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人事考试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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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人事考试面试名单

东营人事考试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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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营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2014年东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2014年东营市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一)《2014年东营市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的范围为: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近姻亲关系。

填写称谓、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

(二)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部门、报考职位);

(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学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1、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证及复印件1份。

专科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证及复印件1份,还应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非山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需出具山东生源的证明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29日前取得,在职人员报考的,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考生资格审查时辞职或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与原单位解约的《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2、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报考的,要出具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交学历证书、户口簿(属集体户的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4年5月29日前取得)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 属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截止到2014年5月29日,报考人员在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累计时间为5年或2年)报考的,需提交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印章)及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印章)等证明材料。

2、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到期时间(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

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

3、报考法院系统审判执行职位的工作人员、检察院系统检察业务职位人员,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职位的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律师执业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以及其他证明从事法律工作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法律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须载明法律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考生身份(考生现所在单位与法律工作经历期间所在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由考生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的考生,其《2014年东营市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写明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已通过司法考试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报考当地司法局出具的证明。

5、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交学位证书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二)集中资格审查地点: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楼(东城黄河路153号,市交警支队对面路北)

(三)未按时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集中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到报考部门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7月26日-31日对集中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复核。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用人部门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8月初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时间及通知书领取

《面试通知书》将由招考部门于8月7日-8日发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领取地点见附表)。面试工作与省直机关面试同步进行,时间为8月14日—16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二)按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三)取得面试资格人员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东营市公务员局(电话:)

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

3、报考法院系统审判执行职位的工作人员、检察院系统检察业务职位人员,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职位的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律师执业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以及其他证明从事法律工作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法律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须载明法律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考生身份(考生现所在单位与法律工作经历期间所在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由考生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的考生,其《2014年东营市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写明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已通过司法考试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报考当地司法局出具的证明。

5、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交学位证书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二)集中资格审查地点: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楼(东城黄河路153号,市交警支队对面路北)

(三)未按时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集中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到报考部门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7月26日-31日对集中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复核。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用人部门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8月初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时间及通知书领取

《面试通知书》将由招考部门于8月7日-8日发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领取地点见附表)。面试工作与省直机关面试同步进行,时间为8月14日—16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二)按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三)取得面试资格人员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东营市公务员局(电话:)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年东营公务员公告已经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现将2015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 欢迎加入2015山东省考笔试群:245570949

请参考2020东营市东营区事业单位招聘85人公告职位表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现将2020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退役(以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后,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具有东营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0年2月21日前核发)的残疾人,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的,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二、招聘岗位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三、报名、初审和缴费(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2月21日9:00—2月24日16:00查询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报名方式:1.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报名;2.手机端: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应聘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指定网站或“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0年2月24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2月26日16:00前将相应证明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报考岗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东营区政府网站(/art/2020/2/12/)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四)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一)笔试笔试只考一科,采取与省里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东营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根据省统一安排,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二)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并按规定程序通过东营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实施。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情景模拟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五、考察和体检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在东营区政府网站公示。参加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应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六、公示和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其中:对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聘用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七、其他事项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报名、缴费、初审、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等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通过东营区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东营区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简章由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附件:附件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12日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4东营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尚未公布,亲可以参照2013年东营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公布时间。2013东营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于2013年5月中旬公布,东营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查询入口可以登录东营人事考试网查询。祝您天天开心,万事如意!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东营区人事考试面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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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2020东营垦利区事业单位招聘93人公告职位表根据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 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六)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不限,其他学历人员限山东省户籍(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 外);(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 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 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东营户籍、东营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或入伍地为东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含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退役(以退出现役登记表为准)后,可报考符合岗位条件的定向岗位。已被政策性安置或享受优惠政策考录(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面向符合条件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招募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人员组织定向招聘,以上人员限东营户籍、东营生源或在东营服务,且须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 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 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 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 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二、招聘岗位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三、报名、初审和缴费(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2月21日9:00-2月24日16:00查询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报名方式:1. 计算机端: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报名;2. 手机端: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报名,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应聘人员报名时,优先推荐通过网站方式,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 按指定网站或“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 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 能更改。2020年2月24日16: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 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 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 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有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二)初审初审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5日16:00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 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三)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0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或应用“东营人事考试掌上报名”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可于笔试开始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打 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现场审查时使用)。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 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 于2020年2月26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 ,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 2)。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 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计划将在东营人事考试信息网()、垦利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应根据 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改报等事宜(改报范围仅限垦利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 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四)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 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 用资格。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2020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 须知》(附件2)。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一)笔试笔试只考一科,采取与省里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 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 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 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 布。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根据省统一安排,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延期举行,将提前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笔试地点设在垦利区,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 加笔试。(二)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 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 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 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 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 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 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 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五、考察和体检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 分到低分确定),并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未经同意,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 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 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 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 历一身份”等内容。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 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 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六、公示和聘用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 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其中:对党中央国务院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 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公示后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 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 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 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 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 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七、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东营市第五人民医院(垦利区人民医院)控制总量内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关于区属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垦编办发〔2018〕2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八、其他事项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笔试报名、缴费、初审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成绩查询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 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招聘信息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 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 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简章由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附件: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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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营公务员公告已经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现将2015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 欢迎加入2015山东省考笔试群:245570949

东营市人事考试面试名单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2014东营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尚未公布,亲可以参照2013年东营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公布时间。2013东营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于2013年5月中旬公布,东营公务员考试面试名单查询入口可以登录东营人事考试网查询。祝您天天开心,万事如意!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东营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关于2014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26号)、《2014年东营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和《2014年东营市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的有关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一)《2014年东营市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的范围为: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近姻亲关系。

填写称谓、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

(二)报考人员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三)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部门、报考职位);

(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学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1、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证及复印件1份。

专科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证及复印件1份,还应提交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非山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需出具山东生源的证明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4年5月29日前取得,在职人员报考的,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考生资格审查时辞职或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与原单位解约的《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

2、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报考的,要出具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交学历证书、户口簿(属集体户的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4年5月29日前取得)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 属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含省垂管部门县以下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或工作满2年并获得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截止到2014年5月29日,报考人员在县级以下机关工作的累计时间为5年或2年)报考的,需提交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印章)及获得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印章)等证明材料。

2、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和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到期时间(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

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

3、报考法院系统审判执行职位的工作人员、检察院系统检察业务职位人员,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职位的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律师执业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以及其他证明从事法律工作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法律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须载明法律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考生身份(考生现所在单位与法律工作经历期间所在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由考生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的考生,其《2014年东营市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写明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已通过司法考试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报考当地司法局出具的证明。

5、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交学位证书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二)集中资格审查地点: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楼(东城黄河路153号,市交警支队对面路北)

(三)未按时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集中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到报考部门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7月26日-31日对集中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复核。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用人部门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8月初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时间及通知书领取

《面试通知书》将由招考部门于8月7日-8日发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领取地点见附表)。面试工作与省直机关面试同步进行,时间为8月14日—16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二)按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三)取得面试资格人员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东营市公务员局(电话:)

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

3、报考法院系统审判执行职位的工作人员、检察院系统检察业务职位人员,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职位的需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律师执业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以及其他证明从事法律工作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法律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须载明法律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考生身份(考生现所在单位与法律工作经历期间所在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由考生法律工作经历期间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的考生,其《2014年东营市考录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写明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已通过司法考试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报考当地司法局出具的证明。

5、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交学位证书及复印件1份。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2014年7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二)集中资格审查地点: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楼(东城黄河路153号,市交警支队对面路北)

(三)未按时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集中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到报考部门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7月26日-31日对集中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复核。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用人部门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8月初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时间及通知书领取

《面试通知书》将由招考部门于8月7日-8日发放,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领取地点见附表)。面试工作与省直机关面试同步进行,时间为8月14日—16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二)按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三)取得面试资格人员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东营市公务员局(电话:)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建议关注一下山东中公共教育的网站,可以找到东营市公务员考试的查询入口,网站上有很多考试有用的相关资讯,和后期面试的相关辅导课程

2015年东营公务员公告已经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统一部署,现将2015年东营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 欢迎加入2015山东省考笔试群:245570949

山东人事考试面试名单

山东省考进面名单在哪里看如下:

山东公务员进面名单可在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

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部分,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含行测和申论两部分,公共科目是所有考生必须考的科目。而专业科目是部分要求有专科科目考试的岗位要考察的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部分。

申论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公务员考试的注意事项:

必须带齐准考证,监考人员将在考前二十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场。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考生须按要求将题本上的条形码贴到答题卡相应位置。

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等。

注意答题速度,公务员考试题量比较大,行测题型很多,平均起来一道题一分钟,需要很快的速度,申论全部是主观试题,审题要快。

注意不会的题不要浪费时间,该放弃的放弃,自己的强项要确保准确率,把有把握的题都做完,有时间再回头做那些不会写的题。

需要注意的是字迹,申论部分一定要条理清晰,字迹工整,不然以判卷的速度,老师没有耐心一个一个找你的得分点。

2023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成绩已出。

查询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笔试成绩,请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按照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经研究,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0分。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按规定提交《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材料。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的人员应按通知单指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活动特征:

1、设立目的:设立事业单位是为了向社会提供某方面的公共服务。

2、履行职责:事业单位的职责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各方面提供服务,包括改善社会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等等。

3、运行方式:事业单位的运行是通过向社会提供服务,以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从而有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果主要体提供非物质形态产品之上,但提供非物质形态产品的单位不一定就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划分管理是我国特有的模式。

第一种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第二种方式:面试成绩每六个人一组,考完后一起公布。

第三种方式:面试成绩不当场公布,当天晚上给通知。

第四种方式:面试成绩要隔一段时间才能出,出来后公布在人事考试网站上。

拓展:

2022山东省考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采取适当方式向面试人员公布。

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报考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由招录机关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的“录用公务员”专栏发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按照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综合成绩,尾数四舍五入。

对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招录机关可以对其是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有关规定。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1 结果公布时间为2021年7月中旬。2 这是因为山东省考于6月26日至27日进行,考试后需要进行试卷评卷和成绩统计等工作,所以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公布结果。3 考生可以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或者招考机构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广东人事考试面试名单

广东省省考面试名单:网页链接

面试对象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公安、法院、检察院及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没有。根据查询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官网可知,该省2023年的公务员面试名单将会在2023年4月下旬公布面试名单,考生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在广东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网页链接从这里查询。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22年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全省各级机关计划招考公务员15801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或“粤省事”“粤讲粤政”“广东发布”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报考广州、深圳和其他19个地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也可通过登录相关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阅。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11月29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报考市及以下法检两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0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报考此类职位的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类和监狱、戒毒系统一线管理机构狱医、心理矫正类等特殊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即1985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类职位的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5年11月29日至2003年11月28日期间出生)。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年龄为本科生24周岁以下(即1996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即1993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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