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事考试网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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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正义路凉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哪里。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日至4月7日8:00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27日(星期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更多资料见华图网校
您好, 中政行测 和 中政申论 备考平台为您解答!以下为2014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 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4月2日至4月7日上午8:00 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4月9日上午8:00 职位报名人数公布时间:4月3日至4月6日每日上午10: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笔试时间:2014年4月27日四川公务员考试考察的公共科目为行测和申论,都是百分制的试卷。具体的考试内容,你除了可以购买行测和申论的辅导资料进行复习,还可以通过分析和研究历年的考试真题进行熟悉。具体的考试信息,比如报考条件、考试职位表下载等,建议可以到四川人事考试网或者是凉山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和下载,相关网站也是报名入口的网站。另外,因备考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建议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针对性的备考。如仍有疑问,欢迎向"中政行测在线备考平台"和"中政申论在线备考平台"提问,我们会及时解答。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四川凉山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时间为2014年4月2日至4月7日8:00。笔试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本次笔试时间为4月27日,距考试不到一个月,建议您制定周密可行的复习计划,夯实基础、强化弱项!请查看更多四川公务员考试备考指导!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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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599名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见附表《乐山市201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考核相关事项
1、本公告仅公布乐山市201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考核招聘的具体事项,由各区县人社部门、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公告。
2、考核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各区县组织、人社部门和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国家、省、市相关招聘政策执行。
3、请应聘者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市各区县相关门户网站。
4、咨询电话、具体公告网址:
乐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人事考试网: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市中区网址:
五通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五通桥区网址:
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沙湾区网址:
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金口河区网址:
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峨眉山市网址: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犍为县网址:
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井研县网址:
夹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夹江县网址:
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沐川县网址: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峨边彝族自治县网址: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马边彝族自治县网址:
乐山市环保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畜牧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国土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农业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民政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联系电话: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联系电话:
乐山日报社联系电话:
乐山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乐山市卫生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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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201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乐山市夹江县2013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013年2月4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对象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根据《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本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若无基层工作经历,需在聘用后5年内由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二、报考者资格条件(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二)时间安排网上报名: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上午12:00。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网上缴费: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18: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9日上午9:30。笔试时间:教育类2023年4月8日;综合类、卫生类2023年4月9日。(三)报名程序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条件一览表》等相关信息。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真实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本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合格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四)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29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下列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邮箱(,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五)岗位调整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涉及的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六)准考证打印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一)笔试笔试按照岗位要求,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1.笔试科目和范围。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科目大纲详见附件2。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考后1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于考生提交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4.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4月4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将以下材料交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11楼会议室,联系电话:),以便审查。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3)、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1份(附件4),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加分人员名单于2023年4月7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5.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按达到面试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划定,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类面试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教育类和卫生类面试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根据招聘名额、考生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3.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三)考试总成绩及最低分数线公布1.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2.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设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某类别所有岗位均未形成竞争,则按照其他类别中较低类别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80%划定该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六、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四)复检及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七、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八、公示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环节不再递补。九、审核确认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十、纪律与监督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纪委监委派驻乐山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十一、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乐山市教育局:;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乐山市监察委员会:;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山市民政局:;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应急管理局:/;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二)网上报名技术(三)政策(四)特别提示1.请考生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3.如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4.请考生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5.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1)请考生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上传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6.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附件: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2.考试大纲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3月1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西人事考试网邮箱
山西的考生注意了,山西人事考试网最新消息,取消山西地区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城乡规划师、出版、监理工程师考试及通信专业技术人员水平五项补考,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山西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等5项考试补考取消”,可供参考。
当前,全省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结合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审慎研判, 决定取消原定于11月26日、27日举行的山西考区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监理工程师、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5项考试补考 。已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统一安排退费,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报考人员无需提出申请;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由考试机构统一办理。
因取消考试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
电子邮箱: [email?protected]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1月21日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22〕27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网上报名:9月15日至22日 网上交费:9月15日至23日 准考证打印:11月15日至18日?? 成绩查询:2023年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资格审核: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成绩发布后15日内,请持续密切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通知公告专栏或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通知专栏,及时参加资格审核,切勿贻误。 票据发放:收费票据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网上自行打印,扫描准考证下方票据打印二维码。 证书发放:证书发放采用网上邮寄服务。成绩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可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网上考务系统【证书申领】模块,提交证书邮寄申请。 具体内容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考手册》。 三、考试组织 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试实施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资格审核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市有关部门负责。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做好自己健康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四要素”要求,且持有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进入考点,详见《报考手册》“问题解答”。 2.考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见准考证,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五、联系电话 资格审核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报考条件、资格审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报咨询)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绩复核)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交费发票)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 附件1:??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有关单位联系表 附件2:关于申请找回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平台注册信息的操作说明(报名期间用于找回用户名及密码) 原文标题: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 文章来源: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招聘原则
(一)根据教学、科研和国家示范性骨干院校建设的需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计划内,组织招聘活动。
(二)遵循“干什么,考什么,以用为本”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其中教师岗位14名,其他专技岗位1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由山西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实行公开招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专业与人数分布情况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在以下网站进行公告:
1、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组织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岗位年龄要求
教师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的岗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
其他专技岗位: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含6月30日);
(4)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
(6)被原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7)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者。
3、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在2014年8月7日18:00之前登录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按照要求提交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到指定邮箱:
土木工程专业、结构工程专业:;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供热方向)专业、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暖通方向)专业、工业设备安装专业、电气工程专业:;建筑学(建筑设计方向)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会计学专业、心理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学院将对所有预报名邮件给予邮件回复,通过预报名审核的人员可以参加现场确认。另下载填写《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现场确认时使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采用)进行报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与所报专业一致。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及以上方可开考。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
(2)现场确认及提交有关资料
现场确认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27号高新区高新国际A座一层大厅。
联系电话:0351—31953130351—3097899
联系人:肖老师李老师
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014年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现场确认时,报名考生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其他各类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八张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背面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④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⑤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⑥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于报名现场确认审查结果。
四、笔试
1、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14日和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资格审查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227号高新区高新国际A座一层大厅)领取准考证。
联系电话:0351—31953130351—3097899
联系人:肖老师李老师
2、笔试内容
考取山西省高校教师资格证应具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并注意浏览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时,请自备考试工具。如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等。
6、笔试成绩查询及发布专业测试和面试公告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登录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在显著位置公布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以及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
五、专业测试及面试
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专业测试和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测试和面试人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5,将实际参加笔试者确定为专业测试和面试人选)。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前,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确定不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专业测试和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有效户籍证明(临时身份证不采用)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
(一)专业测试和面试同一天进行
1、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采用试讲方式,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仪容仪表、教学潜能、职业态度等。
2、其他专技岗位:专业测试采用岗位能力测试方式,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条件和素质,专业知识的深度和广度,逻辑思维能力,及岗位实务要求等。
(二)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
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考生总成绩的40%。
教师岗位:试讲以百分制计分,占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的70%;现场问答成绩以百分制计分,占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的30%。
其他专技岗位:岗位能力测试与现场问答成绩合并以百分制计分。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40%。
七、成绩公布
专业测试和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顺序于专业测试和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专业测试和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专业测试和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人选
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修订)统一到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费自理。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在另一医院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复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考察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
某岗位因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开招聘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批备案,同意后,由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
十、聘用人员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事业性质,待遇按国家有关同类人员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十一、纪律与监督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和纪律,接受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一)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机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并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十二、咨询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doc
2《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扬州人事考试邮箱
【 #执业药师# 导语】 无 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22年江苏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公布,8月31日-9月12日进行报名,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需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括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五)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六)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七)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9∶00~9月12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9月1日~14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31日~11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24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24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职称评聘证明。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24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3年1月中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于2023年1月下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证书查验栏目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十、收费事宜 根据原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的规定,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十一、考试大纲 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第八版·2022)》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附件: 1.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2.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3.咨询服务电话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59000251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专技处:、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 徐州市专技处:、85768098、 常州市专技处:、 苏州市专技处: 南通市专技处: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85811913 淮安市专技处: 盐城市专技处: 扬州市专技处: 镇江市专技处: 泰州市专技处:、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 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近日,江苏扬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扬州考区疫情防控补充通知》,对于参加考试考生做了如下防疫要求,请看下文。123 2022年初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一(更新中).pdf 格式:PDF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 2022初级经济师《工商管理》考纲变动对比 格式:PDF大小: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扬州考区疫情防控补充通知各位考生:请考生提前熟悉《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022年10月21日更新)和扬州市出行防疫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参考准备。所有考生需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所有市外来(返)扬考生需提供扬州“落地检”阴性证明,其中有南京和省外旅居史考生需提前3天来扬并完成扬州“落地检”,从抵达当天起连续三天每天做一次核酸检测,抵扬后三天内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参加考试。来自涉疫地区考生需提前报备,按相关规定执行。上述考生在考试当天需从“专用通道”进入。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填写的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扬州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如有突发特殊情况,请及时向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告。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2022年初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一(更新中).pdf 格式:PDF大小: 2022年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真题试卷(上午卷)(完整版更新中)(1).pdf 格式:PDF大小: 2022初级经济师《工商管理》考纲变动对比 格式:PDF大小: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达州人事考试网邮箱
报名时间:2022-04-25-2022-05-18,考试时间:2022-07-02-2022-07-03。根据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报名时间:2022-04-25-2022-05-18,考试时间:2022-07-02-2022-07-03。领证时间会通知到邮箱。每个月都会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发布领证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3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和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同时发布)。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面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3.年龄条件: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2月24日—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2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2月24日(报名第一日);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8.符合法律法规及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5.现役军人;6.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7.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8.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报考和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及名额本次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364名。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和条件见《2021年上半年达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查,相关主管部门对照片进行人工抽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二)确认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2月 24日至3月4日上午8:00期间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2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达州市达川区南外华蜀南路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三)职位调整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艰苦边远地区招录职位可放宽到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26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我市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我市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3月30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及复印件送交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四川省达州市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1717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4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2021年5月10日前,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二)资格审查2021年5月中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携带《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安排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布。(三)面试面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5月21日至23日。面试比例为3:1,达不到3:1的,该招录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具体事项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具体事项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人事考试”专栏()通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二)考察招录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三)实行新录用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符合条件的新录用公务员须向用人单位、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书面服务年限,凡不服务年限的,不予录用。七、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考录监督小组电话: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 0818-2106315,12380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818-2123499政策咨询电话: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106315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组织部:0818-2858266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0818-5102399中共万源市委组织部:0818-8521222中共宣汉县委组织部:0818-5220095中共大竹县委组织部:0818-6226077中共渠县县委组织部:0818-7305054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0818-8366731八、本公告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告。2.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附件: 2021年上半年达州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