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部署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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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部部署考试

人事部部署考试

人事考试主要是承担由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推行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化委托考试、社会化职称评审以及代理国外考试机构的指定项目考试。人事考试受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考试机构的指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国家政策性考试为主,以公务员录用考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各种培训为辅,是政府服务社会,选拔人才的重要考试。 承担考试主要有: 公务员考试 ·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 外语考试 ·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 市医古文考试 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 ·地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市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 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考试 ·市工程技术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市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建筑施工)资格考试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全国统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全国审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职(执)业资格考试 ·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海外考试 等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去考,得看是否符合相应的报考条件!

一、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为了做好考试工作,审计署和人事部联合成立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七人组成,其中人事部二人,审计署五人。审计署一名副审计长任组长,人事部有关司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命题委员会和考试办公室。命题委员会由审计系统的专家和有关院校的学者组成,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和命题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具体负责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的安排,制发考试工作中有关办法和规则,协商各地考务工作,组织和处理有关资格考试的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与人事厅(局)或职改部门联合成立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根据《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要求,设立相应的考试工作办事机构,按照全国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本地区的考试工作。二、资格考试的内容范围(一)助理审计师资格考试科目的设置;1、甲种考试科目定为:①与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的综合考试;②审计基础理论与实务。2、乙种考试科目定为:①政治经济学;②会计学原理;③财政与信贷;④经济法(上);⑤审计学基础;⑥审计应用文写作。(二)审计师资格考试科目的设置;1、甲种考试科目定为:①与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的综合考试;②审计理论与实务。2、乙种考试科目定为:①经济法(下);②会计学;③工业企业管理;④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⑤财务审计;⑥经济效益审计。三、考试大纲和教材(一)甲种考试大纲由命题委员会组织编写,报人事部审定后发布。(二)甲种考试所用参考书和乙种考试各科所用教材由考试办公室统一指定或组织编写,公开发行。四、考试命题与评卷办法(一)命题:各科考试按规定程序在各科考试大纲或教材范围内实行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办公室将向审计署有关业务司、省级审计机关、大专院校审计专业征集试题,由命题委员会集中审定后,编号存入考试题库,专试时从中抽取试题组成试卷。(二)评卷办法:由考试办公室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的考试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评卷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试工作办事机构具体组织。五、考试计划安排(一)助理审计师、审计师甲种考试每年进行一次,考试时间均定为每年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日,首次考试时间拟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进行。(二)乙种考试各科的开考计划以两年为一周期循环安排:<font size=+1>┌───────────┬───────────┬────────┐│ 科 时间│ 第一年 │ 第二年 ││种类目│││├───────────┼───────────┼──────────┤│助理审计师│政治经济学、会计学原│经济法(上)、审计学││乙种考试│ 理、财政与信贷 │基础、审计应用文写作│├───────────┼───────────┼──────────┤│审计师乙种考试│经济法(下)、会计学、│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工业企业管理│、财务审计、经济效益││││审计│└───────────┴───────────┴──────────┘</font>乙种考试日期定为每年四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下午开始。首次考试定于一九九三年四月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经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调整考试时间。六、有关报名的规定(一)报名时间:甲种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八月一日至二十日;乙种考试报名时间为每年元月五日至二十日。(二)报名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格考试办公室确定,在报名开始前一个月公布。(三)报名条件:参加甲种考试的人员,按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条件和有关规定报名。参加乙种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暂行规定第六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参加助理审计师乙种考试的,必须已担任审计员职务;参加审计师乙种考试的,必须已担任助理审计师职务。国家机关具有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的审计人员:中等学校毕业从事审计工作满四年的,可报名参加助理审计师资格甲种考试;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审计工作满六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审计工作满四年的,可报名参加审计师资格甲种考试。(四)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审计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推荐,持“报名登记表”和规定的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审计署及派驻单位的审计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统一编号登记、并颁发准考证。四、考场设置原则考场原则上以地(市)为单位设置。确实需要在县设置时,须报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批准。

一般在3月 国家公务员现在不考公共基础知识了. A类考行政A和审论A B类考行政B和审论B公共基础知识早就刨除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之外了 国家公务员一般都在每年10月25日开始报名.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跟高考似的.国家每年都考这几科,科目是不变的. 地方的公务员不是很确定,一个省一个形式.考试时间,和科目各个省也都不一样.但行政能力测试是每个省必考科目. 如:06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时间是06年1月7号 考试科目是A类:行政能力A 公共基础知识 申论 3科 B类:行政能力B 公共基础知识 2科 可黑龙江07年公务员 考试时间确是 06年 10月15日 足足提前半年 考试科目是A类;行政能力A 申论A B类:行政能力B 申论B 大变化... 国家公务员考试不规定教材,地方公务员考试有时后会规定教材 如06年黑龙江公务员指定教材是中共党史出版的公务员教材 明白了吗..地方公务员各个省都不一样,各个省自己还总变。

公务员考试是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扩展资料:

一、考试方式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

二、考试时间

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时间被固定下来,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

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由各地自行决定并组织实施,部分地区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考试,全国大部分地区每年只考一次,省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开展公务员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人事考试工作部署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28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服务的说明》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政策规定、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

各市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处理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以及《关于调整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类别的通知》(辽人考〔2014〕1号)文件规定:

(一)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级别为考三科) 。

(二)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 (级别为免一科) 。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 (级别为免二科) 。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级别为增报专业) 。

(四)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附件《专业对照表》(点击下载)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等专科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按《关于调整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专业类别的通知》(辽人考〔2014〕1号)附件(点击下载)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和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设置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3个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免考部分科目以及增项专业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合格证书在辽宁省范围内有效。

(二)考试时间

6月11日? 上午 09:00 - 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14:00 - 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2日? 上午 09:00 - 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公路、矿业、机电、市政公用、水利水电)

(三)答题要求

1.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点发放,考后收回。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科目试卷采用“卷卡合一”形式,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应试人员必须在配套答题卡作答,卷卡不一将影响考试成绩。

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实务科目客观题和主观题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作答。

4.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考区(沈阳)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须通过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 ,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名安排

(三)注册

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生可登录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提示:今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采用新的系统软件,所有报考人员必须注册成功后方可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四)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 辽宁省 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 工具(点击下载) 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 白色背景 ),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 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拟报考的考试项目和报考省份(辽宁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等相关内容,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为减轻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五)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适用告知制 。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 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 。

1.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人员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1)中专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2)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质证书等)。

2. 未选择告知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 。因疫情防控要求,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完成线上核查。

(六)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要签署《报考书》( 不允许代为 ),并对内容负责。

(七)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报考人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

1.在线核查。 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 对已作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1)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特别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2)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例如:可通过社保信息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的工作单位、专业年限是否属实)。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线上重点核查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报考人员上传证明材料以及所学专业与允许报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等情况进行线上核查。

(2)下列报考人员须上传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完成线上核查。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5)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

6)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线上提交的材料: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主要包括本人身份信息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加盖单位公章);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本文报考条件中“免一科”、“免二科”、“增报专业”级别提供相应材料)。

(八)收费

1.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2号)文件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

2.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95070)。报考人员资格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九)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网站,使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2022年10月以后,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成绩。

(二)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省直”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六、考试大纲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七、严肃考试纪律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及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严禁*、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考务管理

(略)

九、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务组织工作。

(二)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人事考试网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十、其他

(一)我省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二)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三)网上支付热线:95070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一) 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二) 承担全市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及考务组织工作(三) 组织实施全市公务员录用笔试和面试工作(四) 负责各类考试成绩的信息发布工作,组织颁发各类职称考试合格证书(五) 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招聘考试工作(六) 接受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提供快捷、高效的社会化考试服务(七)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八)以心理测评技术为辅助手段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九)运用人才评价技术,为党政机关选拔各级领导干部提供竞聘、选拔与评价服务,为企事业单位选拔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十) 人才评价方法和技术的研究、应用(十一)提供网络信息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各类考试信息及咨询服务 (一) 笔试人事考试笔试的主要环节包括:发布考试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收费、办理准考证(或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实施考试、发放证书、考务信息管理等。根据省人事考试部门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在各类考试报名前夕,通过省、市人事考试网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类考试报名信息,组织实施考试报名工作并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后,按照文件规定的确认点,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和缴纳考试费用。根据报考人数,选择落实考点,在交通便利、管理规范的市属学校设置标准化考场,并在考前与各考点签订考试场地租用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并对考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试期间,试卷接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手续进行交接和保管,实行专车接送,专人保管,分发、传递试卷认真履行交接验收制度。各类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省人事考试部门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及时办理和发放各类考试资格证书。(二) 笔试命题笔试命题包括公共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方面。试题涵盖领导干部选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公开招考、企业招聘、任职资格考试、军转干部及退伍士兵安置、人员竞争上岗及分流、培训评估等各类考试;命题内容涉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以及教育类、卫生类、经济金融类、建筑类等专业学科领域。(三) 面试面试命题主要包括结构化和半结构化面试题本、无领导小组讨论题本,也可接受委托设计特定的面试流程、组织面试考务、推荐面试考官以及主持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四) 人才评价人才评价技术是从多角度对测评对象个体行为进行标准化评估的各种方法的总称,人才评价是以现代心理学和行为科学为基础,综合使用履历分析、笔试、心理测评、访谈、情景模拟等多种测评技术,通过多名测评师对个体在特定测评情境中表现出的行为做出判断、讨论及统计汇总,从而对测评对象的素质状况、发展潜力、个性特征等心理特征做出科学的预测评价,了解其是否具备特定工作岗位胜任要求。人才评价技术已经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领导干部和各级管理人员选拔。 ▲ 严格保密:保密是考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中心在考试工作中一贯坚持的职业准则。中心制定了严格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保密纪律,从工作制度、技术手段和人员素质上确保万无一失。▲ 规范操作:制定严格规程,从受理委托业务,了解考生情况,分析职位特点,确定题型题量,直至试卷印刷封装等,均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并注意收集反馈意见,进行回顾总结,不断提高命题质量。▲ 灵活实效:针对不同职位及考试对象,在命题中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与能力相结合,重点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及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中心通过多年的实践与积累,建立了门类齐全、灵活新颖、实用性强的试题库。▲ 专业支撑:拥有一支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命题专家,以及既熟悉传统考试业务又掌握现代人才评价技术的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专业队伍,可以满足各行各业不同层次、不同要求的命题需要。▲ 全程服务:根据委托单位要求,提供考试方案策划、命题、制卷、封装、阅卷、登分及培训、推荐面试考官、组织考务等一条龙服务。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网络平台,实现各类考试的网上报名、缴纳笔试面试费、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及考场留验单、发布各类招考信息。 (一)网站简介合肥人事考试网是安徽省内领先的网上报名平台,由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创办,网站致力于为考试业务提供“公平、安全、优秀、便捷”的在线招考解决方案。合肥人事考试网始终以“安全”作为考试业务的核心,不仅从技术上确保考试支付的安全,同时让招考单位及考生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在网络间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为建立纯净的考试环境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步。合肥人事考试网以技术创新带动考试组织体系的完善,截止到2010年12月,注册考生已突破三十万,网站点击量超过三千万,日最高访问量达到五十五万人次。使用合肥人事考试网招考服务的单位已经超过百余家,涵盖多种行业领域,报名考生来自全国各地。(二)功能·优势▲ 信息发布:省内多家强势平面媒体长期同步转载本网发布的招考信息,凤凰网教育频道、新浪教育、腾迅教育频道、搜狐教育频道、人民网教育在线、考试大论坛等多个国内知名网络与本网形成了信息合作伙伴关系。▲ 网上报名:采用分布式数据库多点并发运行,每毫秒可容纳约2万人同时报名;功能动态定义,支持招考单位对报名表格式、招考时间、招考人数等条件单独设置;支持电子照片上传;自动过滤无效报名信息;采用企业级防火墙、MD5加密保证信息安全;网站双路供电、24小时监控、5分钟应急响应、自动备份保证服务质量。▲ 资格初审:系统支持招考单位远程登录网站后台,单独审核或批量审核考生报考信息,支持条件审核。▲ 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经招考单位初审通过后,即可通过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信用卡或借记卡网上缴纳笔试或面试费用。系统目前支持国内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银行、兴业银行等全国25家主流商业银行及民生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VISA国际组织等19家信用卡机构在线支付。▲ 准考证打印:支持批量及单个考生查询打印、留验单打印、分考场打印桌贴。▲ 成绩查询:根据招考单位要求支持身份认证式查询或公开查询。

人事考试部署会讲话

考务工作是高校教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考务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其作用不仅在于对学生的激励与考察,还在于对教师教学水平的检验与提升。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在全县考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在全县考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 同志们: 一年一度的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即将举行,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中招考试工作的科学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实施。今年根据省市关于中招工作的会议精神,结合我县中招工作实际,现将我县中招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今年中招考试报名情况 今年,全县参加中招考试人数为7104人,高中类报考6531人,中专类报考573人。全县中考招考试共设考点7个,考场238个,其中高中类6个考点,218场,中专1个考点,20个场。抽调考务人员近七百人。 今年我县中招考试采用课改实验区的考试方案。在组织考试,评阅试卷,招生录取方面增加了难度,稍有不慎就会出问题,我们一定不能掉以轻心,一定不能麻痹大意。 为了搞好今年的中招考试工作,各考点要根据《驻马店市中招统一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考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处理中招考试中的问题,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防范,强化管理,确保今年的中招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认真做好中招考务的各项工作 (一)抓好宣传,注重考前 教育 。 中招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社会关注的 热点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运用多种 渠道 、采取多种形式,向考生、家长、社会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消除少数考生和家长违纪舞弊心理,教育考生养成遵纪光荣、违纪可耻的诚信品质。考试期间,各考点要加大宣传力度,将有关禁令、处罚规定制成版面、 标语 ,置于考点和考场的醒目位置,警示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二)加强管理,明确职责。 中招考试是全省统一组织的一次规模较大的选拔性考试,任务重、困难多,我们必须更加高度重视,加强管理明确职责。加大对各考点、各考务环节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的力度,要严格实行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今年,考区主任将与各主考签订中招考试管理目标 责任书 ,各考点主考是本考点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为强化考点、考场管理,县教体局选派各乡(镇)中心校长担任定点巡考员,每10场派1名巡考员,巡考员要在每科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对考试工作进行从考生进场到试卷装订结束全过程巡视,严防法人舞弊和集体舞弊的现象发生。巡考主要是发现问题,发现薄弱环节,并对其重点监控使其及时纠正和完善。对巡考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考请示,按规定权限和政策规定进行及时处理。 (三)严格制度,规范管理。 一是严格主、监考员的资格审查、选聘、培训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中招统一考试工作实施细则》选聘、培训主、监考员。主考由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或股长及高中正副校长担任,每个考点配备主考一人,副主考1—4人。监考员由推荐学校校长签字推荐,报县中招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选聘和调配,监考员由中小学教师担任,初中 毕业 班教师一律不准担任监考;同一个学校的老师不能在一个考场;有子女或直系亲属今年参加中招的不准担任监考和考务工作人员。 要加强对主考、监考等考务人员的考前培训,集中进行纪律考试和业务培训,使他们增强使命感和责任心,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监考是考场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考场秩序好不好,关键在监考,一个考场30个人,只要监考认真负责,就不会出问题。要切实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监督,今年省教育厅专门做出规定,对失职渎职、违规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二是认真做好 英语听力 考试的组织工作。英语听力考试的组织工作非常复杂,环节多,责任大,使用统一音源的考点,要配备备用功放机和备用电源,播音室有专职播放技术人员和英语教师监听。使用录音机播放的考点,必须认真检查每部录音机的质量,确保考生能在同等条件下参加考试。在听力考试期间,要采取 措施 ,排除考点周围的嗓音干扰,为考生创新一个安静的环境。每个考点和考场都要提前安排好电源,非统一音源的考点要备足干电池和录音机以备英语听力考试使用。同时,还要提醒考生注意,今年英语考试进场时间提前,开考前10分钟停止考生入场。 三是做好开卷考试科目的组织工作。根据规定,今年历史、思想品德学科实行开卷考试。考生可自带参考资料参加考试,但不准携带有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开卷考试必须坚持独立答卷,不得交头接耳,相互商量,更不得相互抄袭。 四是认真做好试卷的回收及装订工作。各考点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试卷的回收工作,要确保每份试卷收回后,才能让学生离场。同时,要认真按有关规定,试卷经有关人员和主考检查验收无误后,才能组织试卷装订工作,严防漏装、错装、倒装试卷及密封不严现象发生。若发现错装、倒装、漏装、密封不严等现象,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加重处罚力度。 五是启用备用试卷。监考教师在发放试卷时,发现缺张、少页、漏印、重印、污损等,应及时与考点巡考联系,由巡考向主考 报告 ,用备用卷解决。启用备用试卷时必须经主考报考区主任或副主任批准,按所需数量由考点试卷保密员取出,由主考、考点巡考员2人径直送至考场,收回的废旧试卷装入备用卷袋内,进行密封。主考写出启用备用卷的相关报告,巡考员、考点保密员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随同答卷一并送回中招办试卷保密室。剩余试卷密封后由保密员、两名副主考、主考签字后放入试卷保密柜。考试结束后,将使用备用卷情况书面报市中招办。 (四)强化措施,严肃考风考纪。 考点工作是基础,考风考纪是核心,规范管理是关键,依法治考是根本。考风考纪是招生工作的生命线,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招生考试的正常秩序是做好招生工作的必要条件,也是考务工作的重中之重,考风考纪是社会评价我们考试工作的窗口,直接影响着中招工作的信誉。 一是规范完善各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建立 岗位职责 。使考务工作制度化、责任化。 二是严格防范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要把防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作为重点,切实防范和查处考试作弊。各考点要严把“进考点关”和“进考场关”,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高科技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各考点除主考外,其他考务人员禁止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主考在巡视考场时要把手机设置在振动功能上。 三是各考点都要使用信号屏蔽器、金属探测器,利用现代化手段预防和阻止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 四是严格考点考场出入管理。每科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既是严格管理的要求,也是关心考生的措施。监考期间,监考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考场,考试期间,除主考、副主考、监考员、巡视员、巡考员之外,非特殊情况,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场。所有考试管理人员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对考试期间进入考场的所有人员、事由、时间,监考员都要在考场记录上写明情况。 五是依法依纪,严查严办违纪人员。严肃考风考纪的关键在于考务人员必须依照各项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进一步提高认识,严肃考风考纪,坚持杜绝中招考试舞弊案件的发生。我在这里强调的是:凡考务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或参与违纪舞弊的,在24小时内视其情节,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给予从快、从重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各考点,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切实做好中招试卷的__。 安全__是招生考试的生命线,是考试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须慎之又慎,确保万无一失。根据省、市有关__精神,切实加强对__的领导,实行__岗位责任制。考区考点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中招__领导小组,负责中招保密小组,落实省、市关于中招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一旦失密,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扩散,即时逐级上报。并认真制定中招__详细预案,切实抓好落实。试卷__人员要选派政治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同时要签订__岗位责任书。强化安全保密观念,增强忧患意识,克服松懈情绪和麻痹思想,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检查,堵塞漏洞。 一是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安全教育 和纪律教育,使其明确职责,提高工作的警惕性和责任感,严防泄密和其他事故发生。 二是对试卷保密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整改,确保硬件达标,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三是接送试卷专人专车,选派两名保密员,二名公安人员负责护送,做到车不离人,人不离卷,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押送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严禁 其它 人员乘坐运卷车。 四是试卷必须存放在专用保密室,每班4人日夜值班守护,交班严格履行交接手续,非保密人员严禁进入保密室。保密人员必须配戴工作证上岗。试卷交接、发放一定要仔细核对,确保万无一失,对于失、泄密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认真做好考试环境整治及安全工作。 我们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监察、宣传、保密、卫生、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检查落实,形成联动机制。考试期间,实行值班制度和考试、保密情况日报告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专人值守,保证24小时联系畅通,制定各种应急防范预案,一旦发生影响安全保密、严重违纪等重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把影响和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同时,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要配合卫生部门抓好饮食卫生工作,杜绝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要切实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切实加强考试期间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交通事故发生。考前,各考点学校对校园要进行拉网式检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三、高度重视试卷评阅工作 试卷评阅是中招考试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评阅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下一步的录取工作,所以备受考生、家长及学校的关注。近年来中招命题改革力度大,试题灵活,更加注重能力考察,对评卷工作要求更高。为此,我再强调几点: 一是成立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卷工作实行责任制,严肃阅卷纪律,严格标准阅卷,做到阅卷过程和结束的客观公正。 二是评卷老师由评卷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初中各学校推荐的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较高、作风正派和身体健康的年龄在45岁以下的骨干教师中聘请。今年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不能参加评卷。要建立阅卷教师档案,并逐步实行阅卷教师资格认定办法。 三是阅卷实行封闭式的管理;工作时间要有保卫人员值勤,不准无关人员出入;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会客、不外出、不向外传递评卷信息。 四是阅卷前要对阅卷教师进行培训。不培训不上岗,评卷教师应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搞好评卷工作,做到宽严合理,始终如一,尽量减少主观误差,提高评分的可靠性。 五是阅卷必须按照《驻马店市中等学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评卷实施办法》要求,规范操作,强化管理,积极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主观题评分的复评工作, 作文 必须保证三人独立评阅。 六是考生答卷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必须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两人以上。试卷发出与取回要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凡发现试卷倒装或考生姓名、准考证露在试卷外,发出前要做技术处理。 七是对违犯纪律、泄密、营私舞弊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后果者,要追究责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等。 同志们,今年的中招考试明天就要开始,任务已经明确。我们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今年各项招生考试任务,让考生满意、家长满意、学校满意、社会认同。 谢谢大家! 在全县考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二): 中招考试联系千家万户,关系全县社会稳定。为确保今年的中招工作顺利进行,下面,我就严肃考风考纪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思想认识要到位 今年我县普通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涉及考生多,全县报考总人数4840人,其中,报考普高、职高4739人,普通中专101人,既有非课改实验年级毕业生,又有课改实验年级毕业生。中招工作牵涉考生切身利益,一直倍受社会关注。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是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需要,是加强学校管理、从严执教的需要,也是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需要。人们往往把考风考纪情况作为衡量中招工作质量的标尺,甚至把考风考纪与教育系统党风政风紧密联系起来。我们必须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稳定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把考风考纪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紧迫的任务部署好、落实好、完成好。 二、防范措施要到位 一是要加强组织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考点要加强组织管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考风考纪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考风考纪各项 规章制度 的落实。要对考点、考场精心布置,规范管理。要加大教育宣传的力度,确保考生、考生家长和考务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招生政策和纪律。二是要注意选派优秀教师担任监考工作。监考人员要树立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进考场前要坚持准考证、坐次表、考生三对照,共同管好所监考的考场。三是要加强通讯工具的管理。严禁考生和监考人员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要认真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中招巡视 严防利用手机违规作弊的紧急通知》精神,严把“进考点关”和“进考场关”。各考点都要采取手机信号屏蔽措施,考生进入考场必须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凡发现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一律取消考试资格。严防监考或工作人员参与的集体违纪舞弊事件,积极预防和严查替考,坚决刹住替考之风。 三、监督检查要到位 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作用,对中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订和完善各项保密措施,所有参加中招考务的人员都要强化监督意识,积极做好监督工作。每个考点的主考、副主考、巡视人员,既要互相配合,又要互相监督,互相支持,共同担负起管理好考点的责任。中招期间,教育行政部门和各考点,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县选派的巡视员要积极配合市派巡视员工作,认真履行监督检查任务,重点检查各考点组织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对监考、主考、副主考不负责任,放松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堵塞一切可能发生问题的漏洞。要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中的廉政建设,监考人员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做好不吃请、不违规,坚决维护国家招生考试制度和招生纪律的严肃性。 四、责任追究要到位 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及考点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或本考点中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考试组织管理和考风考纪负总责。各级领导、考试工作人员、考生家长和考生等都要严格遵守中招工作的管理制度和纪律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坚决查处考试中的违纪事件。凡出现考试工作人员失职、失察,造成考室大面积舞弊,产生不良后果等情况的,在对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的同时,要追究巡视员、考点和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负责人的纪律责任;考试工作人员直接参与舞弊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触犯刑律的相关责任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志们,20XX年的中招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我们每位同志都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肃考风考纪,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谢谢大家。 在全县考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三): 同志们: 再过两天就是我国传统的 端午节 ,我首先向辛勤工作在岗位上的全体考务人员致以节日的问候。一年一度的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明天即将开始。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的目的就是要大家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一丝不苟地做好考务工作,xx县今年高考工作顺利进行。前面,主考与副主考、监考工作人员代表分别签定了责任书,县纪委副书记××xx县纪委、监察局的有关文件。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今年高考的重要性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是为国家科学、公正选拔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人才兴国战略的重要部署,是检验莘莘学子多年寒窗苦读的一个重要标杆。高考工作关系到千万考生的前途命运,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做好高考工作,维护国考声誉就显得尤为重要。多年来,xx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扎实工作,高考工作顺利开展,考试成绩显著,为国家输送了大批合格人才,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考试中的腐败现象依然存在,作弊与反作弊的斗争依然继续,我们要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警钟长鸣。 今年,xx县考生是真正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参差不齐,给我们考务工作增加了难度。对此,我们必须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坚持“依法以德,从严治考”的方针,树立公正、严明的执法者形象,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氛围,维护国考声誉。 二、规范操作,密切配合,维护高考考风考纪的严肃性 高考是目前选拔人才最公平公正的途径,公平公正必须通过规范操作予以保证。“规范”主要指我们的考点设置和工作人员的行为要规范。xx县招生办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办理,不得走样,考务人员必须对考务工作手册认真学习,消化吸收,熟练掌握,按规则、遵程序开展考务工作。 考风考纪是招生考试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高校的招生质量,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声誉和社会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内抓管理从严治考,外树形象取信于民,确保高考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在座的全体考务人员都是各学校各单位推荐的思想政治过硬,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优秀人员,希望大家在高考实施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履行职责。否则,将严格按照签订的责任状,追究相应责任。高考考务工作千头万绪,牵一发而动全身,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有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务必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纪律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通情达理,人性办考,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提高人性化办考水平,爱心办考,是我们考点学校和教师的义务和职责。考点要尽力为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提供安全舒适的考试环境。监考人员在组织实施考试的过程中,一方面教育要从严、周知要细,避免考生违规和失误,从根本上关爱考生和保障考生权益;另一方面自身也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不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事情,并且力所能及地为考生提供帮助和服务。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高考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大家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恪尽职守,尽心竭力,不折不扣、全面扎实地做好各自工作,确保今年高考工作万无一失。 最后,我祝愿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预祝考试圆满成功!看过在全县考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人还看了: 1. 考务会议上的讲话 2. 考务工作会议讲话稿 3. 考务培训会议讲话 4. 高考考务会议讲话稿 5. 全县工作会议讲话 6. 全县教育工作会议讲话

1、尊重股长的工作和职责。在考核财务股长时,人事部门应该尊重股长的工作和职责,不应该有偏见或主观臆断,要客观公正地评价股长的工作表现。2、重点突出工作成果。人事部门在考核财务股长时,需要重点突出股长的工作成果,评估其对公司财务管理方面的贡献,包括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方面的表现。3、给出具体的评价标准。为了让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人事部门需要给出具体的评价标准,例如财务数据分析、合规性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让股长和考核人员都清楚评价的依据。4、采用合适的语言表达。在考核财务股长时,人事部门需要采用合适的语言表达,不要使用过于负面或批评性的措辞,而是要注重用肯定的语言表达对股长工作的认可,同时指出需要改进的地方,以激励股长更好地发挥作用。

人事考试工作部署会

1月8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四川考区泸州考点笔试顺利举行。全市报名考生3780人,设3个考点。

笔试期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何敏莉、市人社局分管局长李蜀博一行对考点考场环境、考务组织管理和考风考纪情况进行了现场巡查指导。此次考试,我市人事考试机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一是强化考务组织,责任落实到人。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考务人员岗位责任,确保职责到岗、任务到人。制作《考试操作程序明细表》,按照时间节点列出每个岗位需要完成的事项及要求,在考生入场、试卷发放及回收等关键环节作重要提示,保障考务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时间节点,规范地完成相应实施步骤,确保考试操作规范统一。

二是强化分类培训,落实考务要求。细化考务操作程序,梳理重点注意事项,有针对性地按岗位开展分类培训,培训做到“讲明纪律要求、讲清操作程序、讲透问题处理、讲够注意事项、讲好关键环节把握”,进一步压实一线考务人员责任,强化责任意识,以便熟练掌握考务各个环节的操作及要求。

三是加强协调联动,全力保障考务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考点学校工作职责与要求,要求各施其职,通力配合。相关部门、考点学校领导亲自抓部署,形成工作方案,做到各工作环节、各时间节点有人督促、有人落实。建立考试安全会商机制,考前向各考点公布总考务办考务问题和应急处置电话6台,及时有效地会商解决考试过程出现的各种情况,确保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解决。

原标题: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四川考区泸州考点笔试顺利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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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2023年国考笔试延期,因此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3月上中旬公布。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后续工作,均按《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考生可在成绩查询通道开启后,报考人员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自己的笔试成绩。

文章最后,小编温馨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切记保存好自己的准考证,在后面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报道所有环节都需要纸质版的准考证,包括后面的调剂环节!如果不慎遗失,记得按照小编教的方法进行找回。笔试结束不代表着国考的旅程暂停,有把握的同学可以趁等待成绩公布的这段时间,提前了解面试的基本流程和题型,早做练习。对考试结果不抱希望的同学,也不要沉迷于低迷的状态中,因为你有勇气参加考试,就已经赢了,你遭受的每一次困难,你学过的每一样东西,都会在你一生中的某个时候派上用场,收拾心情,继续出发,后期只需针对自己的薄弱点进行查漏补缺,圆满2024!当然大家在备考过程中,有任何不懂的问题或者疑惑,欢迎随时点击右下角聊天框和我沟通,也可以关注“公务员考试网”,了解最新备考资讯。

【 #社工师# 导语】 从新疆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22年新疆社会工作者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报名时间为4月22日-4月29日,具体详情如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1号)要求,现将自治区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民政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民政厅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二)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二、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社会工作者、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 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0:00--4月29日19:00,4月29日19:00报名截止,23:00缴费截止。 2.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0:00--4月29日19:00,4月29日19:00报名截止,23:00缴费截止。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须客观准确完整的填报相关信息。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三)上传照片。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 (四)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报考人员作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报考人员撤回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制。 (五)特别情况审核。以下情况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 1.不适用告知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申请的。 报考人员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六)资格审查。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精神,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七)缴纳考试费。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八)开具发票。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各地州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或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三、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四、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职(执)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考试选择考试地点。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号)有关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如下: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39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3元。社会工作师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9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95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每人每科99元。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0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0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科目每人每科98元。 七、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疆外报考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四)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五)考生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将及时推送考试动态。 八、查询成绩 考试结束,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 一、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者可申请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的视力障碍人员,须向报考地人事考试机构申请使用专用考场。 三、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 四、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3.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要求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注册计量师(一级)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一)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五)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三、考试用具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2022年4月20日

财政部人事部考试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人才,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在社会主义四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专业职务聘任制的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资格考试按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分为: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后,不再进行相应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为评定相应会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所进行的考试一律停止。第三条按本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会计专业职务的水平和能力,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单位在岗位需要时,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首次已评聘会计专业职务的,经考核合格,可按规定续聘原专业职务。晋升专业职务时,应按本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第四条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正规全日制院校财经专业毕业学历的会计人员,可依据下列条件,按规定经考核合格可聘任相应的会计专业职务: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胜任主要会计岗位工作的,可聘任会计职务;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胜任一般会计岗位工作的,可聘任助理会计师职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胜任所任工作的,可聘任会计员职务。第五条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考试分甲、乙两种。甲种考试为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试。参加甲种考试必须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取得相应的乙种考试合格证书,乙种考试为财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试。凡不具备规定相应学历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规定档次的乙种考试合格证书,方能参加相应档次的甲种考试。会计员资格考试只设一种,为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综合性考试。第六条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有关财政经济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3.取得会计证。第七条报名参加会计员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第八条报名参加助理会计师资格甲种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中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四年以上,参加助理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成绩合格;2.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会计员职务3年以上;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第九条报名参加会计师资格甲种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六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四年以上,参加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成绩合格;2.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助理会计师职务3年以上;3.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第十条参加会计员资格考试和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甲、乙种考试,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推荐,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国务院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人事部、财政部共同负责。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试题以及对甲、乙两种考试和会计员资格考试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财政部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考试命题以及负责甲、乙两种考试和会计员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各地的考试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甲种考试和会计员资格考试由人事厅(局)或职改部门和财政厅(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妥善分工并组织实施。乙种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的考试,又称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师职称、中级会计师职称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可取得由人保部统一印制,人保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基本条件: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考试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的考试,又称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师职称、中级会计师职称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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