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事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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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职人事考试信息

公职人事考试信息

今年受疫情影响,多数省份的公务员招录时间都有延后。今年2月23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在北京召开,其中,提到“政府部门公务员招聘和国有企业招聘适当增加规模”。记者梳理发现,从已公布的各省份招录规模来看,除西藏外,所有省份均扩大了公务员招录规模。在广大考生翘首期盼中,2020年湖北省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相关信息于6月23日下午发布,包含招考公告、职位表、考试大纲、报考指南等信息。格木教育申论研究院院长吴安步分析,这次湖北省考总共招录人数为8103人,相比去年(2019年)的5690人,增长了,整体岗位要求相对宽松,既面向应届毕业生,也面向往届毕业生,专业涵盖非常广泛,体现了国家政策中对于“稳就业”的相关要求。作为河南省会城市,郑州市的省考岗位由于前景待遇佳、人口多、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多种因素,竞争比每年都居高不下,今年也不例外。其中郑州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01004031职位报考比例为1393∶1、省老干部活动中心19006011职位报考比例为1106∶1、共青团郑州市委01007071职位报考比例为1002∶1。需注意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大家,报名成功不等于报名工作结束,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还需要在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前,登录相应考录工作专用网站,按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大家一定要注意缴费时间,以免错过。公务员考试网是以向考取国家以及地方公务人员的考试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解读为主的辅导性网站,它以资料辅导,在线释疑,及时的报名缴费信息、成绩查询、面试录用等即时的资讯为主的平台。同时,根据考试大纲及时发布大纲解答和全真模拟试卷辅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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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国考的官方网站是国家公务员局的网站省考的官方网站是各省市区的人事考试网这些考试信息都是官网发布的 报名缴费都在官网进行不必担心碰到假的招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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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人事考试信息职位公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贵州黔南州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51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7日下午18: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深入推进我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根据工作安排,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1人。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独山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引进公告》)。 一、引进人才名额 本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1名(其中硕士研究生9名、本科生42名),具体引进职位、引进条件等详见《独山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独山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所有职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职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引进对象为截至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培生)。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名参加引进的,需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满足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及其他资格条件。 (六)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 10.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11.截止2021年9月7日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12.截止2021年9月7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为黔南州内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州内上述单位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 14.黔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1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或经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测评、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通过《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本次人才引进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17日下午18:00,应聘人员需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填写清楚各项信息特别是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及名称、联系电话)、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引进职位所需各类材料复印件(如资格证书等)按照模版并命名为“本人姓名报名材料+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编排好后发送到各职位指定邮箱。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的考生需提供生源地招生办或毕业学校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材料原件。 各职位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详见《职位一览表》,应聘人员将报名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后,请应聘人员自行与各职位联系人确认发送的报名信息是否成功,如因应聘人员不主动联系造成单位未接受或接受到的信息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资格条件。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引进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1.报名初审。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到电子邮箱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围绕本单位公布的人才需求目录、专业及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员提交基本信息,并及时回复审查情况。 2.现场资格审查。已通过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独山县经济开发区创客大厦三楼338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独山县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一本及以上的考生需提供生源地招生办或毕业学校出具的第一批次录取证明材料原件。报考研究生职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名职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岗位所需资格证书等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四)测评方式。 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测评,测评方式由引进单位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下面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测评: 1.测评。测评一般采取面谈的方式,也可结合岗位工作实际,由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专业知识(技能)测评的方式,测评可不指定题目,测评组成员均可向考生提问了解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在校获奖及其他履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进入测评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暂停职位引进计划。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测评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工作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参加测评。 2.专业测评加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评工作由独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组织开展。首先,由引进单位成立专业测评小组对考生进行专业测评。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全方位了解每一位考生;第二,引进职位参加专业测评人员均未能通过用人单位专业测评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暂停引进;第三,用人单位测评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条件,专业测评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第四,专业测评结束后,根据测评结果,原则上按面试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3:1比例拟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与引进职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暂停职位引进计划。职位引进计划减少的,参加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在面试结束后对减少、暂停引进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布;第五,专业测评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题目、内容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由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追加考试内容,根据追加考试成绩,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方能参加专业测评和结构化面试。 测评方式、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聘职位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通过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标准组织开展体检。在规定时间未到体检地点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检地点的需经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另行组织体检。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本公告第三条“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第(七)点“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 4.进入考察人员自考察开始20日内须将个人档案邮寄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若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情况未邮寄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及备案。对符合引进条件且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引进(聘用、备案)相关手续。 (八)相关要求及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为正式事业编制人员,在独山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周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出独山县工作的,须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引进的硕士、博士,薪酬除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待遇外,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还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1.引进的博士:给予安家补助费10万元(在5年服务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逐年按1万元、万元、2万元、万元、3万元发放)。每月给予人才补贴1000元,按年度发放。安排免费居住(无产权)50—60平方米人才公寓,服务满5年后还继续在独山工作且在独山县境内购房的,给予购房补助30万元(往后分5年逐年按4万、5万、6万、7万、8万补助)。 2.引进的硕士:每月给予人才补贴100元。按年度发放。安排免费居住(无产权)50—60平方米人才公寓,服务满5年后还继续在独山工作且在独山县境内购房的,给予购房补助15万元(往后分5年逐年按1万、2万、3万、4万、5万补助)。 五、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独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人才引进报名时间、资格审查通知、测评(面试)成绩公示、体检公告、考察公告、拟聘用公示等有关事宜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独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公布的人才引进相关信息。 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公布的相关人才引进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3236118 监督电话: 独山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xlsx 独山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上传材料模版.pdf

往年资讯>>>2018贵州黔南州公务员考试公告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新时代公务员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和改革完善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满足我省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和派出机构基层单位的需要,完善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考录工作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贵州省2018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8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自行发布各辖区公务员招录简章)。一、工作原则及程序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根据招录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10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置考点。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省直、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黔东南州6个考区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自行发布各辖区公务员招录简章,并负责各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三、招录计划及职位全省(不含贵阳市、遵义市、铜仁市、黔西南州)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计划招录公务员1813人。其中省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50人;市(州)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134人;县级机关(单位)计划招录804人;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出机构(水文监测站、市场监管分局、税务所<分局>、乡镇法庭、司法所)计划招录825人。招录职位详见《贵州省2018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出机构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报考职位需作语言或专业测试的,测试方案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招录单位制定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乡镇职位需要在体检环节之后进行具体职位选择的,职位选择方案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职位选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0年贵州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贵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贵州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贵州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62人公告(2019年4月16日发布)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考务机构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聘用审批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须安排驻村帮助工作的,由党委组织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安排新聘人员驻村帮助工作。

原标题:黔南州2019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州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原文链接:

临沂公职人事考试招聘信息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号)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招考部分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并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考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5、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6、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2008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我省县级以下机关工作五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可以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职位,其他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6年2月18日以后出生),2007年以前选调到基层工作(不含2007年)、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一年(以行政介绍信为准、2008年2月18日以后变动工作单位的不能报考),身体健康。 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工作人员考录计划、职位及报名资格条件见附件3、4。全市公安系统的招考简章另行制定。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今年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省、市级机关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由选调生本人提出报名申请,县区委组织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根据选调生在基层工作表现,择优推荐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定。人选确定后,根据选调生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组织选调生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填报省、市直单位的选调生录用职位。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22日。 查询和缴费时间:2009年2月19日-2月23日。 报名网址:(临沂人事信息网) (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网站,认真阅读本招考简章和《山东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需上传1寸近期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市直用人部门和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如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自动通过。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临沂市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9年3月10日-14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部门或职位,计划录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 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09年2月23日(8:30-17:00)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金雀山路57号市委大院11号楼二楼)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超过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公务员诚信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报考全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的,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报名登记表,在面试前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分别报省法院、省检察院审查。报考全市检察院系统的,要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后、面试前,按照该职位设定的条件进行身体初检,因身体初检不合格出现招考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空缺的人数从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身体初检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身体初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检察院另行通知。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在4月20日前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在网上另行通知。 (三)其他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上述人员于2009年3月16日-17日(8:30-17:00)到临沂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金雀山路57号市委大院11号楼二楼)办理确认手续,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超过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0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为3月15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申论试题单独命制,试题内容突出乡镇机关工作特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与报考其他机关人员相同。笔试结束后,报考乡镇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70%和30%的比例;报考其他机关人员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录用公务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录用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公示。今年我市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只设置普通管理职位,在县区范围内统一竞争。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4月24日-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为主,也可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演讲等方式。面试试题为通用性试题。招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报考乡镇机关人员的面试试题,根据乡镇机关的特点命制。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用人部门或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录用人数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社会招考部门和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报考本市同级机关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面试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如招考部门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体检、考察均合格,则不再对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从该职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报考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执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由审批机关印发《录用通知》,凭《录用通知》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部门提出录用意见,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全市各级法院、检察院的拟录用人员,分别填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录用表》、《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表》,由用人单位盖章,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汇总并经省高院、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审批。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并根据确定的职务和级别确定其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并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新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培训。 市直部门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用人部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录取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或录取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关于2009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办发[200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考录工作有关时间安排以本简章为准。 六、录用计划及招考职位 具体计划及招考职位见附件。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报考有专业限制职位的人员,要严格按附件所列专业要求报考,不符合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人事局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办字〔2007〕73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9名(综合类、卫生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须具有沂南县现行政区划内常住户口,年龄在30周岁(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相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年龄在35周岁(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的回国留学人员报考,需符合以上年龄条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未就业毕业生应聘的,须已在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企业在职人员(须经沂南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派遣手续的)应聘的,工作单位须在沂南县,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7、定向招聘。中央、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临沂生源或在临沂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9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4日-17日。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2月14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1、考生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201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书》,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确认。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争议仲裁庭(县城祥和路34号)。现场确认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确认,超过现场确认时间不再办理。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2011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派遣证)、身份证、户口簿。符合条件的回国留学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企业在职人员还要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中央、省、市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统一进行审查。报名时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报考。 非本人现场确认者,一律不予受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现场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现场确认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011年12月22日—23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类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24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岗位计划10(含)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综合类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卫生类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聘用计划规定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对因弃权、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计划中未确定具体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沂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沂南县纪委、监察局3221861 咨询电话:沂南县委组织部3221949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880320).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2011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序号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普通计划 专项计划 岗位类别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备注 1 沂南县纪委监察局 沂南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电子监察室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类 2 沂南县委组织部 沂南县党性教育基地工作办公室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新闻学、文秘、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3 沂南县档案局 沂南县档案馆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档案学、文秘、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类 4 沂南县委宣传部 沂南县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新闻学、文秘、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及相关专业 5 沂南县委老干部局 沂南县干休所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社会体育、体育教育 6 沂南县环境保护局 沂南县环境监测站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轻化工程 7 沂南县畜牧兽医局 沂南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文秘 依汶畜牧兽医站、 铜井畜牧兽医站、辛集畜牧兽医站、马牧池畜牧兽医站、湖头畜牧兽医站、青驼畜牧兽医站各1人 6 综合类 专科及以上 畜牧兽医、兽医、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动物防疫与检疫 8 沂南县农业局 沂南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1 综合类 专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9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处 1 综合类 专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2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财政学、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审计学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 10 沂南县林业局 沂南县国有林场总场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林学、植物科学与技术、农林经济管理、园林、植物保护、林木遗传育种 1 综合类 专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11 沂南县水利局 沂南县水利工程综合经营服务站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水利水电工程、测绘工程、工程造价、工程力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 12 沂南县财政局 沂南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2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财政学 13 沂南县蔬菜发展局 沂南县蔬菜发展局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14 沂南县统计局 沂南县农业经济查队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15 沂南县物价局 沂南县物价检查所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文秘、法学 16 沂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沂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大队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 沂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中心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类 沂南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2 卫生类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沂南县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2 卫生类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17 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沂南县食品药品检验所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中药学 沂南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18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南县自来水公司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给水排水工程、土木工程、生物技术 沂南县建筑设计院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艺术设计 19 沂南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沂南县工业项目办公室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企业管理、工商管理、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自动化、自动化 20 沂南县卫生局 岸堤镇高湖卫生院、岸堤镇卫生院、湖头镇卫生院、湖头镇张家哨卫生院、马牧池中心卫生院、蒲汪镇卫生院、青驼镇高里卫生院、双堠镇南石门卫生院、双堠镇卫生院、孙祖镇代庄卫生院、孙祖中心卫生院、辛集镇库沟卫生院、杨家坡镇卫生院、依汶镇里庄卫生院、依汶镇卫生院、张庄镇卫生院、砖埠中心卫生院、蒲汪镇大王庄卫生院各1人 18 卫生类 专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岸堤镇高湖卫生院、湖头镇张家哨卫生院、青驼镇高里卫生院、双堠镇南石门卫生院各1人 4 卫生类 专科及以上 中医学 马牧池中心卫生院、张庄镇卫生院各1人 2 卫生类 专科及以上 预防医学 砖埠中心卫生院 1 卫生类 专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岸堤镇高湖卫生院、湖头镇张家哨卫生院、蒲汪镇卫生院、双堠镇南石门卫生院、杨家坡镇卫生院、蒲汪镇大王庄卫生院各1人 6 卫生类 专科及以上 护理、高级护理、护理学 孙祖镇代庄卫生院、依汶镇卫生院各1人 2 卫生类 专科及以上 医学类 岸堤镇高湖卫生院、湖头镇张家哨卫生院、双堠镇南石门卫生院各1人 3 综合类 专科及以上 医学类、财务、会计、计算机类 21 沂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沂南县博物馆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22 沂南县教育体育局 沂南县职业教育学校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自动化、自动化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会计、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财政学、经济学、电子商务 23 沂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沂南经济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1 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 不限专业 合计 7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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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东营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2014年省考职位表、职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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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请您注意一下东营公务员考试的时间节点: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9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30日9:00-6月2日16:00。

网上缴费:201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

打印准考证:2014年6月17日9:00-6月20日16:00。

6月21日

上午9:00-10:30 公安基础知识(仅人民警察职位)

笔试时间:6月22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 申论(延长30分钟)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3年山东公务员考试职位表还没有公布。预计会在2013年3月12号发布招考公告及职位表,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布招考公告、职位表及相关的解读,全省招考计划共10137名,其中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724名,省垂直管理部门市以下机关893名,市县乡机关及参公单位8520名,县以下机关和基层一线考试录用计划占全部录用计划的;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5日至19日,笔试考试时间确定为4月13日关注我们的网站山东公务员考试真题: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招考信息汇总:

2017年下半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2017年下半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十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四级、五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不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的,网上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将介绍信原件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于考察前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之前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均不作为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7年12月1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3日9:00—12月15日17:00

查询时间:2017年12月13日11:00—12月16日17:00

报名网站: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个人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市卫生计生委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及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12月13日11:00—12月16日11:00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应聘资格且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须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市卫生计生委公布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市卫生计生委应留存应聘人员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及学历证件等信息资料,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市卫生计生委要妥善保存考生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12月13日11:00—12月16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2017年下半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7年12月20日9:00—12月23日9: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费用免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岗位除外),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卫生计生委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招聘岗位均笔试一科,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依次确定,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市卫生计生委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报考专业技术四级、五级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四、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卫生计生委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市卫生计生委抽调人员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鲁组发〔2014〕34号),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计生委同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

六、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七、其他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管理,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16〕4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2017年下半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市卫生计生委)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下载: 2017年下半年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1日9:00—2月24日16:00查询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缴费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根据省统一安排,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潍坊人事考试信息职称

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6日。各有关单位: 2020年度潍坊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基层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高级职称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职称、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人事人才科反映,涉及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要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反映问题。通信地址:潍坊市高新区阳光大厦17楼东区市教育局人事人才科;邮政编码: 261061;联系电话:8096370。

(一)负责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由中心承办的全国性考试50多项,考试范围、种类今后还将逐步扩大。此类考试,均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1.负责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晋升条件拟推荐评审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相应职务系列试行条例中有外语水平要求的,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有效成绩后,方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主要是测试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考试采用人事部统一设计暂定的13类科目和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一科目单独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3.负责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参加考试并全部科目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4.负责全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二)负责各类录用考试考务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安排,配合有关科室(部门),承担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大中专毕业生考试等考试工作中的具体考务工作。(三)负责社会化考试考务工作负责接受社会有关单位委托,按照委托单位提出的要求,为委托单位招聘、选拔各类人员而组织进行的考试。(四)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技术工种岗位上的工人,要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理论、操作技能考核。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确定相应的技术等级,发给相应的合格证书。(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1.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职业等级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技术指导、考务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3.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工种)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和使用。4.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推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管理、运行和开发工作。6.负责全市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发放、统计、打印、查询工作。7.负责组织实施新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8.负责组织全市专项职业能力工种的开发工作和组织实施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9.负责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工作。(六)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教学教研工作1.按照省教研室的要求,负责全市技工院校的教材征订工作。2.负责对全市技工院校的优秀论文、课件等评选,及优秀教学成果展示的组织工作。3.按照省厅、省中心、省教研室和市局的要求,负责全市各类技能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各类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审核办理及各类考试指定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八)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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