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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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江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九江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你认为可以吗?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纪律的!!!!!!!!!!!!!!

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李纪福主持全面工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忠厚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医保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曹光东协助局长分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农民工服务指导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仲裁院、市就业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毅协助局长分管公务员科、军官转业安置科(九江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中心。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芳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局纪委、监察室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人力资源市场科、群团、效能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邱舰协助局长分管信访科(普法)、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目标考评、招商引资)、劳动监察科、养老保险科、农保办、市社保局、监察支队。局党委委员、市人才中心主任 熊明华协助局长分管市人才中心、劳动培训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局党委委员、市技工学校校长 占俊学协助局长分管市技工学校、信息中心、技工交流中心。局党委委员、市外国专家局局长 黄起成协助局长分管市外国专家局、考试中心、专家服务中心。调研员 邵祥麟协助局长、副局长分管信访科(普法)、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目标考评、招商引资)、劳动监察科、养老保险科、农保办、社保局、监察支队。副调研员 柯美银协助局长、副局长分管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医保局。副调研员 吴孝火协助局长、副局长分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农民工服务指导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就业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调研员 涂亚松协助局长、副局长分管公务员科、军官转业安置科(九江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中心。副调研员 王先平协助局长、副局长、纪委书记分管办公室、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人力资源市场科、群团、效能建设。

九江市人事考试中心杨主任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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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九江事业单位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8:00至3月28日17:00。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于2014年3月24日8:00至3月29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50元/科。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14年4月23日8:00时至4月25日17:00时在九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并按笔试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您好,【尚..公..教..育】为您解答: 建议您选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可以选择试听课后再做选择。 如果您以往有考试和接受培训过的经验,对公考比较了解,自我学习和约束能力比较强,时间又不是很多,当然可以利用个人时间自己学习,可以上网站免费下载一下真题,然后和同学们、朋友们进行实战练习; 但如果时间充裕,经济允许,毕竟报班学习会比较系统和完善,学习效率会比较高,而且公考面试答题有一定的应试技巧在里面,经过系统学习后,个人答题能力会有很大的提升,过关率也会相对高一些。

九江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李纪福主持全面工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忠厚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医保局、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曹光东协助局长分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农民工服务指导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仲裁院、市就业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毅协助局长分管公务员科、军官转业安置科(九江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中心。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黄芳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局纪委、监察室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人力资源市场科、群团、效能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邱舰协助局长分管信访科(普法)、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目标考评、招商引资)、劳动监察科、养老保险科、农保办、市社保局、监察支队。局党委委员、市人才中心主任 熊明华协助局长分管市人才中心、劳动培训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局党委委员、市技工学校校长 占俊学协助局长分管市技工学校、信息中心、技工交流中心。局党委委员、市外国专家局局长 黄起成协助局长分管市外国专家局、考试中心、专家服务中心。调研员 邵祥麟协助局长、副局长分管信访科(普法)、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目标考评、招商引资)、劳动监察科、养老保险科、农保办、社保局、监察支队。副调研员 柯美银协助局长、副局长分管医疗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医保局。副调研员 吴孝火协助局长、副局长分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农民工服务指导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就业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调研员 涂亚松协助局长、副局长分管公务员科、军官转业安置科(九江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中心。副调研员 王先平协助局长、副局长、纪委书记分管办公室、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人力资源市场科、群团、效能建设。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位于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2010年4月由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并组建,系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全市促进就业、社会保险、工资收入分配、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仲裁等工作。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18个,分别是:办公室 、信访科(法规调研科) 、规划基金监督科 、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农民工服务指导科) 、人力资源市场科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事业单位人

事管理科 、工资福利科 、劳动关系科、职业能力建设科 、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 、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党委、财务科 、行政许可服务科 、效能考评科、人才工作科。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9个,其中,副县级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市高级技工学校;正科级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人事考试中心、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宣传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你认为可以吗?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纪律的!!!!!!!!!!!!!!

九江人事考试中心余主任

好像已经过了报名确认时间了六、报名确认时间、地点我市考试报名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30日, 各县区确认时间为10月30、31日(如提前结束报名时间,确认时间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地点设在九江市人事考试中心(九江市人才市场7楼,地址:九江市北司路95号,电话:8588178)七、根据财政部最新精神,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报考中级考试的考生不能进行网上报名,必须于10月26日至30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报名,请符合报考中级考试条件的考生注意。九江市会考办 2009年9月30日-------------------------------------------------

赣建设[2015]9号 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5]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502号)要求,为组织实施好我省201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江西考区全国勘查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江西省201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试时间 9月15日至9月16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江西省201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务工作计划》。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6月20日9:00—26日17:00; 各设区市现场资格初审时间:6月20日—28日正常上班时间; 驻昌省直单位现场资格初审时间:6月27日—29日正常上班时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收各设区市初审材料上报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至7月3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时间 地市 1 6月27日-29日 省直勘察设计单位 2 7月2日 景德镇、鹰潭、萍乡、抚州 3 7月3日 上饶、九江、新余、吉安 4 7月4日 赣州、宜春、南昌 5 7月5日至7月12日 汇总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0日9:00—14日17:00。 二、考试类别和专业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化工工程师、环保工程师。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分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5个专业方向。 三、报考条件 (一)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报考条件按《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勘查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15]5号)中的“附件2”执行。 (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申报条件仍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赣人字[2002]24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执行。 (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执业资格考试按《关于转发人事部、建设部〈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赣人发[2003]21号、22号、24号)文件执行。 (四)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和报考条件分别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赣人字[2005]157号)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赣人字[2005]158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执行。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四、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 报考人员向所在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分别登陆“勘察设计企业信息软件”和江西人事考试网()。进入“勘察设计企业信息软件”中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表》;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并在考生注册页面对照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考生打佣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个人报考(仅限基础考试)按属地管理进行。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设区市以下报考人员携带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申请表》和《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表上盖章,经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负责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材料(原件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审核专用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及汇总表(Excel格式)统一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2、驻昌省直勘察设计单位报考人员的.初审由江西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人员统一进行。 3、新考生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勘察设计实务工作年限证明和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表》1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 4、老考生可凭上年度准考证,按申报程序填表报考相同种类的考试(无准考证者按新报考人员要求报名)。 5、符合免试基础的考生,除按照新考生提供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有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和人事档案中工作经历复印件必须附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面。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在9月10日至14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1、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按计办价格[2000]299号和赣人字[2000]80号文标准执行,收取考试费标准,一级结构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95元,共19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55元,共310元;二级结构专业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155元,共310元; 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按计价格[2002]2546号和赣人字[2000]80号文标准执行,收取考试费标准,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95元,共190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165元,共660元; 3、其余专业收费标准按省发改价格[2009]1781号有关规定执行,收取考试费标准,基础考试为二科,每人每科84元,共168元,专业考试为四科,每人每科120元,共480元;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费用。 六、考试管理 (一)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二)各专业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将不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三)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四)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五)《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要求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试卷上写出答案和解答过程,具体的作答及评分操作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专业案例考试及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试与评分办法》的规定进行。 (六)2015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有关专业考试报考人员。可在指定网站下载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考生须知》、《报考条件》、《科目代码表》及《考试相关的规范规程》。《考生须知》,具体要求是: 报考类别考生需要阅读的附件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附件6、附件7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附件6、附件8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附件6、附件9 注册化工工程师附件6、附件10 注册电气工程师附件6、附件11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附件6、附件12 注册环保工程师附件6、附件13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附件6、附件14 七、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勘察设计报考初审单位、联系人、电话。 南昌市建委勘察设计处曹晚雯、;九江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郭丽娟;上饶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吴荣庆、韩光明;抚州市建设局建筑业科吴水胜;宜春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易其友;吉安市规划建设局规划设计科刘旭军;赣州市城市向规划建设局勘察设计科涂维;景德镇市规划局勘设科余金玉;萍乡市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陈涛;新余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刘珺;鹰潭市建设局勘察设计科李国兰。 (二)驻昌省直勘察设计单位现场审查地址、电话 1、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66号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协会(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4楼西)。 2、联系电话: 3、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联系电话: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地要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201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5年度部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报考条件.doc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储专业)考试汇总表.doc 附件1: 江西省201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务工作计划 6月20日9:00-26日17:00 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注册 6月21日-29日正常上班时间 各地市、省直单位现场资格初审并缴费 8月3日前 报送试卷预订单 9月10日9:00-14日17:00 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考试 9月15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16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9月24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12月底 公布考试成绩

可以进百度搜<江西会计网>里面时间没过,现在是补报,前几天我还帮朋友报了名,里面也有地址,好像是财政局吧

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2年下半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97名。具体详见《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 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5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生总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体检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月下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合并职位选择规则: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

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 内江人事考试网 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 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 ,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2020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即日起可领取,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需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内江市人事考试中心206室领取。详细地址:内江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133号(沿工商银行自助银行旁斜坡上行左转)。 联系人:菅xx 联系电话: 相关阅读: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与材料 (一)申请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互认资格证书; 2、只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编制等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 3、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一年以上; 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二)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6、相应的业绩证明; 7、逾期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人事考试中心主任主要是协调考试场地及后勤保障有一定职权。人事考试中心主要根据上级单位来安排考试,学生及监控老师安全及后勤的。如果往公司、企业安排工作是有条件和可能的,但是往国家机关安排人员,占公务员编制是不可能的。因为,《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不考试是不能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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