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计划通知
人事考试计划通知
2021下半年四川省考公务员考试,延期后调整为: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7日。笔试时间1)公共科目考试:2021年12月19日。2)公安专业科目考试:2021年12月18日下午。(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根据2021年四川省人事考试计划安排表日历,我省有“下半年全省公开录用公务员考试”计划,具体考试时间未定。还有乐山也发布过2021年人事考试工作计划,提到“2021年下半年公招”,可以说是有考试计划的。再从近期官方回复考生咨询2022年我省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试相关问题来看,再结合2021年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试和2020下半年省考时间,可以预估到:2021下半年四川省考笔试将在10月举行。每年下半年四川省考招录主要以公检法司系统为主(不排除也有综合岗),具体岗位情况等正式公告出来就可以看到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要加考《专业科目》,笔试题目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情境三种类型。《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2021年国考将于10月15日8时至10月24日18时期间报名,11月29日举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间:3月28日上午9:00-11:00。报名人选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成绩查询:表彰或荣誉奖励加分与笔试卷面成绩相加,形成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合格线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定,对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职位予以政策倾斜。
2021下半年四川公务员招录笔试原定于2021年11月20日-21日举行,因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将延期举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山东人事考试计划通知
山东省事业单位2023报名时间还未公布,预计是1-2月份,具体要根据山东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山东事业单位一年考试1-2次,主要集中在上半年。
一、山东省事业单位2023报名时间
2023年山东省事业单位报名时间还未公布,预计是1月到2月份。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最近6年都是1月中旬报名,2-3月份组织笔试,预计2023年报名、笔试时间和往年相差不大。
山东省事业单位有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山东省下各地市事业单位考试,考试报名时间是比较统一的,山东省一般不参加5月全国事业单位联考,而是省内组织统考。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事业单位单独招聘,时间不固定,大家看到合适的岗位就可以报考。
二、山东事业单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其中专科及以下应聘人员应具有山东常住户口。
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山东省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或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应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或本科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其中,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仅限相关人员应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不能应聘的情形请参照招聘招聘公告的附件内容。
组织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计划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数量和范围(一)招募数量。全省共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1953名,详见《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表》(附件1)。(二)招募范围。28周岁以下(1994年6月23日以后出生)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山东户籍毕业生(含2017年以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年龄超过28周岁的2020-2022届毕业生)。各市可根据岗位特点和基层实际需求适当将部分岗位学历要求放宽到专科、适当放宽专业条件、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对于省委组织部等11部门《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鲁组字〔2019〕32号)明确的重点扶持区域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按不超过50%的比例面向具有本地户籍或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招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东营市、日照市、德州市支医岗位具体招募方式,按照2022年东营市、日照市、德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实施。二、招募条件(一)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服从组织安排。(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综合表现比较突出。(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4年6月23日以前出生)。(四)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体检标准。(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曾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过的人员;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六)其他事项1.最高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相应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3.符合各市对岗位需求、专业及其他条件作出的补充公告。考生专业情况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4.报考人员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各市补充规定。5.报考人员填报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对招募过程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报考人员,纳入诚信档案库。三、招募程序(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9:00—6月27日16:00查询时间:2022年6月23日11:00—6月28日16:00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在微信中搜索“山东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小程序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后,根据系统提示依次进行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岗位、报名信息确认的操作后,进入待审核状态,等待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条件和招募条件要求。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招募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募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6月27日16:00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申请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审核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6月27日16:00以后,将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改报其他岗位。(二)各市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22年6月23日11:00—6月28日16:00各市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市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再行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2022年6月27日16:00前改报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各市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三)个人报名确认确认时间:2022年6月23日11:00—6月29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报名确认成功人员,应于2022年7月12日9:00-7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2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2022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时使用)。本次考试的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无人报考的岗位予以保留,用于后期调剂。(四)笔试时间:2022年7月16日9:00-11:30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将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在全省各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对于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笔试组织根据考点城市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五)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由各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予以公布。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报考单位所在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年以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3.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4.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身份证、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预备技师证书(含技师)等;省外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5.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时提供);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六)面试各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进行全程监督。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七)调剂面试结束至确定体检人员之前,所有出现空缺的岗位,各市按照规定进行调剂。调剂原则:可从同类岗位(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近专业的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需调剂的岗位应在各市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具体调剂程序和方式由各市自行确定,力争无岗位空缺。(八)体检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递补。(九)确定招募人员名单经考试、体检、档案审查等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由各市等额确定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四、其他事宜(一)“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三支一扶”人员到岗服务视为参加工作,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其在基层服务年限按照《关于印发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后工资待遇确定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55号)规定计算工龄。(二)“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三)本次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原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省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近亲属为省纪委监委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省纪委监委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省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二、招聘岗位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三、报名、初审和缴费(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rsks),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选择考点城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二)单位初审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布。根据有关规定,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四)资格审查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综合类笔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二)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五、考察和体检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六、公示和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七、疫情防控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八、其他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公开招聘政策网上报名技术中 共 山 东 省 委 组 织 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3年2月16日附件: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江苏省人事考试计划的通知
2022年江苏省考时间安排
2022年江苏省考时间安排,2022年江苏省2022年度公务员考录采取分类分级考试的方式,全江苏省共编制了8159个录用计划,2022年江苏省考时间安排。
-网络报名时间为11月2日至11月8日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11日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12日
-面试将在明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进行
-录用审批工作预计在明年7月底前结束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南京、无锡、泰州、淮安设置考点。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2022年度江苏省共编制了8159个录用计划,6404个职位,其中,省级机关154个,市级机关1183个,县级机关4895个,乡镇(街道)机关1634个,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直属机构293个。
2022江苏省考招录8159人,比去年减少1377人,回归到三千年的水平,但整体招录规模比较平稳,在七千以上,希望各位正在求职或者立志加入“公”门的考生抓住机遇,实现梦想。
10月30日,江苏省2022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职位表发布。据了解,2022省考计划招录8159人,经过记者梳理,我市招录413个职位(含省垂管单位11个,特殊职位10个),计划招录528人(含省垂管单位14人,特殊职位13人)。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至11月8日。
我省2022年度公务员考录采取分类分级考试的方式,A(综合管理)、B(行政执法)、C(乡镇、街道)三类职位的笔试、面试均分别命题;继续坚持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全省80%的录用计划安排在县乡一线,对省级层面重点帮促的6个片区、2个革命老区和12个县区,允许将1/3的录用计划面向本县(市、区)户籍人员(或生源)招录;拓宽优秀人才报考渠道,取消或放宽户籍或生源地等条件限制,全省的录用计划不限专业或设置到大类;实行考位调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持续推进“阳光考录”。
2022年度全省共编制了8159个录用计划,其中,省级机关154个,市级机关1183个,县级机关4895个,乡镇(街道)机关1634个,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直属机构293个。网络报名时间为11月2日至11月8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11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12月12日,面试将在明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进行,录用审批工作预计在明年7月底前结束。
报考者可于2021年10月30日登录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以及各设区市委组织部门户网站查询招考公告、报考指南、招考职位以及咨询电话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间仍为48小时。报考者只有在2021年11月6日16∶00前进行网上报名,才能确保在资格审核未通过时,有机会改报其他职位。
省公务员局郑重声明,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和省住建厅等5部门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建建管〔201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承担省直考区考务工作。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事考试中心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作答时间由2小时调整为小时,《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作答时间均由3小时调整为小时。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考区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 考试科目。 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题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方式。
(二) 作答方式。 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证明。
五、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考全科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三)免一科
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四)免二科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六、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实施细则》(示范区执委会﹝2021﹞10号)有关规定, 自2022年度起,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对年度考试成绩波动较大的科目,由长三角地区两省一市协商划定合格标准,另行通告)。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 关于报考专业与考试时间的关系。 报考人员选定专业后,《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时间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日期相一致。
(二) 关于专业要求。 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三) 关于专业更改。 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以更改专业并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四) 关于工作年限。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五) 关于往年档案信息。 全省统一网报档案库包含2021年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2021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在2022年度继续有效 。
八、报名与考前抽查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一)报名网址。网上报名日期为2022年3月1日9:00至10日16:00,报名网站网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注意事项,仔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签订网上《报考书》(附件1)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前抽查。各考区对照报考条件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抽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2年3月2日至14日,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可于3月2日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查看比对结果,未被抽查和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进行缴费操作。
(五)准考证打印。2022年6月1日至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止2022年度,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应试人员。
(二)审查时间。我省将于8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五)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3)。
(六)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证书发放
报考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一、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十二、教材征订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自行购买。
十三、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持续更新)(),按照要求操作。
十四、其他事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4)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于考前一周将值班电话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报考须知和报考书
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附件,阅读完毕后签署《报考书》报考须知
一、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施行告知制。考试报名操作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签字确认本人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并承担不实的相关责任。
二、签署《报考书》的报考人员,原则上不再提交证明材料。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共享信息数据比对方式对报考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进行抽查和审查,并在考试结束后将符合发证资格人员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在抽查、审查、受理举报等过程中,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实施联合惩戒的失信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制。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微信号、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相关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以邮件回执、到达本人短信和微信等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向报名地考试机构提交变更申请。
四、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报考人员不按照考试主管部门或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限和方式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放弃审查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或者考试机构查实报考人员违反,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五、本考试报名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考试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针对报名条件的不明事项,可向报名地考试公告中公布的咨询单位进行咨询。
附件: 考试报名条件等相关规定
《关于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节选)
附件:2.专业对照表
附件:3.? 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4.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是单独组织的,不参加联考,所以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时间和其他省份并不统一。要参加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就必须要清楚地知道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才能顺利参加考试。202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都已经结束了,如果有错过2022年考试的小伙伴也不要担心,还有2023年的考试在等待你的参加。如果确定要参加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大家就要做好准备,也要知道202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时间在什么时候,下面就和高顿公考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01、考试时间
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时间还未公布。
不过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应该在11月份报名,然后在12月份举行笔试考试。因为通过历年考试的情况来看,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近几年都是在每年的11月份报名、然后在12月份举行笔试。除非有比如疫情这样的特殊情况,否则考试时间一般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而且江苏省此前也公布了202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计划,确定会在2022年下半年举行省考公务员考试。
这个计划是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2022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其中就有公务员考试。计划中就说明江苏省考公务员会在2022年下半年举行笔试。
所以只要没有疫情等特殊情况,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应该会在12月份如期举行。但是具体的考试日期并不确定,所以还是要以官方通知为准。
02、考试公告
要了解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相关规定,主要是看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考试公告的发布,意味着本次考试的正式开启,要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要仔细阅读考试公告,才能详细地了解本次考试的相关规定,才能顺利参加考试。
所以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至关重要。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告一般在10月底发布,发布的网站一般是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等。通常网站都有专门的公务员考试专题,点击进入专题之后就可以查看关于公务员考试的所有公告和通知。大家要密切关注这些网站的动态。
在考试公告发布之后,大家就可以知道具体的考试时间了。除了考试时间之外,公告中还会说明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程序以及考试等环节的内容,大家要仔细阅读。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备考资料
总之202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时间要以考试公告的内容为准,在公告发布之后,高顿公考会及时整理公告的内容,欢迎大家关注。
南通人事考试计划
南通市2022年度计划考试录用757名一级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55名,县(市、区)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494名,乡镇(街道)机关191名,省监狱管理机关、统计局驻通机构17名。
部分职位表如下图:
具体的职位表,各招录机关(单位)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这次的公务员考试职位还是非常充足的,如果你有意向考南通市的公务员,建议报一个集训班,有针对性的学习,这样通过的几率会提高不少。
公共科目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考试类别分为A、B、C三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申论,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
希望你能顺利上岸,考到自己理想的职位!
根据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发布的“2021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我们了解到2021年南通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计划为6月-8月。根据往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情况来看,虽然各省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不同,不过大致月份是相同的。因此根据该公示内容,2021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可能在6月-8月。而这一时间相较于往年来说提前了至少一个月!
【导读】目前2020年江苏南通共有32场考试,考试安排已经出来了,其中有22场考试的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日期已经明确,要参加江苏南通考试的考生可以关注一下,接下来具体来看看具体的考试安排,要报考以下考试的考生赶紧收藏起来。1、咨询工程师(投资)报名时间:1月—2月,考试时间:4月11、12日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1月—3月,考试时间:5月16、17日3、省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1月—3月,考试时间:5月30、31日4、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报名时间:2月—3月,考试时间:6月13、14日5、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上半年报名时间:2月—4月,考试时间:6月20、21日6、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报名时间:2月—4月,考试时间:6月20、21日7、注册设备监理师报名时间:5月—7月,考试时间:9月5、6日8、注册测绘师报名时间:5月—7月,考试时间:9月5、6日9、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5月—7月,考试时间:9月5、6日10、经济(高级)报名时间:5月—7月,考试时间:9月12日11、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5月—7月,考试时间:9月19、20日12、资产评估师报名时间:5月—7月,考试时间:9月19、20日13、出版(初级、中级)报名时间:6月—8月,考试时间:10月11日14、审计(初级、中级、高级)报名时间:6月—8月,考试时间:10月11日15、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7月—8月,考试时间:10月17、18日16、统计(初、中、高级)报名时间:7月—8月,考试时间:10月18日17、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7月—8月,考试时间:10月24、25日18、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报名时间:7月—8月,考试时间:10月24、25日19、经济师(初级、中级)报名时间:7月—9月,考试时间:10月31日、11月1日20、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报名时间:7月—9月,考试时间:11月7、8日21、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下半年报名时间:7月—9月,考试时间:11月14、15日22、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7月—9月,考试时间:11月14、15日23、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报名时间:待定,考试时间:考生自愿选择报名,与职称评审不挂钩,请及时关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通知24、英语计算机化培训考核报名时间:待定,考试时间:考生自愿选择报名,与职称评审不挂钩,请及时关注南通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通知25、2020年公务员公共科目面试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时间:上半年26、2021年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报名时间:下半年,考试时间:下半年27、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笔试、面试)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时间:上半年28、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待定(根据单位需求情况确定),考试时间:待定(根据单位需求情况确定)29、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笔试和面试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时间:上半年30、省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时间:上半年31、公安专业毕业生公务员笔试和面试报名时间:上半年,考试时间:上半年32、省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笔试报名时间:下半年,考试时间:下半年以上就是2020年江苏南通人事考试工作计划,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已经公布出来了,当然具体详情还是要去各大报名官网进行查看,现阶段要做的还是认真进行考试复习,争取一次通过考试,加油,你会成功的!
通辽人事考试考试计划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内蒙古通辽市第一批次人才引进131人。报名时间:市直引进人才报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考 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通辽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通党发〔2022〕10号)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31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126名(详见附件1),市直国有企业计划引进人才5名(详见附件2)。 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和主管部门自主组织实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国有企业人才引进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本科毕业生需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均可),研究生要求学历学位证俱全,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6.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 8.符合公布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通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市直国有企业与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同一方式报名,引进可参照事业单位引进程序,由市国资委组织实施。 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市直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中涉及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条件,由引才单位负责解释。报名时需使用电脑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报名时间 市直引进人才报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考试形式(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不计算在报名人数之内)。报名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含),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无需参加笔试;超过3:1的(不含),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评。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报名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核减,报名后在报名网站公布。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提示理由,核对后提交再次进入初审环节。 5.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笔试 1.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超过3:1(不含)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在3:1(含)以下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划定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除自主组织实施的单位外,其他市直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两科,满分各100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权重比例各占50%。笔试结束后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蒙汉兼通岗笔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文字两种组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文字作答。其他岗位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结束后,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公布。 3.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通辽市农牧科学研究所笔试由单位自主组织实施。通辽市医院、通辽市第二人民院、通辽市中心血站、通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辽市蒙医研究所(市蒙医医院)笔试由通辽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科目数量、试卷类型和权重比例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自主确定。笔试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单位)集体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将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市直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的,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已报名成功,无需笔试但需要参加面试的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由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情景模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在各自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 2.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无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有符合条件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实行差额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估组,出具书面评估意见,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服务期。引进人才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取消资格情形。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优惠待遇 (一)安置费 1.博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30万元。 2.“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第一轮和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3.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置费。市直事业单位引进2022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院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Q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全球大学排行榜》排名前500院校其中之一),且与用人单位约定3-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二)职称待遇。市直事业单位刚性引进人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的,可按学历学位层次认定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工作满两年的可认定为中级职称,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的可认定为初级职称。 (三)人才公寓。市直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过渡性住房。 五、其他事项 (一)本年度人才引进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结束无异议之后,办理手续和试用期等阶段不予递补。 (二)本年度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年度人才引进中未尽事宜以及引进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有关信息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发布。 (四)本公告由通辽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直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附件2 市直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市直国有企业政策咨询电话: 2:通辽市直国有企业2023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第一批次) 原文标题:通辽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
根据《通辽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制定《通辽市2015年度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现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部分旗县市区教育系统计划公开招聘550名教师。详情请阅读《通辽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在通辽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纳入自治区人社厅计划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
科技服务员是指:按照《通辽市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工作的实施方案》(通党办字[2011]103号)规定,从高校毕业生中选派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能够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表》;
5.截止招聘简章发布时具有通辽市范围内户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通辽市生源的毕业生;
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和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部分岗位的户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年龄要求1980年2月25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的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报考“蒙汉兼通”(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应能够熟练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
3、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
4、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一律在互联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2、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3月4日17时。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否则不予资格审查。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等需要。
4、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行为。报考人员要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本次公开招聘除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一次外,其他各环节均不递补。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旗县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部门须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提出审核意见。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在《报名登记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及时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不按规定时间补充内容的,视为放弃报考。
2、缴费。初审通过人员(含减免费用人员)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缴费时间:2016年3月1日--3月5日9时。
3、低保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退还报名费、考务费;2014年的高校毕业生减半退还报名费、考务费。考试结束后,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低保贫困家庭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对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给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时间:报考人员务必于2016年3月9日至3月12日17时登陆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为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低于4: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含基层服务项目生和蒙汉兼通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由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其招聘计划,调整后的岗位,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内容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教育教学知识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能力测试与教育教学知识科目的权重4:6。
(三)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使用蒙古文试卷,使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须用汉语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四)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分。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资格复审时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16年3月1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面试
(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二)报考“蒙汉兼通”(蒙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及其它岗位人员,面试时均须用汉语作答。
(三)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在由各旗县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资格复审《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考务费。逾期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经所报考岗位的旗县市区资格复审小组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辽市内生源迁出户籍考生须提供原本人户籍注销页原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自行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考生,除以上证件外另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其中,对于纳入自治区人社厅计划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须提供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发的储备证明材料以及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表或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等导致民族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面试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试题同考官组面试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计划数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如仍并列,另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在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市区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
4、考察工作结束后,各旗县市区形成考察报告,报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2015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6、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以及未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如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九、纪律和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均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它情况,由“通辽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836246
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2297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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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通辽市事业单位教育系统招聘岗位表
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