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事考试网二建通知
云南人事考试网二建通知
刚刚人社部发了2023人事考试的计划,这个计划是针对全国统一安排的考试;
其中2023一建的考试时间是:9月9-10日
具体可以看下面官方公告:
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建的考试时间不是人社部发布,由各省份的人事考试网发布,预计要在2-4月份才发布
下面是2022各地区二建报名时间,2023基本差别不会太大,时间点上大家可以按照下面时间点留意,或是留意我朋友圈的公告同步提醒。
广东二建报名时间:3月10日-3月18日;报名网站:广东人事考试网湖北二建报名时间:3月14日-3月24日;报名网站:湖北人事考试网新疆二建报名时间:3月14日-3月28日;报名网站:新疆人事考试网安徽二建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21日;报名网站:安徽人事考试网西藏二建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28日;报名网站:西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二建报名时间:3月15日-3月31日;报名网站:海南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二建报名时间:3月16日-3月31日;报名网站:四川人事考试网江苏二建报名时间:3月1日-3月10日;报名网站:江苏人事考试网北京二建报名时间:3月21日-3月25日;报名网站:北京人事考试网内蒙古二建报名时间:3月21日-3月30日;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广西二建报名时间:3月22日-3月29日;报名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浙江二建报名时间:3月22日-3月31日;报名网站:浙江人事考试网山东二建报名时间:3月24日-3月31日;报名网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二建报名时间:3月25日-4月1日;报名网站:河北人事考试网重庆二建报名时间:3月3日-3月11日;报名网站:重庆人事考试网甘肃二建报名时间:3月7日-3月16日;报名网站:甘肃人社厅网站宁夏二建报名时间:3月7日-3月30日;报名网站:宁夏人事考试网陕西二建报名时间:3月9日-3月15日;报名网站: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二建报名时间:3月28日-4月7日;报名网站:江西人事考试网湖南二建报名时间:3月30日-4月8日;报名网站:湖南人事考试网辽宁二建报名时间:3月31日-4月10日;报名网站:广东人事考试网黑龙江二建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1日;报名网站:黑龙江人事考试网云南二建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5日;报名网站:云南人事考试网吉林二建报名时间:4月1日-4月8日;报名网站:吉林人事考试网青海二建报名时间:4月2日-4月11日;报名网站:青海人事考试网河南二建报名时间:4月3日-4月10日;报名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福建二建报名时间:4月8日-4月14日;报名网站:福建省建设职业资格注册中心上海二建报名时间:10月27日-11月3日;报名网站: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山西二建报名时间:4月1日-4月8日;报名网站:山西人事考试网天津二建报名时间:4月2日-4月11日;报名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网
另外一建补考的时间是:3月25-26日
2022年云南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8-9月,考生可在成绩查询入口开通后进入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是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
二级建造师的考试分数线是由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划定,每年都不一样,各科满分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0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2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20分。
不少地区制定的二级建造师合格分数线会略低于60%,法规在55分-60分;管理在55分-72分;实务在50分-65分。
考全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方法为滚动管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免考部分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云南二建考后需要审核,根据报名公告,云南二建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管理部门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
二建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通过审核之后就可以领取证书了,二级建造师证书不注册是不能以二级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考生要按时进行注册。
淮南人事考试网二建通知
14年淮南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2日-1月20日
今年是6月底考的 所以要等到国庆节作业可以知道成绩 但是要拿到证书的话可能要等到12月份去了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后,考生可在当地考试中心公布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领证业务。两三个月拿证。
要求现场领取证书的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道指定领证地点领取资格证书,要求邮寄领取证书的人员需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申请完成后当地考试部门会统一时间配送资格证书。另外,各地开始试行发放电子合格证书,考生既不需要前往现场办理领证也不用申请邮寄,审核通过后考生自行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即可。
二级建造师的特点:
一级建造师具有较高的标准、较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开展国际互认。同时,考虑到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工程项目的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以及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设立了二级建造师,以适应施工管理的实际需求。
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大中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须逐步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7号)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考全科”、“免1科”(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增报专业”3个级别,每个级别设4个专业,每个专业设若干科目(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如下: 11月20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务实(4个专业) 二、考试管理模式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首次通过所选专业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该证书为主证,可单独注册使用);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需配合主证使用,不能单独注册)。 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级别、专业,避免因个人选择报考级别、专业错误导致考试通过后无法注册。 三、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1科”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免1科”考试的考生,除具备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报考另一个专业,参加“增报专业”考试。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试行告知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制。有关告知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 试行告知制后,不再区分新老考生。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填写报考信息并 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7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请准确选择报名点。 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1,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各市要及时公布本市资审安排和咨询电话,密切关注报名情况,抽查报考人员照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报考人员应重点阅读注意事项: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撤回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4.未选择告知制或者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详见附件2。 (二)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现场资审)。 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1年10月29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三)现场核查(现场资审) 不适用告知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制、在线核查不通过和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或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学历证书。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各市现场核查工作由当地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负责,具体核查时间及核查办法由各市自行规定。各市人社、住建、交通、水利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于2021年10月29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市现场核查工作安排,并于11月3日前完成整个现场核查工作。 各地在组织现场核查时,要采取分批次错时错峰办理的方法,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行风建设各项要求,并提前做好预案,有效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和排队时间过长等现象发生。 各资格审核部门要切实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重点加强对非本地户籍和系统核验不通过报考人员的审核,可通过核验社保、劳动合同等手段,验证其填报信息。应尽量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核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各单位、各资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报考人员信息,对审核结果负责。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科。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8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缴费流程,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五、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请应试人员于2021年11月17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 七、监督管理 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相关部门将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主要措施包括: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予核查: (1)已经作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4个专业)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应试人员在作答前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凭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其他电子设备及复习资料等规定以外物品必须按要求集中存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带入座位。 (二)考试大纲 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三)广德市和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四)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3),按照防控要求参加考试。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项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5号)规定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确保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凡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有关部门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 在资格考试中推行告知制,是省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落实国务院“减证便民”行动具体举措,各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探索,加强宣传。各市人社部门要牵头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考试风险防范、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确保2021年度安徽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1.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2.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 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北京人事网二建考试通知
北京市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21日至3月25日,北京2022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6月11日、12日。
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的报名链接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
“老考生”是指已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和报考级别为增专业的人员;其余人员为“新考生”。
二建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结合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北京二建2023年考试时间如下:
2023年二级建造师的考试时间预计在6月10-11日,考试一共考三个科目,分两天进行。
需具备中专以上学历,部分省份满足一定工作年限,无中专学历也可报名。专业必须是工程及工程经济类专业。部分省份,非本专业满足一定的工作年限也有机会报考。工作年限要求为报考二建工作年限要求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二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考试科目:二级建造师不同专业考试科目也不同。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包括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并且专业科目按专业类别考试,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分别是建筑。
机电、水利、矿业、市政、公路6个。二级建造师考试基础科目有《工程法规》和《施工管理》,专业科目分别为《建筑实务》《机电实务》《水利水电实务》《矿业实务》《公路实务》《市政实务》。
云南人事考试院通知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职位表)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云南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至2005年1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及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条件,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省级单位招考职位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招考职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可以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的州(市)辖区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本州(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省内其他州(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等录用的村(社区)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县(市、区)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应当在其招录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交流(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或者其他职位。各地设置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招考职位,用于定向招录我省2023年1月以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县级及以下单位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以及2023年1月以来退役的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云南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以上乡镇(街道)招考职位中,设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同时面向在本县(市、区)工作满2年且目前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2023年1月以来退役的本县(市、区)户籍退役士兵招考,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共享定向招考计划。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式详见《报考指南》。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二、报考程序(一)职位查询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考简章》,报考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topicweb/ynskslygwy/)查阅。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对报考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报考者也可拨打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电话进行咨询,电话号码可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查询。(二)网上报名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3日18:00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期间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月30日9:00至2月3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3年2月3日18:00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三)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31日0:00至2月5日24:00通过“考录专题网页”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报名费40元/科,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各职位缴费人数于次日在“考录专题网页”公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流程,详见《报考指南》。(四)招录计划裁减无人报考的职位或者受开考比例限制且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比未达3:1的职位,省公务员局将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对被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另行通知。(五)网上打印准考证请报考者于2023年2月20日9:00至开考前通过“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链接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云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一)笔试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申论对应省州(市)级机关职位、县乡级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申论科目测试统一使用省州(市)级机关职位的申论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详见《云南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23年2月25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上午 9:00-11:00笔试地点由省级考务组织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和各地考场承载能力统筹安排,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此次考试统一配发考试所必须的文具,考生自带的文具不得带入考场。严禁将各类手表和手机、电子手环、计算器等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本次笔试将进行雷同卷识别,经确认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将予以适当倾斜。报考者可于2023年3月下旬登录“考录专题网页”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规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含公布当天)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查疑。(二)体能测评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职位,应当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招录单位负责,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详见招录单位于2023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的体能测评公告。(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1.资格复审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详见《报考指南》。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招录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公告于2023年4月中旬在“考录专题网页”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发布,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具体事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持笔试准考证(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即可)、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2.组织实施面试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部分招录单位在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设置情况、测试内容和所占综合成绩分值等事项见《招考简章》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2日内,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四、体检和考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涉及个别职位调整体检有关项目标准的,详见《招考简章》或者面试公告。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五、大职位选岗设置大职位招考需要选岗的,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六、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七、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八、补充录用招考期间,将视职位流失情况开展补充录用工作。补充录用公告、职位等将通过“考录专题网页”发布。九、重要提示(一)云南省公务员招录指定网站为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topicweb/ynskslygwy/)。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二)招录单位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职位条件,并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职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三)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云南省公务员局2023年1月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我郑重承诺:一、我已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文件,理解且认可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将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二、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三、认同雷同卷鉴定结果。四、不弄虚作假,真实、准确地填写及核对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五、保证在考试及录用期间联系方式畅通。六、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如报名序号)及报考人员自己设定的用户名、密码等信息,自行妥善保管。七、不故意浪费考录资源。八、保证符合报名及录用资格条件。九、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云南省公务员局发布
关于公布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相关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公告
详情如下
关于公布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相关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公告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面向社会公布,现就笔试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进入体能测评和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关于笔试成绩
(一)公布方式
考生可登录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页”)提供的“成绩查询”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成绩查疑
正常参加笔试但成绩公布为0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规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成绩查疑,查疑申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云南省人事考试院邮箱(),查疑截止时间为3月28日18:00。
二、关于笔试合格分数线
省级机关职位,州(市)级机关职位,县(市、区)级机关职位,乡镇级机关职位,法院、检察院职位,监狱、省属戒毒场所职位,合格分数线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成绩总分划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测试三科成绩总分划定。具体如下:
1.省级机关职位:120分。
2.州(市)级机关职位(不含法检):115分。
3.县(市、区)级机关职位(不含法检):105分。
4.乡镇级机关职位:①艰苦边远地区,95分;②非艰苦边远地区,100分。
5.州(市)、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职位:110分。
6.监狱、省属戒毒场所职位:105分。
7.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160分。
三、关于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见附件1。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和招录职位数,确定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2、3。
四、后续工作安排
(一)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由招录单位组织,具体通知将在《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招考职位对应的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
(二)面试安排
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含监狱和省属戒毒场所、省级法院非法官助理)招考职位,面试统一于4月15日至16日在昆明举行。
州(市)级及以下机关(含州县级审计部门,州县级法院、检察院非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招考职位,面试于4月15日至16日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举行。
全省法院、检察院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招考职位,面试于5月上旬前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举行。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录单位组织,具体通知将在《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招考职位对应的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云南省公务员招录相关网站信息,进入面试及后续环节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招录单位通知要求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最后,祝考生都能过笔试。
云南省人事考试网通知
2022年执业药师等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在这周末举行,有部分考生因为疫情防控的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请这类考生看过来,下面是我整理的“云南2022年度执业药师等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相关通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各位考生:
因受疫情影响出行受限,部分云南考区考生未能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2022年11月5日、6日举行的执业药师、翻译专业资格、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进一步做好后续服务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事项
(一)报名费用退还。受理范围内的考生,可向省人事考试院申请报名费退还。
(二)有效成绩管理。申请报名费用退还并核验通过的考生,在成绩滚动期内有成绩合格科目的,成绩合格科目有效期延长1年。
二、办理流程
(一)受理范围。因受疫情影响出行受限,未能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受理时间。11月7日至11月18日工作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考生退费申请表(见附件)。
2.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本人考试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至少须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影响出行受限,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相关材料(如:时空交集短信原件、出行受限期间健康码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四)申请方式。考生备齐申请材料,在受理期内到居住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的,在受理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缴费路径退回报名费。
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63630349。
附件: 考生退费申请表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2年11月4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云南人事考试网。
2023年3月22日至3月30日,云南省人事考试网。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发布的公示可知,2022年下半年云南省公路局亊业编录取人员将于2023年3月22日至3月30日进行通知,可以在云南省人事考试网或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进行查询。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