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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61号 发文时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这次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的关心和重视,对扶持艰苦边远地区干部职工提高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地区工资差距将发挥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类别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类别或标准,确保此项工作平稳实施。人事部、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对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 2006 ] 22 号),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原则(一)科学评估。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艰苦边远程度进行评估,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二)合理调节。考虑现行范围和类别、政策性因素及地区之间平衡关系,对范围和类别进行适当调整。(三)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财力状况和调控地区间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调整范围和类别。(四)加强管理。逐步实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主要内容(一)建立评估指标体系。依据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两方面指标评价县级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艰苦边远程度。自然地理环境的指标为:1 海拔,主要反映海拔高度对人体健康的影响。2 土被系数, 主要反映土壤资源状况对生产生活的影响,考虑不同土壤类型的差异及土壤荒漠化和喀斯特地貌等因素。 3 水资源适宜度,主要反映水资源状况,考虑湿润度、降水量和河网密度等因素。4 地表崎岖度,主要反映地形地貌对工作生活条件的影响。5 人生气候指数,主要反映气候的适宜度,考虑气温高低、风速大小、太阳辐射强弱等因素。人文社会发展的指标为:1 边远性指数,主要反映边远程度,考虑交通、通讯等因素。2 人文发展指数,主要反映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考虑医疗卫生、教育文化、财政收入等因素。按以上指标,对县级行政区域的艰苦边远程度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基本依据。(二)确定范围和类别。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范围和类别,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依据评估指标体系的量化评估结果,结合政策性因素,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列入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类别由现行的四类调整为六类,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六类(你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见附件一)。(三)调整津贴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为:一类区月人均 70 元,二类区月人均 130 元,三类区月人均 230 元,四类区月人均 400 元,五类区月人均 680 元,六类区月人均 1000 元。在各类区平均标准内,不同职务(岗位)人员适当拉开差距。其中,一类区每月 65 元 130 元,二类区每月 120 元 240 元,三类区每月 215 元至 380 元,四类区每月 370 元至 680 元,五类区每月 640 元至 1050 元,六类区每月 950 元至 1400 元(见附件二、三)。(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各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发展变化情况,每五年评估调整一次范围和类别,从调整当年的 1 月 1 日起 执行。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财政能力、调控地区工资差距的需要以及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类别和标准的调整,由人事部会同财政部提出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三、有关政策(一)根据评估结果需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的,从调整的次月起执行。新列入范围或类别发生变化的,按新确定类别的津贴标准执行;调整出范围的,停止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二)列入范围的县 ( 市、区 ) ,行政区划发生变更后,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报人事部会同财政部重新评估确定。(三)离退休人员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办法。2006 年 7 月 1 日 以后离退休的人员,按本人单位所在县(市、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加离退休费。其中,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的津贴标准的 85 %增加退休费。2006 年 6 月 30 日 以前离退休的人员,已按国办发[ 2001 ] 14 号文件中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增加离退休费、且单位所在县(市、区)仍在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内的,按调整后类别的津贴标准和上述规定比例,从 2006 年 7 月 1 日 起重新计算离退休费。离退休人员单位所在县 ( 市、区 ) 被调整出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或异地安置地不属于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从次月起停止执行按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的离退休费;如果单位所在县(市、区)类别发生变化的,按调整后类别的津贴标准重新计算离退休费。(四)工作人员调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或在不同类别的县(市、区)间调动,从调入的次月起执行调入县 ( 市、区 ) 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离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 ( 市、区 ) ,从调离的次月起停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受单位派遣,到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期间可执行工作所在县(市、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五)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驻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市、区)单位的工作人员,按单位所在县 ( 市、区 ) 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执行。(六)列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县(市、区),原保留的经国家批准的工资区类别补贴、地区生活费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和地区性津贴,从本实施方案执行之日起停止执行。四、经费来源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五、组织实施各地区组织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负责。中央有关部门驻艰苦边远地区单位的实施工作,由人事部、财政部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本实施方案从 2006 年 7 月 1 日起 执行,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原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符的,按本实施方案执行。附件一:黑龙江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附件二:机关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附件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附件一黑龙江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和类别名单(共 104 个县、市、区)一类区( 32 个)哈尔滨市:尚志市、五常市、依兰县、方正县、宾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延寿县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依安县、富裕县大庆市: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伊春市:铁力市佳木斯市:富锦市、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双鸭山市:友谊县七台河市:勃利县牡丹江市:海林市、宁安市、林口县绥化市:北林区、安达市、海伦市、望奎县、青冈县、庆安县、绥棱县二类区 (67 个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龙沙区、铁锋区、昂昂溪区、富拉尔基区、碾子山区、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讷河市、甘南县、克山县、克东县、拜泉县黑河市:爱辉区、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嫩江县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伊春市:伊春区、南岔区、友好区、西林区、翠峦区、新青区、美溪区、金山屯区、五营区、乌马河区、汤旺河区、带岭区、乌伊岭区、红星区、上甘岭区、嘉荫县鹤岗市: 兴山区、 向阳区、工农区、南山区、兴安区、东山区、萝北县、绥滨县佳木斯市:同江市、抚远县双鸭山市: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集贤县、宝清县、饶河县七台河市:桃山区、新兴区、茄子河区鸡西市:鸡冠区、恒山区、滴道区、梨树区、城子河区、麻山区、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牡丹江市: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绥化市:兰西县、明水县三类区( 5 个)黑河市:逊克县、孙吴县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附件二机关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单位:元 / 月标准职务(技术等级)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五类区六类区省部级以上130240厅局级11020038068010501400县处级9001200乡科级技师以上751402454307201050科员以下高级工以上651202附件二机关工作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表单位:元 / 月标准岗位等级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五类区六类区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一级至二级管理岗位130240二级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三级至四级管理岗位11020038068010501400五级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至六级管理岗位9001200八级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七级至八级管理岗位一级至二级技术工岗位751402454307201050十一级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九级至十级管理岗位三级至五级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651202
2019年1月佳木斯桦川县事业单位考试成绩第一名75分。
全国各地重点中小学大都要求专业相关,并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才能报考!如今高中、初中、重点小学大都要求专业相关才能报考了,以后如学兽医专业的教小学语文可能就实现不了了。
各省份教师招聘要求相关专业大致原因如下:
1.考取教师编制人太多,适当提高教师招聘门槛
编制教师稳定、待遇好、体面,只要有教师资格证即可报考。教师资格证考试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报考,对学历、专业、年龄等都无要求,所以持有教师资格证者人数众多,甚至不少人持有多个学科教师资格证,只为了增加入编制的概率。
所以,教师招聘要求专业相关者才能报考,可有效减少考编制人数,优化人才结构。
2.教师招聘报考者“太杂”,旨在优化教师队伍
很多非师范生专业五花八门,但是只因为考取了教师资格证就能当上老师,这对中小学课程“弊端很大”,专业不精,多少影响学生的学习。
要求专业相关,除了师范生,大概只有学理科或者汉语言、外语、艺术类音体美等专业学生才能报考,极大的提升了教师队伍的专业性
韶关最近有出了很多教师编制的招聘同学可以看看
教育局统一安排考试 教师招聘考试难度挺大的,这几年报考的人数是越来越多,相对增加了教师招聘考试的难度,更加难的还在于面试的难度比较大。 各个地方的教师招聘考试不一样,一般都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种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教师职业道德等 专业知识一般为你报考的学科的专业知识。 相关教材可以百度“江苏教育考试书店”网上商城,里面关于教师招聘考试的资料非常多,还有一些教师招聘考试的内部资料,外面买不到。
不能吧?
按去年来看的话要6、7月份呢,今年都不一定的。难说。条件啊,最好是本地生源,就是平阳县的,如果那里紧缺的话会放宽限制的。我有一个苍南的同学是专科的也考上平阳的初中了,是公立的。当然啦,教师资格证是要有的。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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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公立学校今年是否有美术老师招聘计划,需要看具体招聘公告。如果招考单位有美术老师的招聘需求会发布公开招聘招考计划的,不同单位对于人才需求是不同的,分别单独发布公告,发布公告的时间也不尽相同,您可以多多关注官网信息。 2、天津市教师招聘相关考试公告可以到天津市人力资源与人事考试官网事业单位专技岗招聘专栏查询,或者关注当地大型且口碑较好的考试培训官网首页查询、 3、天津教师招聘具体岗位要求参照当年考试职位表具体要求,如果对于职位要求有疑问的,建议及时咨询招考单位,以免耽误考试。 4、如果暂时没有考试公告发布,可以查询历年考试公告,参考往年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提前备考,有备无患。
太原市育英中学
还没有,一般在六月底七月初发布。
成才的缺失,政策对行业的扶持力度不够,那个时候的老师是人人想做的岗位,因为有粮票。然后, 没有然后了
可以登陆2019黑龙江事业单位成绩查询入口进行查询。2019年1月佳木斯桦川县事业单位考试成绩第一名75分。
佳木斯人事考试
【 #教师招聘# 导语】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及地域简介 详细介绍请关注佳木斯大学网站学校概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见《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学校常年接待各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来我单位洽谈应聘事宜。 四、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疾病,能够坚持在教学、医疗、科研等岗位工作。 4.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硕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除外);留学归国人员相应学历必须取得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本科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医院、护理学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和附属第三医院岗位,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可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者需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岗位,医疗单位医技和护理岗位,留学归国人员不作要求)。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特殊要求见附件《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享受待遇 1.高层次人才 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2.博士研究生 A类:“双一流”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急需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20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不低于15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套人才公寓;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5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万元。 B类:其他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15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基础性住房补贴不低于10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个人才公寓单间;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3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万元。 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即“一个人才公寓单间、一次本市质基础教育学校子女入学推荐机会、一个校内启薪配偶工作安置岗位、一名健康管理咨询医生、一名健身指导教练、一名子女艺术特长指导老师。” 被录用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落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四)政策加分 1.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编制外医务人员加分条件的。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为确保相关材料有效,需提前与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五、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23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2.应聘者必须通过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格。其他报名方式无效。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当前有效证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必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生活照、风景照的应聘者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学科(专业)、学历、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可电话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4日16:00时。 2.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减少该岗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应聘者可改报其他岗位。(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2日9:00时--16:00时(现场确认工作遵从上级和佳木斯大学疫情防控总体安排,如遇取消或调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学府街298号)。 3.现场确认材料:(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需签字并且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硕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4)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单位或社区提供的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通过后的应聘者需交笔试费用180元人民币。 (四)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2.面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五)考试办法 1.应聘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笔试、面试 笔试: 1.临床及相关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医学综合知识+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 2.教学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视情况加试相关专业知识。 3.管理、教辅、辅导员及其它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教师、教辅、临床及相关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 3.辅导员、管理岗位及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的形式。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八)身体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25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主楼3020室) 邮政编码:154007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 E-mail: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而未被录用的,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责任。 2.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理入校手续之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它条件所需的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4.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5.录用的教辅、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在相应岗位工作年限分别不少于三年、五年、十年。 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一) 附件2:《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二) 附件3:《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民族学) 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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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黑龙江人事考试网暂未发布2019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可以参考2018年黑龙江省的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领取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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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 史湘云 翠缕(缕儿)、葵官、周奶妈薛家 薛姨妈 同喜、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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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考网自考频道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发布的《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了解到,黑龙江佳木斯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是10月17日起,详情如下:1.准考证打印时间黑龙江佳木斯将于10月17日起开通准考证查询系统,届时考生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由考生本人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考频道,打印统一格式的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含:考生基本信息,本次考试的时间、课程、地点、考场、座位以及考生注意事项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状况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时间10月20日(含)后,纸质和电子报告均可),扫码出示“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体温测量合格方可入场参加考试。2.准考证打印入口点击进入:黑龙江佳木斯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原文标题: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 #教师招聘# 导语】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及地域简介 详细介绍请关注佳木斯大学网站学校概况()。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见《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学校常年接待各学科(专业)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来我单位洽谈应聘事宜。 四、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疾病,能够坚持在教学、医疗、科研等岗位工作。 4.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必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硕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除外);留学归国人员相应学历必须取得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的本科生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校医院、护理学院、学生处心理健康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和附属第三医院岗位,硕士研究生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应聘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可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者需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岗位,医疗单位医技和护理岗位,留学归国人员不作要求)。 8.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特殊要求见附件《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附件1、2、3)。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享受待遇 1.高层次人才 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2.博士研究生 A类:“双一流”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急需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20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不低于15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套人才公寓;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5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万元。 B类:其他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15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基础性住房补贴不低于10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个人才公寓单间;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3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万元。 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即“一个人才公寓单间、一次本市质基础教育学校子女入学推荐机会、一个校内启薪配偶工作安置岗位、一名健康管理咨询医生、一名健身指导教练、一名子女艺术特长指导老师。” 被录用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落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四)政策加分 1.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编制外医务人员加分条件的。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为确保相关材料有效,需提前与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五、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23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3日16:00时。 2.应聘者必须通过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格。其他报名方式无效。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当前有效证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必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生活照、风景照的应聘者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学科(专业)、学历、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可电话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2年10月14日16:00时。 2.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减少该岗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应聘者可改报其他岗位。(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22年10月22日9:00时--16:00时(现场确认工作遵从上级和佳木斯大学疫情防控总体安排,如遇取消或调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学府街298号)。 3.现场确认材料:(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需签字并且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硕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4)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单位或社区提供的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通过后的应聘者需交笔试费用180元人民币。 (四)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2.面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 (五)考试办法 1.应聘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笔试、面试 笔试: 1.临床及相关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医学综合知识+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 2.教学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视情况加试相关专业知识。 3.管理、教辅、辅导员及其它岗位笔试: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外语+教师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教师、教辅、临床及相关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 3.辅导员、管理岗位及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答辩的形式。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八)身体体检 拟录用人员按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公示、录用 依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经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和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258号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主楼3020室) 邮政编码:154007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 E-mail: 八、其他情况说明 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学校不再另行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而未被录用的,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责任。 2.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办理入校手续之前,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它条件所需的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4.对于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 5.录用的教辅、管理、辅导员岗位人员,在相应岗位工作年限分别不少于三年、五年、十年。 本方案由佳木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一) 附件2:《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二) 附件3:《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民族学) 附件4:《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2023年黑龙江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佳木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佳木斯人事考试局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佳木斯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你可以参考:2015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
这是 2014年的时间安排,你可以参考下:
公告发布:2014年4月28日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17日
缴费确认:2014年5月13日-5月18日
打印准考证:2014年6月23日-29日
考试时间:2014年6月29日
专业笔试时间:2014年6月29日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史家 史湘云 翠缕(缕儿)、葵官、周奶妈薛家 薛姨妈 同喜、同贵
佳木斯市2010年执业护士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驻佳中、省直各有关单位: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09]57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一)2010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7至086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3)、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100)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1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二)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各专业的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23、29、30日,采用纸笔方式进行考试的各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和23日。(三)成绩管理(1)2010年度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除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以外的其他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3)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二、报名条件和要求(一)报名条件:1、凡符合《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人发[2000]462号和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的通知》(黑人发[2001]150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附件2),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中选择报考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3、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ⅰ、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ⅱ、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ⅲ、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4、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5、药、护、技初级(士)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和资格应按照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的有关条件掌握。6、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专业代码026)和输血技术(中级,专业代码116)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7、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二)报名要求1、考生申报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7至091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2、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各单位人事部门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确认报名时需携带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执业证原件、数码防伪照片三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报名表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考护理初级(士)必须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要正确填写原档案号、应报考科目。报考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2010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将考试申报表(3份)及有关材料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备案,由市卫生局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3、考生要详细阅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并根据专业目录填写所报考专业及代码。三、报名时间和程序为了方便考生、规范考试网上报名程序,进一步防止替考现象的发生,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我市实行定点照相、现场填报个人信息。我市网上报名程序为: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统一到市人才大厦一楼(地址:德祥街外滩人才市场)进行现场照人事考试专用的全新数码防伪照片,并同时在照相处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网上预报名时间: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25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除了报考护理初级(士)之外的各专业卫生技术资格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0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到场,现场采集照片,一律不接收外传照片。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2、2009年12月16日至29日,护理初级(士)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后到市卫生局医政科初审。报考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考生才能到人事局考试中心确认。3、初审合格签章后,全部专业(包括护理初级(士))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部门统一于2009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2010年1月5日至11日携带全部材料包括: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执业证原件、数码防伪照片三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表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考护理初级(士)还须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网上预报名的确认(不受理个人报名;不受理无主管部门公章报名),考试中心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后,考生才正式通过了报名。报名确认地址: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外滩人才大厦605房间),联系电话:6103604,准考证打印自2010年4月28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或者)自行打印准考证。四、考场设置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地市分别设置考点,县级不设考点和考场。五、考试收费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黑价联字[2001]5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两种,报名费均为15元/每人,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50元,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六、考试注意事项(一)考生报名时间截止,数据库封闭以后,任何人不能补报。(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三)应考人员考试时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四)应考人员考试前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遵守考场纪律,对考试违纪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请单位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附件:1、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2、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3、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