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事考试网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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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事考试网核酸检测

中国人事考试网核酸检测

2022陕西一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时间是2022年11月12日至18日,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一级建造师准考证可以打印成黑白的,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上的信息显示清晰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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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首先要准备好打印好的准考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这是核实考生身份信息及考场准入的最重要资料;有些考场是需要提交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等防疫材料的,考生也要提前准备好。

考试的文具有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有些考试还需要计算,因此考生需要携带计算器,计算器一定要是没有声音和汉字储存功能的。

一级建造师考试持续两天的时间,考试共设置四门科目,分为上下午考试,2022年一建考试的时间为2022年11月19、20日。

11月19日

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60道单选题,每题1分;20道多选题,每题2分;考试时长2小时

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0道单选题,每题1分;30道多选题,每题2分;考试时长3小时

11月20日

9:00--11: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0道单选题,每题1分;30道多选题,每题2分;考试时长3小时

14:00-17: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0道单选题,每题1分;10道多选题,每题2分;5道案例题,每题24分;考试时长4小时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1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二、报考条件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具体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 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 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任(副主任)技师、主任(副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三)2020年12月31日之后(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中专学历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四)学历(学位)证书的要求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五)“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六)“相关专业”的界定报考条件中“相关专业”的界定,在《制度规定》《考试办法》实施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包括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相关专业,其中列入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属于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相关专业”,详见附件4。 (七)“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界定 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八)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岗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 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九)港澳台居民报考规定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参照《制度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本次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3.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须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二)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根据实际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报名流程。注册、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阅读并签署书、缴费。 (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报考前应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提交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网上报名系统核查时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3)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需要自行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阅读并签署书。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以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 (5)缴费。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直接网上缴费;须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在核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2.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8:00至2021年8月17日下午17:00。 (2)网上人工核查时间。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8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对应电子版证明材料,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人工核查。 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接受人事考试机构网上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②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③撤回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包括: ①学历、学位证明; ②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1); ③身份证件; ④职称评聘证明。 全区人事考试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08:00至2021年8月19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24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 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考生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票据申领”栏目查看《2021年度人事考试电子票据查询发放情况表》确定具体时间(网址:)。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8日上午8:00至2021年10月24日下午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 (二)“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三)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 (四)入境人员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后,参加考试时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 (五)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并作出书面,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广西考区共设十五个分考区,分别为广西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崇左市、来宾市、贺州市、玉林市、百色市、河池市。考场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考试设置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 附件: 1.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 2.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人事考试核酸检测

2023国考不需要核酸检测。

根据当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各考生应做好自身防护,确保自己及他人安全。

国考注意事项

一、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考生考前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活动,确保参加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以免耽误考试。

二、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核验处,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

三、考生凭纸质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天,仍处于方舱医院、居家隔离的无症状感染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确诊考生,请于 2023年1月5日9:00-1月6日11:30向考区所属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电话报备,可分别在隔离考场、医院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监考人员。经考点考试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小组研判,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的,原考场试卷带至隔离考场继续答题,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七、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八、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广东省考生需要做核酸检测。

考生应在1月3日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于1月4日9:00—16:00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

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考生个人信息申报平台”()申报,考前一天如检测结果有变化的,请于1月7日(参加专业科目考生为1月6日)9:00—16:00再次申报更新。

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在普通考场考试: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的考生。在发热考场考试: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在备用考场考试:考前申报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考生应自备N95/KN95口罩,并在考点期间(除核验身份时摘除口罩)全程规范佩戴。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考前疫情防控要求如有调整将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考试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并保持报名注册手机畅通。

人事考试新疆核酸检测

一、考生需使用手机微信搜索“新疆政务服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小程序,获取“防疫健康信息码”或“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下简称“两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及时报告当地社区防疫部门。 二、考生赴考时应从居住地直接到达考点,不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以及考试前连续三天(每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四、低风险地区(或非管控地区)疆外旅居史考生按照我市要求,48小时核酸+落地核酸及2、3、4天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应积极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或正在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4.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旅居史的考生; 5.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可在解除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后,3个月内向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办理退费。 七、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八、考生要在考前签订相关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书,如实报告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等,并严格遵守防疫有关规定。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签署本次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书,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不需要核酸。疫情放开后,参加任何考试将不再需要核酸检测。考生不再需要凭核酸检测结果进入考场,但仍需要戴好口罩注意防护。

绍兴人事考试核酸检测

我们从绍兴市卫生健康局获悉,绍兴市核酸检测定点医院地址及预约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绍兴市核酸检测定点医院地址及预约咨询电话 1、 绍兴市人民医院 采样地址: 市中兴北路568号 咨询电话: 88228861 2、 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 采样地址:市中兴南路999号 咨询电话: 3、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采样地址: 市东街305号 咨询电话: 85206771 4、 绍兴市中医院 采样地址: 市人民中路641号 咨询电话: 89102238 5、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采样地址: 市胜利西路1234号 咨询电话: 85397901 6、 绍兴市中心医院 采样地址: 柯桥区柯桥街道华宇路1号 咨询电话: 85580796 7、 绍兴第二医院 采样地址: 市延安路123号 咨询电话: 88053700 8、 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 采样地址: 柯桥区柯桥街道笛扬路868号 咨询电话: 81166369 9、 绍兴市柯桥区妇幼保健院 采样地址: 柯桥区柯岩大道778号 咨询电话: 85028228 10、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 采样地址: 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17号 咨询电话: 81266120 11、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 采样地址: 上虞区舜江西路239号 咨询电话: 82002850 12、 绍兴市上虞妇幼保健院 采样地址: 上虞区百官街道半山路35号 咨询电话: 82206627 13、 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 采样地址: 上虞区崧厦街道百崧路328号 咨询电话: 82067881 14、 诸暨市人民医院 采样地址: 诸暨市陶朱街道健民路9号 咨询电话: 81782817 15、 诸暨市中医医院 采样地址: 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521号 咨询电话: 87013370 16、 诸暨市中心医院 采样地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朱公路98号 咨询电话: 87213477 17、 诸暨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样地址: 诸暨市枫桥镇枫北路15号 咨询电话: 87041335 18、 诸暨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样地址: 诸暨市牌头镇光明路12号 咨询电话: 87051193 19、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采样地址: 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658号 咨询电话: 87060562 20、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 采样地址: 诸暨市大唐镇文卫路1号 咨询电话: 87755277 21、 嵊州市人民医院 采样地址: 嵊州市三江街道丹桂路666号 咨询电话: 83001731 22、 嵊州市中医院 采样地址: 嵊州市剡湖街道医院路208号 咨询电话: 83739321 23、 嵊州市妇幼保健院 采样地址: 嵊州市剡湖街道艇湖路261号 咨询电话: 83110706 24、 新昌县人民医院 采样地址: 新昌县南明街道鼓山中路117号 咨询电话: 86012345 25、 新昌县中医院 采样地址: 新昌县七星街道十九峰路188号 咨询电话: 86502732 采样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检测报告结果时间:24小时内可出结果。 自助服务:在自愿核酸采样室旁边的核酸检测自助打印点可进行自助建卡、挂号、缴费及报告查询和打印。 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1、检测前: 做核酸检测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以免引起呕吐;采样前30分钟做到不喝饮料(包括不喝水)、不吸烟、不喝酒、不咀嚼口香糖等; 临检要减少吞咽动作,不做清嗓子(例如咳痰吐痰)动作。采集鼻咽拭子前,被检测者应告知采集人员是否有相关既往病史或相关事项。 例如鼻腔手术史、鼻中隔弯曲、血液病、咽喉疾病,或服用抗凝药等相关危险因素;检测者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检测前取下口罩,检测后立即戴好,可准备一个备用口罩,污染后方便随时更换。 2、检测中: 在采集口咽拭子时被检测者头后仰,张口发出“啊”音,有助于暴露咽喉,但过程中会出现刺激性干咳、恶心、呕吐等症状,被检测者可配合采集人员尽量放松、深呼吸; 采集过程中可能出现鼻部酸痒感,刺激打喷嚏,可立即用纸巾(提前备好)或手肘遮挡。 3、检测后: 采集后立即离开采集地点,避免在采集地点周围吐痰,呕吐。 核酸检测前后都需要注意手部卫生,可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或免洗酒精擦拭双手。 以上就是【绍兴市核酸检测定点医院地址及预约电话】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

浙江国考需要核酸检测。

考前一周内,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根据考生规模、对象等情况,协调省市大数据管理部门,筛查考生健康码状况,对有异常情况考生,按考试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逐一核查,并提前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

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基础练习,就是对行测各个模块的题型特点、做题技巧有所了解。多做练习,多做往年试卷以及习题,熟悉题型,改善做题速度和正确率。及时总结,做题的同时注意总结做题规律并且寻找自己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突破。

通过模拟考试来检查学习效果,并根据模考的状况来调整自己的复习方案。

时事要点考察是必不可缺的一部分,这就要求考生在平时需要多关注时事新闻,多看一些报纸,时事部分的考试重在积累,想要在短时间内记住那么多时事要点很显然是不现实的,这就要求考生平时注重兴趣的培养,关心国计民生。

人事考试核酸检测报告

湖北省国考防疫要求如下:

1.?应试人员应进行自我健康管理。应试人员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应为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志。考生凭疫苗接种证明(或健康码中接种记录)、考前48小时内(考三科考生从11月25日起算,考两科考生从11月26日起算)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方可参加考试。

考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需持有武汉市医疗机构考前48小时内(考三科考生从11月25日起算,考两科考生从11月26日起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区所在市人员不参加考试。考前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按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后方可参加考试。

2.?应试人员应接尽接新冠疫苗。

应试人员应尽量在考前接种新冠疫苗,因禁忌症等原因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应试人员需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上下载并填写《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湖北考区)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注明禁忌症类型等原因,进入考点(考场)时提交给工作人员。

3.应试人员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4.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接受身份验证时可临时摘除口罩。

5.应试人员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通信大数据卡绿码且到访地无星号标记、健康码绿码和考前48小时内(起算日期计算方法见前述)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试区域。

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6.应试人员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7.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8.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查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9.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工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处理。

国考的考试性质: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地方公务员考试有资格考试和招录考试两种,资格考试即成绩合格者发给公务员资格证书,考生可凭此资格证在市、区、县等国家机关求职,如北京市。

有的需要再参加具体部门的一些考试,有的直接面试考核。绝大多数地方公务员考试采用的是招录考试的方式,考生选择职位报名参加考试,考上后就直接录取为该部门的公务员,和中央公务员程序一样。

国考需要核酸检测证明。

2023年度“国考”笔试在即。11月25日,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疫情防控告知书,所有考生参加考试时均须提供考前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健康证明的不得入场。

为确保顺利参考,考生考前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市。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参加考试的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市,按要求做好各项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常态化核酸检测,所有考生参加考试时均须提供考前连续三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期间每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参加12月3日专业科目考试时,应提供11月30日、12月1日、12月2日核酸检测的阴性结果;参加12月4日公共科目考试时,应提供12月1日、2日、3日核酸检测的阴性结果。需要提醒的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中的“核酸检测信息”展示即可。

国家公务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

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常见的题型有:阅读理解、逻辑填空、语句表达等。

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见的题型有:数字推理、数学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见的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等。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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