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中特警职位三
人事考试中特警职位三
公安特警入伍要求:
1、退伍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通过公安招警考试、面试、政治审查和体能测试,无犯罪前科。
2、社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无犯罪前科。
特警是指以反恐、对抗火力强大的犯罪分子、解救人质等行动为主要任务,以CQB战术为核心战术的非军事部门的特勤武装力量。
其中,主要包括警方的拥有较强火力和武装,并以战斗为主要职能的警种(例如SWAT、公安特警)和其他隶属于非军事部门的反恐特种部队(例如FBI HRT、GS9等)。
在我国,武警特勤或特战部队有时也被称作“特警”。
扩展资料:
公安特警
公安特警为我国公安系统内的一个警种,其不仅包括真正意义上的特警,而且包括防暴警察、武装巡警以及其他公安系统的几乎全部的机动警力。
主要分类:
1、"突击队"。即真正意义上的"特警"。主要职能为解救人质、排爆和反恐等。
2、公安"巡特警"。具备较强战斗力的巡逻警察,主要任务是平时按公安部门的指挥在街上持枪巡逻,遇到突发事件或接到"110"报警的时候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如果发现人手和火力不够时,才会考虑请求特警突击队或武警部队的支援。
3、公安防暴警察。是指专门压制暴动、维持公共活动秩序和强制解散示威人潮的警察部队。
主要职能:
1、为公安机关提供武力。
2、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抓捕火力强大的犯罪分子。
3、处置暴乱、骚乱事件,以及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4、负责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
5、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6、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担负的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警
特警有两种,一种是武警部队的特警;一种是公安系统的特警。 一、考录对象:为自愿投身于公安特警事业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的退伍战士;公安专科学校毕业生。部队退伍战士仅限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安局。在职民警和已确定拟录用为人民警察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录条件:除符合《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自愿从事特警工作;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部队退伍战士高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裸眼视力以上,男性身高170CM,女性身高165CM以上。三、 公安的特警是属于公务员,现在要还是从公安内部和刚刚复员的军人里招,当然也从社会中选拔,选拔的时候都会进行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全国公安机关设立特警队的只有不到十个城市。 武警部队的特警只从武警部队官兵中招取,录用的官兵大部分被选拔到武警北京特警学院(04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正军级单位),进行培训学习,毕业之后有的留到北京特警学院作战大队,大部分被分到各省一级的特警部队作为训练、作战骨干。武警特警部队是现役军人,训练要远远严格于公安特警队,因为武警特警部队在解放军部队里就是特种侦察部队,1996年转隶为武警机动师部队的解放军乙种步兵师中的警侦连,也就变为了特警部队。武警特警部队是最后一道防线,也就是说,对于他们来说,不容许失败,所以他们训练的严格程度可想而知 一个好特警队员,脑子是关键。(1) 体能测试项目为:(一)100米跑;(二)15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三)立定跳远;(四)推铅球(男5公斤、女4公斤)(五)引体向上(男子)、仰卧起坐(女子)。(2)、体能测试方法 :(一)100米跑。受测试者编若干组进行。当听到发令枪响或哨音,或看到发令信号后起跑,若发生抢跑则本组重跑。若一人三次抢跑,此项成绩作零分处理。100米跑起跑姿势不限,禁止抢道,违者取消本项成绩。登记成绩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二)男子1500米跑、女子800米跑。每人测一次。受测试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试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立定跳远。受测试者两脚自然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每人可跳三次,丈量起跳线后沿至最近着地点后沿的直线距离,以最好一次记录为成绩。 (四)推铅球。受测试者站在投掷圈内,从静止姿势开始,用单手将铅球从肩上推出(原地或滑步推均可)。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出手后,脚不得踏圈、线(或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圈外地面。每人可掷三次,通过投掷圈的圆心,丈量投掷圈内沿至落球地点后沿之间的直线距离,以最好一次记录为成绩。 (五)引体向上。每人测一次。受测试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呈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记录引体次数。 (六)仰卧起坐。每人测一次。受测试者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脚屈膝稍分开,大小腿成直角,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人压住受测试者两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双肘触及或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四、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每个项目满分为20分,总分为100分。
特警分为公安特警和武警特警,武警的需要运气,不需要报考;公安的需要报考,就是报考公务员。(一)招考对象 符合《考录人民警察职位表》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有关证书。(二)招考范围 特警二(防爆安检)、特警三(反劫制暴)、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面向全国招考。 除以上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人员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三、报考条件 符合《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其中,下列职位的相关报考条件调整如下: 报考特警一(男)、特警一(女)职位的考生,年龄条件调整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7月31日以前,);身高条件调整为男性米以上,女性米以上。 报考特警二(防爆安检)职位的考生,身高条件调整为米以上。 报考特警三(反劫制暴)职位的考生,身高条件调整为米以上。 报考法医、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的考生,身高条件调整为米以上;视力条件调整为双眼矫正视力以上。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8月份 资格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相关页面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凡符合《公告》中减免考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初审合格后,应先缴费,笔试考试后,在9月7日至9月21日(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凭有效证件和规定材料、《准考证》及复印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8月31日9:00至9月5日24: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凡符合《公告》中加分条件的考生,待报名成功后,于9月8日18时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五、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考试分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仅限需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时间:9月6日。 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专业测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11月1日至11月3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相关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于10月30日在上述三个网站公布。其中特警一(男)、特警一(女)职位笔试单科成绩未达到45分以上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XX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毕业证(境外学历、部队院校学历需携带由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户籍证明(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大专考生)以及《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 (四)面试 面试时间:11月份 面试的具体时间安排、面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能测试 除特殊专业职位外,其余职位参加了面试的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考察和公示按照《公告》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中,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本简章明确调整了身高、视力条件的职位,考生的身高、视力按本简章的规定执行)。体检实行差额体检,各职位差额体检比例见《考录人民警察职位表》,未按规定参加差额体检及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七、录用审批、单位分配及试用期 (一)经公示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由招录单位通知被录用者。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警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考的单位不予录用。 (二)考生按报考职位录取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分配单位。 (三)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 具体可以参考当地公务员考试信息网。
考取特警的相关要求:
1、退伍军人:高中及以上学历,通过公安招警考试、面试、政治审查和体能测试,无犯罪前科。
2、社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无犯罪前科。
特警队员在队期间需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严格执行法律;学会在特殊情况下做群众工作的技巧,具备在短时间内缓解、化解矛盾的能力;进行高难度的体能、技能、战术和野外生存训练及跨区域作战训练,培养专业技术能手,适应反恐、防暴、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的需要;
学习和掌握常用公安业务知识和科技知识,确保特警队员转岗到公安机关其他部门能够胜任工作。训练内容包括射击、徒手防卫与控制、驾驶、通信联络、防爆安检、战伤自救互救等课目,学习高科技警用反恐装备的使用。
扩展资料:
特警的主要职责:
1、为公安机关提供武力。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抓捕火力强大的犯罪分子。
2、处置暴乱、骚乱事件,以及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
3、负责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
4、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5、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担负的任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警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特警
四川人事考试特警职位
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职位(含特警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安厅同意,甘孜州公安机关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1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职位及名额共148名,其中公安特警132名、普警16名。具体职位情况见《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二、招考对象和范围招考对象: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招考范围:报考所有职位的人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本科学历户籍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大专及以下学历限本州常住户口或生源地。甘孜州藉退役士兵或在甘孜州服役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报考相应职位不限户籍。三、招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5.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6.符合招录人民警察规定的政治条件。(二)年龄条件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2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1日(报名第一日)。(三)身体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同时在考察过程中一经发现考察结论确定为不合格。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 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2.曾被开除中国共 产 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3.曾参与或支持色 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或者曾参加过涉黑涉恶、黄赌毒违法犯罪团伙,或者参加过邪教非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作出过认定或处理的;4.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司法拘留、近5年曾受过行政拘留的;5.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和政审,录用后可能对人民警察队伍忠诚可靠有危害的;6.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应当拥护中国共 产 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清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1)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2)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者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3)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中有证据证明在国(境)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8.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9.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11.现役军人。(五)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有关证书。四、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报考地方公安机关的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由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一)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招录机关咨询。(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9日上午8:00前登陆报名网站缴费,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1日至11月28日的工作日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地址:康定市沿河西路农牧科技大楼7楼)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父母双亡证明、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三)职位调整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我州本次招录人民警察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4日,职位调整公告由甘孜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四)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2月18日至12月21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打印准考证应打印多份备用。为避免系统繁忙,考生应按要求尽早打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五、考试科目及分值计算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报考特警职位的还须加试专业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除特警职位外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报考特警职位还需加试专业测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一)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进行(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于12月23日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于12月22日下午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心理素质测试于2018年12月23日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特警职位专业测试时间原则上安排2018年12月24日至25日,相关事项另行公告。(二)加分项目及规定1. 少数民族考生可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规定的人员,不需持相关证件到现场登记加分,由系统按考生填报的族别自动甄别后进行加分。考生应认真、如实填写族别,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错填误填族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2.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3.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4.“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在“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甘孜州公安局初审,汇总后于12月26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笔试成绩及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公布笔试公共科目成绩于2019年1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网()上公布。所有参考人员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七、资格复审及面试(一)资格复审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安局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特警含专业测试成绩)按录用名额的3倍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安局于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特警含专业测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1.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2.已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4. 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二)面试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3月2日至4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八、体能测评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九、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结束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职位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警察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对实际面试人员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组织实施,在州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2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其中报考26180123、26180125、26180127、26180134职位的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矫正视力标准。招录机关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不复检的项目不予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只进行一次。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十、考察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一次。考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安局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十一、公示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十二、录用审批及试用期(一)经公示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警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考的单位不予录用。(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非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的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三)最低服务年限新录用的人民警察(特警职位除外)最低服务年限应当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特警最低服务年限按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期满方可进行转岗。十三、纪律与监督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甘孜州纪委派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本公告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安局负责解释。相关事项提示:1.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公告。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 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特别是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政策咨询电话:、2835269技术咨询电话:、86740202、86740303附: 《2018年下半年甘孜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青海人事考试警察职位
青海省公开考录公安机关特警和基层派出所民警公告 一、考录人数、范围、程序和条件 为切实加强我省藏区公安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公安警力,根据《青海省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细则(试行)》和《青海省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实施意见》,现面向全省(本省生源或本省院校毕业的学生及在青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公开考录公安机关特警和基层派出所民警143名、公开考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组织考核、审批录用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表)以及公安特警和基层派出所民警录用的要求和条件(详见《青海省公安机关2009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并将体检项目和标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标准者,随时取消其资格。 对少数民族考生;在县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含在州级服务的青南计划)和农村、“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笔试总成绩照顾5分。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8月5日至7日。报名地点:报考各州职位分别在各州人事局报名。报名手续: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和录用资格。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内容:申论(占笔试成绩的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9年8月29日—30日。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 原青海省人事厅网址: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公务员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青海省公开考录公安机关特警和基层派出所民警职位表序号 招考 单位 招考人数 职 位 名 称 专 业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男性身高限米以上,女性身高限米以上。1 海西州 54 海西州公安局特警28名 公安院校所有专业、体育 大专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男性;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5周岁以下,服役期满两年以上的退役士兵,男性。 格尔木市公安局特警21名 格尔木市公安局昆仑路派出所民警1名 专业不限 本科以上学历,28周岁以下,海西州户籍。 天峻县公安局生格派出所民警1名 计算机 大专以上学历,28周岁以下,海西州户籍。 天峻县公安局快尔玛派出所民警1名 天峻县公安局织合玛派出所民警1名 文秘 都兰县公安局沟里派出所民警1名 专业不限 2 海南州 21 海南州公安局特警21名 公安院校所有专业、体育 大专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男性;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5周岁以下,服役期满两年以上的退役士兵,男性。 3 海北州 12 海北州公安局特警12名 4 黄南州 23 黄南州公安局特警20名 黄南州公安局特警3名 大专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懂藏汉双语,男性;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懂藏汉双语,25周岁以下,服役期满两年以上的退役士兵,男性。 5 玉树州 21 玉树州公安局特警17名 大专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男性;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5周岁以下,服役期满两年以上的退役士兵,男性。 杂多县公安局结扎派出所民警1名 专业不限 公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28周岁以下。 杂多县公安局萨呼腾派出所民警1名 临床医学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8周岁以下。 称多县公安局清水河派出所民警1名 专业不限 公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28周岁以下。 称多县公安局称文派出所民警1名 计算机 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8周岁以下。 6 果洛州 12 果洛州公安局特警10名 公安院校所有专业及体育等相关专业 大专以上学历,25周岁以下,男性;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5周岁以下,服役期满两年以上的退役士兵,男性。 玛沁县拉加派出所民警2名 公安院校所有专业及相关专业 大专以上学历,28周岁以下,懂藏汉双语,果洛州户籍。 合计 14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一级警长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共381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录程序及条件(一)考录程序考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素质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二)考录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3.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4.符合省公务员局 2023年2月公布的《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规定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二、考录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日,出生日期以本人人事档案最早记载的时间为准。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5年2月2日至1992年2月2日期间出生),其中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日及以后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为25周岁以下(2005年2月2日至1997年2月2日期间出生)。三、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方式及范围青海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及内容以公安部制定的《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附后)为准,无指定参考书目。四、体能测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组织实施。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不含1000、800米长跑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鉴于我省属高海拔地区,我省公安机关考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1000米长跑标准放宽至≤4′50″,800长跑标准放宽至≤4′45″。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以录用职位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省公安厅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六、政治考察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工作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开展。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有关报名时间、笔试内容、递补原则等按照《青海省2023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规定的要求执行。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8293376本简章由青海省公安厅负责解释。附: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详见下列“附件列表”)2.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情形(详见下列“附件列表”)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2023年2月1日附件列表:附件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 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情形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职位
答:2021年呼和浩特省考时间3月27日-28日,具体安排为: 一、 2021年3月3日9:00至3月8日17:00网络报名。 二、 2021年3月27日-28日笔试考试: 3月27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7日14:00-17:00申论 3月28日9:00-11:00公安专业知识。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计划公开遴选纪检监察岗位15名乡科级正职(含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详见《2021年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呼和浩特市属旗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内蒙古自治区或呼和浩特市驻市属旗县区级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6日(不含)。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考生在全日制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位(具体条件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6.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法学门类,不接收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限制专业。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6日(不含)之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或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1980年9月6日(不含)之后出生。 8.职务为乡科级正职(含一级主任科员职级)及以下。 9.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服务年限向上级机关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的比例确定列入考察范围人员,在考察基础上按照体检人选与遴选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核,并通过呼和浩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9月9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专用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前,报考者须下载填写《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审批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遴选审批表》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签署(填报信息前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签署),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和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 4.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学位);需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从就读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如实填写专业信息)。 6.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要打印自动生成的《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 7.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选调资格等处理。 8.报名期间,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将在2021年9月7日至9月11日每天上午10:00后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报考者参考(提示:请报考者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并上传审核盖章的《遴选审批表》后,遴选机关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补填。未上传《遴选审批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9月10日12:00。 (三)报名确认 1.报名通过审查的报考者需要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9月10日17:00。 完成缴费后,报考者于9月22日9:00—9月24日24:00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2.考试收费有关事宜,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呼和浩特地区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免收报考费。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乡村振兴部门(原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以上两类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身份证、准考证,于2021年9月27日到9月28日到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402办公室审核确认(也可委托他人代办),有关情况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 经市纪委监委审核汇总后,由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通过缴费原渠道退回报考人员。 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开考比例。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遴选职位数。调整后的职位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上发布。 报名期间,遴选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回答报名人员咨询问题。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法律业务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9月25日9:00—12:00,考试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9月底,报考者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遴选报名表》(一式两份)、《遴选审批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自治区印发的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等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3.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一)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单》及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单》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八、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遴选名额与考察对象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人员的依据。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并审核干部档案。对在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3.根据考察情况,经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呼和浩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按照体检人选与遴选人选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 1.体检机构由“领导小组”确定,并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2.报考者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此外,体检要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过关的人员不予录用。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十、公示和岗位考察 (一)公示 综合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领导小组”审核,并经过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岗位考察期 遴选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市纪委监委对拟遴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内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回原单位工作。遴选人员在市纪委监委岗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或调整其职级。 (三)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期满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十一、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需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录在案。 (二)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审慎进行报考。为此,提醒报考者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与遴选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报考者在遴选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四)本次遴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领导小组”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受疫情影响,请报考者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者随时关注本人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者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 本简章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时间:9月6日至9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 年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审批表 3.减免报考费申请表
2023内蒙古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信息信息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2:00;缴纳本次考试报名的报名费用用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7:00。
考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7月25日下午;14:30-16:30《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地点位置位置:具体地点位置位置见准考证。
全区分设12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报名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00至2月7日17:00。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同时报考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度集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考试的,具体要求参照集中选调公告。
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以上内容参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职位表
2023年1月29日。23年内蒙古省考职位表于2023年1月29日发布,信息发布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共招录6206人。内蒙古省考是由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在本省范围内举行。
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就可以找到相对应公告,点击进行就能看到公告招聘岗位的职位表。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内蒙古公务员招聘考试报名时间没有公布,预计在2015年3月份报名,请您关注内蒙古中公教育网。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考试相关信息。
以下为2014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供您参考:
1、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8:00至3月19日18:00。
2、资格初审为:2014年3月12日9:00—3月21日18:00。
3、报考者须于2014年4月8日至1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12日、13日。
5、成绩查询时间为5月15日。
6、面试
第一批面试范围:报考全区党群机关(含盟市党群机关)、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和警察职位的考生。其中报考全区党群机关(含盟市党群机关)、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考生面试时间:6月21日—29日间;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面试时间:6月21日—27日间。(详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
第二批面试范围:报考自治区和盟市政府系统的考生。面试时间:7月4日—11日间,面试地点:呼和浩特市。(详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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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省考职位表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职位表由4张工作表组成,分别为:中央党群机关职位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职位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省级及以下)职位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