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院职责范围
人事考试院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人事考试工作政策和规定;2、承担自治区大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类考试和国家及自治区的公务员录、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等各类考试;3、负责自治区级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制卷、复习资料编写和翻译,考试科研课题的立项调查工作;4、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队伍、督考巡视人员、监考人员等培训工作;5、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报名、考场设置、准考证核发、考试的组织、评卷、登分、通知成绩等工作;6、指导各地、州、市考试机构的考务工作;7、承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负责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由中心承办的全国性考试50多项,考试范围、种类今后还将逐步扩大。此类考试,均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1.负责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晋升条件拟推荐评审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相应职务系列试行条例中有外语水平要求的,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有效成绩后,方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主要是测试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考试采用人事部统一设计暂定的13类科目和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一科目单独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3.负责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参加考试并全部科目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4.负责全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二)负责各类录用考试考务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安排,配合有关科室(部门),承担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大中专毕业生考试等考试工作中的具体考务工作。(三)负责社会化考试考务工作负责接受社会有关单位委托,按照委托单位提出的要求,为委托单位招聘、选拔各类人员而组织进行的考试。(四)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技术工种岗位上的工人,要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理论、操作技能考核。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确定相应的技术等级,发给相应的合格证书。(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1.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职业等级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技术指导、考务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3.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工种)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和使用。4.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推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管理、运行和开发工作。6.负责全市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发放、统计、打印、查询工作。7.负责组织实施新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8.负责组织全市专项职业能力工种的开发工作和组织实施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9.负责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工作。(六)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教学教研工作1.按照省教研室的要求,负责全市技工院校的教材征订工作。2.负责对全市技工院校的优秀论文、课件等评选,及优秀教学成果展示的组织工作。3.按照省厅、省中心、省教研室和市局的要求,负责全市各类技能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各类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审核办理及各类考试指定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八)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人事考试院工作范围
1、承担北京地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除医师、律师、注册会计师等);2、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北京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工作;3、承担全国和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大纲制定、教材编写及发行工作;4、承担本市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5、负责对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任务院校的资质进行审定;6、承担北京地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7、承担本市国家公务员(含社招)录用考试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命题及组织工作; 8、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选拔考试的命题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性规定承担人事考试工作,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拓展人才评价领域,开展社会化考试服务、人才测评业务。其主要职责为:1、承担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考试(核)工作;2、开展社会化考试(人才测评)服务工作;3、负责各类人事考试结果的公布和统计分析;4、组织编印考试参考资料,培训考务人员;5、开展人事考试科研和试题库的开发、建设工作;6、提供考试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7、受委托,指导各市、县和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考试工作;8、承办人事厅交办和委托的其他工作。
人事考试院职责
(一)负责全省人事考试笔试、面试的命题和组织以及人事考试面试考官、命题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二)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区、考点的规划与认定。(三)负责制定全省人事考试考场规则、人事考试工作人员及应试人员违规处理办法,查处全省人事考试违纪行为。(四)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各市人事考试工作,负责全省人事考试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与建设。(五)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考务组织实施和巡视安排工作。(六)负责全省范围内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省执业资格和水平等级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全国、省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八)负责会计、统计、卫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部分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九)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在江苏的报名及笔试组织、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笔试和面试的命题及考务组织工作。承接省内外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社会化考试服务工作。(十)负责组织各类人事考试主客观题的阅卷和登分,考试成绩数据上报、公布和管理以及各类人事考试证书的建档、制作和发放工作。(十一)承担人事考试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拓展境内外考试交流与合作工作。近年来,中心在完成政策性、常规性考试工作的前提下,本着人事考试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求声誉,以服务创品牌,以开拓求发展,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锐意拓展委托命题市场,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中心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拥有一支优秀的从事人事考试各项命题和科研工作的内外围专家队伍,并与国内众多高校、科研院所、考试测评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产生了一批具有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中心将以“客观、公正、科学、标准”的考试理念,“细心、虚心、耐心、热心”的工作态度,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最优惠的收费标准,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营造高效的考试环境。
1、人事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职)业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等考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为省内外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选拔、任用、考核等工作提供方案策划、试题命制、考试组织、考核评价等系列服务。2、职称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两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社会化评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非国有经济组织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等。3、人才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负责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各类考前培训,负责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肥考区)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务、培训工作,承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各种培训,与市直机关、各县区合作开办各类专业培训,与名牌高校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培训及学历教育等。4、军转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军官岗前培训。合肥市人事考试(评审 培训)中心坚持“团结、敬业、务实、创新、服务”的宗旨,信守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2008年,中心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发运行了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中心已拥有一支优秀的从事人事考试各项命题和科研工作的内外围专家队伍,并与诸多高校、科研院所、考试测评机构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窗口”,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声誉。中心先后获得省厅颁发的“人事考试工作优秀单位”、“人事教育培训工作先进集体”、“人事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人事考试工作公务员录用与事业单位进人考试优秀单位”,市直工委颁发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党支部”,市妇联颁发的“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中心将始终坚持以质量求声誉,以服务创品牌,以开拓求发展的宗旨,为合肥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人事考试范围
我也报名了,具体范围不好说,但我就看的是公务员那三本书,申论,公共知识,行政能力,这三本,
2023人事考试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上半年5月22日,下半年10月23日。2023年湖南事业单位招聘举行两次统考:上半年5月22日,下半年10月23日举行,笔试考试科目确定考两门:《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
今年提供2次集中委托考试统一提供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和结构化面试有关服务。首次集中笔试考试在5月22日(周六)举行。第二次集中笔试考试在10月23日(周六)举行。面试分别具体安排在7月1号到10号左右和12月1号到10号左右举行。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首次集中笔试考试在5月22日(周六)举行。第二次集中笔试考试在10月23日(周六)举行。考试时间和科目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23年版)为准。
复习诀窍:
1、明确考情把握方向。事业单位考试考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与《综合应用能力》两门学科,根据招考岗位不同,又分为ABCDE五大类岗位。从考试具体内容来看,和公务员的《行测》《申论》还是有所区别的,尤其是《综合应用能力》和《申论》的差别还是较大。在此建议可以提前查询考试大纲,明晰基本方向。
2、真题模拟 掌握特点。就综合岗(ABC类)而言,可以优先做《职测》真题,而《综合应用能力》可以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先做简单区分,一般而言,综合管理A类岗位,大部分专业是可以选择的,专技B类岗位更多适合文科专业报考,C类更多适合理科专业报考,大家可做基本区分,具体考察内容还要结合实际招录岗位表确定。
3、刷题训练 提升速度。事业单位的考试时间非常紧张,只有一上午时间,其中《职测》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120分钟,短时间内作答大量题目必须提高作答速度,而要想在作答速度提升的同时,保障精准度,那就必须进行大量的刷题练习,掌握做题技巧。
综合知识一般是指《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专业知识就是你报考职位的专业知识,例如报考文秘的就要考《秘书学》了。没有范围,书上的东西都有可能考。就看你平时看书的积累了,这个一般临阵磨枪不好使。东西太多根本不知道该看哪里。要提前1年开始准备吧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不是一回事!!!人事考试范围较为宽泛,多数为资质考试、资格考试、等级(或水平)考试等等,一般考试通过都会获得相应的证书,比如:会计师证书、职称外语证书、计算机证书等等。事业编制是国家人事管理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说白了就是一个比较稳定的“吃皇粮”的工作岗位,要想获得事业编制肯定要经过一系列的人事考试的;但通过了很多人事考试的人未必有事业编。希望帮到你。
人事考试院的职责
1、承担北京地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除医师、律师、注册会计师等);2、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北京地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工作;3、承担全国和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大纲制定、教材编写及发行工作;4、承担本市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专业知识考试工作;5、负责对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任务院校的资质进行审定;6、承担北京地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组织工作;7、承担本市国家公务员(含社招)录用考试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命题及组织工作; 8、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选拔考试的命题工作。
(一)负责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由中心承办的全国性考试50多项,考试范围、种类今后还将逐步扩大。此类考试,均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1.负责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晋升条件拟推荐评审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相应职务系列试行条例中有外语水平要求的,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有效成绩后,方可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2.负责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工作。主要是测试参考人员在计算机与网络方面的基本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考试采用人事部统一设计暂定的13类科目和上机操作的方式,每一科目单独考试,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3.负责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参加考试并全部科目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4.负责全国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二)负责各类录用考试考务工作按照市人事局的安排,配合有关科室(部门),承担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大中专毕业生考试等考试工作中的具体考务工作。(三)负责社会化考试考务工作负责接受社会有关单位委托,按照委托单位提出的要求,为委托单位招聘、选拔各类人员而组织进行的考试。(四)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技术工种岗位上的工人,要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理论、操作技能考核。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确定相应的技术等级,发给相应的合格证书。(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1.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职业等级标准等规定组织实施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技术指导、考务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3.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各职业(工种)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和使用。4.按照国家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推动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5.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的管理、运行和开发工作。6.负责全市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发放、统计、打印、查询工作。7.负责组织实施新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8.负责组织全市专项职业能力工种的开发工作和组织实施专项职业能力鉴定工作。9.负责对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工作。(六)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教学教研工作1.按照省教研室的要求,负责全市技工院校的教材征订工作。2.负责对全市技工院校的优秀论文、课件等评选,及优秀教学成果展示的组织工作。3.按照省厅、省中心、省教研室和市局的要求,负责全市各类技能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七)负责各类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的审核办理及各类考试指定教材的征订、发放工作。(八)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