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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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人事考试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福州仓山区人民政府获悉,2022年上半年福建福州仓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4号)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2年上半年仓山区教育局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权限及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以下人员,可向仓山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在仓山地区的中国公民; 2.持有仓山地区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年仓山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仓山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在福州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仓山区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见福州市教育局公告。 (二)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三)其他认定要求条件 1.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普通话语音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在本公告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账号注册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使用帮助”中“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事项 2022年上半年仓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工作根据不同人员类型分两个确认点进行,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并按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和现场确认点信息,未按操作要求进行报名的申报人员,将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审核。 年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网报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6月7日17:00;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仓山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申请人就读院校名称。 2.其他的申报人员,其网报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6月20日17:00;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仓山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应选择“仓山区教育局审批处”。网站一般性技术咨询可于工作日8-18时,致电咨询。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如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合格证明上所示一致,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行政处罚。 3.在读非2022年毕业研究生应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 4.申请人网报填写学历信息(港澳台学历、国外学历除外)及普通话水平信息时,应优先选择系统比对核验(选择“核验学历”“核验证书”类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普通话证书编号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自动比对核验)。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请补全相关信息并扫描或拍照对应的证书原件上传,系统将显示为待核验,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现场办理。 如申请人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学历认证。 5.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三、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一)确认的对象、地点及时间 2022年仓山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场确认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具体地点、时间以申请人所在院校通知为准。其他网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需提前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方可在预约时间段内前往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认定,未预约的申请人不予办理现场认定。预约方式:1.通过“闽政通”APP—办事预约-福州市—预约办理—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仓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进行预约;2.通过通过“醉美仓山”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预约服务—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仓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进行预约。(申请人可提前7个工作日预约,即6月23日开始预约7月4日的号。现场确认地点为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窗口(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金山文体中心),确认起止时间:2022年7月4日至7月20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5:30)。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时提交的照片相同,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2.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申请时身份材料:(1)本区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提交主页与个人页的复印件;本区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的复印件,集体户人员的户口簿主页复印件还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 (2)持有本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申请人应提供《福州市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预计毕业时间应在2022年及以后)。 (4)在仓山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仓山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福州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相应提供:港澳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仓山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学历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需经本公告指定的医疗机构认定体检合格。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8.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事项: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和体检表)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上交现场确认点。 四、体检 2022年上半年仓山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资格认定体检委托福州市第一医院进行。疫情防控期受检人员须自行下载闽政通APP,并实名注册。体检当日须现场生成“八闽健康码”“行程码”,主动出示7日内阴性核酸报告。受检者行程码显示经过高风险地区请暂缓安排体检。除高风险地区外,行程码显示*号须出示48小时内阴性核酸报告。以上防疫要求如有调整,请以疾控中心公告为准。 参加2022年上半年仓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18〕20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费用:普通教师资格405元、幼儿教师资格(女,避开经期)431元、幼儿教师资格(男)405元。 2.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名相关信息、个人健康申明 3.根据提示并结合个人时间预约体检时间 4.预约完成并确认 5.截图保存预约信息 6.体检当日出示体检预约凭证 (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台江区五一南路52号)。交通:地铁达道站(A出站口);公交市一医院或十四桥或好又多联信店站。咨询电话:(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 (三)体检流程: 1.申请人须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福州市一医院体检中心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 2.持体检表与身份证至前台窗口将体检类型告知工作人员,体检类型分为:①普通教资②幼教(女性须填写妇科知情同意书); 3.完成拍照登记、领取指引单、缴费后到体检中心二楼各科室进行检查; 4.全部检查结束后将含有体检数据的体检表和指引单交到体检中心一楼“收单处”; 5.幼儿园教师(女)资格体检尽量避开经期,因例假无法完成幼教妇科检查项目的,须在体检表封面用铅笔标注“妇科未检”,并告知收单处工作人员,留下 体检表。指引单由个人携带保管,待经期完毕后持指引单至二楼妇科补检; 6.体检报告由个人领取,可在检后五个工作日在预约界面登录查询领取状态。报告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周六、周天:上午7:30至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不能领取。 7.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申请人增加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或对初次检查项目进行复查。可在检后5个工作日后登录预约界面,如果“状态”未显示:“可领取”,请在周一至周日的上午(7:30—12:00)到体检中心复查!部分复查项目需空腹:血糖、上腹部彩超。特殊项目检查异常者,医院会直接电话通知受检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若体检报告存在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及时补查,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五)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大量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 2.女性体检如无法避开经期者,请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经期”; 3.着装以宽松轻便为宜,勿戴项链,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尤其是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物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文胸,须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4.有重大疾病病史者(指曾住院治疗或重大手术或需长期服药),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并将重大疾病病史、外伤手术史告知医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视力不能达到以上者请自备能将视力矫正到的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 6.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有关单位(学校)应尊重体检医院的安排,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当场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当次自然年度内不能再申领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 (四)仓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咨询电话:(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仓山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0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安排,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报考简章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8:00-3月29日17:00;

(三)在线核查时间:2022年3月22日-3月31日;

(四)网上缴费时间:应试人员通过核查后至3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5月6日-5月13日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

(六)发票领取时间:2022年5月12日-12月31日 ,凭个人身份证至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

(七)成绩公布预计在7月下旬。具体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八)领取证书时间及领取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关于继续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7号)的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规定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在闽从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考条件中的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学历所学专业按照学历层次,应在报名系统的允许报考专业的列表中,才能报考。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上述报考条件中报考人员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工作的所在单位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不含所在单位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投资的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报考人员慎重报考。

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请各位应试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和《办事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本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用户注册

报考人员于 2022年3月22日8:00-3月29日17:00 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 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应试人员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修改报名信息;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 往年已注册用户(应试人员)请核对网上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应试人员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1. 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学历证书;

②学位证书;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④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2);

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a. 申请免试基础科目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b. 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须上传“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未缴费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栏内签名,由应试人员自行保存,用于考后核查。

(五)网上缴费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3月31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201号)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确认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和考后现场核查

(一)考前人工在线核查

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共同负责。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

以下报考人员须接受考前在线核查:

1. 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2.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 撤回申请的;

4. 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 申请免试基础科目的;

6. 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

(二)考后现场核查

考试结束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考试资格核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按当年度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

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五、失信处理

1.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2.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六、报考须知

(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四)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七、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网络评卷。应试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应试人员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手表、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及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或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按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后方可参加考试;所有应试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结果证明方可进入考场。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请密切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八、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

九、考试报名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联系电话:-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1.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工作情况表

仓山区人事考试网

福建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福建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福建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福建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6日-18日,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6日-18日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安排,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11日、12日举行,我省共设九个考区:福州、厦门、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宁德、龙岩。一、时间安排(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18日;(三)人工在线核查时间:2023年7月8日-23日;(四)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核查后至7月25日;(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6-1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六)发票领取时间:2023年10月9日-12月31日,凭个人身份证至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七)成绩公布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网址:!);(八)领取证书时间及领取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知为准。二、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下同)。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 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增报专业,成绩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办〔2018〕1号)的文件规定,凡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五)上述报考条件中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职称指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三、报名办法和程序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和《报考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本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一)用户注册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6日-18日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1.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修改报名信息;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2.往年已注册用户(考生)请核对网上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能正常使用。(二)照片上传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三)填报信息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1. 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①学历证书;②学位证书;③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2);④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须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传到“职称证书或从业说明”栏目)及“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传到“资质证书”栏目);⑤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四)信息确认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未缴费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由考生自行保存,用于考后核查。(五)网上缴费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7月25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201号)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确认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四、考前人工核查和考后现场核查(一)考前人工在线核查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共同负责。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结果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以下报考人员须接受考前在线核查: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3.撤回承诺申请的;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二)考后现场核查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五、失信处理1.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2.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六、报考须知(一)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选择“增报专业”报考。(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报考。(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七、考试须知(一) 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二)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网络评卷。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如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关闭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八、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公布。九、联系方式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联系电话:-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附件:1.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情况表福建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2023年7月1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安排,2022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报考简章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8:00-3月29日17:00;

(三)在线核查时间:2022年3月22日-3月31日;

(四)网上缴费时间:应试人员通过核查后至3月31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5月6日-5月13日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

(六)发票领取时间:2022年5月12日-12月31日 ,凭个人身份证至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

(七)成绩公布预计在7月下旬。具体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八)领取证书时间及领取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通知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关于继续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7号)的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规定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在闽从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考条件中的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学历所学专业按照学历层次,应在报名系统的允许报考专业的列表中,才能报考。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需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上述报考条件中报考人员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工作的所在单位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不含所在单位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合作单位、投资的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报考人员慎重报考。

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制,请各位应试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和《办事指南》()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得填:无、待业、数字等非实际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

本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用户注册

报考人员于 2022年3月22日8:00-3月29日17:00 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 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若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应试人员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重新修改报名信息;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

2. 往年已注册用户(应试人员)请核对网上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是否能正常使用。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应试人员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1. 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学历证书;

②学位证书;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及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④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2);

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a. 申请免试基础科目的须按系统要求上传“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b. 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须上传“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传到“资格证书”栏目)。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未缴费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栏内签名,由应试人员自行保存,用于考后核查。

(五)网上缴费

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3月31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201号)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确认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和考后现场核查

(一)考前人工在线核查

考前人工在线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共同负责。省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

以下报考人员须接受考前在线核查:

1. 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

2.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 撤回申请的;

4. 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 申请免试基础科目的;

6. 申请增报专业考试的。

(二)考后现场核查

考试结束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考试资格核查,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按当年度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后资格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

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五、失信处理

1.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2.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 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应试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六、报考须知

(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报考。

(四)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七、考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网络评卷。应试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应试人员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手表、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及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四)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或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按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后方可参加考试;所有应试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结果证明方可进入考场。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请密切关注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八、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

九、考试报名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联系电话:-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1.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设计工作情况表

仓山区人事考试网官网

中国人事考试网是一家专业的考试网站,可以提供有关考试的一切信息,包括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号码、成绩查询等。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成绩查询,可以提供考生们查询考试成绩的便捷服务。二、成绩查询的方式1、按照考试时间查询:考生可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上查询近考试的成绩,以及考试时间的详细信息。2、按照准考证号查询:考生可以根据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准考证号是考生参加考试时所获得的证书号码,有助于考生查询考试成绩。3、按照考生姓名查询: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姓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三、安全查询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成绩查询,采用HTTPS协议,保证查询过程中的安全性。为了确保考生的信息安全,考生可以设置一个密码,以保护自己的成绩。四、查询结果的使用考生查询完成后,可以获得自己的考试成绩,但是考生只能查询自己的成绩,不能查询其他考生的成绩。考生可以在查询结果中查看自己的考试成绩,比如考试科目、分数、考试等级等,以及考试时间等信息。五、注意事项1、考生在查询考试成绩时,要确保准考证号正确,以免查询错误的成绩。2、考生在查询考试成绩时,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密码,以保护自己的成绩信息。3、考生查询的成绩仅限本人使用,不可传播或用作商业目的。六、总结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成绩查询,可以提供考生们查询考试成绩的便捷服务。考生可以按照考试时间、准考证号、姓名等方式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只能查询自己的成绩,不能查询其他考生的成绩,考试成绩仅限本人使用,不可传播或用作商业目的。在查询考试成绩时,考生要确保准考证号正确,并设置安全密码以保护自己的成绩信息。中国人事考试网官网成绩查询,为考生们提供了一种便捷的查询考试成绩的方式,考生可以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了解自己的考试情况,更好地把握自己的学习状态,从而更好地备考考试。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福建省中级经济师考试报名官网就是中国人事考试网,中级经济师考试是全国统一按安排的考试,统一的报名入口都是中国人事考试网,只是不同地区报名时间不同,报名入口开通时间不同。

一、福建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官网:中国人事考试网

二、福建中级经济师报名网址:

三、福建中级经济师报名入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

四、福建中级经济师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大学专科,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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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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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区人事考试网

考二建网站报名: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一般集中在每年的2-3月份,有些地区会从3月份持续到4月份左右,具体要以考试当年的具体报名通知为准。二级建造师报名官网各地区不一样,一般为各地区人事考试网官网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例如河北省二建报名官网为河北人事考试网。

网上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如果有意报考,可在中国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查询具体报考条件。一定要在规定时间进行报名,考试前可以查看“考试通告”一栏熟悉考试规则、考试时间、成绩公布时间等项。

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或交费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成功后,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准时参加每个科目的考试。

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

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即《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该科目分为6个专业,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工程。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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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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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博士学位;

福州市仓山区人事考试

【 #教师资格证# 导语】 从福州仓山区人民政府获悉,2022年上半年福建福州仓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14号)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2年上半年仓山区教育局开展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一)认定权限及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以下人员,可向仓山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户籍在仓山地区的中国公民; 2.持有仓山地区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年仓山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仓山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在福州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5.驻仓山区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见福州市教育局公告。 (二)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学位。 (三)其他认定要求条件 1.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普通话语音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在本公告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网上申报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能补报。网报时请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在网页上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账号注册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相关问题说明和“使用帮助”中“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如问题无法自行解决,可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发邮件或电话咨询。 (一)网上申报时间及事项 2022年上半年仓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工作根据不同人员类型分两个确认点进行,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有关要求并按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和现场确认点信息,未按操作要求进行报名的申报人员,将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审核。 年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网报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6月7日17:00;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仓山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申请人就读院校名称。 2.其他的申报人员,其网报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至6月20日17:00;网报认定机构应选择“仓山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应选择“仓山区教育局审批处”。网站一般性技术咨询可于工作日8-18时,致电咨询。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如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合格证明上所示一致,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行政处罚。 3.在读非2022年毕业研究生应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 4.申请人网报填写学历信息(港澳台学历、国外学历除外)及普通话水平信息时,应优先选择系统比对核验(选择“核验学历”“核验证书”类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普通话证书编号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自动比对核验)。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请补全相关信息并扫描或拍照对应的证书原件上传,系统将显示为待核验,确认时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现场办理。 如申请人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行学历认证。 5.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三、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一)确认的对象、地点及时间 2022年仓山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现场确认由就读高校统一组织办理,具体地点、时间以申请人所在院校通知为准。其他网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需提前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方可在预约时间段内前往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认定,未预约的申请人不予办理现场认定。预约方式:1.通过“闽政通”APP—办事预约-福州市—预约办理—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仓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进行预约;2.通过通过“醉美仓山”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预约服务—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仓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进行预约。(申请人可提前7个工作日预约,即6月23日开始预约7月4日的号。现场确认地点为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窗口(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金山文体中心),确认起止时间:2022年7月4日至7月20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5:30)。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报时提交的照片相同,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 2.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申请时身份材料:(1)本区户籍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提交主页与个人页的复印件;本区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包括户口簿主页和申请人个人单页的复印件,集体户人员的户口簿主页复印件还应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 (2)持有本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申请人应提供《福州市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预计毕业时间应在2022年及以后)。 (4)在仓山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仓山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福州地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相应提供:港澳居民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仓山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学历证书原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需经本公告指定的医疗机构认定体检合格。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需提交)。其中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则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 8.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事项: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提交材料经现场确认后,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和体检表)退还申请人,其他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上交现场确认点。 四、体检 2022年上半年仓山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资格认定体检委托福州市第一医院进行。疫情防控期受检人员须自行下载闽政通APP,并实名注册。体检当日须现场生成“八闽健康码”“行程码”,主动出示7日内阴性核酸报告。受检者行程码显示经过高风险地区请暂缓安排体检。除高风险地区外,行程码显示*号须出示48小时内阴性核酸报告。以上防疫要求如有调整,请以疾控中心公告为准。 参加2022年上半年仓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18〕20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费用:普通教师资格405元、幼儿教师资格(女,避开经期)431元、幼儿教师资格(男)405元。 2.登录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名相关信息、个人健康申明 3.根据提示并结合个人时间预约体检时间 4.预约完成并确认 5.截图保存预约信息 6.体检当日出示体检预约凭证 (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台江区五一南路52号)。交通:地铁达道站(A出站口);公交市一医院或十四桥或好又多联信店站。咨询电话:(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7:00)。 (三)体检流程: 1.申请人须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福州市一医院体检中心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体检表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 2.持体检表与身份证至前台窗口将体检类型告知工作人员,体检类型分为:①普通教资②幼教(女性须填写妇科知情同意书); 3.完成拍照登记、领取指引单、缴费后到体检中心二楼各科室进行检查; 4.全部检查结束后将含有体检数据的体检表和指引单交到体检中心一楼“收单处”; 5.幼儿园教师(女)资格体检尽量避开经期,因例假无法完成幼教妇科检查项目的,须在体检表封面用铅笔标注“妇科未检”,并告知收单处工作人员,留下 体检表。指引单由个人携带保管,待经期完毕后持指引单至二楼妇科补检; 6.体检报告由个人领取,可在检后五个工作日在预约界面登录查询领取状态。报告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周六、周天:上午7:30至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不能领取。 7.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申请人增加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或对初次检查项目进行复查。可在检后5个工作日后登录预约界面,如果“状态”未显示:“可领取”,请在周一至周日的上午(7:30—12:00)到体检中心复查!部分复查项目需空腹:血糖、上腹部彩超。特殊项目检查异常者,医院会直接电话通知受检者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若体检报告存在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医疗机构及时补查,当期的体检报告仅适用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五)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 (六)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大量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 2.女性体检如无法避开经期者,请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并在“备注”一栏注明“经期”; 3.着装以宽松轻便为宜,勿戴项链,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尤其是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物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文胸,须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4.有重大疾病病史者(指曾住院治疗或重大手术或需长期服药),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并将重大疾病病史、外伤手术史告知医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视力不能达到以上者请自备能将视力矫正到的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 6.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有关单位(学校)应尊重体检医院的安排,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当场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由申请人自行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教师资格认定应由本人依法提出申请。同一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当次自然年度内不能再申领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 (四)仓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咨询电话:(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仓山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0日

2023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公布了吗?2023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中都涉及了哪些内容?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2023年福建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25日,人工核查时间是2023年7月10-27日,网上缴费时间为考生通过核查后至7月28日,在报名时间段内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安排,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19日、20日举行,我省共设九个考区:福州、厦门、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宁德、龙岩。一、时间安排(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25日;(三)人工核查时间:2023年7月10-27日;(四)网上缴费时间:考生通过核查后至7月28日;(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10-18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六)发票领取时间:2023年10月9日-12月31日,凭个人身份证至所属报名点领取发票;(七)成绩公布时间以中国人事考试网通知为准,届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网址:);(八)领取证书时间及领取方式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知为准。二、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可查询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网址:)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下同)。2.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 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增报专业,成绩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意见的函》(建规函〔2010〕22号)的文件规定,凡符合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五)上述报考条件中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学历认证(福建地区咨询电话),或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职称指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三、报名办法和程序本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学历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详见附件1)。具体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0-25日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请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1. 未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或注册信息不完善的报考人员,请于报考前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如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时请勿继续报名,请考生认真核对所填学历或学位信息是否完全正确,如有错误需重新添加正确学历或学位;若您选定的报考条件对学位不做要求,则无需选择“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学位。2. 下列人员须上传相应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人工核查:(1)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历证书;(2)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证书;(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须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书。(4)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须上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传到“职称证书或从业说明”栏目)及“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传到“资质证书”栏目)。(5)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即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3.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上传标准证件照片前,需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只有通过审核的照片才能正常上传。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2)如有多份证明材料需上传在同一栏目时,请先将多份材料自行合并成一张扫描件后再上传。(3)台湾居民身份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件为《往来内地通行证》。(4)网上报名信息必须确认后才能进入报名审核状态。(5)未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但还未缴费的,考生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已完成缴费的考生,报考信息无法修改。(6)报名核查部门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相关证明时,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7月25日前提交,逾期未提交影响核查的,后果自负。(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核查后至7月28日24: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制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服价函〔2019〕201号)的标准执行,报考人员需持有一张国内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四、人工核查和考后资格审核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精神,报考时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承诺内容进行在线核验判断,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核验判断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系统核验判断或人工核查均不属于资格认定;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一)人工核查报考时,人工核查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共同负责。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人工核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各设区市建设局和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人工核查,对于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和无法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或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核实的存疑报考人员,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确需现场核查的,要尽可能方便报考人员。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核查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二)考后资格审核考后资格审核工作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1.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2.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考后资格审核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3.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失信人员管理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提交虚假信息与材料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五、报考须知(一)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选择“增报专业”报考。(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名,将视为放弃本次报考。(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者),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六、考试须知(一) 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二)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为主观题,需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网络评卷。人员在应考时应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产品(如手机、电子手环、电子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关闭闹铃),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七、考试大纲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八、考试机构联系方式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直属单位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联系电话:-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附件:1.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2.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福建省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2023年7月9日原文链接: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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