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干事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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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干事考试报名

人事干事考试报名

2014新疆公务员报名入口的信息:

2014新疆报名入口的信息请到华图查看,那里有详细的介绍。有老师的培训,还收集了历年的真题和热点解析。报名系统自动审查。报名时,报考人员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根据招录职位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照报名系统程序提示确认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具体方法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报名流程》。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5张及报考费,到指定地点报名(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4日至3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1、报名地点:省人民武装学校办公楼307室(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499号)。2、报名应提交资料: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二份(报名表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报名时须提供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由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等相关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或其他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您好, 中政行测 和 中政申论 备考平台为您解答!2014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你可以登录当地的人事考试报名!如仍有疑问,欢迎向"中政行测在线备考平台"和"中政申论在线备考平台"提问,我们会及时解答。

江干区人事考试报名

如果您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已经报名过某个考试,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想要重新报名,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首先,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考试报名页面;然后,选择您想要重新报名的考试,点击进入相应的报名页面;接着,根据页面提示,重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报名信息;最后,支付相关费用并等待审核。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考试可能有特定的报名时间和要求,您需要提前了解并按照要求操作。

江干人才网

杭州市人才市场和杭州各个区的区政府或行政服务中心! 1 市直 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杭州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 2 上城区 上城区人事局 杭州市惠民路26号五楼510室 3 下城区 下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 杭州市闸弄口121号(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内)4 拱墅区 拱墅区人事局 杭州市台州路1号1号楼3楼1329室 5 江干区 江干区人事局 杭州市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钱潮路12号 6西湖区政府110办公室(除二建外) 浙大路1号 07 高新区 高新区(滨江)人事局江南窗口 杭州市滨江区政府行政中心办事大厅人力代理窗口 高新区(滨江)人事局江北窗口 杭州市文三路199号办事大厅三楼职称窗口 8 萧山区 萧山区考试培训中心 萧山区体育路37号3号楼203室 9 余杭区 余杭区人才开发中心 余杭区临平南大街171号人才开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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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职人事干事考试报名

军队文职考试:

一、考试时间:2021年预计4月考试,报名预计3页底左右

二、报名地址:军队人才网

三、考试内容

1、在军队文职招录考试中,笔试为全军统一考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一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

2、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内容为岗位能力和公共知识两部分。

四、报名费:一般都为50元

(一)政治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规定》主要从政治条件、程序方法和职责分工3个大的方面,对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进行规范。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当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政治条件;社会流动人才,应当符合征兵的政治条件。

《规定》按照严于征兵政治条件的原则,重点从信仰信念、政治立场、主要经历、现实表现、社会关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细化明确了以下政治不合格情形,主要包括:

1.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

2.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和活动;

3.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

4.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

5.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

6.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

7.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因危害国家安全受到刑事处罚或为非法组织成员,等等。

(二)学历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已与国家、地方和军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社会人才。需征得所在用人单位的同意,面试时,本人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的,在与军队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留学回国人员。参加面试时需提供教育部有关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岗位资格要求

根据2020年军队文职人员考试招聘岗位计划表,汇总了出现较多的翻译类、会计类、医学类等岗位对职业资格的要求。

①翻译-英语翻译

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②工程-助理工程师(计算机类)

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③医疗-医师(临床医疗)

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资格证

④会计-助理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些单位要求具备年限工作经验)

⑤审计-审计师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⑥经济-助理经济师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⑦护理-护士

护士执业资格

不需要资格证书岗位

每年当中,一部分岗位是不做资格证书要求的。它们大多属于以下情况:

①学历要求较高:比如要求985、211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

②专业要求一致:要求本科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如果是硕士学历,本硕专业也要保持一致

③有相关工作经验:有些岗位要求招聘具体相关岗位的从业经验的考生。

④不做任何要求:还有些岗位,既不要求工作经历,也不要求工作经验。这些岗位往往报名者较多,竞争也会相对大一些。

(四)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条件。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第三条: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第五条: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第六条: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第七条: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第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第九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二)舒张压≥60mmHg,<90mmHg。第十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心率60~100次/分;(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第十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第十二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第十三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肝内胆管结石,有梗阻的胆结石,不合格。

(五)年龄条

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其他条件

因为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所以每个岗位都有不一样的“其他条件”。在2020的岗位计划中,有几项出现得较为频繁:要求某地户籍;要求x年工作经验;要求毕业于985、211院校...

快速过关学习方法:

1、打基础:先看视频课程,然后精华考点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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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考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8:00至21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8:00。其他招考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日8:00至10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12日18:00。

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选择招考岗位和考试地点。

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为用户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选择报考岗位->提交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网上缴纳报名费->打印报名回执单->打印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1、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2、学历条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

3、资格条件。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科级副职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科级正职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军队人才网—2020年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报考指南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考试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七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二)不如实报告的; (三)隐瞒不报的; (四)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7)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扩展资料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七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一)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中共中央组织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阅签后,由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二)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不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向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报告材料由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阅签后,由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转交。

领导干部因职务变动而导致受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原受理机构应当在30日内将该领导干部的所有报告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交新的受理机构。

第八条领导干部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请示。受理报告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

第九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每年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向同级党委(党组)和上一级党委(党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第十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巡视机构在巡视工作期间,根据工作需要,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第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核。查核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随机抽查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按照10%的比例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黑龙江省东方红林区法院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1:2010年修订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将报告的主体由党员领导干部扩大为领导干部,要求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并对如何报告、向谁报告,以及对报告情况的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

2:要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实践中,有的领导干部生了重病不报告,有的家属子女长期在国外不报告,有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报告,有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子女联姻不报告,有的身边人出现重大事件不报告。

这些情况都应当第一时间向组织报告,既报告发生了什么事,又报告是什么原因,不报告就是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

3: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请示报告。这是党的组织纪律的重要内容。党的领导干部自由散漫、目无组织,独来独往、天马行空,总想脱离组织的约束监督,往往就是要出问题的前兆,迟早会走向反面。

这些年查处的领导干部案件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无论是工作期间还是节假日,确有需要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的,一定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组织批准后才能离开,并于规定时间内返回。

4: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抽查核实就是对领导干部执行报告有关事项制度的监督。2014年中央组织部印发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明确了抽查核实工作的原则、项目、对象范围、方法、结果处理和纪律要求等,必须严格执行到位。

除每年按一定比例集中开展一次随机抽查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核实,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巡视工作中需要核实的对象,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对象等进行核实。

抽查核实要将领导干部本人填报的内容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查询结果逐一进行比对,看填报是否完整准确。除对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外,对领导干部报告的其他重要事项也要视情况随机进行核查。

5:要严肃查处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行为。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本质上都是向组织故意隐瞒个人真实情况,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文规定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扩展资料:

“一突出”,是突出党政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党政机关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都要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的报告对象,范围同党政机关一致。这充分体现了对党政领导干部从严管理的要求,对公共权力从严监督的要求。

“两调整”,是将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报告对象范围调整为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管理机构领导人员,将国有企业的报告对象范围调整为中央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省管和市管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对违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责任追究

1:规定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少报、隐瞒不报或者查核发现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2:规定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查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充分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对未经查核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干部,或者对查核发现的问题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应当追究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及其有关领导成员的责任。

3: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和查核联系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或者在查核工作中敷衍塞责、徇私舞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唐山共产党员网-怎样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网上搜一下《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考试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三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六)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七)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第四条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一)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二)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四)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五)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网上搜一下《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下列重大事项:(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参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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