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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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丽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用工。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共有22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78名。具体招录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计划表》(附件1),信息查询可登陆以下网站: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 二、招录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司法雇员、公安相关岗位)年龄另有规定的,详见计划表。 (五)浙江省户籍。其中公安一线辅警岗位(岗位代码:30-37)需丽水市户籍。 (六)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有严重否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司法雇员岗位(岗位代码:27):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公安岗位(岗位代码:28-37):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否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赌博受到处罚的;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方式进行。招录具体程序为: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 丽水市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2年6月22日12:00-6月28日12:00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在上述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选择考试”—“其他社会考试”,下拉找到丽水市,选择“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人员”,进入后,填报相关报名信息,选择职位,并进行报名确认。未确认的考生不能进入初审环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22日12:00-6月28日16:00 各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招录单位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6月29日12:00-7月2日9:0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定在7月2日上午,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丽水市公安局下属单位辅助巡防处突岗位(岗位代码:34、37)全部入围体能测试,丽水市公安局下属单位其他岗位(岗位代码:28-33、35-36)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4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选(其中招录计划10名以上的岗位按1:3确定)。 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选。 (六)资格复审 面试(体能、技能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试)。 (七)技能、体能测试 面试开始前,部分岗位需进行技能、体能测试,具体为: 1.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雇员岗位(岗位代码:27)需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电脑打字速度及正确率。 2.丽水市公安局下属单位招聘岗位(岗位代码:28-37)需进行体能测试,标准和细则详见附件2。具体如下: (1)辅助巡防处突岗位(岗位代码:34、37)成绩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中招录计划10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2)其他岗位(岗位代码:28-33、35-36)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中招录计划10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体能和技能测试由招录单位另行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八)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九)成绩计算 司法雇员岗位(岗位代码:27)和辅助巡防处突岗位(岗位代码:34、37)总成绩=技(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服从招录单位的岗位调配,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司法雇员工资待遇按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120%核定(不含单位缴纳部分五险一金);公安部门根据岗位不同,实行差异化薪酬。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录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一年(自面试成绩发布次日起计算),市直单位有岗位空缺时,可按岗位需求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后,按相关流程予以录用。 (三)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若遇丽水市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参见最新通知,请广大报考者关注网站信息,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 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可咨询招录单位(电话详见附件)。 2022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计划表 2022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体能测试标准及细则

有盖浙江省人事厅的公章,就是其认可的。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是90年代初以前的名称,如是那个年代评的职称就会承认,现在是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否则就是假证了。

丽水人事考试办公室

国家公务员考试发布:201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2018年11月7日至12月2日,工作日8:30-17:00 ,广大考生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88396765 杭州市上城区佑圣观路74-1号

有盖浙江省人事厅的公章,就是其认可的。

丽水职称非公有制建筑工程师有上网吗,应该去那里查询

丽水人事局考试办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浙江省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面向市直单位选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至2022年9月9日17:3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丽委办发〔2019〕31号)有关规定,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拟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资料我室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市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参加工作满两年,现工作单位满1年[以正式聘用时起算(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 3.具有综合文字岗位或财务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人事考试院网站()等平台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至2022年9月9日17:30。 2.报考人员填写《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及相关岗位经历和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件,通过浙政钉一并发送至市委办人事行政处,联系人:陈超,联系电话:2098135。 (三)资格审核。符合选聘条件者参加统一考试。如符合条件人数不足1:3的,取消本次选聘。 (四)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满分100分。 (五)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聘名额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满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的,由市委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八)确定拟选聘人选。按“人岗相适”原则,经集体决策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若无合适人选,取消本次选聘。 (九)公示和聘用。确定拟选聘人选后,在调入和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人选反映有影响选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聘;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表现适合聘用的,试用期满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办人事行政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098118。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予以取消资格。 (三)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选聘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 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文标题: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用工。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共有22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78名。具体招录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计划表》(附件1),信息查询可登陆以下网站: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丽水市人事考试院()。 二、招录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从事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2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司法雇员、公安相关岗位)年龄另有规定的,详见计划表。 (五)浙江省户籍。其中公安一线辅警岗位(岗位代码:30-37)需丽水市户籍。 (六)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有严重否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司法雇员岗位(岗位代码:27):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公安岗位(岗位代码:28-37):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否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赌博受到处罚的;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方式进行。招录具体程序为: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 丽水市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2年6月22日12:00-6月28日12:00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在上述网址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选择考试”—“其他社会考试”,下拉找到丽水市,选择“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人员”,进入后,填报相关报名信息,选择职位,并进行报名确认。未确认的考生不能进入初审环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22日12:00-6月28日16:00 各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符合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由招录单位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安排改报其他岗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6月29日12:00-7月2日9:0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定在7月2日上午,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丽水市公安局下属单位辅助巡防处突岗位(岗位代码:34、37)全部入围体能测试,丽水市公安局下属单位其他岗位(岗位代码:28-33、35-36)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4比例确定入围体能测试人选(其中招录计划10名以上的岗位按1:3确定)。 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选。 (六)资格复审 面试(体能、技能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其他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试)。 (七)技能、体能测试 面试开始前,部分岗位需进行技能、体能测试,具体为: 1.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雇员岗位(岗位代码:27)需进行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电脑打字速度及正确率。 2.丽水市公安局下属单位招聘岗位(岗位代码:28-37)需进行体能测试,标准和细则详见附件2。具体如下: (1)辅助巡防处突岗位(岗位代码:34、37)成绩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中招录计划10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2)其他岗位(岗位代码:28-33、35-36)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其中招录计划10名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体能和技能测试由招录单位另行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八)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九)成绩计算 司法雇员岗位(岗位代码:27)和辅助巡防处突岗位(岗位代码:34、37)总成绩=技(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十)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考试成绩以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录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服从招录单位的岗位调配,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司法雇员工资待遇按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120%核定(不含单位缴纳部分五险一金);公安部门根据岗位不同,实行差异化薪酬。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录未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保留资格一年(自面试成绩发布次日起计算),市直单位有岗位空缺时,可按岗位需求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后,按相关流程予以录用。 (三)本次公开招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若遇丽水市招考系统问题,请及时与丽水市人事考试院联系:。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参见最新通知,请广大报考者关注网站信息,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 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可咨询招录单位(电话详见附件)。 2022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计划表 2022年丽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体能测试标准及细则

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办公

您好,您问的是宁波鄞州菜市场二楼考试的地方叫啥,答案是:宁波鄞州菜市场二楼考试的地方叫做宁波市鄞州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它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江东街道江东路7号,是宁波市鄞州区政府下属的一个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主要负责鄞州区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它拥有一支专业的技术队伍,可以为宁波市鄞州区内的企业、技术人员和学校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区各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60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21年11月3日起登录鄞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3.报考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区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综合执法、市场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 2.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职位的,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区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九)面试 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全区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入围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人员的名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十三)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3.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5.截止各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6.在次年宁波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实行递补。 7.递补人员的名单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 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3.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8.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9.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10.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1.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12.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军事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宁波市鄞州区各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级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13.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14.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1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2022年宁波市鄞州区各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xls

宁波鄞州菜市场二楼考试的地方叫做“宁波市政府职业资格认定中心”。它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马陆街道马陆大道1488号(菜市场2楼),是宁波市政府统一办理职业资格认定的官方考试场所。

人力资源大厦。各主管单位凭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对外服务窗口领取执业证原件。

彭水人事局考试办公室电话

市人力社保局各处室(单位)职能职责及公开电话:

常用电话:市人力社保咨询服务电话:12333

信访处公开电话:86868907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公开电话:8686870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事业单位招聘)公开电话:86868703

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公务员招录)公开电话:86868612

市社会保险局公开电话:86789729

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开电话:86868810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公开电话:88673726

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公开电话:63061986、63061994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他信息:

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邮政编码: 401120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223号

交通路线:

(一)轨道3号线→619路。乘坐轨道交通3号线 →至回兴下车→步行至工业园区西换乘619路→空港新城下车→步行到达中国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区行政楼楼

其他说明:

(一)业务受理。7月17日开始,人力社保信息化建设及12333人工服务将在新办公地点开展。7月15日—16日,12333仅提供语音服务模式。

(二)咨询电话。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重庆市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对外公开电话如下: 。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人力社保局各处室电话

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人事考试的概况如下:

人事考试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高速发展中必然产生的一种人事管理现象,它是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调控与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人力资源经济发展的一个分支。人事考试是企事业单位快速识别、检测人才,了解人才综合素质(知识能力与专业技能等)的一种特有的评价方式。

开展人事考试的一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它是由各个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组织和管理的一类资格评定考试。诚然,经济和社会的迅猛发展对人事考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为了能够最大限度、最大范围、最大效率地选拔高素质人才,让更多优秀的人力资源为国所用,提升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人事考试必须实现创新发展,真正发挥其开发人力资源经济的作用。

人事考试在开发人力资源经济中的作用如下:

可挖掘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企业人力资源人才是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源泉和推动力,最大限度挖掘人才,为我所用,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通过人事考试,企业可将社会上隐性、潜在的优秀人才挖掘出来,将其变为显性的、现有的人才资源,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众所周知,社会上有许多虽未接受教育,但却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高水平知识与技能的人才。

有了人事考试,这些潜在的人才最终会发光发热,取得与那些高学历人才同等高度的职位,并发挥着自身之于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人事考试在选择人才时,坚持的是“任人唯贤,不问出处”,它为各个阶层的社会人才提供了平等机会,这种公平的考试形式极大挖掘了社会潜在人才,扩大了企业的人才资源,对企业经济腾飞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是02860662620、86740101。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通知,我省计划于11月26日、27日在原考区举行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停考区(广元市、南充市)补考。咨询电话:、86740101。

补考时间及科目

11月26日0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

11月27日0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考试答题卡扫描评卷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

投标人需要完成扫描地点的软、硬件设备及网络环境部署测试,考试结束后组织人员对考生答题卡进行扫描评卷工作。扫描评卷工作结束后,将扫描图像打包,并连同扫描卷面数据及成绩库交付省人事考试中心。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规定。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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