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人事考试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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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信息信息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2:00;缴纳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7:00。
考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地点位置位置:具体地点位置位置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7日17:00。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同时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的,具体要求参照集中选调公告。
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以上内容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省考报名时间如下:
国考
报名时间:10月中下旬 报名网站: 国家公务员局
江苏
报名时间:11月上旬 报名网站: 江苏人事考试网
上海
报名时间:11月上中旬 报名网站: 上海市公务员局
山东
报名时间:11月中下旬 报名网站: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北京
报名时间:11月中下旬 报名网站: 北京人社局
浙江
报名时间:11月中旬 报名网站: 浙江人事考试网
山西
报名时间:2月中旬 报名网站: 山西人社厅人事考试专栏
广东
报名时间:11月下旬 报名网站: 广东人事考试网
吉林
报名时间: 2月中旬 报名网站: 吉林人事考试网
河南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河南人事考试中心
福建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福建人事考试网
云南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云南人社厅人事考试专栏
湖北: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湖北人事考试网
宁夏: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贵州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广西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广西人事考试网
辽宁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辽宁人事考试网
四川(上半年)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四川人社厅人事考试专栏
黑龙江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陕西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陕西人事考试网
重庆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重庆人社局人事考试专栏
安徽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安徽人事考试网
湖南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湖南人事考试网
江西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江西人事考试网
内蒙古: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河北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河北人事考试网
天津
报名时间: 2月中旬报名网站: 天津人事考试网
内江人事考试专栏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报名邮箱为内江师范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8∶00至12月10日24∶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内江师范学院负责的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在《报考信息表》上张贴相片处粘贴电子照片)和附件4《报考信息汇总表》。 3.邮件报名。报考者将《报考信息表》和《汇总表》通过邮件发送到内江师范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邮件题目格式:岗位编码+姓名+专业,邮件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邮件且责任自负。报考者将《报考信息表》和《汇总表》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后,会收到我校回复邮件,如在24小时后尚未收到回复,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 4.打印报考信息表。收到学校专用报名邮箱的电子邮件回复的报考者,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收到回复邮件的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费,缴费成功视为有效报考,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9∶30至12月14日17∶00止,逾期缴纳费用视作无效报考。 缴费流程: 1.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内江师范学院”。 2.用户绑定:进入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沱江潮”->学生缴费->输入手机号码->注册(设置6位到20位之间的密码,输入图片中内容,获取验证码)->选择学校所在的城市(内江)->选择学校(内江师范学院)。每个用户的手机微信客户端只能进行一次身份绑定,即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个学号(即为身份证号)。 3.缴费:点击缴费->输入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学号为身份证号码)->待缴费->核对缴费详情(选择缴费项目:2021年12月公招笔试费用)->支付->支付确认,完成缴费。 4.查询:点击“已缴费”查看已缴费详情。 5.技术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拨打。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2021年12月15日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已缴纳笔试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于2021年12月19日17:00前将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以邮件方式告知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箱)。我校将笔试考务费退还至报考者提供的银行卡上,逾期未提供或因个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费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2021年12月18日9∶00至17∶00)凭身份证并携带两张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到我校人事处(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1室)进行笔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书》。 笔试资格审查材料: ①《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若报考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若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 ④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⑤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此内容)。 ⑥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贴笔试准考证书用)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岗位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其中,专业课程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能力测试》,实验岗位笔试科目为《实验岗综合能力测试》,财务审核岗位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能力测试》,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为《高校辅导员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具体参考资料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21年12月19日在内江师范学院(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1124号)第五教学大楼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21年12月20日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2月21日11:30前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1年12月22日12::00前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示。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12月18日9:00~17∶00(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师资科(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1室,联系电话)。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内江师范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专业课程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方式; 实验岗位、财务审核岗位、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试讲题目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并准备好PPT及相关材料,所有呈现材料均不应曝露任何可能影响面试公平的信息。结构化面试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我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成绩低于40分(不含)的报考者不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我校负责进行,具体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1年12月22日18:00前由我校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8:00。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我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试讲,重点考核报考者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 实验岗、财务审核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意愿素质、智能素质、人格素质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等方面的能力。 辅导员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时事政治等方面知识。 6、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我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及内江师范学院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进行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22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我单位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汇总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单位报送的人员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内江师范学院在内江师范学院主页及公招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2340079(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内江师范学院纪委办) (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1.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 3.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4.报考信息汇总表 内江师范学院 2021年11月12日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录对象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前一年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收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机关(单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83名。具体详见《2021年下半年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至21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1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4号楼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6210005)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第一代身份证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1月23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方式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组织部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21年12月中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于2021年12月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录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录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折合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1月15日至16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录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招录机关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公招我市乡镇机关职位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6210005)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内江市人事考试专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2年下半年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1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内江人事考试网<>同时发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指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一是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4.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考范围
本科及以上学历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仅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职位及名额
招录名额共计197名。具体详见《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公招职位表”,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完整填写《2022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本次公招的网上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待面试资格审查时再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公告和职位表,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日前(工作日内)到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内江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笔试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人员,请拨打联系电话)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或由招录单位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 +《申论》成绩×30% +笔试加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2年11月29日前(工作日内)将准考证复印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内江市市中区翔龙路9号市委7号楼30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
笔试各科成绩于2022年12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列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2年12月30日前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等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 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3日至15日,具体事项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生总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体检等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于2023年1月下旬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点对点公布。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我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在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内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因报考者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合并职位选择规则:招录名额分布在两个及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新录用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可以向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予以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组织部);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
中共资中县委组织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
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相关事项提示:
1.因招考工作需要,须对招考相关事宜进行调整、补充、提示的,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在 内江人事考试网 公告。
2.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 手机和固定电话,为方便及时、准确与考生沟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个人简历中留下联系电话) ,在考试各环节特别是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九、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文标题:关于内江市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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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报名邮箱为内江师范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8∶00至12月10日24∶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内江师范学院负责的笔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在《报考信息表》上张贴相片处粘贴电子照片)和附件4《报考信息汇总表》。 3.邮件报名。报考者将《报考信息表》和《汇总表》通过邮件发送到内江师范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邮件题目格式:岗位编码+姓名+专业,邮件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邮件且责任自负。报考者将《报考信息表》和《汇总表》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后,会收到我校回复邮件,如在24小时后尚未收到回复,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 4.打印报考信息表。收到学校专用报名邮箱的电子邮件回复的报考者,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收到回复邮件的报考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费,缴费成功视为有效报考,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9∶30至12月14日17∶00止,逾期缴纳费用视作无效报考。 缴费流程: 1.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内江师范学院”。 2.用户绑定:进入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沱江潮”->学生缴费->输入手机号码->注册(设置6位到20位之间的密码,输入图片中内容,获取验证码)->选择学校所在的城市(内江)->选择学校(内江师范学院)。每个用户的手机微信客户端只能进行一次身份绑定,即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个学号(即为身份证号)。 3.缴费:点击缴费->输入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学号为身份证号码)->待缴费->核对缴费详情(选择缴费项目:2021年12月公招笔试费用)->支付->支付确认,完成缴费。 4.查询:点击“已缴费”查看已缴费详情。 5.技术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拨打。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我校2021年12月15日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已缴纳笔试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于2021年12月19日17:00前将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以邮件方式告知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箱)。我校将笔试考务费退还至报考者提供的银行卡上,逾期未提供或因个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费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2021年12月18日9∶00至17∶00)凭身份证并携带两张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到我校人事处(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1室)进行笔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书》。 笔试资格审查材料: ①《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校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有关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若报考人员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属于一级学科下属自设专业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自设专业的专业代码及隶属何类学科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若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条件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关于专业方向的证明原件。 ④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⑤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此内容)。 ⑥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贴笔试准考证书用)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岗位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其中,专业课程教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能力测试》,实验岗位笔试科目为《实验岗综合能力测试》,财务审核岗位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能力测试》,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为《高校辅导员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具体参考资料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21年12月19日在内江师范学院(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1124号)第五教学大楼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21年12月20日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2月21日11:30前到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1年12月22日12::00前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示。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12月18日9:00~17∶00(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师资科(地址: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1室,联系电话)。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内江师范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专业课程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方式; 实验岗位、财务审核岗位、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试讲题目由报考者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并准备好PPT及相关材料,所有呈现材料均不应曝露任何可能影响面试公平的信息。结构化面试由报考者在面试现场抽签确定。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我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成绩低于40分(不含)的报考者不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由我校负责进行,具体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1年12月22日18:00前由我校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8:00。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我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试讲,重点考核报考者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 实验岗、财务审核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报考者的意愿素质、智能素质、人格素质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等方面的能力。 辅导员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时事政治等方面知识。 6、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我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教育厅及内江师范学院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省教育厅进行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22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我单位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汇总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单位报送的人员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内江师范学院在内江师范学院主页及公招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2340079(内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内江师范学院纪委办) (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1.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 3.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4.报考信息汇总表 内江师范学院 2021年11月12日
内蒙专业技术人事考试
内蒙古2022年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官网是什么?中级经济师考试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符合经济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内蒙古2022年中级经济师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下文为大家介绍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及报名条件信息。一、报名入口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二、报名时间全国各地报名时间请查看>>2022年经济师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二、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6、具备博士学位。中级经济师中国人事考试网相关推荐:考试真题:2022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成绩查询:202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合格标准:历年经济师考试成绩合格标准报名时间: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条件:202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条件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11月26、27日。一、原定于10月29日举行的2022年度出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调整至11月26日举行。二、原定于10月29、30日举行的2022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调整至11月26、27日举行。三、原定于10月30日举行的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调整时间待定。请于近期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官方网站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信息。
内蒙古人事考试不限专业
内蒙古事业单位的录取分数以每年的招考具体计划为准,一般来讲,录取分数一般都在50分以上,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分数要求也不尽相同,有些比较重点的事业单位,录取分数也可能要求更高,比如政法、教育、新闻出版等领域,其录取分数也可能在60分以上。
法律分析:一、招募对象(一)2020年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二)2020年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三)2017年、2018年、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类高校毕业生从师范类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或适合从事中小学教学非师范类院校(含师范类院校非师范专业)基础学科(包括数学、物理、化学、蒙古语文、中文、历史、生物、政治、地理、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中招募;支农(支牧)类高校毕业生从农牧林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水利项目从水利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支医类高校毕业生从医疗、卫生及相关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扶贫类高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从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募。(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四)身体健康。(五)各类基层服务在岗人员、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期未满中途脱离岗位人员、在读研究生均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一经发现取消服务资格。三、招募人数2020年,全区计划招募“三支一扶”人员2500人(各盟市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其中,安排不低于招募总数40%的服务人员到基层一线专门从事扶贫工作。四、工作内容和要求“三支一扶”人员主要到苏木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支水)、支医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人员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2年,时间从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必须服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服务期间生活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295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医疗)。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和服务单位的协调,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人员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安排到基层一线从事扶贫的服务人员,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协调服务单位尽量在生活上提供便利。六、招募办法(一)报名时间及方式6月22日—6月28日,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本考试无考前资格审核和缴费环节,报名成功后考生报名信息将不能更改,考生报名未上传照片的,不予安排考试)。7月8日—7月11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符合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 “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其中一项,不得兼报。(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科目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申论50分,基本素质测试100分。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试卷中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作答。考试时间: 7月12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全区分设12个考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7月27日11:00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查询考试成绩。(三) 确定入选人员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30%;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录取比例不低于本盟市计划15%。7月31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录取结果。7月31日—8月4日,“三支一扶”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入选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历条件、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1式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8月中旬—8月底,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入选的“三支一扶”人员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9月上旬,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入选“三支一扶”人员进行体检(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3),统一确定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9月15日前,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本地区入选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制定公布本地区“三支一扶”人员分配工作方案,按照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划定人员范围,采取个人意向和随机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透明派遣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四)其它事项1.对报名参加招募考试的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高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上加5分。2.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经民政、扶贫部门确定的农村牧区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牧区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经教育部门认定大学生在校期间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3.同时符合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只允许填报其中一个选项,未按照规定填报的,不享受按比例招录的政策,视为普通类考生。4.考生应根据家庭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选择服务盟市,考生可自主选择盟市考点。5.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根据具体的招聘要求不同,具体的分数要求也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入围内蒙古事业单位的考试,至少需要达到60~70分以上的成绩,想要拿到优异的成绩,则可以考虑突破80分的分数线,这样就可以大大提升自己的招聘成功率。
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总成绩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已于8月5日起组织实施,即日起将适时陆续发布总成绩,请广大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请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等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