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事考试网最新公告
最新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告
腊月29到大年初7。根据网站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会在腊月29到大年初7放假,网站的数据更新会推迟1周。春节的年假一般机构都是1周,年假结束后才会正常工作。
12月27日,咨询工程师2022年成绩已经公布了!!
中国人事考试网最新公告:
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成绩于2022年12月27日发布。请考生到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2022年度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发布
陕西2023年经济师报名入口在哪?陕西经济师考试报名网址是什么?有关经济师考试报名信息,请关注猎考网经济师频道。陕西2023年经济师报名入口在哪?根据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的《202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陕西2023年经济师报名入口为中国人事考试网。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详细介绍如下。陕西2023年经济师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入口友情提示1.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IE10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2.注册前请先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3.已经注册并成功上传照片的用户无需更换照片。4.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操作。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中国人事考试网最新公告
2023年一建补考可以不参加吗?不参加一建补考影响成绩有效期吗?2023年一建补考不参加确认流程是什么?猎考网为您解决此类问题,具体内容见正文。 2022年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真题及答案(完整版).pdf 格式:DO大小:年一建补考时间定于2023年3月25日-26日,目前内蒙古、重庆两地发文:考生可不参加一建补考,这对于不方便参加此次一建补考的考生来说的确是个好消息,但是大家也会担心不参加补考影响一建成绩有效期吗?2023年一建补考不参加要确认吗?确认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本文为大家整理如下:一、不参加一建补考影响成绩有效期吗?不影响。内蒙古、重庆两地发布的一建补考公告中都明确指出:决定不参加补考的考生,必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确认完成后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2023内蒙古一建补考工作安排(一)补考人员的确定。补考人员为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必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确认完成后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给予退费,由部中心统一办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工作。(二)补考通告的发布。采用短信、“内蒙古人事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等方式通知相关报考人员,确保不参加补考人员按期完成网上确认。(三)补考成绩管理。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相关数据操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2023内蒙一建补考公告已发布点击查看通知原文不参加重庆一建补考需网上确认已在重庆考区报名缴费但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由我中心办理退费工作。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一年,相关信息可在后续年度考试报名时查看。2023重庆一建补考公告已发布点击查看通知原文二、2023年一建补考不参加确认流程是什么?(一)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相应考试项目。(三)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四)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五)再次登录系统,通过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栏目,核实确认状态。注意: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2.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4月中旬。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告显示,2022年一建考试分数公布时间为2023年4月中旬。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一般是每年的7月份左右,考试时间是每年的9月份。一级建造师考试内容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等。
四月中旬前发布。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显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6项考试成绩将于四月中旬前发布。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科目阅卷工作将于三月上旬启动;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主观题科目阅卷工作将于三月中旬启动。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最新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经发布,本次考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4318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28日10:30至2月3日18:30,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至26日。报名网站为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考试公告。
为了帮助大家及时进行现场报名,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报名职位报考说明下载链接。
点击下载》》》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报名职位报考说明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职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1月28日10︰30—2月3日18︰30
缴费时间:1月29日10︰30—2月4日18︰30
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录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
(二)笔试时间(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2月26日《公安专业科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以及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4318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一日)。其中:(1)报考地(州、市)及以上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2)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 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8.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考的职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考报名第一日。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考条件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二、时间安排(一)报名、缴费时间报名时间:1月28日10︰30—2月3日18︰30缴费时间:1月29日10︰30—2月4日18︰30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考录报名、缴费有关要求进行。(二)笔试时间(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2月2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月26日《公安专业科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以及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三、考录程序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笔试之后,选调生考录程序单独进行,另行通知。公示前,各环节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根据实际需要,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适时组织补充招录工作。(一)报名及资格初审1.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职位专业要求的依据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查询《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1)网络报名。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须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系统程序会自动提示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提交各招录机关(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是否通过系统会自动提示。凡职位有专业设置的,报考人员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附件3)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要求详见附件4。 ?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2. 相关费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1)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等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可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等手续。(2)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二)笔试(各科目考试安排见准考证)1.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对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申论》试题。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各地(州、市)、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勤务类职位采用行政执法类《申论》试题考试。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2. 加试科目(1)《公安专业科目》各类各级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件6)。(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 笔试加分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围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4. 考试要求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5. 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统一命制。6. 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其中,对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南疆四地州、抵边县市,在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不明事宜,可咨询报考职位所在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单位)。(三)资格审查1. 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确定。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自治区区级机关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根据招录机关(单位)实际需要,按1:3、1:4或者1:5的比例确定(具体比例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地(州、市)及以下机关招录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按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有缺考科目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2. 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报考有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须提供相应证明:(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6)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领取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可报考南疆四地州地(州)、县(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7)报考职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3. 资格审查部门(1)自治区区级机关负责本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2)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州、市)职位的资格审查。(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分别负责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资格审查。(四)面试1. 面试组织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机关具体实施本地、本机关面试工作。2. 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按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单位)通知的时间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录数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3. 专业能力测试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比不超过面试总成绩的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专业能力测试自行组织实施,地州级以下机关专业能力测试由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单位)组织实施。(五)总成绩计算1. 公共科目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2. 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总成绩计算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考试×3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六)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须按要求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其中4×10米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次达标视为合格。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7)执行。(七)体检1. 体检组织和标准按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在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2. 体检要求体检人员按照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机关(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招录机关(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经地(州、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根据不同情形按照“当场、当日、7日内”时间段规定的复检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8)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八)考察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按规定对报考本地、本机关的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应当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等规定,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标准,结合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被考察人员应认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附件9),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九)公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十)录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初任培训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新录用公务员须参加初任培训,初任培训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考核的内容。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一)各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自治区区级招录机关(单位)须强化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监督。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成督导巡视工作组对全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督导巡视。(二)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考官以及报考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三)参加招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五、信息发布本次考试录用《招考公告》在新疆党建网()、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网络报名、成绩查询、公示均通过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实施。本《招考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六、政策解释本《招考公告》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职位表》发布的联系电话,由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解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4.?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报名职位报考说明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7.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8.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表10. 咨询、服务电话及监督网址11. 2023年自治区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原文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文章来源:
中国人事考试网最新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4号)精神和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重庆市202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注建发〔20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3月25日9:00—3月31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3月25日9:00—4月1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级别、时间、科目
注:带 * 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场设置
重庆市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 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考后资格复核时审查。
(二)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 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 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详见附件1。
(三)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考试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 新旧报考条件的衔接
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根据规定,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本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现工作或居住地须在重庆市,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 。
(一)注册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二) 信息填报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地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
(三) 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 报考人员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点击“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2.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3月25日9:00─4月1日17:00。
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按照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件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63元、作图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17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作图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95元;首次报考人员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续考人员不再缴纳。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首次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续考人员“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续考人员注意查收。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9日至5月13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5月13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2年8月底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二)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暂停考试的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
(三)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报考资格采取信息比对、在线核查和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纸质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纸质证书,逾期不领取纸质证书的,不再办理补发。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证书实行纸质证书及电子证书双轨制。
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验”栏目可提供证书查询验证服务。
九、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 《重庆市2022年上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点击文字可查看相应内容)和重庆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参加考试。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通知公告。
十、其它要求
(一) 考生在报考及应试前务必认真阅读《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2)。
(二) 考生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参加知识题考试的,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参加作图题考试的 ,应按照《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2)要求携带有关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 务必于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
(三) 作图题科目考试时,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为每位考生提供摆放2号绘图板(450x600mm)、放置A2图纸和绘图仪器、工具的考场环境;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半透明的拷贝纸或薄硫酸纸),按每科目每位考生4张准备,根据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考生也可自备空白草图纸、坐标纸参加考试,但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
(四) 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五)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 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十一、咨询电话
(一) 报名条件咨询电话:67515653、67514353;
(二) 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86868838、88152240。
1.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2. 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 #执业药师# 导语】 从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得知,2021年陕西执业药师考试合格分数线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自2021年度起,对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咨询工程师(投资)、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一、二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注册计量师(一、二级)、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一级建造师、出版(初、中级)、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经济(初、中、高级)、 执业药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因此,2021年陕西执业药师考试各科目满分为120分,合格标准为满分的60%,即72分合格!
山西人事考试中心最新公告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告”,公告中明确了山西省一建补考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26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21日至3月26日。123 2023年一级建造师学习手册(市政工程全4科) 格式:DO大小: 2023年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情分析 格式:DO大小: 2023年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考情分析 格式:DO大小: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告”,2023年山西山西一建补考最新消息为:山西省一建补考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26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21日至3月26日。可不参加补考,不参考补考的需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待补考确认工作结束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一年。公告原文如下: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的通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号),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考时间及考场安排考试名称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3月25日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月26日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3月25日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月26日9:00-11:30药师管理与法规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3月25日9:00-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3月26日9:00-12:00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4月8日8:30-10:00经济基础知识10:40-12:10专业知识和实务14:00-15:30经济基础知识16:10-17:40专业知识和实务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4月22日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14:00—16:30建设工程计价4月23日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上述5项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太原市,其余4项考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考生按照报名时选择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参考要求见准考证。二、补考确认安排(一)不参加补考人员确认。已在山西考区报名缴费但确定不参加补考的人员须于 2月11日至2月16日期间,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点击“网上报名”,登录后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待补考确认工作结束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一年,由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无须再次申请,相关信息可在后续年度考试报名时查看。网上确认程序见附件1。(二)参加补考人员安排。已在山西考区报名缴费且确定参加补考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2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三、补考工作计划(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3月21日至3月26日;成绩查询:6月底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二)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准考证打印:4月4日至4月7日;成绩查询:6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4月18日至4月23日成绩查询:7月底录报名网站查询四、其他事项(一)报名常见问题考生忘记“用户名”或“登录密码”无法自行找回的,可在报名期间,按照附件2的要求,申请找回。(二)资格审核、票据领取、证书发放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考试,资格审核在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收费票据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扫描准考证下方票据打印二维码自行打印;证书发放采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的方式,成绩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可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点击“证书发放”,办理证书邮寄。(三)其他考试事项其他考试事项及要求仍按《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山西省202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办理。五、咨询服务网上报名:成绩管理:考试缴费:票据领取:附件:1.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程序2.关于申请找回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平台注册信息的操作说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2月8日山西一建补考最新消息山西省一建补考时间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山西省直事业单位2023报名时间介绍如下:
3月30日开始报名。
3月29日,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公告,我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870名工作人员,3月30日开始报名,5月7日笔试。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有关通知精神,省人事考试中心受招聘部门(单位)委托,组织实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有省纪委监委、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省委网信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委党校、
山西日报社等45个部门所属的135个事业单位,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局所属的17个事业单位,共招聘870人。各部门(单位)招聘分别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对象、岗位及条件等信息。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3月30日9∶00至4月3日18∶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笔试成绩的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笔试成绩可在6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工作由各招聘部门(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各部门(单位)招聘公告,或由各招聘部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