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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考试需要在“中国人事信息网”进行,上面是网址不同地区的,每个地区都有当地的人事考试信息网

职称证好像查询不了,真伪要看档案里是否有评审表。

根据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可知,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3、4日。2018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方式为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每年的7、8月份。报名具体条件及相关事项仍可在当地人事考试网站查询,各地人事考试网站官方地址如下2018经济师报名入口及人事网站汇总地区网站名称及网址北京北京人事考试网上海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广东广东人事考试网深圳深圳考试院浙江浙江人事考试网江苏江苏人事考试网天津天津人事考试网山东山东人事考试网广西广西人事考试网安徽安徽人事考试网河北河北人事考试网湖北湖北人事考试网湖南湖南人事考试网山西山西人事考试网河南河南人事考试网重庆重庆人事考试网福建福建人事考试网陕西陕西人事考试网吉林吉林人事考试网辽宁辽宁人事考试网海南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贵州贵州人事考试网黑龙江黑龙江人事考试网云南云南人事考试网江西江西人事考试网四川四川人事考试网内蒙古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宁夏宁夏人事考试网甘肃甘肃人事考试网新疆新疆人事考试网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信息网青海青海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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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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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区人事考试网

1.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3日至29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

(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3)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4)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考生可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告知制,如不接受告知制的考生须到现场进行人工资格审核。接受告知制的考生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须到现场进行人工资格审核,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5)报考人员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修改信息填报错误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内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3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东大厅专技考试窗口。

网上办理:考生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用个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后,在首页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按提示进行办理。

咨询电话:

2.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名资格网上自动审核。网上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网上缴费,不用再做人工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

(2)人工资格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进行人工资格审核:

①不适用告知制的(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②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

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

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

⑤撤回申请的;

⑥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注:网上报名时,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验(包括不适用和撤回告知制、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须到现场进行人工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可在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

方式一:考生于4月23日至29日期间将有关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cssgc_mzt@)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报考。发送材料格式要求如下:①电子邮件主题命名为“2022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信息核验(考生姓名+联系方式)”;②电子邮件附件上传报考人员的考试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格式为PDF,扫描件完整清晰,每份扫描件单独命名为“姓名+报考级别+资料名称”;③电子邮件正文可简要描述报考人员核验不通过的系统提示或有关情况。

方式二:考生于4月23日至29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送至海南省民政厅进行资格审查(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办公楼一楼122办公室,电话:65370151)。

3.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请在4月23日至29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按照考试收费标准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1.《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55元/人·科(初、中级),主观题60元/人·科(初、中级);2.《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级社会工作师等三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取消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发改费管〔2019〕108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69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

(2)如出现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只要确认银行扣款后即可报名成功,支付状态不影响报名结果。系统会不定期进行对账,届时报名状态会正常显示。

(3)需要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第一步:填写《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第二步:微信添加“电子票夹”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可自行下载打印。

2.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现在海南工作或在海南居住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初级(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四)在海南省内合法工作或居留的境外人员(包括留学生)及港、澳、台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报考条件的,均可在我省报考。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报名入口

海南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海南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海南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海南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6日至7月21日,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1日、12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的组织管理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二、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三、报名条件凡遵守法律、法规,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现在我省工作或户籍在我省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免二科条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港澳台和境外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境外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四、报名时间和方式办法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至7月21日。(二)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1)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用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不能修改删除,只能增加,最多限填5条)。上传照片必须是近期彩色标准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考生在上传照片时,为保证格式正确,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注意事项:①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②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可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告知承诺,如不接受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接受告知承诺制的考生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内容包括:确认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和报考条件等告知事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注: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或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通过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两种方式进行修改。现场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和邦路3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职称考试柜台。网上办理:考生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用个人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账号后,在首页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按提示进行办理。咨询电话:报考信息填写错误需要修改的考生,须于报名期间办理。2.资格审核(1)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报名资格网上自动审核。网上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规定时间网上缴费,不用再到现场资格审核和报名确认。(2)现场人工审核(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审核):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②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③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④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⑤撤回承诺申请的;⑥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需要到现场进行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在7月6日至7月21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1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在我省缴交的社保清单等有关材料送至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二楼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77-1号,电话:65352821)。注:考后将对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和公示,对不诚信考生将取消成绩并按相关规定处理。3.网上缴费(1)考生完成报名确认后,须在7月6日至7月21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8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2)如出现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只要确认银行扣款后即可报名成功,支付状态不影响报名结果。系统会不定期进行对账,届时报名状态会正常显示。(3)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办理流程如下:填写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将申请表发送至邮箱:;电子发票开具后发送至申请表所填手机号,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五、打印准考证考生请于9月6日至1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参加考试。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三)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公示、证书发放等相关信息获取方式:(一)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二)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网址: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八、联系方式(一)报名资格咨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 65352821。考务咨询电话: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咨询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附件: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3.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4.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2023年7月1日附件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日期:9月11、12日)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1日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2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基本信息(一)办事事项名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二)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登记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二、告知内容(一)证明事项名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二)设定证明事项的依据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 )(三)证明的内容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四)承诺方式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海南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五)核查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信息进行核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对待核查人员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六)不实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七)相关义务报考人员须本人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操作,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报考人员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八)承诺书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考试组织机构、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况,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全部或部分签署人员名单、所签署告知承诺书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三、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对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责任已充分知晓,同意遵守相关事项规定和履行相关义务。在此,我郑重向考试组织机构承诺: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签名:承诺日期: 年 月 日附件3: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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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师范大学并不是一个211,只是一个普通的本科院校

一、200x年人力资源工作总述。 200x年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在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加强定岗定员、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开拓人力资源视野,把握人力资源动态,吸收国内外最新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和理念,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改革与创新。 二、人力资源基本情况。 截至200x年12月31日南粤物流(含合资、控股公司)员工人数1880人,其中公司本部67人,通驿1288人,广东新粤300人,实业93人,威盛17人,东方思维115人。 南粤物流学历情况:截至200x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82人,其中博士1人,硕士37人,本科242人,大专202人。 三、通过岗位分析与设置,做好定岗定员工作。 为配合做好公司经营业绩和员工绩效考核工作,加强人工成本控制,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各属公司结合本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进行定岗定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通驿分两类进行定岗定员:1、各管理中心按里程、服务区对数以及业务范围等关键指标进行分类;2、服务区按车流量、营业额等指标分类。 确定各类管理中心和服务区的岗位和人员配备,力争为新的服务区建设提供标准化模块。 (二)广东新粤应按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通信、供电、监控、收费等不同业务量以及合同工程总额、里程和工期情况对现有组织架构、岗位和人员进行适当合理优化,控制好人员数量和人工成本。 (三)实业根据高速公路建设材料供应量、供货总额和里程、工期、工程规模以及信息技术服务等不同业务情况来做好定岗定员工作。 (四)威盛根据海运以及新拓展的业务特点,在现有定编的基础上分块做好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说明书和岗位说明书。 同时我们通过走访广珠北、大学城、曲江和后门服务区、广梧等项目,对各项目定岗定员工作进行调研,掌握了第一手定岗定员资料。 四、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基本确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体系,形成较为规范的人事管理,从整体上提高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水平。 公司本部根据公司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已经完成员工培训办法、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员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和人事档案管理细则等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制度的初稿汇编工作。其中员工薪酬福利试行办法和员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已正式颁布并在施行中。 广东新粤除了完善原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外,完成ISO质量认证。通驿公司编制了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修改完善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和服务区人事管理制度,让日常管理工作更制度化、规范化和更具操作性。东方思维根据劳动法和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明晰了奖惩、考核、异动与选拔、休假、劳动关系等内容,逐步完善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五、为适应公司战略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各属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工作大大加强。 为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的需要,公司本部起草了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办法,在培训规划与协调方面做了相应的工作,但公司整体层面上的专题(知识普及性)培训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培训需要加强

20XX年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在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加强定岗定员、人力资源培训与开发、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开拓人力资源视野,把握人力资源动态,吸收ZUI新人力资源管理思想和理念,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改革与创新。一、人力资源基本情况。截至20XX年1月31日xxx股份员工人数2499人(含精美特695人),其中公司总部4人,幕墙工程公司674人,石岩玻璃生产中心439人,石岩玻璃生产中心大亚湾分公司34人,大亚湾玻璃技术有限公司48人人,大亚湾幕墙产品有限公司299人,精美特玻璃公司695人。结合新《劳动合同法》,完成了全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二、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基本确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体系,形成较为规范的人事管理,从整体上提高了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水平。公司总部根据公司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已经完成薪酬管理办法、员工培训办法、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和人事档案管理细则等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制度的初稿汇编工作。以上办法已正式颁布并在施行中。三、为适应公司战略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开发与培训工作大大加强。为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文件有关规定,为解决哈尔滨市呼兰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紧缺问题,配齐配强专业化人员队伍,经区委同意,在黑龙江省范围内公开选调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和数量黑龙江省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工作人员。具体选调岗位、人数详见《2021年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二、选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大学本科及以上,并获得相应学位;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6、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立案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选调方法和程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报名、笔试、面试、考察方式进行。(一)报名及资格确认。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登录呼兰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2021年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2021年哈尔滨市呼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材料目录》要求,将准备好的报名材料以图片格式(图片名称更改为相应佐证材料名称)发送至专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8时30分—11月26日17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报名成功接到确认电话后,到报名表填报的电子邮箱下载并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开始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按照总成绩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折算考生最终成绩。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功底、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水平。笔试不指定出题范围、参考书目和培训机构。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笔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相关事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通畅。2、面试。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末位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要求的,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在呼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度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通知为准。参加面试人选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三)考察和体检。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调。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有自愿放弃选调,以及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被取消资格人选,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直至选调岗位选满为止。如最后出现岗位空缺,取消空缺岗位。对确定的考察人选,哈尔滨市呼兰区委组织部组成专项考察组,商所在单位同意后,赴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个别谈话、审查干部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核实被考察人申报资格,了解现实表现和岗位适应度。重点掌握考察对象所在的单位党委(党组)评价意见,思想政治素质、在职工作经历、工作业务实绩、廉洁自律表现、群众公认度和文字综合能力等。对工作实绩不突出、业务能力不强、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将不予录用。体检由哈尔滨市呼兰区委组织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组织考察和体检结束后,将依据考试总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四)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对拟调入人选在呼兰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四、防疫要求本次选调工作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在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提前向哈尔滨市呼兰区委组织部进行申报。考生在考试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绿码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考生进出考点、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面试答题中可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哈尔滨市呼兰区委组织部负责对公开选调工作相关政策进行解释。咨询电话:0451-57355180监督电话:0451-57334100

兰山区人事考试

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2008年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78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考聘范围 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未落实就业单位的2007年、2008年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具有兰山区常住户口,并未与具体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二)考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符合招考计划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相关要求;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考聘人员回避制度。 二、报名办法 毕业生分专业报名,按专业对口或专业相近的原则,报名时每个毕业生限报一个专业。由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家庭户口簿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同底版半身一寸彩色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到区人事局会议室(考棚街7号兰山区政府大院2号楼二楼)报名(证件不全者一律不予报名)。报名时缴报名考务费每人70元(卫生类考生每人130元)。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办理报考手续,责任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医疗卫生类加试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医疗卫生类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计算(单科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区下达的各专业招考计划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所报专业职位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可按原设置计划组织笔试,笔试后,经区人事部门批准可以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点、兰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兰山人事信息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设立若干综合评委组,按报考专业分别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为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选用办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考试总成绩公布后,根据区下达的各专业招考计划数,按1:1的比例,根据各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组织进行考核和体检。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其他进入同一专业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由区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见网上通知)。经公示无异议批准聘用的人员,按各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并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名次相同的按学生在高校所获荣誉多少和级别确定选岗次序。工作岗位一旦选择不允许改动,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五、聘用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公示期满后,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08年12月2日-4日;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2008年12月10日;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2008年12月14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2:30--4:30医疗卫生类: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公布; (五)考试成绩公布时间:12月23日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视情择期公布。成绩在报名点、兰山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兰山人事信息网()公布。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资料,慎重填报应考专业,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自负。 (二)公开考聘咨询电话:、8183238。兰山区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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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字体:大 中 小】 2008-02-15 15:04:07 为适应工作需要,决定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1年3月1日至199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5、2006年7月-2008年7月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介绍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户口不限)。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 报名办法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2008年4月18日--23日。 查询时间: 2008年4月20日-25日。 现场资格认定时间:2008年4月24日-26日。 具体办法是: (1)报考人员登陆临沂人事信息网()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下载《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部门或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网上报名期间,市人事局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2)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48小时内修改有关报考信息,距最后一次修改48小时后(最迟于4月24日12:00前)即通过报名,有关信息不得更改。报名通过的人员,登陆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准考证》主证、《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兰山区八一路304号)办理资格认定手续。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提交其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允许报考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及身份证。经过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报考人员,需递交《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准考证》主证、近期同底版的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由报考人员分别贴在登记表和准考证主证上)。缴纳考务费,办理相关手续。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后,于5月8日至5月13日登陆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副证。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认定手续,责任自负。逾期不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认定手续的,视作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在面试前2天向市人事局提交与报名资格认定相同的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与笔试准考证主证同底版的照片)。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市人事局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方法和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间为5月14日。 上午8:00--11:00 申论 下午 14:30--16: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按申论占6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人事局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的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低于1:2比例,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张榜并在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机关工作必须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记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为6月6日-8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00--18:00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由招考单位在网上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4舍5入)。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并在网上公布。 五、考核和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招考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录用考核范围的人员,对达不到报考人员总成绩平均分数的,取消录用资格。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从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招考计划依次递补。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由市人事局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按规定确定职务并套改工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参加公开招考的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参加公开招考的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考的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39-8311360、8053150。报考专业方面咨询电话:临沂市财政局0539-8316645,临沂市卫生局,临沂市旅游局0539-8324220,临沂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0539-8315245,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539-8132815。考务咨询电话:0539-832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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