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人事考试派驻纪检组
九江人事考试派驻纪检组
派驻纪检组是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派驻专职纪检人员组成的工作机构。派驻纪检组的作用地位是非常重要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机关单位的廉洁自律意识。派驻纪检组可以通过监督检查、调查核实、批评教育等方式,促进机关单位全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提高单位的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加强对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派驻纪检组可以对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和纠正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机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协调性。派驻纪检组是机关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专职机构,可以发挥专业性和协调性优势,加强机关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提升机关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维护机关单位的形象和声誉。派驻纪检组可以加强对机关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发现和纠正机关单位的违纪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机关单位的形象和声誉,保证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因此,派驻纪检组在机关单位中的作用地位非常重要,是促进机关单位廉政建设、防范和惩治腐败的重要力量。
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职责是:1、派驻纪检组应当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建立健全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2、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对有关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或建议;3、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负责。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是由中央纪委派出、驻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常设机构。党章规定,中央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者是纪律检查员。派驻监督是中央纪委纪检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是党内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第十三条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估计是上级纪检部门派驻下辖地方,指导或监督当地纪检部门工作的临时(常驻)性机构。
派驻纪检组人事考试
2022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公开招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的工作人员的通知,此次招聘人数人16人,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供各位考生参考使用。更多考试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一、四川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和驻在高校情况
2018年,经四川省委同意,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向28所省属本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高校纪委合署办公。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部分国家监察职责,接受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使用驻在高校事业编制,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享受驻在高校同类同级人员薪酬待遇。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高校有11所,基本情况可到各高校官网查阅。
1.四川农业大学();
2.成都理工大学();
3.西南石油大学();
4.西华师范大学();
5.西南医科大学();
6.四川轻化工大学();
7.内江师范学院();
8.乐山师范学院();
9.四川民族学院();
10.成都师范学院();
11.四川旅游学院()。
二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获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 “专业条件要求”相符。
(5)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或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1日9:00至2022年10月14日24∶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仅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将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四川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和“廉洁四川”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属高校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系统自动进行审查,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上述11所高校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所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结果于10月15日24:00前反馈完毕)。
5.打印报考信息表。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2022年10月16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在本公告规定时限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会同四川省教育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于2022年10月18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和“廉洁四川”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已缴纳的费用,由报名系统通过网络平台退还到原支付账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10月25日9:00至2022年10月28日18: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下同)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下同)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参考书目,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暂定于2022年10月2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2年11月7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和“廉洁四川”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0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笔试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于受理查分后1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4.政策性加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
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参加招考的,均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0月29日9:00-18∶00将以下材料交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组织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大庆路68号,联系电话:),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会同四川省教育厅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若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按笔试参考且取得面试资格的实际人数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2年11月11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廉洁四川”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网上通知的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系统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学位为准。不符者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若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5)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对有纪检监察、巡察、政法、财务、审计等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需由从事上述岗位工作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廉洁四川”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六、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取得体检资格人员同时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对外公布,并严格保密。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外的其他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会同上述11所高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廉洁四川”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四川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后均被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公示无异议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后均被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上述11所高校通知本人提供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四川省教育厅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各高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汇总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各高校报送的人员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确认。
通过四川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各高校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各高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考核、公示、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审核确认不合格或放弃办理聘用手续及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廉洁四川”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委、四川省教育厅以及11所高校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62555225
监督电话:/62555189
附件: 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委??? 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9月27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教师招聘# 导语】2019安徽马鞍山当涂县面向县外选调在编在职教师16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6日-10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充实部分学校师资力量,解决结构性缺员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县外学校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规范操作;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计划 团结街小学7人,其中语文3人、数学2人、英语1人、体育1人; 振兴路小学9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3、英语1人、体育1人。 三、选调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教师资格证(学科以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为准,未注明学科的以教师资格注册系统中注明的学科为准); 3.当涂县以外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且在入编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学年; 4.能出具工作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的同意报考证明(当地教育、人社和编制等部门盖章)。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6日(含)之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 6.符合申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如报考者有获得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省优秀教师或省特级教师荣誉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可直接调入,任选学校,不受本次选调岗位限制,年龄限制在50周岁以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或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近3年学年度或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不含试用期考核)。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当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通过当涂县人民政府网()陆续发布。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公告通过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由当涂县教育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等部门共同负责,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6日-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1)报考人员须填写《资格审查表》(报名时填写),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开具服务期满3学年的证明。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当地教育、人社和编办等部门盖章)。 (3)资格审查:由当涂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指导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事宜将通过网站另行公布。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教育教学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主要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客观、公正。 3.对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致出现选调缺额的,按程序在同岗位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对在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当涂县教育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等部门共同研究同意后,确定为录用对象,办理调入手续。职称岗位视学校岗位指标情况确定。 五、纪律与监督 整个选调过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对有违反人事考试纪律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委编办)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当涂县教育局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当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人事考试纪检组
阿坝州人事局关于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和汶川县灾后重建对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并报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为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归国留学人员),其中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应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阿坝州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5)年龄在18—35周岁(1974年4月23日—1991年4月28日期间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4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出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的。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单位均是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县、乡(镇)属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和名额请登录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和阿坝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 四、报名、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工作委托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组织,资格审查在州人事局指导下,由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公示、审批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报名网站: 四川省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时间:2009年4月22日—4月27日 (三)报名程序: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聘用主管机关将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2天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 3、资格初审。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网上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09年4月23日—4月2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网上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09年5月12日9∶00至5月16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各项内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特殊岗位(播音)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此次招聘,笔试科目为综合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卫生类、综合类两种类型的试卷)、《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科成绩均按35%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特殊岗位(播音)各科均按2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为2009年5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资格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在州人事局指导下,由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2009年6月8日前,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如果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不足3:1,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并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特殊岗位(播音)按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若某招聘职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将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六、加分政策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09年5月18日18∶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州人事局人才流动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责任自负。 七、优先聘用 各招聘岗位在确定拟聘用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优先招聘地震灾区考生,其次为学历较高者;若总成绩和学历都相同,则优先招聘笔试成绩较高者;若上述情况都相同,则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加试。 八、体检及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由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汶川县人民医院进行,按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规定的派遣期间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纪委派驻州人事局纪检组(电话:2828327)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如最终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经州人事局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中,在职人员由汶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非在职人员,由州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州人事局咨询。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附:阿坝州汶川县灾后重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阿坝州人事局
【 #公选# 导语】2022年下半年安徽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8人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促进事业单位人员合理有序流动,经研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2年下半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共2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县区(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 3、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30日);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1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服务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1月10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发布选调公告和岗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11月16日9:00-11月1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者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并征求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考意见。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订诚信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资格审查。各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11月16日9∶00至11月19日18∶0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报名后至11月19日18: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11月19日18:00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11月20日24: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银行卡。 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选调计划数;经批准同意的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1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笔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11月2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20分。 笔试设立最低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11月24日09:00到11月26日24: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80元/人面试费用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拟选调人选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1、体检,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决定是否统一组织体检。统一组织体检的,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不组织体检,须要求报考者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2、考察,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核实相关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报考者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有关待遇按规定执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违者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五、有关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考务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2022年下半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原文标题:2022年下半年安徽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8人公告 文章来源:
组织部纪检组人事考试工作
【 #公选# 导语】2022年下半年安徽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8人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促进事业单位人员合理有序流动,经研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2年下半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共2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县区(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九华山风景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 3、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30日);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1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服务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11月10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发布选调公告和岗位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11月16日9:00-11月1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者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并征求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考意见。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订诚信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资格审查。各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及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11月16日9∶00至11月19日18∶0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报名后至11月19日18: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11月19日18:00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11月20日24: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银行卡。 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选调计划数;经批准同意的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21日14: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笔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11月2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20分。 笔试设立最低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11月24日09:00到11月26日24: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80元/人面试费用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拟选调人选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1、体检,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决定是否统一组织体检。统一组织体检的,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不组织体检,须要求报考者提供最近6个月内省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2、考察,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并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核实相关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报考者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者诚信记录。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调动、聘用手续,有关待遇按规定执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违者将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五、有关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考务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2022年下半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原文标题:2022年下半年安徽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8人公告 文章来源: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岳阳县委同意,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含归口单位县委编办)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选调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二、选调计划本次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9名,其中:文秘岗位7名,计算机网络管理岗位1名,财务工作岗位1名(详见附件2)。三、选调范围岳阳县范围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四、选调基本条件1.热爱组织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及口头表达能力,事业心强责任感强,勤恳敬业,吃苦耐劳,公道正派,廉洁自律;2.现任职务为乡科级副职及以下、职级为四级主任科员或八级职员及以下;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1)尚在试用期内,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2)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有问题或存疑的;(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报考人员与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在职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选调情形。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五、选调程序(一)发布公告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微巴陵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平台发布选调公告。(二)公开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3.现场报名地点:中共岳阳县委办公楼四楼411室,联系电话:,,联系人:谌良柱;4.报名所需材料:①按要求填写好《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正反两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栏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请使用A4纸打印复印,除证件的原件外,其余资料不退还);③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材料;④现工作单位在编在岗证明材料;⑤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5.报名时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名规定,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等获取报名资格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四)考试此次选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达到1:5及以上进行笔试,如果报考人数较少,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后最低按照1:3比例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核销选调名额。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所有岗位笔试均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满分100分。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5分,低于合格分者不能进入考察。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参加面试。3.综合成绩合成:根据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五)考察本次公开选调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数=选调计划数+1)。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同分优先处理办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先一并进入考察程序,再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并通过政审等方式,了解干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情形等。考察不合格的,不作为选调对象。如有空缺名额,可视具体情况予以递补。(六)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尿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七)集体研究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试用选调人员。(八)试用调入根据考试、体检、考察、集体研究等情况,对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安排试用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六、纪律监督公开选调工作在驻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开展,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举报电话:,举报地点: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413室)。七、其他有关事项1.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2.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参加选调考试人员要做好防疫自我防护工作,现场报名、进入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现场时需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3.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解释和未尽事宜,由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1.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原文标题: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文章来源: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18下半年四川资阳市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公告现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批准,2018年下半年资阳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7年11月21日-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21日-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8.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读的非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我市招录名额共20名,其中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12名,安岳县公安局8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8年下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由资阳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0-30KB)。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1至11月28日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资格初审合格和照片质量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和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11月21日至11月29日上午8:00前登陆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合格的下列考生,请于11月21日至11月28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地址:资阳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7楼0723办公室,咨询电话:)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材料;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户籍部门提供的父母双亡证明材料等。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名额并公告。被取消录用名额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资阳市公安机关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核合格并成功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含心理素质测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资阳市公安局11楼政治部人事处(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336号,咨询电话:)初审。资阳市公安局审核汇总后于12月26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月下旬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的计算: 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70%+笔试加分;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70%+笔试加分。 (二)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于2018年12月23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资阳市公安局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录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者和笔试有违纪、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拟于2019年1月下旬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公安机关、监狱*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3月2日至4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资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资阳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缺考、违纪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资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资阳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考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招录机关(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由资阳市公安局审核后报资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机关(单位)不予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特别提示:公安机关新录用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公安局、资阳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下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资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市公安局 技术咨询电话: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资阳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纪检组监督人事考试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公开选拔调动公务员简章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决定开展公开选拔调动公务员工作。为保证公开选拔调动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调动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拔调动岗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岗位。计划选拔调动公务员10名,均为文字综合岗。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内蒙古自治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中央和国家设在我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盟市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符合本机关工作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职务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乡科级领导职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调动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向上级机关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服务期内或者提拔担任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拔调动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公务员选拔调动报名表》(以下简称《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电子邮箱()。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开选拔调动简章及职位表,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作出,弄虚作假者,取消选拔调动资格。特别提示:报考者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单位审核同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12:00。宣传部接收报考者上传的《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发送《公务员选拔调动报名表》的,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调动全过程。 (三)报名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1日12:00,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完成报名确认后,于2021年7月28日9:00—2021年7月30日24:00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联系解决。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选拔调动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四)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选拔调动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拟选拔调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拔调动计划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在驻宣传部纪检组监督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会同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试卷,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稿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综合写作试卷满分为100分,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21年8月上旬,报考者可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查询笔试成绩。 4.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选拔调动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者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查看面试公告,等候面试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包括本人身份证、《公开选拔调动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登记表》、任职文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编制管理证等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派驻宣传部纪检组监督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会同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结束后,将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网站发布面试成绩,报名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即: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选拔调动人员的依据。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报考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注重了解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部务会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调动人员。拟调动人员档案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预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岗位考察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对拟选拔调动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和拟选拔调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拔调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拔调动资格。 (二)调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拔调动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向本人所在单位发送调训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相应岗位调训工作。调训期为3个月。调训期内表现不合格的,取消选拔调动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三)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考察期满合格的,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岗位,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本简章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笔试成绩复查情况公告2012年10月24日 00时00分 来源: 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照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规定,截止到2012年10月21日,共有1名考生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对1科次成绩提出了查分申请。10月23日,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了相关阅卷专家和工作人员,在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的监督下,对提出查分申请的试卷进行了复查和核对。查分工作严格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此次复查的结果是:提出查分申请的1名考生(计1科次)的成绩准确无误(查分结果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