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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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招聘

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招聘

根据《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雅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范围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凡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二、资格条件(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4.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6.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5.现役军人;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三、具体程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00)(二)报名地点: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9办公室(雨城区先锋路30号七楼)。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其他车旅费等由应聘者自理。(三)报名材料: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并且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4.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证明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三)考试考核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数比达到30:1及以上时,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情况,在面试前进行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总成绩。1.面试考核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2.面试考核结束后,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视情况划定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由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行确定并通知已通过面试的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五)考察体检结束后,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六)公示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七)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9月30日前结束。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核确认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四、政策待遇(一)编制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二)工资、补助招聘人员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按照人才政策相关规定执行。五、纪律与监督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相关事项提示:请考生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1.政策咨询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1.《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2.《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年3月13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成都市武侯区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队伍结构,提高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质量。根据《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武侯区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工作人员7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系各街道办事处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2、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进取精神。 3、201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的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上所记录时间为准)。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专业 职称要求 学历 其他 1 专业技术 岗位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初级及以上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30岁以下 (1980年5月31日后出生)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至32岁以下(1978年5月31日后出生) 2 水利工程 初级及以上 1 城乡规划 初级及以上 1 工民建 中级及以上 三、报名和领取准考证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0年6月28日— 7月5日。 (三)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报名。报名时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上传一寸标准证件照(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如实、准确填写资格审查表。笔试考试费用采取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6日23:59分,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且已缴纳笔试考试费的应聘人员请于2010年7月19日至 2010年7月21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符合有关加分政策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并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2日到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东路16号13楼)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 笔试后每一个招聘环节的具体安排在上一个环节结果公告时同步发布。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出题,武侯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⑴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若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 ⑵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共两科,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⑶笔试时间:2010年7月24日(星期六)。 ⑷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⑸笔试成绩于2010年8月2日24时前在武侯人事人才网()、武侯公众信息网()上公告。 2、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⑴资格审查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进行。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考生本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进行资格审查。 ⑵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负责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填写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并参加面试。 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3、面试 ⑴面试工作由区人事局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办法》(成人办发[2010]53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⑵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⑶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方可进行面试。 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面试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 (二)体检和考核 1、体检和考核由武侯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2、按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 3、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如需体检复查,复查人员须按时到指定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复查。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4、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如所有进入面试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后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区人事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待聘人员。 (二)待聘人员由区人事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 (三)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六、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全过程接受武侯区第六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 )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成都市武侯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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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公务员官网可以看公务员招聘信息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可登录国家公务员考录专题网进行查看考试公告,下载职位表进行查看;地方公务员考试:考生可登录当地组工网、人事考试网下载职位表看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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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5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及对象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根据《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本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若无基层工作经历,需在聘用后5年内由单位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二、报考者资格条件(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分别相符。《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岗位条件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4.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征得用人单位及有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四、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二)时间安排网上报名: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上午12:00。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网上缴费: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18: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3日至4月9日上午9:30。笔试时间:教育类2023年4月8日;综合类、卫生类2023年4月9日。(三)报名程序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条件一览表》等相关信息。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规定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向相关单位咨询。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真实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报名网站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10-30KB;不得上传生活照、艺术照、美颜照、制式服装照、侧脸照、模糊照、大头贴,否则将审核不合格。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本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2日至3月28日18:00,审查单位及时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和照片质量进行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考者报名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3份,供加分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要求重新上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应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因审核不合格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核对,不对其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四)网上缴费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29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费标准为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下列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9日的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2楼)现场办理减免报考费用的手续。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邮箱(,邮件主题为:XX考生公招减免材料+手机号码)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减免。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报考者提交减免所需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五)岗位调整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23年3月31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涉及的报考者所缴笔试费用,于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六)准考证打印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及时登录乐山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在招聘各环节使用。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一)笔试笔试按照岗位要求,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笔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1.笔试科目和范围。综合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具体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科目大纲详见附件2。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考后1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于考生提交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后,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4.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政策规定的(截止报名时间结束),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申请加分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4月4日工作时间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由本人将以下材料交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1号楼11楼会议室,联系电话:),以便审查。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份(附件3)、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或协议)、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信息表1份,《2023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1份(附件4),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加分,加分人员名单于2023年4月7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证据线索。5.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按达到面试1:3比例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总成绩划定,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类面试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教育类和卫生类面试由行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资格审查相关事项、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后续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1.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根据招聘名额、考生笔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围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2.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市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考信息表》2份、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含资格证种类、任教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2)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上述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人员,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3.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人员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面试考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达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三)考试总成绩及最低分数线公布1.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2.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设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各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面试形成竞争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如某类别所有岗位均未形成竞争,则按照其他类别中较低类别的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的80%划定该类别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六、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四)复检及递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七、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可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核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和结论。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取消报考资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八、公示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环节不再递补。九、审核确认拟聘人员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报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审核确认并办理了聘用手续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十、纪律与监督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纪委监委派驻乐山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十一、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各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乐山市教育局:;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乐山市监察委员会:;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山市民政局:;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应急管理局:/;乐山市苏稽发展建设管理委员会:。(二)网上报名技术(三)政策(四)特别提示1.请考生密切关注乐山人事考试网。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2.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3.如考生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4.请考生尽量把报名时间靠前,以避免在最后两天报名高峰期因网络拥堵而影响顺利报名。5.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并认真填报报考信息:(1)请考生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信息,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上传照片符合《公告》标准,有助于您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成功。(2)“个人简历”栏,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要注明是否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硕士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20××.0×-至今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3)“家庭成员”栏,填写本人及配偶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及职务等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6.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附件: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2.考试大纲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乐山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退役大学生士兵)2023年3月17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公务员招聘信息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取。下面列举一些常用的途径:1. 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如人社部、省、市和区县的人社部门网站、人事考试中心等;2. 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和招聘网站,如人民日报、新华网、人才网等;3. 微信公众号和移动应用程序,如政务服务、招聘信息助手、公务员招考等;4. 各级公务员考试服务机构的官方网站和公众服务平台,如中公教育、华图教育、北大人民等。无论哪种途径,均需要注意选择正规、可信赖的信息来源,时刻关注最新的公务员招聘政策和通知,以取得招聘信息的第一手资讯,更有利于顺利通过公务员招聘考试。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社会招聘

为满足全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二、招聘岗位2023年全区各类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72名,其中区直单位637名、地级市479名、县(市、区)以下2656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部分事业单位按规定实行自主公开招聘,招聘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nxgccrc/)、用人单位公共网站以及各市、县(区)政府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请及时关注。三、应聘条件(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体能测评合格;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6.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10.现役军人;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报名(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9:00至3月29日(星期三)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3月29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各岗位报名情况将于3月25日至3月30日每天上午10:00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供应聘者参考。(二)报名程序1.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2023年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宁夏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2.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须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过2023年全区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应聘者无须再次注册,可直接登录。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未能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尚未办理缴费手续的,可报请原资格初审单位同意并重置审核状态为“未通过”后改报其他岗位。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5.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1日24:00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100元报考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应聘资格。申请免缴报考费的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于3月31日18:00前办结相关免缴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参看附件2)。6.结果确认。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7.兼报事宜。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笔试为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试卷。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可以兼报符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条件且笔试科目相同(须同为小学教师类或中学教师类)的岗位。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另行发布。兼报特岗教师报名注意事项: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全区特岗教师招聘使用同一报名系统。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D类)岗位的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如需兼报特岗教师岗位,须于4月10日9:00至4月11日18:00期间登录宁夏教育厅网站()或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选择“2023年全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兼报申请系统”提交兼报申请、选择兼报岗位。(三)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简称“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笔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及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费退还本人。五、笔试(一)笔试科目类别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划分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两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划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小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150分,总分300分。(二)笔试时间地点1.笔试于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统一进行: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前一周内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三)笔试加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3.少数民族应聘者加3分;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四)成绩查询应聘者可于6月中上旬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五)事业编制警务人员体能测评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须对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0: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评。因报考人数少、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10:1比例的,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员数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疫情防控等事项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等相关要求执行。体能测评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六)面试开考比例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其中,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确定。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岗位以及县以下基层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事项,市、县(区)事业单位由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区直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网址查阅附件3)。六、资格复审(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二)面试前复审。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四)资格复审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填写《2023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留存1份。七、面试(一)区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市本级及所辖县(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报考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且兼报特岗教师的应聘者,取得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拟聘资格后,不得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面试。(二)面试可采取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半结构化面试除测评综合素质外,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专业能力和技能、技术水平,测评方式可结合岗位需求实际采取专业能力笔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方式。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确定,至少提前一周通过其公共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主要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各种面试方式在整个面试中所占的分值比例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三)面试总分为100分制,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八、考试总成绩(一)其他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50%+面试成绩×50%;中小学教师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40%+面试成绩×60%。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各单位招聘岗位实际需要,研究确定招聘岗位面试中各类测评方式在面试成绩中的占比。(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中小学教师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其他类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九、体检(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编制警务人员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三)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四)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五)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十、考察(一)考察工作,区直单位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县(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十一、公示及聘用(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部门公共网站或当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区直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各市、县(区)报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最低服务期限的,招聘单位应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十二、关于岗位递补(一)递补情形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二)不递补情形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十三、其他事项(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三)本次招聘的具体政策、注意事项等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2)中详述,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七)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政策技术举报电话:、5099016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3月17日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3.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地各部门咨询电话及公示网站4.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5.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 #招警考试# 导语】2022年宁夏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缓解场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问题,现就自治区戒毒管理局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辅警13名,岗位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书,仅限男性。主要从事监管区患病学员的临床护理工作。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关于为全区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22年1月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有1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或具有血液透析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父母及配偶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6.因吸毒、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或其他单位辞(劝)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通过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宁夏司法厅官方网站、宁夏法治微信订阅号、宁夏戒毒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3月1日上午8:30至3月7日下午18:00,携带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到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治部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南街彰武巷77号三楼310室。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岗位一览表》(附件1)并现场签署报名诚信报考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书。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报考人员根据要求,填写《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初审 由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核。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可通过电话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四)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五)发放笔试准考证 本次招聘免收考试费,资格初审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及时电话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面试均在具体时间地点将及时电话通知考生。 (七)各考试环节应聘者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未携带、保管相关证件影响参加考试等工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命题、考试和阅卷均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详见《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笔试工作实施方案》。笔试共设一科,均为客观题,主要范围包括政治理论基础(20%)、护理学基础知识(80%),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理论基础、护理学基础知识知悉情况,满分100分,时间共90分钟。 (二)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40%计入总成绩。考试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通过宁夏戒毒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 (三)笔试结束后确定面试开考比例。阅卷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应聘人数少、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达不到2:1面试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五、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详见《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面试工作实施方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将及时电话通知考生。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专家组对进入面试程序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以60%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宁夏戒毒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确定资格复审和政审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政审对象。 七、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和政审,统一收取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政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程序标准进行。 (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凡在资格复审和政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不合格。资格复审和政审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因资格复审、政审不合格,放弃资格、资格被取消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八、体检 (一)由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政治部组织实施,所选医院为自治区政府指定的三级以上综合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自行承担复检费用。 九、公示及聘用 (一)资格复审和政审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戒毒微信订阅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监督举报电话: (二)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聘用辅警工资标准和有关待遇执行。 十一、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补充公告为准。 (二)对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应聘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空号、错号、无人接听等电话不畅通情况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应聘者自报名之日起要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境外旅居史人员密切接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五)自治区司法厅辅警管理统一规范后,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岗位调整。 附件1: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岗位一览表 附件2: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自主公开招聘文职辅警报名信息表

2009年宁夏第二场春季人才招聘大会 大会时间:2009年3月7日(8:30—16:00) 大会地点:宁夏科技馆(银川市凤凰北街172号)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宁夏人才交流中心 2009年宁夏教育厅举办10场毕业生大型招聘会: 3月7日,在宁夏医科大学新校区体育馆举办的医学类专场招聘会; 3月14日,在宁夏师范学院举办的师范类专场; 3月26日,在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为高职学生举办专场招聘会; 2008年12月16日至2009年6月23日,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5月13日至20日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两所学校每周会有招聘会; 2009年3月至6月、4月至6月,在银川科技职业学院、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举办招聘会。 银川人才市场每周定期举办人才集市: 1、每周六定期举办人才集市 时间:8:00-13:00 地址一:银川市中山北街1号(银川人才市场) 2、每周三、六、日定期举办人才集市 时间:8:00-13:00 地址二:银川市新华东街206号仙鹤楼四楼(银川人才市场新华分市场) 3、每周三、六定期举办人才集市 时间:8:00-13:00 地址三: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17号(银川人才市场新城分市场) 宁夏人才市场每周三、周六定期举办人才招聘会 地址:银川市南薰西街375号更多银川招聘会:

合肥人事考试网人社局招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为适应合肥市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2015年下半年合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6人(其中城管执法队员80人),涉及12家主管部门,20家事业单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0月19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报名审核成功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11月5日至11月7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更多详情请登陆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查看2015下半年合肥市事业单位招聘19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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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发布《合肥市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为推进包河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包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教师)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若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中专毕业,且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也可报名)。 3、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幼儿教师资格,且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县区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3)具有音体美类特殊技能的紧缺急需人才,个人专项成果受到省级以上教育专业机构表彰或认定的。 其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230人。详细岗位参见《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经笔试后按学科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书》。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 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 )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7日9:00至4月24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5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 )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 )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考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4月28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 考生于5月8日至5月11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 )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其中幼儿教师考试科目为《活动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5月12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30~4:30《教学设计》或《活动设计》 2、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在编教师必须提供县区级以上教育、人事部门同意参加报考的介绍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3、面试: 有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答辩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时间3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专业技能考核时间为10分钟;无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为确保聘用教师的质量,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被确定为初选人员。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有专业技能特殊需求岗位的考生若无生上课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包河区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确定初选人员的方法排序),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学校。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包河区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管理。 六、其它 1、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3、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 )、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 )。 附:《包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 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2011年度肥东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适应工作需要,广泛选拔优秀人才,经县编委会同意,肥东县卫生局、县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肥东县卫生局、县财政局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 2、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9日9:00至7月23日16:00,逾期不予办理。考生须按要求签署“诚信书”,如实、正确填写《肥东县卫生局、县财政局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考岗位规定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考生必须于报名后第二天至7月24日12: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7月25日12: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考岗位名额。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符合改报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7月25日15:00至18: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完成网上缴费后,考生可于7月28日至7月29日直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2个科目。《公共科目》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科目》主要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合成成绩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科目具体安排: 7月30日上午 8:00--9:30 《公共科目》 10:00-12:00 《专业科目》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卷程序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合成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7:3比例合成(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于面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根据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入围体检、考察的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报考职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上述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规则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合肥人事考试网、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向社会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人员管理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聘用通知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聘用单位的,根据最后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在招聘计划数内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一)笔试费用90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 县卫生局:0551-7751036 县财政局:0551--7749813 县人社局:0551-7724912 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0551-7722110 附件:肥东县财政局、县卫生局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肥东县财政局 肥东县卫生局 二0一一年七月八日相关附件:1:肥东县卫生局、县财政局201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下载]

梓潼县人社局人事考试招聘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加快建设创新人才集聚地,吸引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来绵,现启动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招才引智活动,按照“统一组织、统筹资源、带编进校、组团招聘、现场考核”的方式,拟引进6291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进计划(一)在绵阳的中央、省属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拟公开引进人才848名(详见附件1)。(二)绵阳市重点企业拟公开引进人才3293名(详见附件2)。(三)绵阳市教体、卫健系统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1805名,其中教体系统引进人才900名(详见附件3),卫健系统引进人才905名(详见附件4)。(四)绵阳市拟公开引进其他事业编制人才345名(详见附件5),其中公开考核引进243名(含乡村文艺人才引进专项计划46名),公开考试引进102名。二、信息发布(一)绵阳人事考试网()、“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的信息发布平台,有关招聘场次、报名安排等事项可在上述平台查询。(二)绵阳市将派出赴外招才引智小分队,分批次赴成都、西安、北京、武汉、广州、郑州、重庆、南京、长沙、上海等重点城市开展招才引智活动,具体活动场次及报名信息等情况将另行公告。三、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一)引进对象1.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本硕博毕业生;2.符合岗位要求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3.符合岗位要求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二)报名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和社会主义制度;(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及有关补充公告;(4)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其他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条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引进范围:(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5)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四、引进政策及待遇(一)薪酬待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重点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二)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三)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且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四)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100万元。(五)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五、引进程序(一)报名1.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重点企业人才引进具体方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到指定地点现场投递简历或发送简历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也可电话联系用人单位获取报名有关信息。2.事业编制人才引进主要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场次安排、报名时间及地点将另行公告。考生可根据各招聘场次专业人才需求情况选择参与报名及考核场次。(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对照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将贯穿此次引才活动全过程。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与应聘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三)考核方式1.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重点企业人才引进由用人单位选择现场招聘、网络招聘等方式组织实施。2.事业编制人才引进根据学历、职称等情况,主要采取公开考试或考核方式引进。(四)体检、政审考察及公示1.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重点企业人才引进由用人单位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和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实施。2.事业编制人才引进(1)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医院进行;行业另有规定的,按行业规定执行。(2)政审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3)公示聘用:体检及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六、纪律与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人才引进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招聘单位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其他事项(一)本公告仅作为公布2023年上半年招才引智系列活动的导向性信息公告,具体报名时间和方式、报考岗位和条件、考试或考核方式等具体信息,以各场次公告为准。(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监督举报电话: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绵阳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2985203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涪城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游仙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油市委组织部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台县委组织部 三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梓潼县委组织部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亭县委组织部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武县委组织部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绵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教体)、(卫健)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绵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教育体育股)、(卫生健康股)绵阳科技城新区党群工作部 绵阳仙海区党群工作部 绵阳仙海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附件:1.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在绵阳的中央、省属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公开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2.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重点企业公开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3.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教体系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县〈市、区〉、园区)4.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卫健系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县〈市、区〉、园区)5.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其他单位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县〈市、区〉、园区)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4日附件1: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在绵阳的中央、省属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公开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附件2: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重点企业公开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附件3: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教体系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县〈市、区〉、园区).xlsx附件4: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卫健系统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县〈市、区〉、园区).xlsx附件5: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其他单位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县〈市、区〉、园区).xls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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