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人事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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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姚人事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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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党委指导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党员教育工作以及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机关工作人员和局管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交流、考核、奖惩的建议;做好中小学校长(含后备干部)的培训、管理、监督和离退休干部(含机关)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直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和干部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和中小学校长(园主任)的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师资培训中心工作。负责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制度,并对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重大事项的执法、执纪、监察;参与教育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干部、教职工违纪事件查处等工作。 (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参与制订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事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和指导有关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实施、教育质量评估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教育工作、“燎原计划”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管理和年检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有关工作。 (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市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普通高校、高职、中专、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招生工作,组织实施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学籍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报名、考试工作;负责国家学历文凭考试工作。指导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及各系统开考的中专自考工作,指导全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协助劳动局做好市技工学校招生工作。

周 坚(局长、党委书记)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徐小军(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协助局长负责政工和人才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等综合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事培训中心)。方元正(副局长、党委委员)协助局长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等综合管理和军转安置、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分管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干部管理科。徐建铃(副局长、党委委员)协助局长负责促进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医疗、失业保险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就业与失业保险科、医疗保险科、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市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中心、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市技工学校和设在市审管办的人力社保局窗口。沈建平(副局长、党委委员)协助局长负责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分管养老保险科、工伤与生育保险科、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和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办公室,协管计划财务与社保基金监督科。谷志琴(纪检组长、党委委员)协助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和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受理检举控告,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分管纪检监察室、劳动保障学会,协管办公室。张水钢(党委委员)主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周树刚(正局级调研员、市劳动保障学会会长)姚建和(正局级调研员)陈一胜(正局级调研员)许社先(副局级调研员、市劳动保障学会秘书长)朱 涛(副局级调研员)协助局长负责政策法规监察、仲裁和技工学校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监察科、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市劳动仲裁院、市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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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人事考试办公室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2011年全市各级机关计划考试录用1664名公务员。其中,市级机关考试录用707名,区、县(市)机关考试录用763名,乡镇机关考试录用194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陆下列网站查询: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浙江公务员考试网中国杭州政府网杭州人事人才网杭州人才网杭州考试培训网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1.杭州市各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1)具有杭州市(含萧山区、余杭区及临安市、建德市、富阳市、淳安县、桐庐县,下同)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1年:p>(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3)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5)全国部分重点院校设置法律专业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不受生源地限制。全国部分重点院校名单可登陆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上述招考范围对象报考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参加浙江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②参加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①②人员中目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自2011年度起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2.区、县(市)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人员。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域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人员。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所在区、县(市)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4.上城区、下城区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所在区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5.截至2011年1月4日,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村(社区)干部在任村(社区)“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和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第十条规定十三种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公安、林业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二)招考条件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18至35周岁(1975年1月4 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4日以后出生)。2.须具有各职位报考资格要求的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3.其他条件要求(1)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2)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0周岁(198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除报考监狱劳教单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四个项目的每项得分均须达到45分及以上(男性:10米×4往返跑≤128,立定跳远≥米,引体向上≥7个,1000米≤4'20;女性:10米×4往返跑≤138,立定跳远≥米,仰卧起坐≥20个,800米≤4'15)。(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75年1月4 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0年1月4日至1993年1月4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4) 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含)以下党政机关工作,或曾在军队团(含)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5)留学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2011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6)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1年1月4日。招考方式我市各级机关均按职位招考。招考工作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浙人发〔2008〕170号)规定,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报考程序(一)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1.注册及报名时间:2011年1月4日0时—1月10日24时。网址: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2011年1月7日、1月11日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分别公布截至前一天的全省各职位的报名人数。2.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1月11日0时—1月16日24时。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11年1月17日0时—1月20日17时。已报名人员登陆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1日12时。4.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1月23日9时—1月27日17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银行卡,以及加入银联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支付。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3月5日9时—3月13日24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采取组织推荐及现场报名方式:1.推荐、报名和缴费。时间:2011年1月17 日—1月21日。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持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照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3月10日—3月11日。已缴费人员到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的科目与时间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全市各级机关招考(除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和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外)公务员的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科目为《农业农村工作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报考公安、林业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时间、科目:2011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 《申论》或《农业农村工作知识》下午:1:30—3: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或B卷)4:10—5: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2011年招考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笔试内容可参考《浙江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实行笔试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5分的优惠政策,其他人员不实行加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招考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街道机关试点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均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招考计划4名及以下的按1:5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5名及以上的按1:4比例确定。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的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体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报考市公安局及六城区分局和市法院、检察院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由市公安局和市法院、市检察院组织实施。报考萧山区、余杭区及县(市)公安人民警察和区、县(市)森林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由当地人事部门会同当地公安和农林部门组织实施。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前,由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除上述材料以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还应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浙江省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还应出具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还应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通知单。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招考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各招考机关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和规定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考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4名及以上的按1: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察1、体检体检工作市级由各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区、县(市)及以下机关由各地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报考公安、林业、法院、检察院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除特警职位外,其他职位均不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以在该招考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2、考察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对优秀村(社区)干部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考察必要时可试行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对报考公安、林业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考察则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可以在该招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十一、公示、录用体检、考察程序结束后,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对乡镇(街道)机关定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区、县(市)、乡镇(街道)机关定向在岗大学生“村官”招考的职位,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并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考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十注意事项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2.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的考试录用工作按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开考录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组〔2008〕56号)执行。3. 截止到2011年1月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全国部分重点院校设置法律专业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官、检察官预备人选职位的不限)。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4. 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取得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后,在2011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5. 报考人员必须在2011年1月4日—1月10日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6.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7.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8.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1月26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经审核后免缴考试费。9.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部分特殊职位将视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10.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人民警察体检采用新的标准,取消了身高和体重的限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11.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12. 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反映。13.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14.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本公告由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杭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是杭州市人事局直属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考务部、命题部、信息部和办事窗口等部门,主要职能是 : 1 、承办录用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及竞争上岗考试的考务工作 ; 2 、承办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及各类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 3 、负责全市机关工作人员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考务工作; 4 、承担国家外专局出国备选人员( BFT )外语考试的考务工作; 5 、承担长三角紧缺人才资格证书项目 --- 口译岗位资格证书、现代物流资格证书、汽车营销资格证书和外贸单证资格证书等考试的考务工作; 6 、承接各单位招聘考试及竞争上岗考试的委托命题等业务。

一般新华书店都有的,有些要提前订的。08版的你可以到三联书店看看,那里应该有的。

余杭区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电话:0571-88396764

大厅电话:0571-88396765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承办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及社会化(委托命题)考试。

扩展资料:

浙江省其他人事办公室电话: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

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参与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承担省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厅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

三、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电? ? 话:

大厅电话:0571-88394292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1.全省外语水平等级培训考核及英语口、笔译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2.全省电子政(商)务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3.浙江省WTO事务专业人才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4.省直单位转业军官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5.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6.公务员专项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有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人事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电话:0571-88396764

大厅电话:0571-88396765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承办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及社会化(委托命题)考试。

扩展资料:

浙江省其他人事办公室电话: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

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参与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承担省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

电? ? 话: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厅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

三、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

电? ? 话:

大厅电话:0571-88394292

电子邮箱:

工作职责:

1.全省外语水平等级培训考核及英语口、笔译岗位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2.全省电子政(商)务培训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保障;

3.浙江省WTO事务专业人才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4.省直单位转业军官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

5.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执业、从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6.公务员专项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有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 人事处

参考资料:浙江省人社厅- 浙江省人事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浙江省转业军官培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71

办公电话:

公交: B支1路 ,211路 ,270路 ,6路 ,24路 ,21路 ,156路 ,192路夜间线 ,192路 ,517路 ,278路 ,261路 ,B支2路 ,216路 ,126路 ,271路? 在市府大楼 下车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0571-88396764 、大厅电话:0571-88396765

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下设综合科、资格考试科、公务员考试科、证书管理科、信息技术科等。主要承办全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考试、全国职称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及社会化(委托命题)考试。

扩展资料:

1、承担研究制定全省人事考试工作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全省人事考试工作管理和考风考纪监督检查、违纪处理。

3、负责承担全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的题库研制、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实施等工作。

4、受政府委托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浙江考区的考务工作。

5、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国家级职称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管理;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有关厅局的委托,承担全省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管理等

参考资料来源: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百度百科-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余姚市人事考试网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2015杭州余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2人公告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2015宁波余姚市河姆渡镇人民政府下属单位招聘3人公告

更多详情请点击浙江人事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消息,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会在2015年3月份出公告,为了帮助广大考生积极备考,宁波华图为您发布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5浙江省考备考交流群:78059255。1、行测分为abc三种试卷,难度应当是递减2、行政执法类不考申论,改为考试《综合应用能力(一)》,内容预测为法律知识+案例分析+写作。行政执法类包括所有监狱、戒毒以及县级以下的公安、森林警察和城管职位。监狱系统招考617名。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2”,不考申论,考试《综合应用能力(二)》,内容预测为农业农村知识+案例分析+写作。职位是面向非大学生村官的招考。注意乡镇机关面向村干部岗位有“岗位1”和“岗位2”,“岗位1”是面向大学生村官的。4、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村干部的职位,不考申论,考试《综合应用能力(三)》,内容预测为社区工作知识+案例分析+写作。乡镇(街道)机关招考1362名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浙江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生源地是浙江的职位。6、“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即:基本上毕业后随便干什么两年就算,但注意是满12个月算一年,一年中间间断的话时间要重新计算,不是累计。7、考试时间:申论调整到下午。据此推测很可能参加全国多省的省考联考,如果是全国联考,试卷难度增加,不再是浙江自主命题。8、学历要求中,若是要求本科以上,硕士可报。专科同理。余姚华图地址:余姚市舜水南路150号银亿四明广场D座601室联系电话、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根据浙江公务员考试历年考试时间节点推测,预计本次公务员考试成绩将会在2015年5月中下旬进行公布(具体以浙江人事考试网公布时间为准)更多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相关信息请咨询余姚华图教育! 余姚华图地址:余姚市舜水南路150号银亿四明广场D座601室联系电话、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您好,一般事业单位招考主要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公共基础知识》、或《综合知识》)和《申论》(或专业知识)等,主要考两门。对于一些职位专业技术性要求比较强的,一般不考《申论》,而考《专业知识》,当然,《行测》或《公共基础知识》属于必考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相关信息请咨询余姚华图教育! 余姚华图地址:余姚市舜水南路150号银亿四明广场D座601室联系电话、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余姚市人事考试网公示

2010年7月余姚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12名卫生技术人员简章因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并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等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我市卫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2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余姚市生源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余姚市常住户口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 2.全国生源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 3.浙江生源医学影像学、助产专业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浙江生源第一批次临床医学专业的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 4、报考者所持的学历证书必须符合招聘职位参加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 高校人才网,gaoxiaojob 5、2008年9月1日前毕业的报考者应持有与招聘职位相对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报考市人民医院、市属医院本科及以上职位者(定向职位除外),要求为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 7、报考定向职位者须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2001年8月31日前至今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报考卫生院定向职位的,其执业资格可放宽至执业助理医师,职位学历要求大专的可放宽至中专; 9、常住户口入户时间截止2010年6月30日; 10、身体健康; 11、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确定为事业单位拟聘用对象的和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是: (一)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13日(上午9:00~11:15,下午2:30~5:00)。 地点:市卫生局内(阳明东路127号)。 办法:持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并填写《余姚市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初审合格者,缴纳考务费80元。 高校人才网,gaoxiaojob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准考证发放: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领取。领取时间以报名现场的公告为准。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研究生职位直接进入面试。 对省、地(市)级优秀毕业生实行加分制:凡在取得招考职位规定的学历时被评为地(市)级优秀毕业生者加3分、被评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者加5分,加分最多5分,并全额记入考试成绩(省、地市级优秀毕业生须于领取准考证时上交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上交的,不再计入加分成绩)。 1.笔试:笔试科目为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应职位专业知识两门,每门满分按100分计算。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等知识;相应职位专业知识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先按照招聘职位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按以下比例确定排名在前的考生为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1人的,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2至7人的,按职位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在8人及以上的,按职位指标以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研究生职位的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回答问题的正确性等;护理职位的面试以实践考试形式进行;其他职位的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放弃面试或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来源: 考试成绩=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成绩×10%+相应职位专业知识成绩×70%+面试成绩×20%+加分(其中研究生职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职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相应职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不能区分排名的则以另行增加测试成绩内容的成绩高者排名在先)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指标的,若所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都在60分及以上的,则全部参加体检;若有不足60分的,则实行末位淘汰(未参加笔试而先行淘汰者,不作为末位);只有单人报考的职位,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 体检原则上参照2010年宁波市考录国家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另行公布)。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出现的空缺不实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淘汰(详见附件二),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后予以聘用(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并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来源:高校人才网 体检合格人员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提供个人档案或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招聘工作相关通知,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对象将在余姚人才网、余姚卫生网上公布。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和试用期(见习期),并按规定确定工资福利待遇。2008年8月31日后毕业的应聘者,按照正常的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时间规定,聘用后第一次未能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作待岗处理;第二次仍未能通过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则解除聘用合同。山区卫生院定向职位招聘人员必须在录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其他单位定向职位招聘人员必须在录用单位服务七年以上。 本简章中所称的市属医院是指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梨洲医院。山区卫生院指四明山镇、鹿亭乡、大岚镇和梁弄中心卫生院。 本简章及附件不再在报名现场发放,应聘者请在余姚人才网或余姚卫生网上自行下载。 本简章由余姚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62686886、62672605;监督电话:62672639。 附件见后. 余姚市人事局余姚市卫生局 来源: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2年浙江宁波余姚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无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满足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2022年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100名,其中:市级机关单位93名;乡镇(街道)机关7名。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报考范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的大专学历人员(以2021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本轮村级组织换届前已经担任村“两委”正职,在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其换届后担任村“两委”副职的时间可纳入连续担任村“两委”正职时间计算。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的范围和对象为:余姚市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的人员。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社区“两委”正职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0年11月10日至2003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5、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2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4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11月16日17时。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2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11月1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7日9时—12月12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综合执法、市场、文化、应急管理部门一线执法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4:00—14: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下午15:30—17:30。 考试地点在宁波市区或余姚市。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22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六)确定体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单位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市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上述1、2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含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1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评。 (八)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九)面试 面试由宁波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全市各招考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入围考察。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执法单位因我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撤并的,以整合后单位名义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人员的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浙江省公务员。 (十三)递补规定 1、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2、体能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 3、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招录机关单位集中上报宁波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5、截止集中上报宁波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之日(以请示件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拟录用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6、在次年宁波市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实行递补。 7、递补人员的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2022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有疑问,请查询有关电话和网站。 2、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3、截止到2021年11月1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于2021年11月18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电话:,传真:,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8、根据《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9、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10、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11、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12、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2年余姚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级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13、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14、在招考过程中如出现部分空缺职位,省公务员局将视情确定是否组织补充录用。确定进行补充录用的,补充录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等,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15、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2022年余姚市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

公务员考试成绩一般都是在笔试之后的20天左右公布的,每个省份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具体还有依据当时的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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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注册及报名时间:3月16日0时-3月21日17

资格初审时间:3月21日17时-3月25日24

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3月26日0时-3月31日24

缴费确认时间:3月26日0时-4月5日24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20日9时-4月25日24

考试时间:4月25日

预计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5月20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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