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十三五规划
人事考试十三五规划
2023石家庄市事业编考试时间:公告暂未公布。
事业单位考试(事业编制考试),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实施的事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报名条件依据不同事业单位岗位要求也有所不同,报考条件以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或要求为准。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2、411号令),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机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单位分类: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时期逐步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事业单位的组织与管理体制具有典型的计划特征——各类事业机构都为公立机构,资产都属国有;政府决定事业单位的设立、注销以及编制,并对事业单位的各种活动进行直接组织和管理;各类事业单位活动所需的各种经费都来自于政府拨款。
在中国,事业单位可以是一个纯粹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具有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双重职能;在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事业单位还可以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投资公司。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合二为一的常见方式。比如,国家体育总局是国务院直属局,它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前一块牌子代表国家机关,后一块牌子代表“依法成立的非营利社团法人”。
1.需要通过实名或密码查询 查看人事考试网帮报名时留的电话号码,因为人事考试网报名时留的电话号码,如果要是报上名了的话,那就属于实名了。可以通过实名来查询实名当时报的时候设置。 如果设置密码了,可以通过实名加密码查询。2.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后续将接收考试院短信推送的志愿填报提醒、录取去向等信息,建议广大考生提前检查一下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
【导读】什么是技能补贴?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补贴必须与政府或公共机构相关,即便不是国家权力机构,只要行使政府职能,即属于政府范畴,政府既包括中央政府,也包括次一级的政府。为了鼓励公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得更多就业机会,我国各省市纷纷推出了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接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健康管理师补助政策有关内容。
1、技能补贴标准
对于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中、高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
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
2、技能补贴领取条件
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原技能提升补贴):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健康管理师》),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
3、技能补贴领取材料
(1)《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2)申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企业代为申领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申领协议书》。
4、技能补贴审理地点
技能提升补贴按月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于每月15日前携带技能补贴申报材料至企业所在地镇(园区、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报。
5、如何获得技能补贴
十三五规划就已明确提出“健康中国2030”战略,鼓励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促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加大健康管理师等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力度。预计到2020年,大健康产业总规模将达到8万亿元以上,这一数字到2030年将有望攀升至16万亿。健康服务业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未来5到10年,大健康行业大约需要1000万健康服务产业人才,而专业健康管理师的缺口或将超过200万人。
以上就是健康管理师技能补贴有关介绍,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相关补贴政策,并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各地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培训信息引导,强化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家就可以去领取补贴了。
人事考试工作十三五规划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5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七、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一)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加强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全覆盖。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加强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能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的,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加快社会事业改革。(二)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地施策,提高扶贫实效。分类扶持贫困家庭,对有劳动能力的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实施扶贫搬迁,对生态特别重要和脆弱的实行生态保护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对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扩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覆盖面,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对在贫困地区开发水电、矿产资源占用集体土地的,试行给原住居民集体股权方式进行补偿,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对贫困县重点考核脱贫成效。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健全东西部协作和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三)提高教育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办好特殊教育。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使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远程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完善教育督导,加强社会监督。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四)促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统筹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加强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完善职称评定制度,推广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等同大城市落户挂钩做法。提高劳动力素质、劳动参与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促进劳动力在地区、行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能力。完善就业失业统计指标体系。(五)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完善鼓励回馈社会、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六)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筹资机制,分清政府、企业、个人等的责任。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拓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投资回报率。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控费作用。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筹救助体系,强化政策衔接,推进制度整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七)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发展远程医疗。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推进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电子健康档案等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理顺药品价格,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加强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八)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注重家庭发展。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简称十八届五中全会),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研究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会议10大看点】:
关键词1——全面小康
全会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专家解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是“中国梦”的具体体现,“十三五”是百年大业最关键的冲刺5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表示,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全面小康不仅要追求发展的速度,更要强调发展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同时,这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小康,要让包括贫困人口在内的更广大的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这是国家治理理念现代化的重大推进。
关键词2——经济速度
全会提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
专家解读:未来5年将有什么样的“中国速度”?有经济学家测算,要实现到2020年GDP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十三五”时期,我国年均经济增速需要达到。作为发展中国家,适当经济增速是中国实现全面小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与此同时,如何将GDP在内的若干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统筹考量,考验政府的智慧。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表示,中国正面临经济增长动力转换期,必须进一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十三五”期间还会面临较大的稳增长压力,仍需要依靠改革释放红利、破除困难。
关键词3——创新发展
全会提出: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等各方面创新。
专家解读:自2013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推动自主创新、创业的政策,全民参与创新、创业的意愿空前高涨。天使投资人徐小平认为,属于中国的创新、创业“黄金时期”已经来到。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宁家骏等专家认为,“十三五”期间,以互联网+、通信、高铁、航天等高端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蓬勃发展,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将步入从量变到质变、从产业规划到发挥市场力量推动的崭新阶段。[4]
关键词4——协调发展
全会提出:重点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
专家解读: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王小广表示,过去发展的不协调造成了区域、城乡和群体之间的差距,形成了各种社会矛盾。未来要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的整体推进,尤其是统筹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经济与文化等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从而真正推动中国向软硬实力兼具的大国迈进。
关键词5——绿色发展
全会提出: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专家解读: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相对薄弱的领域。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有赖于清洁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的转变,分步骤、有计划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分必要。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王军认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绿色发展是经济新常态下的必然选择,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长远未来。
关键词6——开放发展
全会提出: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专家解读: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国际合作室主任张建平说,新形势下,中国需要更开放的视野,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和国际限制,刺激生产要素跨空间的流动和配置,形成全方位的主动对外开放格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主任李扬认为,“一带一路”战略是顺应世界经济发展新趋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借助对外开放平台,与沿线国家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同时,还应着重统筹自由贸易区内外发展,重塑国内市场经济体系和全球合理经济体系,推进国际多领域互利共赢。
关键词7——共享发展
全会提出: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专家解读:公报提出的实施精准扶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等内容,抓住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要害,对能否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至关重要。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表示,实现脱贫攻坚等目标,不仅需要切实可行的目标和任务设计,更要在财税、金融、民生保障等领域打好“组合拳”,建立相互协调长效机制,激发社会各界“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能动性。
关键词8——二孩政策
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专家解读: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认为,在我国面临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劳动力减少的背景下,这一政策积极调整既顺应了群众对生育二孩的普遍需求,也有助于优化人口结构。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表示,这一政策并非对以往计划生育政策的否定,而是在新的经济社会发展节点的政策新选择。全面放开后,预计每年新增出生人口不会超过600万人,并不会对当前人口形势产生太大冲击。
关键词9——加强党建
全会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各级党委必须深化对发展规律的认识,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
专家解读: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此次公报中不是就发展说发展,而是大篇幅涉及党的建设,将中国发展与党的领导紧密结合,明确了共产党在国家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落实四个全面的新布局下,中国发展好坏与领导核心直接相关,因此,加强党的建设以及明确新时期治党管党的基本思路和办法,为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关键词10——反腐斗争
全会提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专家解读:“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国家走向民族复兴的关键节点,更需要过硬的干部作风保驾护航。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严管就是厚爱。在未来5年,加大反腐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将是党的重要任务。随着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出台,对于党员干部权力的监管将更有针对性,反腐将走向精准化,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府。
【“十三五”规划内容】:
【“十三五”人事变动】:
十四五人事考试规划
发展卫生健康人才意味着这次的疫情不知何年何月结束,所以说这里面需要大量的医疗医护人员,这样的话可以补强这个短板
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积分要求:未设定技术负责人或者任命的技术负责人不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该项指标不得分。3、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和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根据日前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发布的最新信息,预计2021年二级消防工程师会开始首考。
日前,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全面加快推进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消防救援局将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官方文件提出以下要求:
一: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
二:对本地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技术服务等岗位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需求进行专题研判,科学测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需求量,推进供给侧改革,满足社会需求。
命题环节要按照全国统一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和大纲,统筹消防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等方面内容,准确把握考核角度,突出考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消防安全问题的能力,报名环节要参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三: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将总队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机构等部门沟通及是否开展、何时开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规划等相关情况,通过部局内网“数据传输”报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详情原文通知:消防救援局关于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近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消防救援局关于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通知》,学霸君归纳总结了文件原文中着重4点:
1、考试实施部门: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
2、考试涉及范围: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建筑防火、电气防火、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法律法规方面的专家,并突出消防管理和消防技术服务领域,从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科研所、高等院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择优选择,并参加相关培训。
3、考试命题角度:命题环节要按照全国统一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和大纲,统筹消防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等方面内容,准确把握考核角度,突出考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消防安全问题的能力。
4、考试实施时间: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将总队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机构等部门沟通及是否开展、何时开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规划等相关情况,通过部局内网“数据传输”报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文件中提到的“十四五时期全面发展”,即2021-2025,预计最快也就是2021年开考。考试时间在文件中没有做进一步说明,只是提到要与一消同步。但是如果与一消考试时间相近的话恐怕会让一些同学不能同时参加两项考试。
不过消防救援局要求各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在2020年11月底前回复是否开展,何时开考的具体时间节点安排,我们稍安勿躁,静待佳音。
人事考试十四五规划
【导语】在“十四五”规划中,消防事业全面发展,已经在官方文件中做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各地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消防技术服务工作,而消防工程师则更要以身作则,不断进行个人技能提升,《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是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之一,目前,2021年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二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考试大纲,一起来看看吧。
一、考试目的
考查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中,根据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检查、发现、解决消防安全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消防法规及相关知识运用
1.消防专业理论应用
运用燃烧、火灾及相关爆炸机理,辨识火灾和爆炸的类别及其特点,分析各种燃烧物质的燃烧产物及其有毒有害性,提出预防火灾、爆炸和扑救火灾的技术方法。
2.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运用燃烧和爆炸机理及相关标准规范,分析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爆炸的危险性,提出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与要求。
3.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
根据《消防法》《行政处罚法》《刑法》等法律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分析、判断建设工程活动和消防产品使用以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中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4.消防职业道德行为
根据《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辨识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合法性,确认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行义务的情况以及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行为和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分析界定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建筑消防安全检查
1.建筑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
运用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建筑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开展建筑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检查,排查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析原因,提出隐患整改的措施、方法和要求。
2.建筑防火防烟分区
运用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建筑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划分及防火分隔设施设置的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析原因,提出隐患整改的措施、方法和要求。
3.建筑安全疏散设施
运用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安全疏散设施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析原因,提出隐患整改的措施、方法和要求。
4.易燃易爆场所防爆
运用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易燃易爆场所危险等级,开展防爆检查,排查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隐患,分析原因,提出隐患整改的措施、方法和要求。
5.建筑装修和建筑外墙保温
运用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建筑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开展建筑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的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析原因,提出隐患整改的措施、方法和要求。
(三)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管理
1.通用要求
运用消防相关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的监测和检查,开展单体建筑面积4万㎡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的检测与维护保养。
2.消防给水设施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消防给水设施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消防给水设施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消火栓系统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4.自动水灭火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5.气体灭火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二氧化碳、IG54K七氟丙烷等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6.泡沫灭火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各种泡沫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7.干粉灭火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干粉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8.建筑灭火器配置与维护管理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对建筑灭火器进行安装配置、检查和维修,发现建筑灭火器安装配置、检查以及灭火器维修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9.建筑防烟排烟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10.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与电气防火防爆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消防供配电系统和电气防火防爆的检查,提出电气防火技术措施,发现常见的电气消防安全隐患。
1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建筑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13.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监测活动,发现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四)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根据有关规定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消防安全评估技术与方法,确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方法和步骤,开展对除100m(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活动,辨识和分析其火灾风险,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和要求。
(五)消防安全管理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要求,对除250m(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社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防火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维护保养,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检查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解决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提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内容与要求,排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和监督相关作业人员依法依规施工作业,解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以上就是2021二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考试大纲,希望2021年考生能够重点关注,毕竟考纲才是我们复习的依据,也希望大家合理考虑自学考二级消防工程师的利与弊,制定详细的复习计划,认真进行复习备考,祝大家考试成功!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中咨协资信〔2021〕10号)文件精神,现就云南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须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本次考试强化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云南考区报考。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严格核查报名材料,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4月10日 上午:09:00—11:30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下午:14:00—16:30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月11日 上午:09:00—11:30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下午:14:00—17:00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4号)、《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咨协资信〔2021〕7号)(见附件2)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一)全科考试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8年; 2.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6年; 3.取得含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4年; 4.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3年; 5.取得工学学科门类专业,或者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其他专业,或者其他学科门类各专业的上述学历或者学位人员,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2科报名条件 根据《实施办法》第六条,凡符合《暂行规定》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免试《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1.获得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或者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工程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工作满8年。 上述条件中的“学历、学位”“工程咨询业务”“专业从业年限”等以行业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时间节点 1.报名时间:3月2日09:00—3月9日17:00。 2.缴费时间:3月2日09:00—3月11日17:00。 (二)报名网址 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报名登录界面)。 (三)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系统提示选择“云南省”填写报考信息。 1.网上注册 之前从未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的报考人员,须提前完成注册。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过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使用原账号登陆报考。注册流程如下: (1)在报名登录界面,点击登录按钮下方“新用户注册”,进入报名协议界面,认真阅读并接受报名协议。 (2)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按照要求录入数据,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个人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 (3)报名系统自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4)上传个人照片,此时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上传完成,不得修改。照片文件上传前,要使用“全国资格考试网报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处理系统”按要求处理(此软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下载;只有审核工具软件处理生成的照片才能识别上传,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已注册考生的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新注册报考人员须按新规提交白底照片)。 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须保管好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以防影响报考及后续流程。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注册的账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省市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和提示信息,确定自己符合所有报考条件后进行信息填报。 (2)报名信息填报,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信息。 (3)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方式,如选择不使用,请做好现场核查准备,接通知后按指定时间、地点带齐要求的材料进行现场核查。 (4)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报名至考试时稳定居住地就近选择 “地市”和“核查点”。 3.网上缴费 信息确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核验后即可在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在缴费前务必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所有信息不可修改,已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根据《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中咨协办〔2021〕7号)的规定,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收取,收费标准为: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3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50元。报考人员在支付考试费用后按系统提示网上填写信息开具发票。 4.准考证打印 4月5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认真阅读和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2.首次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之前已注册但未在2023年报考的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信息补充。 4.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上传与本人填报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电子照片。 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云南省区域内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核部门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报考人员的户籍、社保及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6.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现场核查部门:云南省工程咨询协会。核查地点:昆明市白塔路204号科技楼C座105办公室。咨询电话:、63062915、63062895,联系人:吴老师、高老师、马老师。审核工作时间:3月2日—3月9日(工作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单独通知,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 7.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成绩管理、合格人员公示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中旬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该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注:2020、2021年首次注册报考人员通过应试科目的,需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三)公示 成绩合格人员拟取得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或云南省工程咨询协会()发布通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四)证书领取 政策咨询、考试合格证书办理等具体事宜由云南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咨询电话:、63062915、63062895,联系人:吴老师、高老师、马老师。 六.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试大纲 2021年度考试使用2021年版《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根据大纲要求,本年度考试将增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有关内容。也可联系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云南代理发行站(联系电话:)。 八.重要提示 (一)考试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考试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网络报名和成绩发布官方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 (二)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考试时需持绿色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报告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提供入境14天隔离证明和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做好自我保护,在考前两周内,应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考带来不便。 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有关要求请及时关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 (三)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抄袭。 (五)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 (六)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上述物品外,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应试人员应按规定和要求作答,务必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客观题部分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核查申请。主观题部分核查时间及方式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九)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十)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 咨询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举报邮箱: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1年2 月 25日 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日前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发布的最新信息,预计2021年二级消防工程师会开始首考。
日前,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全面加快推进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消防救援局将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官方文件提出以下要求:
一: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
二:对本地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技术服务等岗位对注册消防工程师的需求进行专题研判,科学测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需求量,推进供给侧改革,满足社会需求。
命题环节要按照全国统一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和大纲,统筹消防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等方面内容,准确把握考核角度,突出考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消防安全问题的能力,报名环节要参照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三: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将总队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机构等部门沟通及是否开展、何时开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规划等相关情况,通过部局内网“数据传输”报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详情原文通知:消防救援局关于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近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消防救援局关于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通知》,学霸君归纳总结了文件原文中着重4点:
1、考试实施部门: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实施。
2、考试涉及范围: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建筑防火、电气防火、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评估和消防法律法规方面的专家,并突出消防管理和消防技术服务领域,从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科研所、高等院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择优选择,并参加相关培训。
3、考试命题角度:命题环节要按照全国统一的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和大纲,统筹消防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维护等方面内容,准确把握考核角度,突出考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消防安全问题的能力。
4、考试实施时间:各总队应于2020年11月底前,将总队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事考试机构等部门沟通及是否开展、何时开考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规划等相关情况,通过部局内网“数据传输”报法规与社会消防工作处。
文件中提到的“十四五时期全面发展”,即2021-2025,预计最快也就是2021年开考。考试时间在文件中没有做进一步说明,只是提到要与一消同步。但是如果与一消考试时间相近的话恐怕会让一些同学不能同时参加两项考试。
不过消防救援局要求各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在2020年11月底前回复是否开展,何时开考的具体时间节点安排,我们稍安勿躁,静待佳音。
人事考试中心十四五规划
【导语】在“十四五”规划中,消防事业全面发展,已经在官方文件中做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各地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消防技术服务工作,而消防工程师则更要以身作则,不断进行个人技能提升,《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是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之一,目前,2021年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了,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二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考试大纲,一起来看看吧。
一、考试目的
考查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在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中,根据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检查、发现、解决消防安全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消防法规及相关知识运用
1.消防专业理论应用
运用燃烧、火灾及相关爆炸机理,辨识火灾和爆炸的类别及其特点,分析各种燃烧物质的燃烧产物及其有毒有害性,提出预防火灾、爆炸和扑救火灾的技术方法。
2.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运用燃烧和爆炸机理及相关标准规范,分析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爆炸的危险性,提出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与要求。
3.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运用
根据《消防法》《行政处罚法》《刑法》等法律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分析、判断建设工程活动和消防产品使用以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中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4.消防职业道德行为
根据《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辨识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的合法性,确认注册消防工程师履行义务的情况以及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行为和职业道德修养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分析界定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建筑消防安全检查
1.建筑总平面布局与平面布置
运用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建筑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开展建筑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检查,排查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析原因,提出隐患整改的措施、方法和要求。
2.建筑防火防烟分区
运用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建筑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划分及防火分隔设施设置的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析原因,提出隐患整改的措施、方法和要求。
3.建筑安全疏散设施
运用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建筑安全疏散设施的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安全疏散设施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析原因,提出隐患整改的措施、方法和要求。
4.易燃易爆场所防爆
运用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易燃易爆场所危险等级,开展防爆检查,排查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隐患,分析原因,提出隐患整改的措施、方法和要求。
5.建筑装修和建筑外墙保温
运用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辨识建筑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开展建筑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的消防安全检查,排查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分析原因,提出隐患整改的措施、方法和要求。
(三)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管理
1.通用要求
运用消防相关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的监测和检查,开展单体建筑面积4万㎡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的检测与维护保养。
2.消防给水设施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消防给水设施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消防给水设施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消火栓系统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4.自动水灭火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5.气体灭火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二氧化碳、IG54K七氟丙烷等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6.泡沫灭火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各种泡沫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7.干粉灭火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干粉灭火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8.建筑灭火器配置与维护管理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对建筑灭火器进行安装配置、检查和维修,发现建筑灭火器安装配置、检查以及灭火器维修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9.建筑防烟排烟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10.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与电气防火防爆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消防供配电系统和电气防火防爆的检查,提出电气防火技术措施,发现常见的电气消防安全隐患。
1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建筑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检查、检测与维护保养,发现系统的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13.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
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开展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监测活动,发现常见故障,分析原因,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四)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根据有关规定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运用消防安全评估技术与方法,确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方法和步骤,开展对除100m(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活动,辨识和分析其火灾风险,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和要求。
(五)消防安全管理
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要求,对除250m(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社会单位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和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防火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维护保养,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检查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解决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运用相关消防技术和标准规范,提出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内容与要求,排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和监督相关作业人员依法依规施工作业,解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以上就是2021二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考试大纲,希望2021年考生能够重点关注,毕竟考纲才是我们复习的依据,也希望大家合理考虑自学考二级消防工程师的利与弊,制定详细的复习计划,认真进行复习备考,祝大家考试成功!
中级二级职称网上是不能查到的。因为到目前为止,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从来就没有建立过全国专业技术职称查询网站和系统。各省个市县也没有建立自己地方的专业技术职称查询系统或网站。不过,2021年9月,人社部发布消息,将建立全国专业技术职称查询系统纳入十四五规划。所以,中级二级职称网是不能查到的。
二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3、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4、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二级消防工程师证有什么用二级消防工程师在本省内有效。一级消防工程师也是在全国有效。1、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2、除250米(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3、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5、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科目都有哪些二级消防工程师需要考:《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门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考试时间为小时,《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二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成绩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题型:《消防技术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单项选择题”要求从备选项中选择一个最符合题意的选项作为答案。“多项选择题” 的每题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选项,错选不得分;漏选,所选的每个选题得分。“简答题”依据问题中的设问进行简要回答。在全部选择题 中,有5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5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个简答题,每题4分。《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试题型为主观题,主观题为综合案例分析题。二个科目试卷总分均为100分。二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最新消息得知,预计2021年二级消防工程师开始首考。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全面加快推进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消防救援局将积极推进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二级消防工程师报名入口官网目前,2021二级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尚没有明确,二消考试时间一般是由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确定的,其中具体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等。按国家统考资格考试惯例,各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发布《考试公告》,公告内容会明确:考试名称、考试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及报名日期、地点、报考条件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形式确定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人社部公布考试通知后,会在人社部中国人事考试中心网或省人事考试网开放报名窗口。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方式和报考条件等问题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或咨询当地公安消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