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人事考试职称
兰州人事考试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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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会计网发布的《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得知,2016年甘肃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缴费方式为现场交费(兰州市报考人员现场确认后自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31日:我省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网报注册后,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当地会计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交费(兰州市报考人员现场确认后自行网上交费)。我省2016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5日,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无补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6年3月1日至31日,逾期不予审查确认。一、考试报名(一)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具体条件1.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至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高级资格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列》和甘肃省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学历和资历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8 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专业)职务5 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10 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专业)职务5 年以上。;(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20 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专业)职务5 年以上;(4)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属单位或在森林、矿山、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会计、审计、经济(财政、税务专业)工作25 年以上,并担任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专业)职务5 年以上,可评审单位有效或企业有效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5)我省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者。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报考年度当年年底前,先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取得学历前专业工作年限减半计算。(三)报名办法1.我省2016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2. 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 会计行业管理网()”进行报名,并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3.我省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网报注册后,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当地会计考试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交费(兰州市报考人员现场确认后自行网上交费)。4.我省2016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6 年3 月1 日至25 日,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无补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6 年3 月1 日至31 日,逾期不予审查确认。(四)资格审查各市(州)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在上报省会计考试办公室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汇总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予以纠正。二、考试大纲及考试科目(一)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二)考试科目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2.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我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由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申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须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本人工作单位申报,经各市(州)人社局(职改办)、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工作。未设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中央在甘单位,可按规定委托评审,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省财政厅进行评审工作。三、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一)考试时间我省2016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6 年9 月10 日—12 日举行,分2 个批次;高级资格开卷纸笔考试于9 月11 日举行。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 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 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 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 小时。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及方式9 月10 日(星期六)9: 00—11:30财务管理第一批次无纸化14:00—16:30经济法9 月11 日(星期日)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14:00—16:30财务管理第二批次无纸化9 月12 日(星期一)9:00—11:30经济法14:00—17:00中级会计实务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为9 月11日9:00—12:30。(二)考务日程 年1 月25 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上报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准备情况报告。 年3 月31 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完成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并及时上报2016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 年8 月3 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上报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场设置、考试安排及考试所需全部设备准备情况,省会计考办将适时安排督促检查。 年8 月15 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年8 月15 日-19 日,省会计考办、山大欧玛公司及各市(州)会计考办联合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测试。 年9 月5 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报省会计考办。 年9 月10 日—12 日,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及高级会计实务开卷纸笔考试。 年9 月15 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6 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年10 月25 日前,省会计考办下发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甘肃会计网”公布。四、其他事项及要求(一)各市(州)会计考办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二)各市(州)会计考办应于开考前5 日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三)各市(州)会计考办要认真负责,严格报名资格条件审核,提高服务意识,精心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考试工作情况。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 年12 月31 日
本文为大家介绍兰州2023年经济师考试时间。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经济师考试时间调整通知,更多关于兰州2023年经济师考试时间的资讯,请看下文。2023年经济师考试设置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自2023年开始,高级经济师列入全国统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了2023年经济师考试时间推迟的通知,将原计划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的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调整至11月21、22日举行。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未做调整。由此可见,2023年兰州初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21日-22日;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21日-22日;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9月12日。兰州2023年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高级经济师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目前,2023年兰州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暂未公布,考生可以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我们将及时为您更新。★猜你想看★2020经济师考试大纲汇总经济师报名条件2023年高级经济师全国统考科目有哪些?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乌兰察布市人事职称考试
您好,报名乌兰察布政工师的步骤如下:1. 首先,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报名表、最高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等。2. 然后,您需要登录乌兰察布政工师官网,填写相关的报名信息,并上传所需的申请材料。3. 接着,您需要参加乌兰察布政工师的笔试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4. 最后,您需要参加乌兰察布政工师的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社会责任感、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考察。5. 如果您通过了乌兰察布政工师的考试和面试,您就可以正式成为乌兰察布政工师了。
关于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怎么关网站了相关资料如下为更好的服务广大考生,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将于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1月31日关闭维护。所以该网站关网站了。
乌兰察布政工师怎么报名乌兰察布政工师怎么报名想要报名乌兰察布政工师,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条件包括: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2.具有高等学历,或者具有大专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3.年龄要求:普通类考生不超过35周岁,政法类考生不超过30周岁;4.具有正确的政治观念,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养;5.具有较强的政工理论和实践能力;6.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7.熟悉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政治分析能力;8.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满足以上条件后,可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找到“政工师招聘”栏目,按照报名要求和步骤,网上报名。报名完成后,系统将发送报名确认短信,请务必保存报名确认短信,以备后续查验。
2022年7月23日。乌兰察布市幼师考编报名时间在2022年3月24日,考试时间在2022年7月23日。乌兰察布,内蒙古自治区地级市,地处中国正北方,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兰州人事考试职位表
去QZZN甘肃版 贴子里有
2022公务员最新的职务表,总共招录了31242个人,总共有16745个职位。主要是海关,税务局,铁路公安局,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等部门的基层工作,例如边检站一级警长、驻外储备人员、消灾减灾科一级科员等岗位。公务员报考的时候,需要你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全面了解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招考职位,考试资格条件等等。你需要认清自己的优势,去选择你满意的岗位。公务员考试都特别的难,无论你是选择国家公务员还是地方公务员考试,都是特别的难,而且竞争压力都特别的大。很多岗位现在不仅对学历有限制要求,还对我们身份有要求。他们只要全日制本科以上的学历,甚至只要应届生,往届生都无法参加岗位考试。有这俩中条件的人一定要抓紧机会,好好备考,这个比其它身份的人更好考点。
接下来,你需要提交你的报考申请,你在报考的时候只能申请一个岗位,不能申请很多的岗位。然后就是,你需要查询你的审查结果。公务员审核特别的严格,不仅对你个人审核,还对你的家人进行审核,如果你们都没有犯过法什么的,你就可以通过审核了。你通过了审查结果,那就是最好的,你无法通过的话,你只能重新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去换新的岗位。然后,你需要查询你的报考序号,这个序号十分重要的,不能忘记了。再接下去就是你需要报名缴费,贫困家庭可以免报名费用,例如城市低保的还有建档立卡的,都是可以直接免报名费用的。最后,就是需要打印你的准考证。总之,我们报考的时候,一定要确认自己的岗位目标,好好备考,加油!
2023事业编考试职位表查询下载可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者人事考试网查看。事业编职位表一般以附件的形式随事业编考试公告发布,大家可以在公告中查询和下载职位表。
一、事业编考试职位表查询
事业编考试职位表查询可以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或者人事考试网进行,因为事业编职位表一般随着事业编考试公告发布,职位表中会写明职位、学历、年龄、专业等条件要求,便于大家筛选。
二、事业编职位有哪些类型
事业编职位一般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3类。
管理岗主要是事业编的负责人、机关负责人和各科室办公室的人员等,主要负责领导或者管理任务,也负责会议组织、上传下达、人员协调等综合管理的任务。
专业技术岗主要从事专业技术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一般分为13个等级。
工勤技能岗由技术工岗和普通工,大多是负责本单位的一些后勤保障等工作,技术工分为5个等级。
2023事业编考试职位表查询下载
2015年甘肃省白银市公务员考试招录82人公告
招录计划
2015年全市计划招录公务员82人,设置职位60个。其中:市直计划招录3人;县乡计划招录16人;法检计划招录23人;公安(含森林公安)计划招录37人;司法机关计划招录3人。
2015年度甘肃省白银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简表【点击下载】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6日至1997年5月1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4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8.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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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人事考试职称
梧州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 梧州市新兴一路32-1号四楼
为满足2023年我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 155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及《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梧政发〔2012〕52号)文件精神,我市定于2023年5月7日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二、招聘岗位梧州市各级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900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三、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六)基本条件: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4.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八)定向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应具备以下条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职位的,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通过定向公开招聘方式获聘的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九)报考面向随军家属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为本市辖区内驻军军官经批准随军的家属,随军前为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现仍未入编。相关资格材料按权限由梧州军分区、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级武装部门出具。(十)报考定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聘职位的,须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县级市、区)(以下简称“县”)的职位,不得跨县报考。(十一)报考定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聘职位的,须连续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区的职位,不得跨区报考。(十二)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十三)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四、报名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一)网上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存,对打印的《报名表》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时–3月26日17:00时(二)网上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报考人员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时–3月28日17:00时(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交费办法详见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相关内容。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时–3月29日17:00时(四)开考的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对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报考缴费时间结束后3天内(2023年4月4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五)不开考的岗位改报和退费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4月7日8:30—17:00通过网站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023年4月7日8:30—17:00审核改报人员信息。不达开考比例岗位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到原缴费卡。考试费政策减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免交考试费。报考人员在线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时间截止至3月29日12:00(详见附件4减免考试费办理须知)。(六)从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者,从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专题”准考证打印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者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2日9:00— 5月7日10:00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一)笔试1.分类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分值为150分。按分类进行考试,不同类别的考试使用不同的试题。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3年版)》对应内容。具体“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如下:一级分类二级分类考试类别代码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管理类(A类)—11A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21B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31C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51E类(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E类西医临床岗位52药剂岗位53护理岗位54医学技术岗位55公共卫生管理岗位56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在招聘计划的信息栏公布。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3.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上午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4.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5.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6.照顾加分:少数民族加3分。7.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照顾加分。8.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二)面试1.面试资格初审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成员,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聘职位的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部门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核、体检前提供。考核、体检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2.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招聘单位书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3.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的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4.面试的组织市属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事业单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5.面试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天公布。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三)考试总成绩确定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加分)÷3;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六、考核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此时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将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七、体检(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二)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四)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八、公示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县(市、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九、人员聘用(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三)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十、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成立梧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成立主要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全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任务。(二)加大监督力度。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四)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十一、疫情防控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十二、其他说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考生报名入口:tyzpwb?examid=dEdj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15日附件1:梧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计划表.xlsx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4:减免考试费办理须知.doc附件5: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操作手册.doc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贵州人事职称考试
不能,贵州人事人才网职称评审政策性补充资料上传仅供审核机构上传,该资料的上传及其审核工作由审核机构负责,考生不能查看或操作。
一般来讲,职称评审政策性补充资料上传后,您可以登录贵州人事人才网账号,在“职称评审”栏目下查看您的职称评审申报情况和资料审核状态。如果审核通过,则可以继续参加面试等环节。但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规定可能会随着政策和网站管理的变化而变化,建议您在登录贵州人事人才网后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和提示信息,或者咨询当地人社部门的工作人员,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一、申报评审(含以考代评)安排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的安排,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含社会化、自主评审、以考代评)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展。
(一)信息系统账号创建。账号创建办法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0号)执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本辖区内行业主管部门创建账号,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下属或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创建账号,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申报人员创建账号。
(二)按时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全省工程系列各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单位)应于6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各级人社部门要在6月24日前对所备案评委会2021年度结果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度评审结果备案的,信息系统对其2022年度工作不再受理。
(三)评委会通知发布及申报人材料提交。各地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于工程系列申报启动日(2022年8月1日)30日前发布工作通知,明确评委会接收材料截至时间等具体事项,细化申报材料上传要求,非必要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
全省工程系列职称个人申报(含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入口8月1日8:00开启至8月5日17:00关闭。申报人从7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资料,提前为提交申报资料做好准备,在申报入口关闭前及时点击“申报”按钮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信息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及材料流转。用人单位须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对符合申报条件推荐送评(报考)的,以适当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在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于10日内(8月16日前)完成公示后,上传相关文件往上一级流转节点推送。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工作,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截止日前推送到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报考)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
(五)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考试报名。2022年建筑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继续实行“以考代评”,考生在工程系列统一申报时间内在信息系统完成申报,评审类型选择为“以考代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缴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委托评审。各地不具备开评条件的专业,通过信息系统按程序委托省级评审组织评审。中央在黔单位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由中央在黔单位出具委托函,报省人社厅创建账号。外省人员需在我省评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上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函,报我省同级人社部门按程序创建账号。
(七)评审费收取。职称评审费收取方式及缴纳时间由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申报人未在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收取其评审费。
(八)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从2022年起,职称评审通过结果不再采取纸质评审表形式确认。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评委会组建单位在信息系统中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确认单(样表)”(见附件2),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九)完成时限。工程系列全部评审工作应于12月31日前完成,不得跨年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按照分类评价要求,工程系列中已出台专业(行业)评审条件的,由各相应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在各自年度工作通知中明确评审条件适用要求。
(二)申报人以行业协会、学会等非政府奖项作为业绩申报的,须提供据以获奖的相关支撑材料。其据以获奖的业绩或学术成果不得低于评审条件规定的同类业绩、学术要求。
(三)申报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层评审认定人员,按照《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 号)和工程系列相关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申报人业绩水平、创新能力、实际贡献,认真落实正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街接有关事项
____根据《2021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1〕64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cn/)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可不再测试,所缺课时由专业科目学时补充。
五、组织实施
(一)各专业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发布年度工作通知,对评审具体事宜进行部署,在规定的各环节截至时间前尽早实施完成。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熟悉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法规政策、业务,掌握信息系统流程,确保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调查核实的,从认定之日起记入信息系统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员及推荐、审核单位责任。
(三)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政策性审查工作,依法依规打击、惩戒职称申报中的失信行为。
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开展评审前,须组织参评专家学习职称评审政策法规和评审条件,指导督促评审专家切实尽职履责,围绕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创新价值等,认真审阅讨论、拟制答辩题目、撰写评价意见。专家评价意见不简单照搬政策性审查意见,须具体、明确、言之有物。
各评委会在评审会议投票表决完成后,须及时将评委会表决表(评审结果)下载打印,由实到投票委员逐一签名并妥善归档保存。
(四)工程系列“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副高级认定可一并组织实施。
(五)2022年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批准延聘(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评审。
六、评审结果备案
(一)评委会组建单位应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将组建本次评委会通知、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公示情况说明、任职资格文件、评审工作报告、评委会表决表(评委签字),通过信息系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各级人社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审结果备案工作。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驳回并填写理由。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评委会组建单位沟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核查,经核实存在问题的要督促其整改落实。
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