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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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考试精细化管理

人事考试精细化管理

2009年上半年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即将开始,拟定3月31日至4月7日公布招聘信息,4月7日至9日,组织网上报名工作,4月25日进行考试。 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的范围为,长春市直属、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招聘的岗位范围为,一般行政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不包括工勤岗位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领导岗位。用人单位招聘全日制统招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的,也要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条件 招聘具体条件为,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九级及以下职员岗位人员,报考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招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或八级及以上职员岗位人员,报考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招聘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或七级及以上职员岗位人员,报考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09年年底。 范围宽泛 其中,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和九级及以下职员岗位,不得设置工作经历条件,允许2009届高校毕业生报名;一般行政管理岗位,应该取消对报名者的专业和非全日制高等学历的限制。 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允许与招聘岗位相近或相通专业的人员报名应聘。所允许的相近或相通专业,各招聘单位将在招聘信息中予以明确。 报名方式 同时,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今年招聘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由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会同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网上资格条件审查仲裁工作由长春市人事局负责。 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方法由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对有关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报名后不足1:5的,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进行适当缩减或核销。 保证公平 另外,今年招聘考试工作将实行统分结合的组织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分布、监(巡)考人员组成等由市人事局和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安排,专业考试首次实行统一组织。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由长春市人事局委托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出题;专业知识笔试则由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出题。 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方面,招聘行政管理岗位人员以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以测试业务水平和能力为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成绩按比例加权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笔试单科成绩满60分(含60分)以上的考生,才具备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前,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试最后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加权,总分为100分。其中报考行政管理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除面试人选为1:1岗位和面试人选低于拟招聘人数岗位(1个岗位招聘多人的),规定最低面试合格线(60分)外,其他凡有竞争的岗位均不设面试最低合格线。招聘单位必须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依次将各招聘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直接纳入考核范围。面试成绩,须经面试主考官、核分员、人事(纪检)人员共同签字后,报长春市人事局统一封存。 录用人选 最后考核人选将根据考试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经确定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向下顺延递补,并按照规定聘用合格人员。对考核合格者,应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由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本单位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加分政策 对于“三支一扶” 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单科成绩都及格者,考试总成绩加5分。 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可适当降低文艺表演、体育运动和护理类岗位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合格线,但以上三类岗位如果招聘教师或从事学术理论研究等人员的,则不在降低合格线范围之内。 无论是统一组织考试的试卷,还是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试卷,都要实行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由阅卷人、核分人、人事(纪检)人员共同签字,并报送市人事局统一封存。 岗位调剂 对于空岗或没有招满的部分岗位,遵循“专业相同、从高分到低分、符合岗位条件、用人单位与考生双方自愿” 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允许相同专业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在同一系统所属单位之间进行调剂,参加新岗位的面试。调剂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 考试收费 本次招聘的报名等项收费由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并进行网上缴费。考试费用从收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助。对低保和零就业家庭的报名考生免收报名费。 4月25日(上午9:00—11:00) 由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公共基础知识笔试; 4月25日(下午2:00—4:00) 由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及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专业知识笔试; 5月5日至5月17日 由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并报送拟聘用人员名单等; 5月18日后 由人事、编制部门的相关处室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解决措施:

为确保精细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符合当前及未来发展需要并得到有效实施,针对以上发现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制定提纲性精细化管理落地方案。

1、细化人力资管理制度流程和工作标准。

熟记并理解部门职责、岗位职责。通过反复开会讨论和培训学习来强化对部门职责、岗位职责的认识,让管理、服务的触角伸到职责所涉及的方方面面。

在11月、12月份两个月的流程制度试运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流程,并在以后的工作中随时完善、更新。

2、管理精细化。

在办公室推行“6s”管理、看板管理、可视化管理等精细化管理方法。通过人的规范化、事的流程化、物的定置化,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使工作环境整洁有序,提高员工素养和企业形象。

3、做好精细化管理理念的培训工作。

北大纵横咨询管理项目的一系列培训。

在北大纵横咨询项目的基础上,以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为指导,挑选一本/套精细化管理的书籍,通过自学、内培、考试等手段不断将精细化管理活动推向深入。

4、创新推动精细化管理

深刻理解和领会北大纵横带来的人力资源管理新理念、新思想,扎实掌握新工具、新方法。

不断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及时掌握最前沿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通过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为公司战略的实现提供保障、创造价值。

将“答案永远在现场”、“现场、现时、现物,持续改进”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的基础,严格按照人力资源规划中的人力资源部培训计划进行。

在目前的市场中,OA协同办公系统虽然不一定是各个企业的核心业务系统,但是它连接起企业的业务性流程和事务性流程,实现了业务数据和办公数据的整合,将各职能部门紧密协同起来,在优化流程、规范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很多客户来说,OA意味着企业内部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事实也确实如此,那么OA协同办公系统是如何通过协同的平台管理企业内部呢?我们以人事档案为例。在传统的OA协同办公系统或者办公过程中,对于人事档案这一块是相当无奈,因为企业的人事档案人人一份,对于大公司来说更加的麻烦,而且企业经常会有培训或者什么再教育类型的学习机会,还有劳动合同的变更等,都需要工作人员仔仔细细的一个一个核对,筛选出适合的员工或者修改变更的好动合同等都是很费劲的一个工作,OA协同办公系统中的人事管理这一块,人事工作人员把公司员工的信息录入系统,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和培训状态等都可以录入,录入系统后只要在档案管理中通过部门或者员工的名字就可以查出该员工的所有信息,这完全解决了公司的人事管理问题。

人事考试考务精细化管理

人事考试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考试中心共组织了三次人事考试。分别于4月和5月组织宜宾县第一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相关工作,100余人参加;9月和10月组织了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协理员及残疾人协理员考试的相关工作,共90余人参加;还参与村官考试等相关考试工作的组织准备等。另外7月协助宜宾市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宜宾市事业单位201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宜宾县考场的相关考试工作,5000余人参考,共设60余间考场,规模巨大。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确保人事考试的客观公正

人事考试作为选拔人才,评价人才的重要手段,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内在的规律性。要确保持人事考试“天平”不倾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就必须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具体地讲,就是在组织实施人事考试中,必须做到严格规定不走样,严肃考纪不违规,严格保证考试的客观公正性,以严肃的考风考纪取信于民。在人事考试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不仅有利于

树立人事部门的良好形象,而且有助于推进社会公平,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同时,也要求我们在人事考试中,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责人到人的原则,实行考风、考纪、考务管理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进而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人事考试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程序,注重细节,确保人事考试的周密组织

1、在考务培训和场地准备上下功夫,夯实考试基础。一是考前由考试中心主任组织全员培训。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方案,对考点考场设置要求和考务工作要求做具体安排,针对每项考试的特殊性,每承办一项人事考试,人事考试中心总是及时召开考试工作组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和考务工作人员参加的考务工作会议,布置考务工作并进行考试业务培训,做到了监考人员明确监考职责和任务,其余考务人员明确考试过程中的考务要求,未经培训的人员坚决不予上岗。二是考场设置严格把关。根据要求,及时与考点设置单位进行考场协调,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场设置的要求,每场考试设置考点考场示意图,设置考场警戒线并聘请2名有执法资格的保安把守,设置考点考务办公室并确保信息畅通;考室内按要求的距离摆放课桌和张贴座签,设置小件物品寄存处,在醒目处张贴警示语和有关提示,考室设置完毕在规定时间内封闭。三是严格试卷管理。按试卷保管要求或市人事考试中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试卷,运送试卷的全过程由县人事局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负责,实行专人专车接送,试卷到达直接送往县委机要局验封后存放,

完善各种交接手续。通过精心组织,全年未出现任何考试安全事故。

2、在履行职责和执行纪律上下功夫,切实做好考中考务工作。为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在考试组织上狠下功夫。严格按照提前20分钟组织考生进场、提前5分钟分发试卷和准时正点开考、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等要求进行操作;考试过程中,主考、巡视、监督员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坚持不定时巡查考场情况,发现问题当即指出,既保证了考场秩序,同时也监督了监考人员的履职情况;考务人员及时做好考试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告缺考和考场情况;监考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考场规定要求,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考生出现违纪情况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办事,做到了当面告之,及时处理的原则,确保了考场管理规范和考场秩序的良好。

3、在把握标准和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扎实做好考后归总工作。按照试卷回收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试卷的清点、密封和回收工作,做到了一个环节不漏,回收工作完成后,及时将试卷封存,并在规定时间内由考试中心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同志专人专车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要求,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按考试考务规定,收集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汇报考务工作情况。为提高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质量,县人事考试中心在每次考试工作完毕后,还要由考试中心主任进行考务工作总结,总结考试的具体操作情况和在考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进一步提高考试组织能力和考务质量。

(三)、贴近考生,强化服务,提升人事考试的服务质量

一是转变观念做小事。我们一贯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社会、服务考生的理念,改变传统的等人进门办事观念,积极为考生提供方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要求,考试报名时既严格按照考试的`报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同时也积极为考生解决报名中出现的困难。二是贴近考生做好事。本着从服务考生的角度出发,报名中认真登记考生的教材需求,在及时发布考试信息的同时,认真解答考生提出的各种问题,每次人事考试报名时,人事考试中心主任总是要召集负责报名的同志进行思想再教育,树立全心全意服务考生的思想,过细解答考生提出的如考试资格、考试级别、报名内容、携带材料、使用年限、考试时间等问题,切实做到了耐心细致,百问不厌,考试中心报名人员还急考生所急、想考生所想,在发放准考证时,如果临近考试仍未领取,考试中心的同志总是千方百计查找或打电话告之,这样的情况在每次考试时都会遇到。

本年度,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人事考试相关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考试制度建设,全面提升人事考试工作效能,积极适应新形势下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的新标准和新要求。

首先,在工作流程拆分的时候,要做到非常细致。把所有步骤和环节,都拆分出来。(学名叫WBS)然后给每个环节和步骤,都设定工作标准。最后,每个环节和步骤,都设定检查者。(谁来检查。)这样,基本上精细化管理,就ok了。针对人力资源工作,精细化管理的思路其实也是一样。人力资源主要就三项主要工作:招人、养人、留人。养人,指的是培养。和前面我说的,是一样的。比如,招人,要做什么工作呢?要找到招聘需求、找到招聘渠道,找到招聘面试会的组织。等等。大思路给您。盼着对您有些许帮助。如果您认可,请您采纳

考务管理的原则有:公正和保密原则、安全性和规范性原则、精细化管理原则、全面性原则、人性化原则。

1、公正和保密原则:考务必须公正,每个考生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参加考试,且不受任何歧视。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以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安全性和规范性原则:考试场所和考试过程必须保持安全,以确保考生和考试人员的安全。考试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范进行,以确保考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精细化管理原则:考务管理必须进行精细化管理,包括考试前的准备、考试中的监管和考试后的管理,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4、全面性原则:考务管理必须全面,包括考试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以确保考试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5、人性化原则:考务管理必须从考生和考试人员的需求出发关注人性化管理,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和参与者的满意度。

人事考试考务管理细则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经济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初级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中级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高级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五)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具体由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审核。

(六)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22年年底。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1.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2.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二)考试时间

1.高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2.初、中级考试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三)答题要求

1.高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2.初、中级考试。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对于部分运算量较大的专业科目,考场提供草稿纸备用。

3.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及计算器等工具使用。

4.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四)考场设置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考试和初、中级考试)在省直和各市 (不含大连市,大连市单独设置考区) 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沈阳市)组织考试;选择各市审核点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1.高级考试

2.初、中级考试

(三)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 , 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 辽宁省(不含大连市) 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拟选择在大连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在报考省份中可直接选择“大连市”,具体事宜请咨询大连市人事考试部门。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 白色背景 ),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 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为减轻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报考人员按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市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核查点。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1)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的档案号,应试人员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

(4)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2)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

3)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4)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此类应试人员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方能报名参考。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适用告知制 。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 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

1.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 因疫情防控要求,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完成线上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书》( 不允许代为 ),并对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1.在线核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 对已作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线上重点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完成线上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线上提交的材料:

1)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八)收费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调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七项考试收费项目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81号)文件的规定,高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9元/科,初、中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1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要求,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四)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5月底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中级考试用书。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九、考务管理

略。

十、其他事项

(一)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二部负责。

(二)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三)网上支付热线:95070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4月6日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 #翻译# 导语】 考 网从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获悉,2021下半年山东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7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科目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等9个语种(葡萄牙语为新增语种),每个语种翻译资格(水平)考试均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 (一)口译 英语一级口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只在下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三级口译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法语、日语、阿拉伯语、葡萄牙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朝鲜语/韩国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 一级、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 (二)笔译 英语一级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三级笔译考试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法语、日语、阿拉伯语、葡萄牙语的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朝鲜语/韩国语的一、二、三级笔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 2021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于11月13、14日举行。口译、笔译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各级别口译、笔译考试均采用机考方式进行。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笔译应试人员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三、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当次考试中通过所报考语种、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一级翻译为成绩通知书)。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四、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不限制报名条件,凡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三)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2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告知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 2021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口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笔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00—9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9月15日9∶00—9月18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己注册的应试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名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时应选择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试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后无法再次选择告知制方式,请谨慎选择)。 (三)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9月14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申请的应试人员。 以上情况的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翻译专业职务聘书原件(仅报考一级翻译的提供)。 2.报考一级翻译的应按要求上传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翻译专业职务聘书照片;报考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免试1科的应上传二级英语口译(交替传译)证书照片;身份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或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原件的电子版。以上情况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9月14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具有高中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以上情况无需等待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人工核查,可于缴费日期开始后直接缴纳考试费用,完成报名。 3.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不采用告知制方式或撤回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四)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五)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进行解答。 (六)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9∶00至11月14日13∶35。 (七)2021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设置考区(考试地点)。 六、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号)、《关于转发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口译每人每科14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0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0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350元;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每人65元。 七、考试大纲 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公布。 八、考务管理 口译、笔译机考采用全国统一的机考系统和管理规则。 (一)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参加考试,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用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 (二)考前告知 应当考前告知应试人员的内容或事项主要包括: 1.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有关要求。 2.考试时间、科目时长等基本信息。 3.迟到、离场相关要求: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口译考试开始后,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口译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笔译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4.考试设备使用、作答方式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1)本次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IME&朝鲜语、葡萄牙语(葡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 (2)参加口译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开始作答前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3)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通过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考试流程等。 5.应试人员须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考试期间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语种、同级别、同科目的翻译考试。 附件: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59所)

人事考试监督员管理细则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八条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担任人民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第九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会同人民检察院,确定人民监督员的名额及分布,辖区内每个县(市、区)人民监督员名额不少于3名。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发布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接受公民自荐报名,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第十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与人民检察院实现信息共享。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公开人民监督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畅通群众向人民监督员反映情况的渠道。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需要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评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开展监督评议三个工作日前将需要的人数、评议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司法行政机关。什么是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这项制度自2003年创设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先后经过先期试点(2003年9月至2004年10月)、扩大试点(2004年10月至2010年10月)、全面实施(2010年10月至2014年9月)、深化改革(2014年9月至今)四个发展阶段。总结:任您监督员的选任管理的相关政策已经完善,谣言遵守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公明公正公开的选举人民监督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一条为了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依照法律和本规定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第三条人民监督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监督职责。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受法律保护。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第五条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依照相关规定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协助。

人民监督员的任期为5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六条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第十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发布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接受公民自荐报名,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和人民陪审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扩展资料: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与人民检察院实现信息共享。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公开人民监督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畅通群众向人民监督员反映情况的渠道。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需要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评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开展监督评议三个工作日前将需要的人数、评议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司法行政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最高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

人民监督员人选中具有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一般不超过选任名额的50%。二是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不超过两届;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人民监督员的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个任期。

人事考试劳务费管理细则

劳务费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执行的时候一定要做好每个细节,都是非常关键的。中达咨询就劳务费管理办法和大家说明一下。一、总 则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对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内部形成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结合北京地区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劳务费支付结算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在京的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凡进行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或项目部,均适用本办法。三、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1、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对外部劳务队伍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监督劳务队伍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2、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基本工资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务费按月结算,每月做到100%支付,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3、劳务费分期支付最低限额:(一)、结算应符合合同约定。(二)、劳务费的结算由项目经理组织,劳资、技术、安检、班组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按进度验工分期结算劳务费的75%,20%验交后结算,扣留5%作为质保金。(三)、末次清算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由劳资人员填写结算单,由安检、技术、财务、材料、工班长等人员签署意见,项目经理确认无其他经济责任(各种外欠款如欠当地材料费、煤、水、电、生活费等)报项目经理审核后支付。如项目撤销就将质保金和有关资料转给所属指挥部,待保质期过后无任何问题后由指挥部代替项目结算付清,管理制度《劳务费支付结算制度》(四)、劳务费除预支生活费外,其余结算一律采用转帐方式,在进行末次结算前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发票。四、关于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帐户1、凡使用农民工进行劳务分包的施工企业,均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账户”。2、预留账户资金属开立企业所有,由开立企业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3、公司委托在京单位作为项目部农民工资和劳务费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各项目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帐户”应统一设在在京单位财务会计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劳务费结算凭证,按规定程序及时支付。五、农民工工资预留标准1、项目经理部按产值的 3%预留。2、凡工程款回收后,各项目财务部门应按规定比例提取(并附劳务队支付明细凭证)并在预留户中存放农民工工资,同时要及时完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结算和支付工作程序(一) 要做好合同管理和结算的基础工作。1、合同是规定双方责、权、利的法律文件,也是劳务费兑付的依据。各单位要及时签订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杜绝不签订劳务合同就进场的施工现象。2、签订的劳务合同要执行“工料分开”原则,主材采购、大型租赁、大型机械不得在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同时要严格区分、界定劳务费与人工工资范围,并在合同中注明。3、劳务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来源。各项目要按月结算劳务费,根据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及时完善验工计价工作,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合同执行结束后,应在56 天内完成全部结算手续。各项目部要加强劳务费结算管理工作,做到双方底数清晰,避免出现因久拖不结发生争议和因此引发的恶意讨要。(二) 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1、各项目部负责进场务工人员实名化管理,负责现场人员花名册与工资发放表的核对,依据实际情况填报《劳务费支付单》。2、公司在京单位负责审核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合同签订、备案情况,审核劳务费结算情况;根据预留资金情况制定兑付方案,决定支付额度。3、当劳务费支付到劳务分包企业后,各项目部要监督分包企业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人手中,限期收回有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一份,报公司存档备查。4、公司委托的在京单位,应对各项目劳务费发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务费发放中违规问题,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5、各项目每月月末向公司报送劳务费兑付情况表,准确反映劳务费兑付情况。七、相关部门职责1、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对所属各项目劳务和专业分包合同订立、实施的指导和监管工作,杜绝发生不订立合同施工和违法违规分包,负责结算和支付纠纷的调解处理。2、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各项目施工产值的审核和统计,作为支付劳务费的考核依据。3、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监督考核各项目财务部门按规定标准提取预留费,拨付农民工工资预留帐户。4、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所属企业经营者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实施工作。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劳务费支付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能更好的处理细节,保证质量,都是非常关键的。中达咨询就劳务费支付管理办法为大家详细说明一下。、农民工工资的结算工作1、每月20号左右,由建设集团经营部XX下发由建设集团核定后的各分子公司劳务总结算数。结算数字以两种表格体现,表为:按工程名称分解劳务费用,并由逢时公司开具劳务发票交至冶建公司财务部;表为:以分公司、项目部为单位的劳务结算数。2、以建设集团经营部下发的以分公司、项目部为单位的结算表为依据,将各分公司、项目部结算额返至各分子公司、项目部做二次分解,此次分解具体分解到各劳务施工队负责人以及结算费用出自哪个施工合同。分解结束后制表并将纸质版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返至我部。3、我部在接收到各分子公司、项目部二次分解的当月劳务结算后,分别核对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的结算总额与集团经营部下发的按单位结算表格即附表中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结算总额是否一致。如若不一致,联系相关负责人重新分解。4、确认结算结果无误后,将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的劳务费分解表按劳务负责人为汇总单位,将各分子公司、项目部的劳务结算分解表做汇总,计算出各劳务负责人当月结算总数。5、以汇总出的各劳务负责人当月结算总数为准,扣除逢时公司税金。同时通知各劳务负责人以税后结算数开具劳务发票,并将发票收齐于每月30前进行逢时劳务费挂账。二、劳务费的支付1、依据每月各劳务负责人给逢时公司开具的劳务发票挂账数制表。并以此挂账数为基数扣除当月承兑贴息费用(按当月实际贴息费率浮动)及保证金(5%),得到当月劳务负责人实付劳务费金额。2、将此表格发至各分公司、项目部,由分公司通知所属劳务负责人,督促各劳务负责人依据其实付金额制作所属劳务人员工资表(工资表必须详细到每个劳务工并提供卡号,且本人签字按手印),同时提供当月劳务人员信息表、考勤表。3、逢时公司在收齐各劳务负责人交回的三表纸质版表格后,再次审核工资表金额是否与实付金额是否相符。如不符,劳务负责人需重新制作工资表。相符则按实付金额给劳务负责人办理劳务付款手续,劳务负责人需向逢时公司开具与实付金额相符的收据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再付款凭证签字并按手印。4、按照各劳务负责人提供的工资表进行劳务费支付。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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