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缴费
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缴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0〕40号)精神,现将自治区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的组织工作2020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按照原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执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二、考试设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考试科目,连续两年内通过3个考试科目(级别为全科),可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报考增项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当年通过应试科目,可取得增项专业证书。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报考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增项考试报名时无需提供主证。《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10:00-8月25日,8月25日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缴费采取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热线(4001500800)咨询。(二)用户注册。报考人员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入“网上报名”, 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注册信息及《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网址:),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报考人员应采用近期半身白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四)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以下载保存。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五)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通知要求,本次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有疑问请咨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咨询电话。(六)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热线(4001500800)咨询。(七)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0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后方可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0年11月20日前,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四、考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11月1日10月31日?09:00-12:00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14:00-16:00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月1日???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五、考场设置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各地、州、市均设立考点。六、打印准考证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七、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43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7元。八、注意事项(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报考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州、市报名参加考试,请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蓝、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三)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四)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1号)进行处理。(五)考生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会及时推送考试动态。
1.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2.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社会工作者、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0:00--4月29日19:00,4月29日19:00报名截止,23:00缴费截止。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须客观准确完整的填报相关信息。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
(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五)特别情况审核。以下情况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六)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七)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八)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3.报名入口
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缴费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6号)精神,为做好兵团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考试科目和时间(北京时间)
10月24日
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5日上午: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二、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二)告知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制。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7号)的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报名条件核验核查、事中事后监管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报考人员要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等。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三)雷同试卷检测和认定
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或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2.报名应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下同)进行网络注册。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学历学位相关信息并进行在线核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但须在报名开始后进行现场人工核验。信息核验通过的人员方可继续完成报名,学历学位信息可多次添加,如遇操作失误录入错误的,再添加一条正确的信息即可。
3.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报考书),如实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学历信息网络核验通过的人员自行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按流程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工作。学历信息需要现场核验的人员,现场核验通过后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工作。
4.报考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报考问答”了解报名相关事宜,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核验)
1.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自行完成网上缴费后不需要现场核验。
2.下列报考人员须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
(1)不适用告知制的报考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及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无学位可不填)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5)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以上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或学位证书、报名表(报名表需单位盖章)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查时,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但应优化工作程序,加强业务协同,方便报考人员。
3.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或非兵团户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核验时按不通过处理。
4.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可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不支持手机支付),按提示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保存缴费信息备查,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客服热线(4001-500-800)咨询。
(四)报名、核验、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北京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 8月17日
网上核验时间:2020年8月6日- 8月18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6日- 8月19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应试人员可在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期间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点设置
2020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兵直(乌鲁木齐市)和第一师(阿拉尔市)设置考点。选择第一、三、十四师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在第一师考点参加考试,其它报名点的报考人员在兵直参加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2020年10月16日-10月23日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六、成绩查询
2020年12月底前,应试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七、考试收费标准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的规定,考试费和考务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7元。
附件: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1、首先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2、其次进入系统后,点击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3、最后选择点击网上交费、并按下图进行操作。选择自己的支付渠道进行付款即可。
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交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4号)、《关于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8号)精神,现将自治区2022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
1.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10:00--3月31日19:00,3月31日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
2.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10:00--3月31日19:00,3月31日19:00时报名截止,23:00时缴费截止。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须客观准确完整的填报相关信息。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2.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点击工具下载,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
(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五)特别情况审核。以下情况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六)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七)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八)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三、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四、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职(执)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考试选择考试地点。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收费标准
(一)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考试考务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20〕37号)、《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详见附件1。
七、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疆外报考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四)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五)考生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新疆人事考试中心会及时推送考试动态。
八、查询成绩
考试结束,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1. 考试时间表及收费标准
附件:?2.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事项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关于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如下:
(一)报考专业
1.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2.二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科包括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中专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装饰、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城镇建设
(二)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本列举范围内的,可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三、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应试人员应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客观等作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四)考试使用规范、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规定,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
(五)参加知识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本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他位置书写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六)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无声及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草图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草图纸及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人员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均应携带2B铅笔。
3.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指定的栏目内,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并在封面规定区域的相应栏目内填涂准考证号。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按要求将选择题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填涂在试卷封面的作答区域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主要线条不得徒手绘制。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页码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作答;(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按题号在试卷封面指定区域的相应栏目内,将与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未作图或未填涂任何信息的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未按规定在指定区域作答或填涂准考证号的;
(3)试卷缺页的;
(4)《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的试卷封面指定区域未填涂作答选项信息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认定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附件:?3.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设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报名要求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三、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
四、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橡皮及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报名时间
2022年新疆乌鲁木齐初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为 2022年7月27日-8月5日19:00,8月5日19:00报名截止,23:00缴费截止 。
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
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原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18号公告、《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有关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如下:
初级经济考试为:每人每科91元。
报名入口
2022年新疆乌鲁木齐初级经济师报名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
乌鲁木齐齐人事考试
都是。乌鲁木齐人事考试专栏是乌鲁木齐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考试平台,乌鲁木齐人事考试专栏里都是事业编制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
您好,新疆公务员省考乌鲁木齐省考笔试考场一般在乌鲁木齐市的各个考点,具体考点可以在新疆省人事考试网站上查询。考试形式一般为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为两天,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等。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两天,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新疆社会经济发展等。考试结果将在新疆省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考生可以通过网站查询考试结果。
新疆公务员省考乌鲁木齐省考笔试考场一般在哪,在个大高中学校考试。2016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共设125个考点,5720个考场,参加公务员考试人数达万人,而参与公务员考试的监考、巡考、督考等工作人员总计约有万人。而根据此次考试规模,自治区公务员局、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选派了来自我区教育战线多次参与国家和自治区同类考试阅卷,具有丰富的阅卷经验的相关阅卷专家参与计算机评阅工作。笔试在乌鲁木齐市和兵团辖区各师市设置考点,考生可根据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就近原则选择考点。其中,乌鲁木齐市考区受考场承载能力和场地限制,设置容纳12000名左右考生的考场数量。考生如选择在乌鲁木齐市考区参加考试,建议尽早完成报名缴费。
乌乌鲁木齐人事考试网
2023新疆乌鲁木齐公务员成绩查询入口: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根据往年的成绩查询时间推算2023年新疆公务员笔试成绩将于3月中旬发布,考生可耐心等待。
点击进入:2023新疆省考成绩预约
2023新疆公务员考试总成绩计算:
1.公共科目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2.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科目考试×3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2023新疆公务员资格复审材料:
面试入围人员须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报考有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4)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5)国有企、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所在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领取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可报考南疆四地州地(州)、县(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
(7)报考职位要求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报考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以上就是为考生整理出的“新疆乌鲁木齐2023公务员成绩查询入口”,高顿教育小编预祝各位考生能顺利通过笔试进入面试。
高顿教育为考生准备了【2023公务员考试结构化面试课程】,面试解题思路系统学,私教1v1带你个性练,21小时面试全程精讲内容,12次套题演练,12次私教点评,多维度一对一指导,精准提升弱项。点击下方链接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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