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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关于查询2022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请考生登陆广元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查询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关于查询2022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请考生登陆广元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查询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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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过程: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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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人事考试明光中医院

2013年之前明光市中医院基础设施、检查仪器等较差,但是医生的敬业和护士的服务都比较好。2013年新建的大楼落成后又引进了新设备,并对旧设备进行了更新,医院的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现在好象是甲级一类医院,还不错吧。

【 #医生招聘# 导语】2021安徽滁州明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人,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9:00—6月11日17: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明光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设77个岗位,其中A类(紧缺)岗位56个、B类岗位21个。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明光市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在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6月7日(含)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问题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法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明光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A类岗位原则上仅采用面试形式,但如某个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将加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1年5月27日在明光市中医院网站()、明光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明光市人事考试网()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明光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7日9:00—6月1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明光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填写《明光市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诚信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于6月12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13日17:00前登录“明光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45元/科)(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考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紧缺岗位按比例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岗位。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因相关岗位比例不足而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于6月16日上午8:00-11:00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明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答。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 明光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设77个岗位,其中A类(紧缺)岗位56个、B类岗位21个。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明光市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在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6月7日(含)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问题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法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明光市卫健系统在编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A类岗位原则上仅采用面试形式,但如某个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将加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1年5月27日在明光市中医院网站()、明光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明光市人事考试网()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明光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7日9:00—6月1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明光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填写《明光市中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签署“诚信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于6月12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6月13日17:00前登录“明光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45元/科)(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考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紧缺岗位按比例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岗位。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因相关岗位比例不足而取消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于6月16日上午8:00-11:00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明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答。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6月24日9:00至6月26日17:00自行登录“明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第一批次面试: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复审)且缴纳面试费用的考生。 1.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需首先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18日,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明光市中医院行政楼4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6月20日(周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如出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根据学历层次、职称高低、在校取得荣誉或任职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用。 第二批次:报名B类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且缴纳笔试费用成功的考生,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考试,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 2.笔试内容 《基础知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经济、常识、职业道德、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专业知识》为各专业相关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 8:30-10:00基础知识 10:30-12:00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中医院网站、明光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笔试成绩为《基础知识》(占30%)与《专业知识》(占70%)合成成绩。笔试成绩核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执业(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若本人不能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规定招聘条件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信息在明光市中医院网站、明光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明光市人事考试网()”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请面试人员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等证明材料准时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7.成绩合成 B类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70%)与面试成绩(占30%)的合成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中医院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1.考试总成绩公示结束后安排体检,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参照此法。 2.考察由明光市中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明光市中医院、明光市中医院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明光市中医院为引进人才提供如下政策: 1.博士学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相关待遇一事一议; 2.完成规培的四证合一临床类研究生:一次性发放10万元安家费,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3.全日制本科毕业,完成规培的执业医师:一次性发放10万元安家费,每月800元生活补贴; 4.其他类别研究生毕业者,发放安家费5万元。 以上人员需签署人才引进协议,服务期不少于8年,如提前解约,按比例赔付安家费。 五、投诉与质疑处置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明光市中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六、其他 本次招聘严格按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安排,医院将另行通知。 附件: 岗位表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明光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师招聘工作在明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监察局、编办、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领导和指导招聘工作。明光市教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一:《2012年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生)。 7、教师资格和学历条件 (1)高中(含职高)教师为师范类或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其中:报考职高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被聘用后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2)初中教师为师范类专科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小学教师为师范类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幼儿园教师为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7月20日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先锋网、明光电教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下合称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8月4日(双休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在明光市教育局人事科(明光市龙山东路1号,原四中)。 咨询电话:,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2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聘用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含2012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服务期满二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未取得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市、县两级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须填写《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二),签署诚信意见。报名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反面注明报考学段、学科、姓名)。 4、应聘人员按招聘学段和学科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段学科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紧缺学科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学段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于8月5日工作时间到明光市教育局人事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学段学科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2年8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笔试 1、笔试科目。高中、初中、小学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课》(卷面分为10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各为一份试卷,卷面各为50分)。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幼儿卫生学》(三科合一卷,卷面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 ①专业课: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普通高考大纲内容;职高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对口高考大纲专业课内容;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内容。如报考学科高考、中考不设考,则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高中教材内容,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初中教材内容。 ②教育学、心理学:普通高中、职高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本科层次教材,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科层次教材。 ③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其科目相应内容。 3、笔试时间和地点。 高中、初中、小学岗位笔试时间:2012年8月11日上午 8:00-9:30《教育学》、《心理学》;10:00-12:00《专业课》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时间: 2012年8月11日上午10:0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布。 高中、初中、小学岗位笔试成绩为《专业课》(占80%)、《教育学》与《心理学》(占20%)合成成绩。 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为《幼儿教育学》(占35分)、《幼儿心理学》(占35分)和《幼儿卫生学》(占30分)的实际考试成绩。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报考体育、音乐、电子技术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岗位的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5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需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填表登记,登记查分时间和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网站通知。查分结果如与原公布笔试成绩有变动,将在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本人。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明光市教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仍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采取上课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4、面试内容:普通高中和职高为高一年级下学期教材,初中为初一年级下学期教材,小学为三年级下学期教材,幼儿园为中班程度的教学活动内容。 5、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数量、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6、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80元。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30%。合成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最终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学段、学科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课》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网站通知。 考察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报考学段和学科,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成绩相同者,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填报志愿择岗时间和地点在网站通知。 对体检、考察或择岗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相同学段、学科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明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市教育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察局举报中心:8022013;教育局监察科:8158442)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明光市教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81536300550-8031858 附件一:《2012年明光市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二:《明光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明光市教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一 2012年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总数151人 一、明光中学(4人) 高中数学(3人)、高中物理(1人) 二、普通高中(4人) 学科 物理 化学 生物 合计 二中 1 1 2 三中 1 1 2 合计 1 2 1 4 三、明光职高(3人) 电子技术应用(1人)、音乐(1人)、汽车检测与维修(1人) 四、明光幼儿园(3人) 学前教育(3人) 五、初中(33人)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体育 合计 潘村中学 1 1 包集中学 1 1 横山中学 1 1 三界中学 1 1 嘉山集中学 1 1 三关中学 1 1 涧溪中学 2 2 鲁山中学 1 1 2 涝口中学 1 1 2 自来桥中学 1 1 大郢中学 1 1 津里中学 1 1 旧县中学 1 1 2 司巷中学 1 1 古沛中学 1 1 1 3 高王中学 1 1 紫阳中学 1 2 3 太平中学 1 1 柳巷中学 1 1 2 浮山中学 1 1 2 泊岗中学 1 1 1 3 合计 6 5 10 6 4 2 33 六、小学(104人)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合计 实小 2 1 附件二: 明光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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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虎跳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单位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我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招聘名额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73名。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30605、230606、230607、230608、230609、230610、230612、230613、230614、230615、230616、230617、230618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四、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到昭化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四)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3.《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卫生公共基础》《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4.笔试成绩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5.政策性加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查。参加上述服务项目仍在相应岗位服务的人员,本次计算政策性加分,服务时间计算至提交加分材料截止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三)面试1.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昭化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通过资格审查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六、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造成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弃权。(四)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七、考察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八、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九、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除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十、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一、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昭化区教育局:8724345昭化区卫生健康局:8732052昭化区公路养护段:8722843昭化区水利局:6280257昭化区昭化镇人民政府:8310170昭化区红岩镇人民政府:8315089昭化区虎跳镇人民政府:8778019(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昭化区纪委监委:8722477昭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23928附件:1.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附件1 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docx附件2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附件3广元市昭化区2023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附件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x附件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docx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13年四川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 2013年四川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3日-27日,于2012年10月29日-11月4日14:3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4日,笔试各科成绩于2012年12月1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3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央组织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精神,现就2013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3年高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招考对象为“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其入校前的基层工作时间可计算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止到9月23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2周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此次公招年龄计算以9月23日为准:“18-35周岁”为在1976年9月23日-1994年9月23日期间出生,“18-30周岁”为在1981年9月23日-1994年9月23日期间出生,“放宽到40周岁”为1971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3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录(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原件。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聘)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司法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视为法律专业毕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批准录(聘)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用人单位及名额 2013年全省法院系统计划招录(聘)工作人员1190名。全省检察院系统计划招录工作人员544名。用人单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5:1,需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的职位和法医、刑事科学技术、档案职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 阿坝、甘孜、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职位和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外的县(市、区)职位开考比例可放宽为3:1;三州所属各县职位开考比例可放宽为2:1。可放宽开考比例的职位中,需取得相应《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方能报考的职位和司法会计、法医、刑事科学技术、藏汉翻译、彝汉翻译、档案职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 四、报考程序 (一)网络报名。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3日-27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及有关说明,了解招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9月23日-28日。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应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于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有疑问的,可向用人单位咨询。 (二)网络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2年9月23日-29日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对是否参加笔试进行确认并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网络缴费截止前的工作日内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试机构(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职位的,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对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该职位录(聘)用计划。有关情况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确认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10月29日-11月4日14:3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2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 (1)在“”地震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 重灾县(市、区)指:汶川县、北川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等由国家有关部委明确的39个县(市、区)。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11月6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并附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报考市(州)法院、检察院。市(州)法院、检察院审查后,由省法院、检察院汇总核定(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职位的,直接送交省法院、省检察院政治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考入机关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笔试原始成绩公布。笔试各科成绩于2012年12月14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2年12月14日至16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2年12月19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折合总成绩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及排名于12月29日由省法院、省检察院(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职位的)和各市(州)法院、检察院(报考市县职位的)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折合总成绩=《申论》成绩×35%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报考市县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州)组织部、法院、检察院负责。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3: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由相关市(州)组织部和法院、检察院组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报考有民族语言要求职位的人员,在笔试结束后,由相关市(州)组织部和法院、检察院组织进行民族语言测试,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聘)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1月11日-14日。面试考务费为80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录(聘)用职位及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报考省法院、省检察院职位的,体检由省法院、省检察院组织实施;报考市县法院、检察院职位的,体检由市(州)组织部会同法院、检察院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市(州)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面试结束后的3日内进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均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聘)用职位,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录(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聘)用。 八、录(聘)用审批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省委组织部发录(聘)用通知,并由招考单位通知录(聘)用者。 被录(聘)用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按照规定的时间直接到招考单位报到。被录(聘)用的其他人员凭录(聘)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聘)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该职位的录(聘)用名额不再递补。 在本次录(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考生被其他机关新录(聘)用为公务员(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聘),招考单位不予录(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聘)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市(州)、各用人单位均设立专门的考录(聘)监督小组,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十、本公告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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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广元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完全符合《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二)基本条件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5)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3年3月10日)。三、报名及网上缴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报名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3年3月1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三)岗位及人员调整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3年3月21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3楼,联系电话、3263349),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四)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3年4月3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四、考试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考试成绩计算1.教师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3.其他岗位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二)笔试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参照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2.笔试分别于2023年4月8日、9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其中,4月8日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4月9日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3.《教育公共基础》《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4.笔试成绩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5.政策性加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查。(三)面试1.面试工作由相关市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四)考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五、体检(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四)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五)体检费用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六、考察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七、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八、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级相关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市级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九、相关事项提示(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五)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六)公示无异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2023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七)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十、纪律与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广元市教育局:3328052广元市交通运输局:3265370(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63349、3266876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2.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3.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7日附件:附件1:公开考试招聘单位基本情况.pdf附件2: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pdf附件3: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附件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pdf附件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pdf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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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2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发布)。一、招录对象、范围及条件(一)招录对象、范围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同时,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2月24日-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2月24日-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8.现役军人;9.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10.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招录单位及名额招录单位及名额详见《广元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下,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招考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网络报名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可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联系电话。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二)缴费确认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月24日-3月2日期间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28号、东坝平桥商业街1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上传减免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报考费用。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艰苦边远地区职位(苍溪县、旺苍县、青川县、朝天区)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告。(四)打印准考证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于3月23日至3月26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四、考试及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一)笔试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3.笔试加分:(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广元市所辖县区均为“5·12汶川地震”重灾区。(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30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地址:中共广元市委办公楼北楼六楼61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4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21年5月上旬由市委组织部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有关单位具体实施。2021年5月中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将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考生在接到面试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其中: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三)面试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5月21日至23日,具体事项由市委组织部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0%。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五、体检、考察及公示(一)体检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招录机关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二)考察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委组织部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三)公示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环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2年。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七、本公告由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示: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委组织部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考特别是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随时关注市委组织部官网公布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联系电话: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0839-3289151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具体职位咨询电话见《广元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 广元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2015年四川广元市青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89名)

四川事业单位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06月01日-06月05日

招考人数89 人

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6月5日。

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

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6月24日至6月27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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