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考试预案
事业单位人事考试预案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全文如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高公开招聘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适用本办法。招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第四条公开招聘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第五条公开招聘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第六条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审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公开招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事业单位负责,也可以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未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原则上应当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第七条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发布招聘信息;(三)审查资格条件;(四)考试;(五)考察和体检;(六)公示和备案;(七)办理聘用手续。第二章 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第八条招聘单位应当在核定的编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第九条公开招聘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聘单位核定的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数量及空缺情况;(二)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人数;(三)招聘工作组织;(四)招聘时间安排;(五)招聘方式;(六)招聘工作纪律及咨询、监督电话;(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条省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设区的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经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一条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扩大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范围。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合理确定专项招聘计划。第三章 发布招聘信息第十二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第十三条招聘公告应当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相关网站发布,同时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网站发布。第十四条招聘公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招聘单位情况;(二)招聘岗位、人数;(三)应聘资格条件;(四)报名方法、招聘方式、时间安排、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相关要求或信息;(五)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第十五条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发布长期招聘公告,长期招聘公告应当明确有效期限。第十六条招聘单位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和与岗位需要无关的限制性条件。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准确规范表述。第十七条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须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并在同一范围发布补充公告,视情延长报名时间。第四章 审查资格条件第十八条公开招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需实行现场报名的,现场报名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第十九条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第二十条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第二十一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第二十二条资格审查应当严格依照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第二十三条考试须形成有效竞争,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第五章 考试第二十四条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试题命制、试卷印刷、试卷运转、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发布等重点环节。第二十五条考试应当兼顾公平与效率,体现统一性与多样性,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科学确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考试应当划定合格分数线。第二十六条招聘初、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以增加专业能力测试。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业测试等方式,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以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一般采取专业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笔试应当按照岗位类别、特点,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等。考试内容、科目、类型等由考试组织单位确定。第二十七条面试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面试的原则、考试内容、组织方式、程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成绩计算方法、考官及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纪律等事项。第二十八条面试信息须在面试前告知考生,主要包括面试时间、地点、测评方式、考试纪律、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应知信息。第二十九条面试考官小组人数应当为单数,一般不少于7人,非招聘单位考官不低于50%。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考官不低于50%。第三十条面试考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丰富的人事管理、人才测评经验,熟悉公开招聘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公道正派、严守纪律、恪守规范。第三十一条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不低于1:3不高于1: 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岗位的考生应当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天内面试。第三十二条面试成绩须经主考官和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第三十三条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或5:5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可以按笔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第三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招聘单位可以对考试方式和考试环节进行调整,并在公开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第六章 考察和体检第三十五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第三十六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组建考察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第三十七条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八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等相关事项,应当在公开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第七章 公示和备案第三十九条经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调查结论,提出是否影响聘用的意见。第四十条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监督电话及拟聘人员的姓名、考试、考察、体检等信息。第四十一条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第八章 办理聘用手续第四十二条 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第九章 纪律与监督第四十四条招聘组织单位要严格执行考务、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第四十五条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公开招聘工作。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第四十六条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常态化监管机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举报,对线索具体的匿名举报和实名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实名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向举报人反馈。第四十八条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九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五十条本办法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7年9月30日。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事业单位自主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参照执行。第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以下简称“笔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四条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笔试的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笔试可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笔试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组织实施笔试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笔试主体责任,受委托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的机构根据委托协议负责相关工作,承担委托协议约定的责任。第二章 命题管理第五条命题管理一般包括制定命题方案、成立命题小组、命制试题、审定试题、印制试题等环节。第六条命题方案是命制试题的依据,一般包含指导思想、命题原则、人员组成、组织实施、安全保密等内容。第七条命题小组由组长、命题专家、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组成。人员名单应当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得公开。第八条命题专家应当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在相应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命题能力。第九条命制试题原则上采取入闱封闭的方式,命题人员应当集中管理,工作场所安全封闭且相对独立。第十条命题小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辅导活动,严禁泄露与试题命制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第十一条命制试题包括试题创作、查重、审题、组卷等环节,应坚持政治性、针对性、科学性。试题经命题小组组长审定后,在具有保密资质的场所印制。第三章 考点考场设置第十二条考点应当优先选择人事考试或者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所有考场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第十三条考点应当设置考务办公室(用于考务培训、试卷分发和回收等工作)、试卷保管室、监控室等场所。考点入口处应当标识考试名称,在显著位置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入场路线标识、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考场规则等。第十四条每个考点设1名主考、若干名副主考和监考,配备试卷保管收发、司铃、保卫、医疗防疫等工作人员。第十五条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人员,原则上在考试当天随机确定。监考人员不得通过志愿者招募、社会招聘等方式选派。第十六条要有效提升考场使用效能,通过科学设定报名流程、优化报名系统,最大化利用考场资源。按照随机原则编排考场和座位,不得违规人工干预。第十七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与考点签订协议,明确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考务组织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四章 试卷管理第十八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明确试卷流转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具体责任人。第十九条试卷押运应当选择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及线路,由至少2名人员(不包含驾驶员)专人、专车押运,途中不得经办其他事项,严禁搭载与考试工作无关的人员和物品。第二十条试卷交接时,应由交接人员(双方各至少2名,不含驾驶员)分别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履行签字交接手续。第二十一条试卷存放场所应当配备防火、防盗、防潮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考前试卷存放期间应当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做好试卷保管情况记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卷存放场所。第二十二条使用完毕的试卷、答题卡(纸)等应保存半年以上,保存期满后可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组织销毁。第五章 笔试实施第二十三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结合考试实际情况制定笔试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第二十四条笔试实施前,笔试组织单位和各考点应当按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巡考、监考等工作人员的考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第二十五条笔试期间,笔试组织单位和各考点应当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掌握、处理有关情况和问题,确保考试指挥畅通、高效。第二十六条笔试组织单位根据考试规模,应当为考点配备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信号屏蔽仪等防范考试作弊的设备。第二十七条笔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阅卷管理第二十八条阅卷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选择安静、不受外界干扰的场所进行,阅卷工作应在视频监控覆盖范围内进行。第二十九条客观题阅卷,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使用计算机系统阅卷的,阅卷前应当做好阅卷系统软硬件安装和测试工作,阅卷时应当由至少2名阅卷人员互相监督,共同完成。(二)人工阅卷的,阅卷前应当做好答题卡(纸)应聘人员信息加密工作。每张答题卡(纸)由至少2名阅卷人员分别评阅。第三十条主观题阅卷,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按照阅卷总体安排进行分组,由专人担任阅卷组长。阅卷组长组织阅卷人员培训和试卷试评,确保阅卷人员准确掌握评分标准。(二)试卷评阅采取双评模式。评卷中,每道试题均由2名阅卷人员分别评阅,原则上在合理阈值范围内,取2名阅卷人员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该题最终得分。第七章 成绩管理第三十一条成绩管理包含成绩生成、保管和复核,至少由2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第三十二条成绩生成前,应当认真核对阅卷数据,确保数据准确。阅卷完成后,应当随机抽取答题卡(纸)进行人工核验,确保生成的成绩无误。第三十三条成绩数据应当保存在专用计算机上,同时做好数据备份,由专人按照有关规定保管。第三十四条应聘人员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自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笔试组织单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笔试组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复核。第八章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第三十五条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笔试工作正常开展、需要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时,笔试组织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并做好舆论引导。第三十六条若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笔试组织单位应遵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考试报批管理要求,按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并指导考点健全考试期间预警、处置等机制,落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第三十七条因停电、考场周边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考试暂时中止的,考点应维护考场秩序,稳定考生情绪,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经笔试组织单位批准后可顺延考试时间。第三十八条因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试卷泄密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举行笔试的,笔试组织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告知考生笔试组织工作变更情况。第九章 安全保密第三十九条笔试组织单位应规范命题管理、考点考场设置、试卷管理、笔试实施、阅卷管理、成绩管理等环节的组织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第四十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规范视频监控信息的采集、提取、保存等工作。考前试卷监控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考点、考场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违纪违规行为认定或者异常情况处理依据的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阅卷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第四十一条参与笔试命题、阅卷及考务组织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与笔试组织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受委托参与笔试工作的单位、机构等应当符合考试安全有关要求,与委托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第四十二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对参与笔试的工作人员回避情形进行审查。工作人员具有应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参与相关工作。第四十三条笔试试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密级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执行。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可以根据本规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本规程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本规程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旺黔诚大树职教回答!事业单位备考要注意以下几点!!!
1.备前,那些你必须知道的事
前事考是一场信息战,了解的越详细越有利于考试,关键的几个信息我都在下面罗列好了。
招录信息
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一般发布在当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或是当地的人事考试网,大家需要提前关注官网发布的事考的招录信息,也可以关注当地的事业编的公众号,它们也会及时发一些招聘的信息。
报名资格限制
具体看年龄限制,一般来说是18-35周岁,但个别的专业技术岗位会对硕博之类的大佬放宽到40-45周岁,对于普通人来说越早准备越好,毕竟年轻学习的精力会更充沛。
学历限制,基本要求是专科及以上,但大多数岗位都是要求本科及以上,除此之外还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区别,在选岗位的时候要认真区别清楚。
专业限制,好的岗位对专业卡的很死,这个就得看公告的职位表,筛选符合自己专业的岗位。其实很多人都因专业限制报不了自己喜欢岗位。像我之前有个很中意的行政岗,因为限制新闻专业的,没办法,只能忍痛割爱了。
工作经验限制,有的岗位会要求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这种岗位应届生报不了。工作经验是从签订劳动合同的那天开始算的,报这类岗位之前最好自己先算一下时间是否符合。像我是29岁的时候考的,工作经验远远不止2年了。
户籍限制和政治面貌就不多说了,明眼一看就清楚了。
注意,事业单位联考当中很多限应届生的岗要好好把握住,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其中三不限的岗位没有那么多要求,但是门槛低,报考的人数也很多,竞争压力也是最大的,选的时候要慎选。
2.“全面”的备考时间
实际的备考时间要跟着考试科目来走,因为事考有考一科的有考两科的,我报考的单位是要求考公基和职测两门。
全职备考报考两门的建议提前4个月准备,这样短期的备考时间容易集中精力,况且事考不像公务员难度大,打6个月的“持久战”就没必要了,时间一长人容易懈怠。
在职备考两科的建议4-5个月。在职可利用的时间有限,适当把战线拉长一些能准备的更充分。可别等到招录公告出来了再去准备,那样就剩最多一个月的时间,知识点没过一遍就开考了。
时间规划好后就可以安安心心的复习考试科目内容,因为我是考的公基+职测,分享的学习经验也是围绕这两科的,如果你还考了别的科目,可以再去看看其它的帖子。
3.系统的复习计划
公基考察的范围广,但不是每个模块都要学的很细,掌握住核心的板块是要点,其中考试占比较高的是:
zheng治:马克思里面各种辩证法,唯物论,这个如果上学期间有在认真上课的话,这部分还是掌握起来挺轻松的。毛概:各种主义,大学没认真听的,这一块要复习,考察的频率还挺高的。
法律:宪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各种法文法条,看着确实无聊,平时接触的都少,但在考试中分数占很高,需要好好掌握。
时政:需要注重日常的积累,关注日报每天推送的热点新闻,国家大事类事件,在考题中zheng治和法律都会结合着时政来考,所以,这个千万不要忽略。
其它板块虽不如上面这几个占比高,但也是要在课上好好听的。下面详细的说下学习过程。
公基备考第一步“打造夯实的地基”
先用公基教材预习一个模块,了解这个模块到底都讲一些什么内容,过知识点的时候把教材里面遇到的疑问知识点用笔圈出来。
学习的时候先从核心模块下手,先掌握住住重要的得分点。学完这个模块之后用思维导图的形式把学到的知识点整理到笔记本上面,主要把老师讲解的重点内容提炼出来,这样做的好处方便后期我有想要添加的新内容也能随时添加到思维导图中,方便自己掌握和运用里面的知识点。
不止发条法文,我每个模块都是这样学习的,由于政治和法律模块是重点,内容比较多,我用了2周的时间听课,听完立刻做随堂练习,消化自己学到的知识点,做完之后,根据解析再把自己没有记住的知识点给记住。
公基备考开工第二步“真题效应”
过完教材和串讲的知识点之后,到了这一阶段继续刷公基题,错的题目做好标记,对应的知识点结合答案解析把错题全部弄懂、标注好,错两遍就画两个圈,做个标记。
注意不同模块的重要程度不同,安排不同的刷题量,在刷题之前,计划好每个模块该刷多少题,要用多久的时间刷,不能盲目的刷题。法律模块和政治的哲学以及人文历史,这三个模块可以多刷一些。
公基备考第三步“亲临现场”
前面是专项刷题,到最后的冲刺阶段,就要开始套卷刷题了,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为了能够达到在考试中写完题的速度,做套卷要限时进行。面前只放试卷和笔,其它无关紧要的东西以及答案解析,统统都放到一边。把近10年的真题卷都刷一遍,检查复习整体的成果。
做完真题卷之后要分析自己做错的题,在看解析的时候认真分析自己为什么会错,做这道题是怎么想的,自己的想法和解析的思路有哪些不同的地方,这些都好好总结,总结在自己的错题本上面。
最后2天就不要做题了,看错题本,把错题再做一遍,检查自己还有哪些地方没有掌握清楚,把易错题涉及的知识点背会,之后就安心等待考试的到来。
温馨小提示:在整个复习阶段也要增强时政储备差不多考前一个月开始看就行了,前期以其它知识点为重。准备时政看看新闻联播、日报,记住主要热点事件和时间。时政考试出题方式一般是考察主题或名称、文件关键内容、重大事件时间点等。因此在看文件或者时政新闻时,时间、内容、主题都是必须熟记的。
职测的复习过程和公基是有很大去区别的,公基重记忆,而职测重技巧。备考职测做到“学、练、结、做 ”就完胜了。
“学”技巧
对于职测技巧的学习主要是跟把言语、推理、资料、数量模块的实用技巧给掌握住,不断优化自己的做题速度和正确率。听课的时候,不要傻傻的听,把老师解题的步骤给记下来,像资料分析里是先审题,把关键的信息圈出来,根据考点列出计算公式,再把材料里的数据带进去计算就好了。
“练”专项题
专项题就是快速锻炼技巧的熟练度和查漏补缺最好方式,用职测1000题练习的时候试着代入老师讲的公式和技巧,梳理做题思路,开始先不要刻意追求做题速度,思考清楚该题目考察的是哪个考点,解题思路是怎样,正确选项和错误选项的特点等。如果遇到某个考点和解题方法仍不熟悉的,可以回顾老师讲解的相应的板块,直到真正搞懂为止。
总“结”错题
错题要总结规律,光刷题不总结可是耍流氓行为。分析这道题为什么会错,不要只看一遍解析就结束了,而是看看自己究竟被选项里的哪部分误导了,总结出自己的错题规律。
比如在总结资料错题错题时,我就把易错的量级问题、比重、翻番的考点汇集在了一起。这样就很清楚自己容易失分的点,多看看就不会再出错了。
“做”真题卷
这是备考职测的最后阶段,临近考试的时候同公基一样严格按照考试时间来,做题的题顺序、涂卡时间等都要考虑到,每个模块的用时需要合理分配,言语和推理做题时间占比要长一些,资料和数量要少一些。遇到犹豫的题目就立刻放弃,赶紧看后面会做的题目,避免到最后题做不完。做完每套题之后都要仔细的分析,做好冲刺。
首先要了解考试时间和考试内容,购买相应的书籍阅读,历年真题也是要做的,计时做题看自己水平。最后提前今天打印准考证准备上考场的笔,不要再多做生题了。
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阶段是笔试,二阶段是面试。笔试一般会考《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前者和公考的《行测》基本一样,一般只是题量与题型难度有差别;后者包括面比较广泛,会涵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时事、哲学理论等等内容;另外还会有一定的专业科目考试。专业考试是视各岗位的需要而定,没有统一。面试有结构化面试,有些也会采用无领导小组,教师常采用说课形式。
考试科目针对招聘岗位的不同也有差异,一般考行测(多数包含公共基础)、申论,或行测、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 。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
考试时间一般是120分钟,最长的是180分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0-11:00,时长120分钟。
部分单位考《综合基础知识A卷》(即包含写作题),考试时间则为9:00-11:30。
笔试科目与内容:基于事业单位不同岗位对人才的能力素质有不同要求,事业单位笔试科目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医疗卫生类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150分,总分值300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值为300分。
事业单位考试按省属事业单位笔试来说,一般分管理岗位,专技岗和工勤岗,管理岗:行测,公基和申论专技岗位:行测,公基和专业知识工勤岗:行测公基和申论事业单位一张卷子分岗位类型,公务员两张,考生都考一样的东西
事业单位考试课程资料百度网盘资源
链接: 提取码:2D78
本资源内包含:事业单位一些考试资料供大家参考,其实事业单位资源是比较杂的,资源内只有一部分是事业单位的资源,其他的都是公务员资源。
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应急预案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以下是“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供参考: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和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政策规范,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制度要求 (一)全面落实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空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按规定实施直接考核聘用的,除可适当简化选拔方式外,应按照公开招聘制度要求,严格规范程序,公开相关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二)切实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统筹兼顾和公平就业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公开选拔人才的范围,吸引专业人才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确需给予政策倾斜的,应当具有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的政策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清理与公开招聘制度不一致的政策规定,不得实行给予特定群体加分、限定内部人员报考等有违制度公平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制度各项规定。要严格按照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密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公开招聘环节争议多发的突出问题。设置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应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并明确专业资格条件审查办法。审查应聘人员资格,应严格按照公告明确的招聘条件和程序进行。体检工作除国家有行业标准外,一般应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二、突出信息公开,切实增强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 (四)全面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公开招聘公告经审核备案后,应在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应包括单位简介、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与方法、时间安排以及体检、考核、监督投诉和违纪处理办法等内容,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公告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正或调整招聘公告内容的,应按规定程序报备后发布补充公告。 (五)及时公开招聘进程信息。招聘单位应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程序办法,及时、准确公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人员递补等招聘过程相关信息。有关体检不合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应聘资格等涉及应聘者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应按法定送达方式通知应聘者本人,并告知相关权利。 (六)准确公开招聘结果信息。要进一步健全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全面、准确公示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学历学位、专业等基本情况。岗位招聘条件设置有其他资格要求的,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情况应当列入公示内容。拟聘用人员公示应在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公告明确的信息发布范围内及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完善招聘方式,努力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科学性 (七)切实增强招聘组织方式有效性。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循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理,体现事业单位及岗位特点。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指导监管上,要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招聘组织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确保新进人员更加符合单位的专业和岗位要求。要大力推进招聘组织网络化工作,逐步实现在指定网站完成报名、资格初审、信息反馈、成绩查询等招聘过程,为报名应聘提供便利。 (八)积极探索招聘考试形式多样性。公开招聘考试应紧密结合事业单位和招聘岗位特点,合理运用笔试、面试、技能水平测试测评等多种形式。具备技术条件的单位,可采用机考方式取代笔试。招聘高层次科研人员,可采用科研能力评价方式,测评应聘人员在相关领域的科研水平;招聘工勤技能人员,可采用招聘岗位主要操作技能测试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水平。组织面试除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外,也可采用答辩、试讲、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九)大力提高招聘考试内容针对性。公开招聘考试应根据行业、专业和招聘岗位所需知识、技能特点,合理确定考试内容和方式,大力提高笔试命题质量,切实增强考试内容与招聘岗位实际需求的适配性。要科学制定结构化面试的评分标准,合理确定测评要素项目和权重比例,切实体现不同招聘岗位对履行职责能力素质的需求差异。 四、严格纪律约束,坚决查处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 (十)确保公开招聘制度严肃性。要严肃公开招聘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纪律,禁止以各种形式规避制度规定擅自新进人员,禁止未经省级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向招聘单位和个人收取各类费用。要严肃查处事业单位进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应对、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公开招聘制度的严肃性。 (十一) 确保公开招聘考试规范性。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组织实施公开招聘考试。对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试卷内容、标准答案、面试考官等信息,有关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要进一步强化考试安全意识,加强纪律约束,严密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切实把好命题关、阅卷关、面试关,确保招聘考试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十二)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正性。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严禁违规干涉公开招聘资格条件设置、招聘程序和方法确定、考试命题和评分等行为。要审慎处理招聘单位干部职工亲属和临时聘用人员等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应聘问题。凡按规定不得应聘特定岗位的报名人员,必须明确劝退。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公开招聘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十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的职能作用,突出抓好政策规范,大力加强指导监督,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公开招聘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的长效协作机制,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平稳实施。 (十四)大力提供公共服务。要切实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大力加强对县级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严格规范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能力水平。要注意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指导,严格面试考官资格条件,加强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确保面试工作客观公正。要注意发挥人事考试、人才服务等专业机构的作用,积极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提供优质的考务服务。 (十五)积极畅通监督渠道。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健全公开招聘民主监督渠道,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举报问题,依法依规维护公平、公正。要不断强化公共危机管理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制定并落实公开招聘舆情处置应急预案。要努力提高处置公开招聘舆情事件的能力,积极妥善应对社会舆论,加强政策宣传,注意正面引导,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全文如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高公开招聘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适用本办法。招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第四条公开招聘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第五条公开招聘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第六条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审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公开招聘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事业单位负责,也可以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未设立人事机构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原则上应当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第七条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发布招聘信息;(三)审查资格条件;(四)考试;(五)考察和体检;(六)公示和备案;(七)办理聘用手续。第二章 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第八条招聘单位应当在核定的编制或人员控制总量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第九条公开招聘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聘单位核定的编制(人员控制总量)、岗位数量及空缺情况;(二)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人数;(三)招聘工作组织;(四)招聘时间安排;(五)招聘方式;(六)招聘工作纪律及咨询、监督电话;(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条省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设区的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经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一条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扩大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范围。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管理,合理确定专项招聘计划。第三章 发布招聘信息第十二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第十三条招聘公告应当在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相关网站发布,同时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网站发布。第十四条招聘公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招聘单位情况;(二)招聘岗位、人数;(三)应聘资格条件;(四)报名方法、招聘方式、时间安排、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相关要求或信息;(五)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第十五条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发布长期招聘公告,长期招聘公告应当明确有效期限。第十六条招聘单位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和与岗位需要无关的限制性条件。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准确规范表述。第十七条招聘公告一经发布,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须经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并在同一范围发布补充公告,视情延长报名时间。第四章 审查资格条件第十八条公开招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需实行现场报名的,现场报名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第十九条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第二十条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第二十一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第二十二条资格审查应当严格依照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第二十三条考试须形成有效竞争,原则上按照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不设或降低开考比例。第五章 考试第二十四条考试组织单位应当制定考试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试题命制、试卷印刷、试卷运转、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发布等重点环节。第二十五条考试应当兼顾公平与效率,体现统一性与多样性,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科学确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考试应当划定合格分数线。第二十六条招聘初、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以增加专业能力测试。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专业测试等方式,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也可以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一般采取专业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笔试应当按照岗位类别、特点,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等。考试内容、科目、类型等由考试组织单位确定。第二十七条面试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面试的原则、考试内容、组织方式、程序、时间、地点、评分标准、成绩计算方法、考官及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纪律等事项。第二十八条面试信息须在面试前告知考生,主要包括面试时间、地点、测评方式、考试纪律、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应知信息。第二十九条面试考官小组人数应当为单数,一般不少于7人,非招聘单位考官不低于50%。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考官不低于50%。第三十条面试考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丰富的人事管理、人才测评经验,熟悉公开招聘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公道正派、严守纪律、恪守规范。第三十一条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不低于1:3不高于1: 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岗位的考生应当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天内面试。第三十二条面试成绩须经主考官和考场监督员签字确认,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第三十三条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或5:5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可以按笔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仍相同的进行加试。第三十四条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招聘单位可以对考试方式和考试环节进行调整,并在公开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第六章 考察和体检第三十五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第三十六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组建考察小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第三十七条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八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等相关事项,应当在公开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第七章 公示和备案第三十九条经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调查结论,提出是否影响聘用的意见。第四十条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监督电话及拟聘人员的姓名、考试、考察、体检等信息。第四十一条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第八章 办理聘用手续第四十二条 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第九章 纪律与监督第四十四条招聘组织单位要严格执行考务、保密、回避等有关规定,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第四十五条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指导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公开招聘工作。设区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第四十六条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常态化监管机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举报,对线索具体的匿名举报和实名举报,要认真调查核实。实名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向举报人反馈。第四十八条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章 附 则第四十九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五十条本办法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7年9月30日。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程(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事业单位自主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参照执行。第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以下简称“笔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竞争择优的原则。第四条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笔试的政策制定、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笔试可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笔试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组织实施笔试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笔试主体责任,受委托具体组织实施笔试的机构根据委托协议负责相关工作,承担委托协议约定的责任。第二章 命题管理第五条命题管理一般包括制定命题方案、成立命题小组、命制试题、审定试题、印制试题等环节。第六条命题方案是命制试题的依据,一般包含指导思想、命题原则、人员组成、组织实施、安全保密等内容。第七条命题小组由组长、命题专家、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组成。人员名单应当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得公开。第八条命题专家应当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在相应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命题能力。第九条命制试题原则上采取入闱封闭的方式,命题人员应当集中管理,工作场所安全封闭且相对独立。第十条命题小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辅导活动,严禁泄露与试题命制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第十一条命制试题包括试题创作、查重、审题、组卷等环节,应坚持政治性、针对性、科学性。试题经命题小组组长审定后,在具有保密资质的场所印制。第三章 考点考场设置第十二条考点应当优先选择人事考试或者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所有考场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备。第十三条考点应当设置考务办公室(用于考务培训、试卷分发和回收等工作)、试卷保管室、监控室等场所。考点入口处应当标识考试名称,在显著位置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入场路线标识、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考场规则等。第十四条每个考点设1名主考、若干名副主考和监考,配备试卷保管收发、司铃、保卫、医疗防疫等工作人员。第十五条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人员,原则上在考试当天随机确定。监考人员不得通过志愿者招募、社会招聘等方式选派。第十六条要有效提升考场使用效能,通过科学设定报名流程、优化报名系统,最大化利用考场资源。按照随机原则编排考场和座位,不得违规人工干预。第十七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与考点签订协议,明确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考务组织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四章 试卷管理第十八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明确试卷流转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具体责任人。第十九条试卷押运应当选择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及线路,由至少2名人员(不包含驾驶员)专人、专车押运,途中不得经办其他事项,严禁搭载与考试工作无关的人员和物品。第二十条试卷交接时,应由交接人员(双方各至少2名,不含驾驶员)分别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履行签字交接手续。第二十一条试卷存放场所应当配备防火、防盗、防潮设施,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考前试卷存放期间应当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做好试卷保管情况记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卷存放场所。第二十二条使用完毕的试卷、答题卡(纸)等应保存半年以上,保存期满后可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组织销毁。第五章 笔试实施第二十三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结合考试实际情况制定笔试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第二十四条笔试实施前,笔试组织单位和各考点应当按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巡考、监考等工作人员的考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第二十五条笔试期间,笔试组织单位和各考点应当安排专人值班,及时掌握、处理有关情况和问题,确保考试指挥畅通、高效。第二十六条笔试组织单位根据考试规模,应当为考点配备身份证识别仪、金属探测仪、信号屏蔽仪等防范考试作弊的设备。第二十七条笔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阅卷管理第二十八条阅卷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选择安静、不受外界干扰的场所进行,阅卷工作应在视频监控覆盖范围内进行。第二十九条客观题阅卷,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使用计算机系统阅卷的,阅卷前应当做好阅卷系统软硬件安装和测试工作,阅卷时应当由至少2名阅卷人员互相监督,共同完成。(二)人工阅卷的,阅卷前应当做好答题卡(纸)应聘人员信息加密工作。每张答题卡(纸)由至少2名阅卷人员分别评阅。第三十条主观题阅卷,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按照阅卷总体安排进行分组,由专人担任阅卷组长。阅卷组长组织阅卷人员培训和试卷试评,确保阅卷人员准确掌握评分标准。(二)试卷评阅采取双评模式。评卷中,每道试题均由2名阅卷人员分别评阅,原则上在合理阈值范围内,取2名阅卷人员评分的平均值作为该题最终得分。第七章 成绩管理第三十一条成绩管理包含成绩生成、保管和复核,至少由2名工作人员共同完成。第三十二条成绩生成前,应当认真核对阅卷数据,确保数据准确。阅卷完成后,应当随机抽取答题卡(纸)进行人工核验,确保生成的成绩无误。第三十三条成绩数据应当保存在专用计算机上,同时做好数据备份,由专人按照有关规定保管。第三十四条应聘人员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自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笔试组织单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笔试组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复核。第八章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第三十五条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笔试工作正常开展、需要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时,笔试组织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并做好舆论引导。第三十六条若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笔试组织单位应遵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考试报批管理要求,按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并指导考点健全考试期间预警、处置等机制,落细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第三十七条因停电、考场周边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考试暂时中止的,考点应维护考场秩序,稳定考生情绪,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经笔试组织单位批准后可顺延考试时间。第三十八条因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试卷泄密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举行笔试的,笔试组织单位应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告知考生笔试组织工作变更情况。第九章 安全保密第三十九条笔试组织单位应规范命题管理、考点考场设置、试卷管理、笔试实施、阅卷管理、成绩管理等环节的组织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第四十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规范视频监控信息的采集、提取、保存等工作。考前试卷监控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考点、考场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违纪违规行为认定或者异常情况处理依据的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阅卷视频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第四十一条参与笔试命题、阅卷及考务组织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与笔试组织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受委托参与笔试工作的单位、机构等应当符合考试安全有关要求,与委托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第四十二条笔试组织单位应当对参与笔试的工作人员回避情形进行审查。工作人员具有应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参与相关工作。第四十三条笔试试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密级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执行。第十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可以根据本规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本规程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本规程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事业单位考试人事档案
事业单位报考是“现人事档案所在地”填写:
如果还没有毕业,那么档案一定在学校,如果已经毕业了而且学校在之前已经通知办理档案和户口的转移,那就要明确档案被安排在哪里?是打回原籍还是放到人才市场,档案在哪里就写哪里。如果不懂的话,直接打电话问一下当地的档案查询的电话。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和企业有很大不同,事业单位是具有公益性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企业绩效工资最主要不同点在于经费来源和保障。
企业绩效工资完全决定企业盈利情况,根据企业的薪酬战略及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而事业单位则不同,事业单位根据单位不同类别,其绩效工资的经费来源和保障有所不同,义务教育中小学绩效工资经费来源主要由县级财政保障,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但事业单位的创收收入如何规定是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公益型事业单位如果把主要精力用在创收或提供公共服务也高价收费,这就偏离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这些需要通过制度进行规范和安排。
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考试
不会的,除非是你的档案寄丢了。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档案要求: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对于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事业单位考试人事档案吗
事业编审查档案严格。事业单位政审也就是政治审查,它主要是强调考生自身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以及法制观念。考事业编时,除了需要参加笔试、面试外,也和公务员考试一样,需要严格审查考生的个人档案。从档案入手,方便事业单位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奖惩记录以及家庭成员信息。成功被事业单位录取后,需要调取考生的个人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和存放。否则,将会影响到录取人员个人档案后续的材料更新问题。事业编政审内容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上两年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所报考职务的。法律依据: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不会的,除非是你的档案寄丢了。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档案要求: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对于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事业单位考试问人事档案
事业单位的政审大多都是参照公务员的政审标准进行的,严格审核你的档案、核实报考资格并对个人思想政治情况进行审查。通常的形式就是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前往你所在的单位或者学校进行考察,一方面审核你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另一方面再次核实你的报考资历,并对你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等进行考察,与单位同事、领导或学校老师、同学进行座谈,全面了解你的综合情况,从而作出判断。当然有的事业单位为了涂省事,有的时候只会去档案管理中心查查你的档案确定没问题的时候就公示了;而有的单位则会前往你所在的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政审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1、考核的对象是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2、考核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考核的重点:被考核人的工作实绩和与拟补充职位相关的实践经验。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3、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10)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1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18)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上两年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20)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21)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二条档案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可以对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下列情况进行检查:(一)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二)档案库房、设施、设备配置使用情况;(三)档案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四)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情况;(五)档案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保障情况;(六)对所属单位等的档案工作监督和指导情况。
事业单位报考是“现人事档案所在地”填写:
如果还没有毕业,那么档案一定在学校,如果已经毕业了而且学校在之前已经通知办理档案和户口的转移,那就要明确档案被安排在哪里?是打回原籍还是放到人才市场,档案在哪里就写哪里。如果不懂的话,直接打电话问一下当地的档案查询的电话。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和企业有很大不同,事业单位是具有公益性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组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和企业绩效工资最主要不同点在于经费来源和保障。
企业绩效工资完全决定企业盈利情况,根据企业的薪酬战略及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而事业单位则不同,事业单位根据单位不同类别,其绩效工资的经费来源和保障有所不同,义务教育中小学绩效工资经费来源主要由县级财政保障,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及东部部分财力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但事业单位的创收收入如何规定是今后需要解决的问题。公益型事业单位如果把主要精力用在创收或提供公共服务也高价收费,这就偏离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这些需要通过制度进行规范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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