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农十四师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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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团农十四师人事考试

兵团农十四师人事考试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6日至2005年1月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6日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符合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可报考选调生职位。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报名(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有关报考政策规定、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职位表》《报考指南》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考生对《职位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二)网上报名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报名。1.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可在2023年1月6日10:00至1月13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考生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考职位条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可于2023年1月6日12:00至1月14日18:00期间登录兵团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月13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3.缴费确认。招录机关于2023年1月14日18︰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3年1月15日18︰00前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考录费用包括: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考试费每科40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4.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笔试开考比例为1:3(职位录用计划数: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职位录用计划。其中,南疆第一、二、三、十四师、边境团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团场、五类以上地区团场职位;狱医、心理矫治等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竞争的特殊职位;残疾人职位;专业要求为法学类的行政执法类职位可以不设开考比例,具体详见《职位表》。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考生,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被取消招录职位且不申请职位改报的考生,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予以退费。5.打印准考证。缴费确认后,考生于202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招录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 我根据兵团财政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兵团考区工作安排的公告”得知,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要求,为服务广大考生、切实解决考生困难诉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延期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12月3日至4日 考试时间及科目: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安排 (一)2022年9月因疫情未组织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兵直考区(乌鲁木齐市),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第六师、第七师、第八师、第十三师8个考区,做好延期考试各项准备工作,能考尽考。 以上考区的考生,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的,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必须与报考时一致)申请退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未按时申请的,默认参加延期考试。上述考区的考生不进行考区调转。 (二)2022年9月已完成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第一师、第五师、第九师、第十师、第十四师5个考区,因疫情管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选择是否参加延期考试。 选择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2022年9月本人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考生于11月10日前与报名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提交书面调转申请,选择调转到兵团其他组织开展延期考试的考区考试。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将本地申请调转考区人员名单上报兵团财政局办理调转手续。 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2022年9月本人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并申请退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三)确认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届时因疫情不能参考的,由报名地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办理退费事宜,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四)因疫情无法如期组织延期考试的考区,兵团财政局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为考生办理退费事宜,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三、准考证打印 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考生凭身份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所属考区最新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时,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规定。 五、成绩公布 2022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成绩。 六、问题咨询 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兵团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也可登录“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咨询电话”栏目查看各师市及兵直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兵团财政局 2022年10月25日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兵团考区工作安排的公告

兵团第十四师人事考试中心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精神,为做好兵团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考试科目和时间(北京时间)

10月24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5日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二、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二)告知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7号)的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报考人员要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等。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三)雷同试卷检测和认定

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或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2.报名应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下同)进行网络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学历学位相关信息并进行在线核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报名开始后进行现场人工核验。信息核验通过的人员方可继续完成报名,学历学位信息可多次添加,如遇操作失误录入错误的,再添加一条正确的信息即可。

3.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书),如实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学历信息网络核验通过的人员自行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按流程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工作。学历信息需要现场核验的人员,现场核验通过后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工作。

4.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报考问答”了解报名相关事宜,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核验)

1.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后不需要现场核验。

2.下列报考人员须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

(1)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及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无学位可不填)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以上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或学位证书、报名表(报名表需单位盖章)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查时,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或非兵团户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核验时按不通过处理。

4.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可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不支持手机支付),按提示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保存缴费信息备查,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咨询。

(四)报名、核验、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北京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 8月17日

网上核验时间:2020年8月6日- 8月18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6日- 8月19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应试人员可在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期间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点设置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兵直(乌鲁木齐市)和第一师(阿拉尔市)设置考点。选择第一、三、十四师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在第一师考点参加考试,其它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在兵直参加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2020年10月16日-10月23日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六、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底前,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七、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的规定,考试费和考务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7元。

附件: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兵团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是什么时候?兵团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在哪里?小编整理了兵团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详情如下。更多关于经济师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关于做好兵团2023年度经济(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直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2023年度职业资格考试计划以及疫情防控形势下考试事项调整等有关精神,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自2023年起由全国统一组织,首次考试于今年9月12日举行,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于11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为做好兵团考区2023年度经济(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考试设置2023年经济考试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具体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详见附件。(一)高级考试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完成考试,于9月20日统一组织补考。《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二)初中级考试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自2023年起,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若遇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完成考试,于12月6日统一组织补考。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人员,两科目考试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两科目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二、 报名要求(一)报名条件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自2023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根据规定,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1. 初级报考条件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 中级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3. 高级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告知承诺要求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承诺、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三、 考试时间(一)高级考试(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二)初中级考试(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四、 注意事项(一)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同)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问答”了解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二)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三)人员时,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部分运算量较大的科目,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四)本次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五)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六)考试过程中,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人员可申请参加补考。五、 报名及相关事宜(一)报名程序1. 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或现场人工)核验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进行报名。2. 报名应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学历学位相关信息并进行在线核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显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报名后进行现场人工核验。学历学位信息可多次添加(最多可添加5条),如遇操作失误录入错误并已提交的,再添加一条正确信息提交核验即可。3. 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时,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承诺书),如实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学历信息网络核验通过的人员自行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按流程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相关资料原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现场核验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人工核验)1. 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不需要现场核验。2. 下列报考人员须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2)2002年及以前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及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3)身份、学历、学位(无学位可不填)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5)其他报考条件或报考资格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以上须进行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报名表》(报名表需单位盖章,免试部分科目者需提供原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验时,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3. 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或非兵团户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给予审核不通过处理。4.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三)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验后,可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不支持手机支付),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保存缴费信息备查,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咨询。(四)报名、现场核验、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1. 高级经济考试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 7月23日现场核验时间:2023年7月7日— 7月24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24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人员可在2023年9月4日至9月11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时间:考后60日内2. 初中级经济考试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8月20日现场核验时间:2023年7月28日—8月21日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28日— 8月2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人员可在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时间:考后60日内六、 考点设置兵团考区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别在兵直(乌鲁木齐市)及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三、十四师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七、 考试收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自治区发改委 财政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的规定,经济考试初级、高级考试费和考务费每人每科91元,中级考试费和考务费每人每科76元。八、 考试大纲及用书2023年版经济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点击查看九、 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兵团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附件:经济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表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2023年7月1日原文链接: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兵团十二师人事考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在乌鲁木齐市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前身为乌鲁木齐农场管理局,全师下辖104团、五一农场、三坪农场、头屯河农场、西山农牧场、221团、222团共7个农牧团场,9个集团公司及学校、医院、农科所等25个团处级单位,57个基层连队,49个城镇社区,308个基层党支部,党组织覆盖率100%,党员6405名。除221团位于吐鲁番市、222团位于昌吉州阜康市外,其余5个团场呈扇形环绕于乌鲁木齐市南、西、北面,是乌鲁木齐实施城市南控、北扩、东延、西进的重要战略地带,也是乌鲁木齐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城市功能优化区;兰新铁路、乌奎高速公路、乌昌大道、城北主干道以及地铁线路贯穿辖区,区位、地缘、交通优势明显。

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兵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兵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除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兵团事业单位。 第三条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指导、分类管理、分级调控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四条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在编制和增人计划内,根据工作需要、空缺岗位的要求和招聘程序进行。 第五条 兵、师组织人事部门是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指导、监督、检查部门。兵团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师、团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师人事局牵头,会同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第六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招聘单位应成立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监督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和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机构,负责具体招聘事宜。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程序是: (一)编制上报招聘方案。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及编制数、计划数、实有人数、拟招聘人数;拟招聘岗位、专业及任职资格条件;招聘对象、范围、方法及有关要求等。 (二)审批招聘方案。招聘单位提出的招聘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审批实施。 (三)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由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或单位在本地区公共媒体上发布。公告包括招聘范围、对象、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资格条件、待遇、报名方式和考试方法(笔试、面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五)组织考试考核。 (六)体检。 (七)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八)研究确定招聘人员。 (九)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分别由兵、师两级人事部门鉴证。 第八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六)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要求。 第九条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技能。 第十条 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第十一条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由用人单位提出招聘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分别报兵、师人事部门备案后,签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定双方的人事关系。 第十二条 因涉密、专业特殊等不宜采用竞争的岗位,经兵、师人事部门同意,可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采取面试、测评、实际操作等方法招聘。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于考试,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核,报兵、师人事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一)事业单位引进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三)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四)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五)国家机关公务员、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六)国家、自治区和兵团政策性安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坚持原则、客观公正,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新进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师人事部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报兵团人事局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兵团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在乌鲁木齐农场管理局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前身为乌鲁木齐农场管理局,全师下辖104团、五一农场、三坪农场、头屯河农场、西山农牧场、221团、222团共7个农牧团场,9个集团公司及学校、医院、农科所等25个团处级单位,57个基层连队,49个城镇社区,308个基层党支部,党组织覆盖率100%,党员6405名。

兵团12师是公务员。在建设兵团,师相当于地方上的地级市。从兵团司令员、政委;师长、政委;团长、政委等都属于公务员。 这是由于特殊历史使命形成的。

兵团农三师人事考试中心

公务员面试通知单的领取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一、网上领取:登录公务员招录考试网站,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查询自己的面试通知单,并及时打印。二、邮寄领取:考生可以将自己的通知单邮寄到指定的地址,在报名时填写正确的邮寄地址,以便及时收到通知单。三、现场领取:考生可以在面试当天前往考试现场,凭有效身份证件去现场窗口领取通知单。四、快递领取:考生可以选择快递领取通知单,在报名时填写正确的收件地址,考试机构将把通知单通过快递方式发送给考生。总之,公务员面试通知单的领取方式多种多样,考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领取方式。

如果您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聘公务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会收到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寄发的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一般会通过邮寄或者网络方式发送给考生,您需要注意查看自己报考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如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是否正确并及时查收通知。如果您还未收到面试通知书,也可以通过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或者咨询电话查询相关信息,并及时补充、修改联系方式。同时,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关注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以便及时获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

兵团公务员面试通知单一般是通过邮寄的形式发送给参加面试的考生的。考生需要在通知单上仔细阅读相关的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信息,并按照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资料材料,并按时前往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单是参加面试的必要凭证,对于考生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考生要保护好面试通知单,避免遗失或者损坏。

根据兵团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考试通知,兵团202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20日。更多关于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相关内容,请关注猎考网初级经济师频道。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兵团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2023年兵团初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19日。兵团202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8月20日现场核验时间:2023年7月28日—8月21日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28日— 8月2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人员可在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0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时间:考后60日内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农一师兵团人事考试中心

【 #会计职称考试# 导语】 我根据兵团财政局发布“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兵团考区工作安排的公告”得知,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要求,为服务广大考生、切实解决考生困难诉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延期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12月3日至4日举行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12月3日至4日 考试时间及科目:8:30-11:15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务安排 (一)2022年9月因疫情未组织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兵直考区(乌鲁木齐市),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第六师、第七师、第八师、第十三师8个考区,做好延期考试各项准备工作,能考尽考。 以上考区的考生,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的,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必须与报考时一致)申请退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未按时申请的,默认参加延期考试。上述考区的考生不进行考区调转。 (二)2022年9月已完成全国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第一师、第五师、第九师、第十师、第十四师5个考区,因疫情管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选择是否参加延期考试。 选择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2022年9月本人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考生于11月10日前与报名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提交书面调转申请,选择调转到兵团其他组织开展延期考试的考区考试。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将本地申请调转考区人员名单上报兵团财政局办理调转手续。 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提交2022年9月本人因疫情管控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并申请退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三)确认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届时因疫情不能参考的,由报名地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办理退费事宜,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四)因疫情无法如期组织延期考试的考区,兵团财政局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为考生办理退费事宜,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三、准考证打印 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考生凭身份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所属考区最新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及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时,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规定。 五、成绩公布 2022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成绩。 六、问题咨询 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查看兵团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也可登录“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咨询电话”栏目查看各师市及兵直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兵团财政局 2022年10月25日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延期考试兵团考区工作安排的公告

兵团考试信息网怎么手机报名?答:兵团考试信息网在手机报名需要点击报名页面,填写信息即可报名。

(一)网上报名。2022年4月25日-5月6日,考生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 下同)或中国人事考试网( 下同)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二)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4月26日-5月7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00 节假日除外)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到现场核验。未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由本人携带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验。

如果您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聘公务员,在通过资格审查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会收到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寄发的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一般会通过邮寄或者网络方式发送给考生,您需要注意查看自己报考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如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是否正确并及时查收通知。如果您还未收到面试通知书,也可以通过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或者咨询电话查询相关信息,并及时补充、修改联系方式。同时,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关注兵团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以便及时获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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