部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承办旗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公务员管理股

负责全旗国家公务员队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旗公务员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职位分类、录用培训、考核、职务升降、转岗、回避、纪律、奖励、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全旗政府序列科员及以下干部任免审批工作;审核政府各部门人员的表彰和奖励工作;负责政府部门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审批、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全旗政府序列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考录计划申报、公务员信息更新、年度考核等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负责管理全旗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评审工作,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审申报工作;负责推荐、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评审的组织工作;协助市人社局指导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职称外语考试的组织宣传工作。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股

负责实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政策,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地区津贴和艰苦岗位津贴制度;负责核定新录用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待遇以及调动人员、受处分等人员的工资待遇;负责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生育停工期间待遇及死亡人员的待遇规定。承办全旗政府序列机关事业单位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离退休审批和工龄认定审批工作。

(五)事业单位管理股

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旗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政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对全旗政府序列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进行审核备案;拟定全旗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事宜;负责落实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的岗位设置、聘任、考核、任免、奖惩、辞职辞退、培训等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全旗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日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旗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六)社保就业和劳动关系股

负责全旗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的落实;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落实上级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落实劳动能力鉴定办法;负责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有关政策的具体落实;负责全旗劳动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特殊群体就业、社区就业等工作政策落实;负责就业信息统计、发布工作;负责落实国家促进就业创业、公益性岗位开发各项优惠政策。指导和监督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全旗劳动监察工作。参与拟定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政策并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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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街时达城对面(购物中心附近)

伊旗车管所可以换证。

因为车管所是交警部门下属单位,负责办理各种车辆和驾驶员的各项业务。可以去车管所换证。驾驶证到期换证,为了缓解车管所的工作压力也为了方便服务群众。

现在换证也可以去政府行政中心换领驾驶证,换证流程跟车管所一样,先体检,体检合格后去窗口缴纳换证费用,然后进行制证换证就可以了,过程很简易很方便。

车管所的作用:

负责地方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负责依法进行车辆检验和驾驶人审验、学员考试、核发驾驶证、核发和换发号牌证照、办理各种机动车和驾驶证异动手续。

负责对进行新车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车辆进行唯一性确认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报废的大客车、大货车和营运车辆进行监销解体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车管站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全市范围内车管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对非机动车登记工作进行指导。

是可以办车辆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机动车转移手续。解除抵押手续,注销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换证,补证,年审驾驶证,机动车的年审,补领机动车的号牌等业务。

在我我们学校网北走有个考试中心。不知道是你说的那个~!我们学校是蒙中~!你可以打的去啊。5快钱么。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农牧局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公告【7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00-2022年5月20日17:30,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牧事业高质高效发展,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鄂尔多斯市农牧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拟引进人才7名。详见《鄂尔多斯市农牧局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详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四)年龄条件: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1987年5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1982年5月6日以后出生); (五)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六)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农牧局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农牧局(),“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身份证、在校证明、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经本人签名的诚信书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三)资格初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查与资格复审 1.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报考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研究岗条件的人员考查以业绩评估形式进行,由行业专家组成业绩评估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业绩评估材料,对报考人员教育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以及岗位契合度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具体得分及专家评审意见。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业绩评估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业绩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取第1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第1名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现场问答形式进行加试。 其他岗位均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不划定范围,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需具备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引进人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以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业绩评估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在能力测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农牧局人事科(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行政办公区T5-2108)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市农牧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应聘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研究岗的人员考查总成绩=业绩评估成绩(若加试取加试成绩);应聘其他岗位人员考查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范围内考查总成绩并列,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考查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公布。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农牧局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六)公示和聘用 综合考查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市农牧局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市农牧局将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引进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牧局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 (三)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考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农牧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人事科: ,8581908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牧局纪检监察组: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1.鄂尔多斯市农牧局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2.诚信书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内蒙古莫旗人事考试网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28号)《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呼教师字〔2020〕10号要求,我旗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6月18日—8月20日进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一)户籍在莫旗的人员。(二)持有莫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三)持有我旗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四)驻莫旗部队现役军人。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二)学历条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它条件均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我旗面试考核。其中,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五)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六)专业要求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一)网上申报凡在我旗2020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20年6月18日至7月1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或学校统一安排,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2020届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等事项,可由毕业生所在学校与属地认定机构协商确定。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明(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由学校统一组织与认定机构对接。(4)在我旗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5)驻莫旗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学历证明(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验证的学历,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教师资格证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不可以。参加内蒙古电力局考试的要求为国内普通高校本科全日制毕业生,或者获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院校留学生,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网络教育不可以报考。莫旗,全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隶属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最东部、大兴安岭东麓中段、嫩江西岸。

内蒙古乌海人事考试

答: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话为、6600198、6601158、6601168、6281558。

内蒙古其他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电话分别为: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

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8527224。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5221937。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2297995、2297992。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6100866。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若上述考试中心的电话发生变动,可采取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或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号的方式来获取最新电话号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2023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信息信息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2:00;缴纳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7:00。

考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地点位置位置:具体地点位置位置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7日17:00。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同时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的,具体要求参照集中选调公告。

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以上内容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内蒙古乌海人事考试网

202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区直考区合格人员请于2021年3月8——12日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二楼大厅(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原世纪五路)领取证书。领取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区直考生邮寄邮箱请写明:报考名称,报名审核点,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收货地址,身份证号,请考生不要重复发邮寄信息) 特别提醒:考生领取证书时需佩戴口罩,如实登记、配合测量体温。 领取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盟市合格人员办理证书事宜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包头市公务员局职称科:、6169343 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 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 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8820012 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6288896 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 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8159295 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 巴彦淖尔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8771033

法律分析:一、招募对象(一)2020年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二)2020年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三)2017年、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适合从事中小学教学非师范类院校(含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基础学科(包括数学、物理、化学、蒙古语文、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中招募;支农(支牧)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水利项目从水利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扶贫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身体健康。(五)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三、招募人数2020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500人(各盟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其中,安排不低于招募总数40%的服务人员到基层一线专门从事扶贫工作。四、工作内容和要求“三支一扶”人员主要到苏木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支水)、支医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2年,时间从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必须服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服务期间生活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295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医疗)。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和服务单位的协调,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人员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安排到基层一线从事扶贫的服务人员,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服务单位尽量在生活上提供便利。六、招募办法(一)报名时间及方式6月22日—6月28日,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本考试无考前资格审核和缴费环节,报名成功后考生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考生报名未上传照片的,不予安排考试)。7月8日—7月11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 “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其中一项,不得兼报。(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科目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申论50分,基本素质测试100分。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试卷中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作答。考试时间: 7月12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全区分设12个考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7月27日11:00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查询考试成绩。(三) 确定入选人员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30%;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15%。7月31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录取结果。7月31日—8月4日,“三支一扶”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入选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历条件、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1式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8月中旬—8月底,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入选的“三支一扶”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9月上旬,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入选“三支一扶”人员进行体检(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3),统一确定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9月15日前,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本地区入选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制定公布本地区“三支一扶”人员分配工作方案,按照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划定人员范围,采取个人意向和随机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透明派遣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四)其它事项1.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2.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3.同时符合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只允许填报其中一个选项,未按照规定填报的,不享受按比例招录的政策,视为普通类考生。4.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服务盟市,考生可自主选择盟市考点。5.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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